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下)(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九章 未来性

Ⅰ 债务的流通性

1. 债务和商品

政治经济科学在十八世纪开始出现时,和当时占优势的认为人类原来是自由的和有理性的学说相一致。卢梭在他的名著《社会契约论》(1762年)里,通俗化了这种学说。人原来是自由的,而政府使他变成奴隶。人也是有理性的生物,只要能自由,就会按照理性行动。这是独立宣言和法国革命的理论。它始终是古典派、乐观主义者和心理学派的主要假设。他们的理论的基础是一个绝对自由的个人,他了解自己的利益,如果让他自由行动,所有一切行动的总和自会是利益的协调。

这些自由和理性的学说在推翻君主专制、废除奴隶制和建立普及教育上造成了非常重大的结果。可是,那不是因为这些学说在历史上是真实的——而是因为它们树立了未来的理想。从历史上说,比较正确的说法是绝大多数的人生活在一种解除不了的负债状态中,自由是由于逐渐代以可以解除的债务而实现的。从历史上说,比较正确的说法是像马尔萨斯所说的那样,人类原来是一种具有情欲的和愚蠢的生物,对于他们,自由和理性是一个道德品格慢慢进化以及由政府执行纪律的问题。

由于现代历史研究的发展,特别是由于获得现代社会学、人类学和法学史的帮助,人们可能完全改变十八世纪关于一种原始的自由和理性状态的幻想,说明怎样通过实际的可是受到反抗的步骤,根据从属阶级的习惯和目的,可以解除的债务变成为现代资本主义的基础。政治经济学变成不是个人自由的科学,而是一种有关债务的创造、流通性(negotiability)、解除和稀少性的科学。

我们现在称为商人阶级的那种人,他们买进和卖出、雇用和解雇、借入和贷出,并且因为握有对产业的合法控制权,现在是其他各种人的“发款员”。这些人原先是奴隶、农奴或者小贩,没有公民的权利,而只靠封建领主和君王是否愿意和能够赐予和委派给他们一些特殊权利。他们最想望的权利是自治,就是集体控制他们自己的成员,不受到封建领主的专横暴力。有了这种集体的自由,他们就可能建立自己的法庭,制定自己的规则,用来判决他们自己之间的争执。

这样就产生了商人基尔特 [1] 和商业习惯法,然后又产生了同业行会;通过这些东西,适宜于买卖、制造和国外贸易的契约和习惯就由它们自己的法庭发展和实施起来了,很像我们现今在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中所看到的那样。

可是,商人和制造家所需要的不仅是不受任意的干扰——他们也需要君主所创立的法庭的帮助,以便实施他们的契约和习惯,正如提倡商事仲裁的运动现在正争取立法规定,要法庭执行他们自己的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定一样。这后一运动是四百年前在英国法庭中开始发生的那种情况的再现,美国法庭的习惯法方法就是起源于那种情况。

在十六世纪以前,买卖行为比较少。买卖只限于市集和商业村镇。只有地主和富人能订立契约,习惯法法庭会保证它的执行。这种人高于别人一等的特别标志在于他们各有一种印信,可以用火漆盖在冗长的文件上,作为他约定偿付的证据。那叫做“盖印契约”。这种交易需要时间和郑重的手续。今天在房地产的出卖和抵押中它仍然存在,虽然在发源于澳大利亚的托伦斯制度下,连这种手续都被取消了,代以一种类似汽车所有权登记的简单的登记制度。

可是,买卖商品的商人没有闲暇、财富或政治权力。他们的“口头的”或者没有盖章的契约不能一律在法庭上执行。但在十六世纪中,他们成了不可少的、有势力的人物。法庭现在必须想法执行他们的成百成千的契约。经过若干年的实验以后,聪明的法律工作者发明了一种简单的假设,认为一件交易的当事人的心中一定有这种假设的情况。这种假设认为商人无意于掠夺、窃取或欺骗,他们只是想做正当的事情。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商人实际把一种商品交给另一个人,有意使他成为这一商品的所有者,那另一个人就有意付给代价。即使没有提到价格,他也准备偿付恰当的代价。他承担了偿付的义务。

这是“口头的”契约,或者不如说,行为的契约。自从有“欺诈律”以来,它只限于小额的契约。然而,它仍然存在于证券交易所的规章里,在交易所中,价值百万的财产在几分钟内仅仅凭发狂似的经纪人的手势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其契约由交易所本身执行,虽然必须有书面的证据才能在法庭上执行。当一个监工接受一个工人的产品,或者接受一个供给者的原料时,公司方面就有意偿付代价。现在我们认为这种意图是当然的,是一种自然法则;可是它是四百年前法律家的发明。商品的接受就造成一种法律上的负债,尽管在心理上也许并没有想要偿付的意思。

可是,对商人来说,这还不够。他们还需要可以买卖债务的法律上的权力。法律家费了整个十七世纪的时间才完全发现债务的流通性。商人所需要的是把他们的债权变成货币。在早期的历史上,货币仅仅是一种计算上的货币,像希腊所用的牛;后来它变成一种金属的商品。后来,国王们在金属上标以印记,使它成为纳税和偿付私人债务的合法手段。铸币于是就不再是商品。它成为一种制度,就是“法币”,偿付公私债务的共同手段。

