第八章 商业如何促进生产并替换生产资本
早期的交换和后来代替交换的买卖,一般都是一种自愿行为,双方都愿意进行交换,都认为自己在交换过程中所得到的东西确实具有所出让的东西的同样价值。因此,人们可以下结论说:一切价值都要以完全的等值交换,而每年所进行的全部交换毫不增加社会财富。然而,还可以从另一种观点来看这些交易;事实上,商业也是以对商业效果的一种较确切的估价为基础的。任何交换如果不是对双方有利,是不会实现的。卖主认为卖有利,买主认为买有利:前者认为可以从自己收入的钱中得到比自己所付出的货物更多的好处;后者则认为从他所买的物品中可以获得比自己保留钱所得到的好处更大。双方都有利,因而,通过他们的交易国家也得到双倍的利益。
同样,一个老板叫一个工人干活,并给他一笔换取他的劳动和与他的生活资料相适应的工资,这对双方也是有利的;一方面对工人有利,因为老板预先就把他的劳动的收入支付给他,一方面对老板有利,因为这个工人的劳动价值超过了他的工资。同时,国家也同他们双方一样得到好处;因为国民财富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享受,凡是能取得舒适或能增加个人享受的事业,都应该认为是对公众有利的。
土地和工业产品往往处在远离消费者的地方。有一个阶层的人们利用从交换过程中取得利润的方法来促进各种交换;这些人在生产者生产出产品急于出售的时候,就把钱交给了生产者。然后他把货物运到人们需要的地方,准备在对消费者最合适的时候零售给他们,因为他们不能一次把所需要的东西买全。这个阶层的人为大家服务,同时也从自己的活动中获得称为商业利润的部分作为报酬:商业利润当然要以彼此商妥的交换中的收益为基础。北方的生产者认为自己的商品两尺等于南方商品的一尺,南方的生产者则认为自己的两尺商品才值北方货一尺,在这个截然不同的恒等式中,完全可以得到支付运输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可以赚到全部商业利润和为进行商业活动而预先垫支的款项的利息。事实上,在出售商业所运输的商品时,必须首先赚回工厂主所付出的资本,然后再赚回商人所雇用的水手、车夫、商业代理人和所有工人的工资,最后还要赚回商人为经商而投入的资金的利息和商业利润。
商人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中间,既为生产者服务,也为消费者服务,同时也要从中获得服务的报酬。同样,和在工人中间有生产性劳动的分工一样,在这种支配资本的第二种劳动中也有分工,并且收到了同样的效果;有了这种分工,很多工作用同样多的劳动就可以作得更加完善。监督工人、分配工人的劳动力、给工人分发原料、检查产品,所有这些都要费种种心机,关于考虑各种不同的生产情况和遥远地区的各种需要,以及法律、语言不同的居民的需要,也是一种必须特别学习的行业。在这两种工作分开以后,各种工作就更有把握,更有规律了。批发商在商品出厂以后就从工厂主手里把商品买来,然后再考虑各地市场的需求,而把商品运到消费者最需要的地方。这种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商人负担着指导生产的职能,他自己手下有一批工人:一方面是他的商业代理人;另一方面,还有水手、车夫和搬运工人。这些人都是间接参加生产的;因为,既然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那就只有在产品被送到消费者手里以后才算完成这项任务。
在考虑远方各国不同市场时,应该注意各种不同的货币和付款方式;于是,商业进行分工,把负责平衡一个国家的生产者和另一个国家的生产者之间,消费者和另一个国家的消费者之间进行交换的事务交给银行家,以便一旦把商品运达目的地,彼此就能支付款项,而不需要运输金钱(银子)。这样,银行家虽然和商人不同,而且是为商人服务的,但在生产和消费者收入之间交换,以及生产和再生产之间的交换中起到很大作用,尽管这种服务是间接的。
在分析世界市场时,商人应该考虑另外一个同样十分重要的和自己更有关系的问题,也就是说,可以不必在考虑自己附近的消费者的需要方面煞费苦心;零售商可以承担商人的这项任务,如果他已经获得一部分他所应得的收入的话,他愿意通过收取一部分利润而把消费者所需要的消费基金储存在自己的商店里。零售商可以在消费者认为最合适的时候才支付货款。
商业动用的资本,乍一看似乎是相当可观的,但是,和我们所论述的资本完全是两回事。在呢商仓库里所储存的呢子的价值,初看起来,和这部分年生产毫无关系(这部分年生产是富人为使穷人为自己劳动的支出部分)。然而,这种资本只是和我们上述的资本掉换了一下位置。为了清楚地理解财富的发展,我们必须从创造财富开始,一直谈到财富的消费。我们认为,在制呢工厂中所动用的资本是始终不变的,它和消费者的收入进行交换以后,只是被分成了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在工厂主和工人又开始制造呢子的时候,成了工厂主的收入,即成为他的利润;另一部分是工人的收入,即他们的工资。
但是,人们很快就会看出,为了大家的利益,最好使这种资本的各部分互相替换一下,假如在工厂主和消费者之间有十万银币就能保证流通的话,最好把这十万银币在工厂主、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平分。第一个人只拥有三分之一的银币就能进行他在拥有全部资本时所能进行的活动,因为在他把产品制造出来以后,购货的商人必须在他找到消费者以前支付款项。批发商的资本也会由零售商手里提前很多时间得到周转。例如,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把过重的材料用手递传的方法搬运,工作时间很短,休息的时间很长;仍可以获得同样的工作效果。在提前交付的工资额和最后消费者的购价之间的差额,应该成为资本的利润。自从他们有了分工以后,工厂主、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就开始平分这部分利润,尽管他们一共有三个人,并且动用了三部分资本而不是完整的资本,他们所完成的工作依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