因此必须赋予铸币两种属性,以便使它和商品有所区别。这些属性又是法律家的发明。一种是流通性,另一种是可以解除债务的属性。

如果一个诚实的商人在卖货时从一个窃贼手里收到他偷来的钱,这些货币就变成那商人的财产,全世界都不能干涉他,包括那被偷的人在内。那窃贼取得了惊人的法律上的权力,使他对原来不属于他的东西有了完整的权利。这就是流通性的意义。必须将可转让性和流通性区别清楚。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人的东西,不能超过他自己所有的权利。他只能转让他的“平衡法上的权利”——买方仍然对这项财产上的任何留置权负责。这是可转让性。可是,买进所谓商品——即铸币——的“买方”,也就是卖出货物的卖方,对于货币却取得完全的权利,没有任何义务要为他的占有权提出证据。这是流通性。因此,铸币和金银块不同,甚至和外国钱币不同,外国钱币在输入的国家里不是法币。金银块或者外国钱币可能被偷去卖掉,但是,可以被合法所有人收回。货币可能被偷去,如果由卖货人在老老实实的交易中作为“货款”收进,那就不能由原失主收回。那失窃的原主只能控诉其他有关的人,要求赔偿损失。

因此,如果要使商人的债务像货币一样,就必须使债务也可以流通。这里有另一种困难作为障碍。契约曾被认为是一种履行诺言的义务,但只以对契约的另一方为限。这是一种个人的问题。工作之约 [2] ,婚姻之约,至今还不能卖给一个第三者。假如以契约的自由为借口,那岂不是奴隶制、劳力偿债制或者蓄妾制。可是,一种有一定数目和一定日期的偿付法币的契约,为什么不可以卖给第三者换取货物,虽然那货币还不存在?人们不仅费了十七世纪而且费了以后的几个世纪才发明了方法,使得这种契约可以转让。结果,“可转移的票据”法成为法律上的一套办法,这些办法把货币的预期变成了货币本身。 [3]

在发展债务流通性的这一段长时期的同时,由自然权利到私有财产的观念也在发展着。直到1689年的革命把统治权和财产分开以后,这种权利才在英国生效。只要统治者对臣民的生命财产有任意处置的权力,就不可能存在什么不可侵犯的财产权;像我们在费尔默和洛克的辩论中所看到的那样,不管人们认为这种权利多么“自然”或“神圣”。

可是,又经过一百五十年之久,财产权本身包含商品的两种矛盾的意义,即有形的物质和物资的所有权。古典经济学家的卓越的著作之所以调和一致,完全是因为他们本身内含的矛盾是看不出的。直到1840年至1860年二十年中,从正统学派的这种基本矛盾中产生四派非正统的经济学家时,这一矛盾才显得很突出。普鲁东把这种矛盾转换为无政府主义,马克思把它变成共产主义,凯雷和巴斯夏把它变成乐观主义,可是,麦克劳德采取了商品所有权那方面的意义,把商品的物质的意义放在生产论和消费论里面去。

这种商品的双重意义,一直是既有通俗的意义,又有经济学家的意义。商品是一种可买可卖的有用的东西,可是,当它正被使用时(不管是用于生产或者用于消费),却不是商品。它在这时候只是物资——包括土地、设备、生产过程中的半制成品,或者最终消费者手里的消费资料。只有在市场上,它才是商品。

麦克劳德所做到的是创立一种在市场上可以出卖的“经济量”的概念,用它替代古典经济学家的物质资料。这种经济量他称为“债务”,相当于法律上的“义务”之经济名词。这“经济量”的概念对经济学家们显得非常奇怪,以致他们不能了解,可是,我们发现它的意思等于现代“资本”的意义。这种现代的意义本质上是一种法律的概念,因为它完全以所有权为基础。它使古典经济学家感到稀奇,是由于它包含“未来性”作为它的一面,同时也包含老派经济学家们的使用价值和稀少性价值。然而,未来性是商品的所有权方面的要素,他们以前认为这是当然的。

因此,在作为法律家的麦克劳德看来,人们通过让与和取得的合法程序所买卖的不是物资,而是物资的所有权。因此,任何所有权(不是所占有的物资)都是一种“商品”。一种所有权是物质的东西的所有权——有形体的财产。另一种是债务的所有权——无形体的财产。两种所有权因此都是“商品”,因为两者都能让与和取得,一种在商品市场上,另一种在债务市场上。

这样,麦克劳德这第一个法律家和经济学家,在1856年是第一个形成一种债务市场观念的人。他在一项概括的原则里,把商品市场上所有权的交换和债务市场上所有权的交换结合起来。由于这个缘故,他使“交换性”成为经济学必须研究的唯一的原则。他说得很对,这种交换性实际上是古典经济学家的主要原则。

然而,如麦克劳德自己所说,他以为在那双重的所有权的移转中两种经济量相互交换,这种双重移转我们认为向来总是被了解为一项“交易”的意思,和“交换”有所区别。每一种经济量实际上是由交易造成的一种债务。一种是卖户要在短期内交出具体物资的债务,例如交出一千吨钢,这个我们称为履行的义务。另一种是买户要在一定期限,例如六十天内付给钢的代价,这个我们称为偿付的义务。这些债务是经济上的名词,意思等于法律上的义务。这些义务都不是物质的东西,可是它们有交换价值。因此,这里就用得着麦克劳德的“经济量”的概念,就是一种债务,等于他的法律上的义务的概念,当然,这不是一种物质的量,但仍然是一种可以出卖的量,因此是一种经济量。

2. 债务市场和债务金字塔

根据麦克劳德的债务市场和商品市场的区别,我们能建立一种“债务市场”和“债务金字塔”的公式,使他的理论适合联邦准备制在1924年6月29日的情况。债务市场通常称为“金融市场”,虽然它是由于债务的流通性才可能产生的唯一的市场。它的每日记录是联邦准备制的贷方和借方,从四千八百万有赢利业的买者和卖者,一直到这些买者和卖者、移转交易中所造成的债务所有权的会员银行甚至非会员银行,必要时再移转到十二家准备银行,这些银行本身由联邦准备银行董事会和美国财政部统一调节。

非会员银行,甚至属于“金汇兑”体系的其他国家的中央银行,可以把它们的商业债务卖给会员银行,从而和准备银行发生关系,以致连整个世界都被债务的流通性联系在一起。在我们以下的研究中,这一点将在许多地方出现。

通过黄金的集中于中央银行所造成的惊人的上层建筑,人们把这种制度正确地称为“债务金字塔”从附图6和7,可以看出“债务金字塔”的复杂情况。这种以最低限度的黄金为基础的庞大债务市场的相互作用,可以在别处发表的长篇巨著中看到,现在我们只能对麦克劳德所奠定的基础作一种批判的检查。

麦克劳德的理论有几种缺点,一部分是法律的,一部分是经济的,主要地由于他周围的古典经济学家的唯物主义的概念,以及他在努力构成一种不是唯物主义的“经济量”的新颖概念中所有的困难。我们将追溯这些困难的解决,从麦克劳德的债务的流通性(1856年)起,经过西季威克的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区别(1883年);威克塞尔的世界范围的债务偿付社会(1898年);卡塞尔的等待的稀少性(1903年);纳普的债务的解除(1905年);霍特里的债务的创造(1919年);以及费希尔的负债过多和萧条(1932年)。这些都是从1856年开始的麦克劳德的著作中发展出来的。

3. 财产和财产权

麦克劳德说:“如果有人问,什么发现对人类的财产变化的影响最深,我们大概可以符合实际地说——那是人们发现债务是一种可以出卖的商品。……丹尼尔·韦伯斯特曾说信用对于使国家富裕的贡献千倍于全世界所有的矿山,他这句话的意思是指人们发现‘债务是一种可以出卖的商品或物;它可以像货币那样使用;并且产生货币的一切影响’。”

这种可以出卖的商品,麦克劳德认为,是“财富”!我们叫它“资产”。

实际上,债务或所有权都不是财富。它们是制度。我们从数量观点把它们叫做资产和负债,我们认为这是商人的资本的意义。由于逐渐承受十七世纪中商人的习惯,在法律上发明了债务的流通性,人们已经使债务可以出卖,像商品的所有权那样,特别像法偿商品——铸币。银行家买进一项债务时,他不是买一种具体的物资,而是买那叫做债务的制度。制造家买进具体的物资时,他所买的不是物资,而是物资的所有权。

图6 债务市场贷方和借方

1929年6月

上图一部分根据1929年7月和1929年12月联邦准备银行公报所载资料编制。

图7 债务金字塔

1929年6月29日

根据1929年7月和1929年12月联邦准备银行公报。“自由黄金”数字,经过联邦准备银行董事会特许引用。

麦克劳德曾受到责备,人们认为他把一件东西算了两次,一次作为有形的物质,一次作为财产权。因为这个缘故,他的名字不列在权威方面所编的经济学家名单之内 [4] ,尽管他的银行贴现原则在调节黄金的流入和流出方面是一种重大的发现,后来英格兰银行还曾采用。

麦克劳德确实把某种东西算了两次,但不是东西本身和对那东西的权利,因为他在经济学里完全丢开了有形的物质,只算那可以转让的债务和商品的所有权。可是,他把几种其他的“东西”算了两次——他把两种财产权——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在一年的时间内算作两种存在物。他把无形的财产算作一种债务,其实那是债务的否定。

既然他是根据一个法律家渊博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律权利经济学 [5] 第一个,实际上也是唯一的经济学家,既然他的谬误议论和他的批评家的误解曾使经济学家们更坚信边沁以痛苦和快乐替代布莱克斯顿的法律和习俗的说法,我们应该找出麦克劳德的错误在什么地方,从而看到这些错误怎样可以纠正。因为,我们认为,只要他的物质的比喻和双重计算取消,障碍就去掉,就可以建立关于财产权的经济理论,像他想要做到的那样。

麦克劳德的理论体系所根据的基本观念,虽然由于物质的比喻而显得混淆不清,却是“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意义里所包含的“未来性”原则。麦克劳德认为,未来性客观地存在于一种现在的“经济量”里,这经济量就是“信用”,它的意义和债务相等。

适当地确定麦克劳德的地位,最好从庞·巴维克所作的批评开始,在所有的经济学家中,他自己尽了最大的力量把“未来性”引进了主观的经济学。庞·巴维克也重叠了他的主观的未来性和技术的效率概念,就像麦克劳德重叠了他的法律上的未来性和物质的比喻那样。他在经济学说里排除了麦克劳德的“权利和关系”,正如麦克劳德排除了后来是庞·巴维克的心理的东西。麦克劳德认为,心理的欲望虽然是基本的,却没法测量,因此不能作为科学的根据。可是,庞·巴维克认为,权利是社会的关系,包含了双重计算。

庞·巴维克说 [6] 经济学家向来选择于四种独立的概念之间,这四种概念都是从一件物质的东西推论出来的——例如清水。第一是有形的物质,水;第二是它的内在的客观特性,有用性或效用;第三是它对人类有用的劳务;第四是对水的权利。

其中第一项,物质的东西本身不管它的特性,庞·巴维克正确地予以否定,因为它除了作为它的有用的特性的寄身之所以外,不可能是经济学家的研究对象,经济学家们所做的工作是选择某些特性和其他的特性分开。麦克劳德所择取的特性是交换性,他认为这就是“财富”,并且这是庞·巴维克的四种概念所共有的。

如果我们考查这样结合在“财富”这个名词里的个别的意义,被庞·巴维克区别为第二、第三和第四项的那些名词,我们将发现它们实在是三种不同的科学的出发点,每一种都用“经济学”的名义,可是在现代的研究和教学里每一种都是被区别开来的。庞·巴维克的“内在的客观特性”——有用性或效用,我们称为技术的使用价值——是工程和家政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是使用价值的生产,不管麦克劳德的交换性或者“使它参加商业”那些判断的标准。庞·巴维克的“对人类有用的服务”是财富的生产和消费,其中最重要的是欲望的满足,这方面已经成为家政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7] 。他所说的“对水的权利”是法律通过权利、义务、自由和暴露(liberty and exposure),对人的控制,这就是以麦克劳德为创始人的制度经济学。

重农学派和李嘉图是农业和工程经济学家;包括庞·巴维克本人在内的快乐主义者是家政经济学家;制度学派则是所有权经济学家。由于名词的双重的和三重的意义,由于类比、隐喻和人化,这些不同的学科在历史上发生了混淆和重叠。这是不可避免的,因为每一种“特性”在一个包含其他特性的“领域”以内运行,任何一项特性的选择都是一种分析、实验、判断和具有目的的精神活动。

麦克劳德的前辈,重农学派和古典经济学家选择了第二种特性即使用价值,可是和其他的特性混合起来,它们的“嫡系的”子孙是工程和农业经济学。心理经济学家,像庞·巴维克本人,选择了第三项,就是对人类有用的劳务,他们的子孙是家政经济学。可是,我们称为制度经济学家的那些人选择了第四项,就是财产的权利。

麦克劳德的误解一部分起源于“财产”的双重意义。麦克劳德澄清了这一点,可是人们对他不了解。

“大多数人,”他说,“在说到或听到财产的时候,想到某种物质的东西,例如土地、房屋、牲畜、货币等等。”可是,那不是财产的真正意义。“财产这个名词的真正的和原来的意义不是指物质的东西;而是指使用和处理一件东西的绝对权利。……财产……的真正意义是完全指一种权利、利益或所有权;因此,把物质的东西叫做财产和叫做权利、利益、所有权,是同样的荒谬。” [8]

接下去他又说,经济学所研究的不是“土地、房屋、牲畜和谷物”,而是土地、房屋、牲畜和谷物“以及一切其他东西”上的“财产”。财产和财产权一样;物质的东西对经济学没有价值,除了因为它们能被人依法占有和它们的所有权能依法转移。任何其他一种持有或转移是侵占、掠夺、偷窃。其他科学研究物——经济学研究对物的合法权利。这样他把物质的东西推移到未来,代以他的所谓“经济量”,对物的未来使用的现在权利。

既然麦克劳德这样消除了前辈留传的物质的东西与物质所有权的双重意义,因此完全在对未来事物的权利的意义上研究财产,人们对他的理论的批评就不应该针对他的假定的对权利的双重计算,而应该针对他对权利本身的双重计算。这起源于他的“信用”这个名词的双重意义,以及他自己不能完全摆脱以前法律家和经济学家的物质的类比。对财产和物作双重计算的是他的批评者,他们忽视了麦克劳德所说的他根本不把物质的东西作为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

然而,他给他们留下了误解的缘由,因为他用了他们的物质概念来表示他的意思。他对一物只计算一次,作为财产权的交换性,这个他叫做“财产”,并且对一切财产权给予他所谓经济量(“信用”)那种东西的意义。经济学家向来认为商品当然是财产。因此,那是一种不变的特性,他们就能一心讨论物资的具体的生产、运输、交换、分配和消费,不管那假设的相等的特性(财产权)方面的任何变化性。可是,麦克劳德排除了作为属于其他科学的范围的物质的东西,而一心研究对那些东西的权利的交换性。实际上,财产权中的某一种,“可以出卖的债务”,在它自己的市场上可以单独变化这一事实,对他来说,是他的理论体系的出发点。可是,在这方面可以出卖的债务和一般财产权没有区别——一切财产都是信用和债务,他认为,因为那是预期可以从别人那里取得有价值的东西。仅仅这种预期就能买进卖出。

4. 有形体的、无形体的、无形的财产

(1)时间和时间的尺度——在区别现在与过去和未来方面,麦克劳德遇到严重的困难。在一个地方,现在指的是一种时间的零点;在同一问题上,又指未来的一年 [9] 。这是他对“有形体的”财产和“无形体的”财产的区别。有形体的财产延长到未来的一年。可是,无形体的财产在有形体的财产已经停止以后完全延长到未来。在一个地方,无形体的财产从现在的零点时间开始,而在另一个地方,从未来的一年以后开始。

第一,关于他的时间的零点。

“财产,像两面神一样,”他说,“有背对背的两面。它有关过去未来,”因此“属于对立的特质。……现今在一切数理和物理科学中,向来的习惯总是用相反的符号代表相同的数量,可是属于相反的特质。因此,完全为了便利起见,并且遵守自然科学上不变的习惯,如果我们把这种财产之一作为正的,就可把另一种表示为负的,作为区别的标记。……如果我们把对于在过去取得的东西的财产表示为正的,就可以把对于将要在未来取得的东西的财产表示为负的。” [10]

现在“数学家知道”,他说,“我们像用正号一样,能够用负号作同样的运算。”因此,麦克劳德用正号加(+)代表“过去的产物的财产”,就是他所谓有形体的财产;用负号减(-)代表“未来的产物的财产”,就是他所谓无形体的财产。他这样地表示:

像在上列图表内看到的,有形体的财产是对已经生产的物资的产权。可是,在同一问题上,他说有形体的财产在未来的一年后存在。

“……虽然土地的每年产物只有隔开未来的时间才实际存在,对这些产物实际存在时的权利财产却是现在的,可以像任何物质的有形体财产一样地买进卖出,例如一张桌子、一把椅子或者若干谷物。就是说,这些永久年产物各有一种现在的价值:土地的买价只是这一系列永久未来产物的现在价值的总和,再说,虽然这一系列未来产物是无限的,一种简单的代数公式说明它有一定的限度:这一定的限度主要决定于当时的平均利率。当一般的利率是百分之三时,总的土地价值大约是三十三倍于它的年产价值:因此土地总财产的三十三份中的三十二份是无形体的:只有剩下的一份是有形体的。” [12]

这里有形体的财产是一年的预期,无形体的财产到那第一年年底才开始。这和他的表格里的说明相反,在表格里无形体的财产从一个现在的时间的零点开始,可是,在这里他的有形体的财产似乎没有未来性,连一年的未来性都没有。当然,事实是他的有形体财产的价值包括他的全部“三十三倍于它的年值”。如果是这样,他的有形体的财产本身也就是“无形体的”财产,应该改列在他的表格的负方。 [13]

有形体的或正的一面,作为财产和作为价值,完全消失。它在过去可能是财产,在过去可能有过价值,可是那是因为过去当时的现在,并且在它前面还有未来。当过去消失,消失在现在时间的零点时,财产权和这些权利的价值也跟着一起消失。

实际上,有形体的财产的意义是双重的,都是面向着未来。它意味着占有为了个人自己未来的使用,又意味着把持着别人所需要可是不占有的东西。前者是麦克劳德所谓对永久的每年产物的现在权利的意思。可是它们不仅仅是每年的产物。它们是占有一切未来产物(最近的或遥远的未来),供自己使用的权利。

第二种意义是“交换性”,在议妥价格以前不让别人取得某种东西的权利。这种权利,他说得不错,并不等待一年。它是一种在他的现在时间的零点立即开始的权利。可是,这种交换性的权利就是他的无形体的财产和有形体的财产的流通性或可转让性的意义。

他所以弄得像这样对未来时间作双重计算,是由于他十分粗浅地混淆了时间和时间的计量,就是年或者“每年的”收益。他说,

“债务或信用,和任何物质的财产一样,是可以买卖的商品:为了销售的便利,它们必须被分成某种单位:煤按吨出卖;谷物按夸脱出卖;糖按磅出卖;其他东西按盎司出卖。债务的单位是对一年后支付的一百镑可以要求支付的权利。用来购买这债务单位的货币的总数是它的价格;当然,用来购买固定的债务单位的价格越小,货币的价值就越大。” [14]

这样,如果债务是一年后偿付的一百元,银行家以九十五美元的价格买进,那么,银行家的货币的价值就是略高于每年五美元。可是,如果银行家所付的价格减少到九十美元,他的货币的每年的价值就是略高于十美元。

当然,这不过是一种年率,他也很了解,可是这是金融市场的语言,金融市场把货币的“价值”或货币的“价格”说成每年的利率。然而,在债务市场上作为“贴现”,这种贴现实际是在现在的时间点上发生,虽然那未来时间的间隔可能是一天或者九十天,为了便利起见折合为一种计量单位,一年。但是他的“债务的价格”的概念使麦克劳德能作出他的重要发现,发现了英格兰银行在控制黄金的流出和流入方面的适当的贴现政策。 [15]

结果,麦克劳德的“现在”的概念,原来在他的表格里从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个时间零点开始,这一来被转移到时间的两点——一年的起始和终了——之间的一段时期。因为在一年未来时间中的这种奇怪的重叠,批评家就好像有理地指摘了关于物质的东西和对东西的权利的双重计算。可是,他根本没有计算物质的东西——他计算了对东西的所有权。他的双重计算是对于未来时间的双重计算,只在有关供自己使用的有形体财产的情况下,在一年的未来期内。

麦克劳德的不幸的未来第一年,必须看作商品经济学家遗留下来的唯物主义的痕迹,以及他自己不能一贯地区别他们的有形体的东西(从过去积累起来的)和他的有形体的财产,他的有形体的财产和他的无形体的财产同样肯定地只面向未来。

实际上,像上文提过的那样,他在他的经济理论体系中没有运用这种双重意义,因为他的中心观念是交换性。他说经济学只讨论交换价值,而不讨论使用价值,后者他认为是心理的。只有交换价值能用货币为尺度。因此,他的意思真正所在的有形体财产的权利,不是可以使用那东西的权利,而是可以让与那东西的所有权的权利,以及可以给予买户一种合法所有权的权利。

这种让与权并不等待一年,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也不包含时间的重叠或者有形体和无形体的权利的重叠。所有人现在就可以给予别人合法的所有权,如果他现在有法律上的所有权。他现在就能取得他对土地或任何其他“有形体的”财产的权利的交换价值,不必等待一年,虽然他可能要等待一年才能得到那土地将生产的作物的所有权。可是,作为麦克劳德的唯一的研究对象的让与的权利,从现在的时间点开始,由于这一点才可能造成对土地的交换价值,或者对它的未来产物,或者对其他东西的权利。他的“可以转移的财产”图表无疑的是他自己的比较正确的了解,在那个表里现在是时间的零点,而不是未来的一年时间。

在同一问题上可以看出,他在他的有形体的财产的意义中确实不包括未来的一年。

他说,我们可以有“一种财产或权利,完全和任何特殊的主体或者被占有的物品分离和分开。它甚至在现在的时间可能还不存在。因此,那些占有土地、果树、牲畜等等的人,对它们的未来产物有财产权。虽然产物本身只将在一个未来的时间存在,对那产物出生后的财产权却是现在的,可以买进卖出,和任何物质的财产一样。或者,那东西也许已经存在,可是现在也许是别人的财产;只能在一个未来时间才归我们所有。这样,一个人可能有权利在一个未来时间向另一个人要求一笔钱。这笔钱,没有疑问,可能已经存在,但是还不归我们占有;甚至还不归将来应该付出的那个人占有。在付给我们以前,它可能经过不知多少人的手。然而,我们可以要求这笔钱的权利却是现在的和已经存在的,我们可以出卖它和处理它,就像它是物质的财产一样。因此,它是财产;可是在罗马和英国法律里,它叫做无形体的财产,因为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权利,完全和任何特殊的实体分开。” [16]

因此,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财产都是在现在的时间点开始,都是现在的估价,期待着未来的取得。

古典派的商品经济学家在经济理论中不管时间这一项因素,因为在他们看来,时间只是一种心理的抽象作用,因此没有经济价值。从他们的观点来说,他们是正确的,因为他们的研究单位是物质的东西(假设有形体的财产和物资是同一的),他们的研究方法类似牛顿的物体运动定律。

在这些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里时间不存在。时间是由人的经验放在那里的。物质的东西,甚至动物,没有时间观念。它们只管继续存在,而不思考这个问题。可是人类,由于社会的语言活动,以及制造工具供将来使用,构成一种未来时间的顺序,这种顺序他们从本身得出,然后用来解释周围的世界。最后,他们从自己的活动中,构成抽象的时间观念。

第一种困难是时间和时间的计量混淆不清。由于这个缘故,过去、现在和未来不能精确地加以区别。麦克劳德第一个试图把时间引进经济理论,他的“现在”的观念在一点时间和一年时间之间犹豫不定。现在,对经济学家和对历史学家一样,只是现时的事情,没有什么精确的持续期间。

经历了整个十九世纪,甚至到了二十世纪的数理的统计,经济学家才能明确时间和时间的计量在经济理论中的地位。从这些结果中,我们得出一时间和一时间的区别,以及物资和所有权的区别。

如果我们把“现在”解释为未来和过去之间的一个移动中的时间零点(麦克劳德,数学派),或者作为一种移动中的时间瞬息而没有可以量度的长短(皮亚斯,柏格森),那就没有物资和所有权的双重计算。物资完全是从过去到现在的时间点的物质的积累。非等到从现在的时间点开始,赋予它们未来性以后,它们对于人类并不作为所有权价值而存在。因为,所有权(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财产)总是一种对物资的未来使用或出卖的现在的权利,所谓未来可能是极近的也可能是遥远的。物资,作为纯粹物质的存在,总是在过去。它们本身没有未来性。可是,那物资的所有权和估价总是对未来的预期。这两者被一个移动着的时间点——现在——分开,在现在的时候,物资终止,因为在它们本身以及对它们本身,已经没有什么预期;可是,它们的所有权和价值从那移动着的时间点——现在——开始,因为这些是人类对它们的预期。

这种把物资变成所有权和价值的移动着的时间点,在过去四十年中,被称为时间之“流”。在自然科学里,时间之流是事件的连续。可是,在作为一种“人类预期”的科学的经济学里,“时间之流”是预期的事件的连续。

可是,另有一种很不同的未来时间的概念,一个现在的和一个未来的时间点之间的间隔。这种间隔通常被区别为时间的“经过”,可是,经济学家在人类事件中对它作更精确的解释,作为一个现在的时间点和一个未来的时间点之间的一种预期的间隔。在1889年,庞·巴维克第一个从事于分析这种未来的时间的间隔。可是,它的实际应用是在转移所有权的交易中。那交易在一个现在的时间点生效,例如1932年9月1日12时。它创造两种债务(无形体的财产),一种是未来的履行的债务,或者物资或服务的交货,这种物资或服务的所有权已经在交易中被让与;一种是未来偿付的债务,由那在交易中取得所有权的人承担。换一句话说,每一项交易发生在一个时间点,这时候所有权被让与和取得。可是那交易只关系未来,全靠这一点使所有权获得价值

预期的时间之“流”(在此期内“交易”陆续发生),和预期的时间之“经过”(在此期内“等待”发生)之间的区别,最后使人们可能区别利润和利息,这两者以前总是混合在一起的。利润和损失在连续的时间点上一次又一次的交易中发生,可是利息是在两个时间点当中的期间产生的。 [17]

(2)辩护和经济学——如果经济学,作为一种人性的科学,只讨论未来,因为只有未来使现在的所有权具有价值,那么,过去的物资、过去的所有权和过去的估价变成什么呢?它们成为完全给个人在现在做的事或者想要在将来做的事辩护。

我们必须使自己处于皮亚斯的记忆、活动和预期那种完全人类的状态它们发生于各个连续的时间的瞬息。过去在那瞬息时间已经消逝,可是记忆从两方面使它复活:一方面是到现在为止已经得到的物资,另一方面是人们对于在现在为未来所要求的所有权的辩护。一方面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是由于过去的合法活动而要求的既得权利。后者是洛克的“自然”权利和麦克劳德的“财产”。

如果我们向过去看,那么,到现在时间点为止所累积的一切有用的物资,是马克思的在过去发生作用的社会劳动力的社会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的所有权在历史上又被区分为公共的和私有的财产。然而,它们不断地消逝,作为已往的过去的财产,现在已经没有任何价值,并且正在作为未来的财产重现,这一点就给它们一种现在的价值。它们作为价值、资产、负债、所有权、交易和债务而重现,为了未来的生产和消费、未来的让与和取得。它们在移动中的现在没有从过去积累起来的价值,像李嘉图和马克思的劳动学说所主张的那样,因为价值只是未来的收入和支出的一种预期。

它们确实具有马克思的社会使用价值(这是他用来代表财富的名词),可是那是一种社会概念,根据这种概念他给未来的共同所有权进行辩护。这种价值将继续不断,如果生产和补充继续不断,可是它不是对个人的价值,除非他现在能预期取得一份供他个人私用的社会财富。这预期的一份是私有财产。

因此,财产或所有权和价值是同样的情况。如果物资是过去的财产或价值,那只是因为在连续发生的时间点上,过去是当时的现在,面向着当时的未来。

因此,现在的所有人从对过去的考虑中所能得到的结果,只是一种辩护的理由,说明他现在主张所有权的权利是合理的。若是发生疑问或争执,他能用他的理由在法庭上辩护他现在的所有权,这是他现在的权利,可以把合法所有权让给别人或者自己使用那物资。他的辩护是用他预期法庭会接受的那种方式向法庭陈述。这种辩护可以一般的根据普通的习惯,结合他本人在过去的合法行动等特殊情况,例如他的过去的劳动和经营;或者他过去行使所有权权利,从来没有发生过争执;或者他过去怎样通过合法的交易,由于让出其他合法的所有权权利,而取得这一种所有权;或者用任何其他有效的方法,根据过去发生的事情为自己辩护。这是所有权的辩护,不是所有权本身;是对于现在的和打算要做的经济活动的一种辩护,这种经济活动是经济科学的研究对象。

这种辩护和经济学的混淆,在大众的、经济的和法律的语言里,几乎普遍存在,并且是经济科学开始时的主要困难。当一种经济分析的结论有人不同意时,不同意的人很容易地立刻从经济学转向辩护或谴责。他用“自然权利”、既得权利,以及他过去依照法律和习惯已经取得的东西来辩解。可是,那是辩护,不是经济学。经济学要问,一个人现在和今后可以任意行使的权利什么?那种权利在现在的价值是什么?从别人的冲突的权利以及个人行使权利的社会后果看来,这种权利和它的价值应该是什么?

因此,我们的结论是,麦克劳德的代表过去的加(+)号是辩护;他的代表未来的减(-)号是有形体的、无形体的和无形的财产。他的代表移动中的现在的零(0)号是交易、估价和未来的折扣。这种时间的零点区别辩护和经济学。

可是,麦克劳德在他的“未来性”的分析中有两种其他的缺点:没有债权和债务的一致性,以及债权作为债务和作为售货的双重意义。

(3)义务和债务,权利和债务——麦克劳德分不清过去和未来时间更加严重的是他不把未来的两个相反的方面作为在现在一起同时存在。

债务的流通性,由于英国习惯法里一种古怪的偶然事件(在美国法律里照样仿效,可是在大陆法里没有这种情况),分开了债权的存在和相等的债务的存在,认为债权在交易的那天就产生,而债务要到以后个人的偿付义务履行的那一天才算存在。“债权”在偿付债务的义务实际存在以前就能买进卖出。

这是不了解法律上的义务和麦克劳德本人给它的“经济量”所题的名称——债务——是同一的。当然,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经济上的债权和债务,同时产生,也同时消灭。债权人在六十天后收进一千元的权利,和债务人在六十天后付出一千元的义务是同一的。然而,从法律上来说,郡长执行偿付的义务的责任,在债权人请得法院命令郡长以前,还不存在,并且不会存在。可是,债权存在,作为一个企业的“资产”方和另一个企业的“负债”方的同一数量。从预期的观点来说,义务在现在的“服从”状态中存在,等于在现在的“安全”状态中存在的权利。 [18]

麦克劳德严正地面对这个问题,选择了似是而非的说法。他实际上引证了和他自己反对的著名经济学家的言论。 [19] 塞纽希曾说:“各个个人的资产负债表包含三种账目:现存货品、债权和债务。可是,如果我们把世界上每一个人所有的贷借对照表集中起来,变成一张表,债务和债权相互抵消,结果只剩下一种账目:现存货品。”

可是,麦克劳德,作为一个习惯法的法律家,用区别“义务”和“债务”来答复。“债务不是债务人所欠的货币,而是个人应该偿付货币的义务。”他说,罗马法律家认为当一个商人买进货品,约定三个月后偿付价款时,那个商人是“负债,但延期补偿”。可是,英国法律“似乎”采取一种不同的见解。

“如果在债权到期以前,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偿付,英国法律的原则是未到期的债权可以用一般的争点予以抗辩:就是,被告可以答复说,他根本不负债。”麦克劳德似乎认为这是“正确的见解。当一个商人同意买方用期限三个月的票据和他自己的货品交换,并且收到票据时,他的货价已经得到偿付。……因而,在票据到期之前,没有债务或者付款的义务。……货品已经成为买方的实际财产,他三个月后偿付的义务并不减少他现在的财产。在这期内,他有绝对的权利可以处置这批货:债权人对它没有任何权利;或者没有权利来阻止他任意加以处置。结果‘追诉权’和货物或货币同时存在,同时在商业中流通。” [20]

显然,在这里,麦克劳德依赖一种偶然的法律上的错误,认为债权和它的追诉权现在存在,而债务和它服从那追诉权的义务现在不存在。可是,两者现在都存在,基于同样的原因——预期和经济状态。

这种错误似乎是一般的误解以及法律上的错误的根源,美国法院对于土地和抵押双重征税,作为两种经济量同时独立地存在,债务的价值和土地的价值。它们确实存在于两种市场,可是,土地所有人个人的偿付义务还不存在。如果土地在地产市场上价值一万美元,抵押债券在金融市场上价值五千美元,那就有“追诉权”五千美元和“货品或货币”一万美元,两者“同时在商业中流通”,总共的征税价值是一万五千美元。完全由于执行的困难,而不是由于认识到经济上的错误,人们才开始取消对抵押的征税。

我们想要在这里采用一笔交易和交易的条件依法生效以后当事人所处的“经济状态”所造成的两种义务,从而纠正麦克劳德的错觉。每一项交换所有权的交易造成两种法律上的义务,卖方的履行的义务和买方的偿付的义务。履行的义务是卖方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货,例如一千吨某种规格的钢。他已经接受了交货的义务,如果他的交货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买方有麦克劳德所谓“追诉权”迫使卖方按照规定交货或者取得赔偿。转移那一千吨钢的所有权的合同,可能是在纽约签订的,而交货可能在中国。这样就造成了麦克劳德的“经济量”,一种卖方未来交货的债务,和一种相等的“债权”,或者买方取得交货的权利。所有权已经在纽约转移,可是交货将按照规定以后在中国履行。 [21]

同时,那买方可以把他自己对卖方的履行的权利卖给一个第三者,因为它是一种占有未来的钢的权利,这一批钢在中国或者世界上另一个地方交货时,对他或者另一个人的价值超过他在纽约已经付出或者约定偿付的数目。

他在纽约为了转移所有权所付的代价是一种偿付的义务,例如在六十天后按每吨二十美元或总数二万美元付款。这是另一种经济量,对那作为债权人的卖方的价值是一万九千八百美元,这种经济量他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卖给另一个买方——银行,如数换取银行的即期债务或存款。这些信用工具的许多不同种类在这里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只管那一般的事实,每一件交易造成两种债务和两种债权,这是经济上的说法,意思等于两种权利和义务,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偿付的权利和义务。

可是,这些权利和义务,债权和债务,只是预期。它们是“经济量”,和物质量不同,完全因为它们只在未来存在。可是,它们不仅在精神上存在。它们在现在的活动和计划的调节中存在。行为对社会预期的调节在历史上称为一种“状态”。 [22] 状态是一种业务规则的预期,在这种规则的范围以内,个人调节他的现在的行为。债权人所处的状态是预期的安全。债务人所处的状态是服从债权人的安全。从法律的观点来说,它们是权利和义务;从数量的经济的观点来说,它们是资产和负债;从管理行为的规则的行为主义观点来说,它们是安全和服从。

我们采用“经济状态”的观念和麦克劳德自己的经济量的观念,想借此纠正麦克劳德的错觉。

状态是一种预期,在它的范围以内,个人调节他的现在的行为。债权人的状态是预期的安全,可是债务人的状态是预期的对债权人的安全的服从。这是资产和负债那种两面的经济状态。

这种两面的状态(不是物质的商品和个人主义)使经济学成为所有权的和制度的经济学。可是,麦克劳德,由于接受英美法院把法律和经济学分开的原则,使交易的债权方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量,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买卖,直到债务方履行偿付的义务,这种经济量被消灭的时候为止。

这一点引起人们对麦克劳德的误解,认为他把一样东西计算两次,一次作为物质的商品,又一次作为以这种商品抵押担保的债务偿付的预期。可是,他根本没有计算物质的东西。他的错误在于不把负债方面算作和资产方面同时存在。

这一缺点损害了麦克劳德的名誉,使他的名字在经济文献中没有地位,以及他的重大发现被归功于别人。庞·巴维克说得很对,麦克劳德是古典经济学家嫡系的可是被脱离关系的儿子 [23] 。我们应该说,这是因为法律上流通性的发明把债务的地位变成了麦克劳德所谓商品。可是,债务—债权只是一种流通的制度,一种经济上安全和服从的状态,一种具有未来性的经济量,像商品一样可以出卖;因此它蒙蔽了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为止的那些经济学家,直到麦克劳德才认真研究他们,揭穿了他们的谬误。

例如亚当·斯密,麦克劳德说,“明白地把钞票、汇票,以及其他证券”和鞋、谷物一起包括在“流动资本”这个名词项下。“所有的现代著作家把钞票叫做资本。”可是,麦克劳德说,“这些只是权利信用。”

“当钞票——不过是权利或信用——被认为是资本时,经济科学作为财富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定义就变得难以理解。因为谁会了解债务或信用的生产、分配和消费的意义呢?另一方面,每个人知道各种债务都可以买卖,像任何物质的财产那样。现代商业中最庞大的一个部门——信用系统——内容完全是买卖债务:债务的可以交换的关系完全受同一普遍的价值法则的支配,和物质商品的可以交换的关系一样。” [24]

然而,他的可转让的债务是资本的现代意义。麦克劳德说,经济学家“从来没有要把‘信用’和‘银行业务’这一科目加入经济科学的主体:实际上,他们已经在极度失望中放弃了‘银行业务’这整个科目”。 [25] 麦克劳德解决这种困难,由于把物质的东西转移到未来,并且代以智力的行为和法律的作用,这两者产生财产权。如果财产权本身是信用,那么银行业务只是买卖信用的一般原则的一种特殊情况。

(4)交换性——麦克劳德说,亚当·斯密的“财富”这个名词的用法有一种双重的意义。在他的著作的上半部中,财富被解释为“土地和劳动每年的产物”;在下半部中财富是任何可以交换的东西。李嘉图效法斯密,但他的意义只限于任何以出卖为目的的劳动的产品。约翰·穆勒曾把财富解释为“一切具有购买能力的东西”。在这方面他遵守了斯密的说法,斯密曾把钞票、汇票和其他证券包括在财富之内。麦克劳德说,这些是追诉权,或信用和基金、股份、商誉、专门职业者的业务等等没有区别(除了关于“它们从而产生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可以交换的权利” [26] 。因此,麦克劳德采取了他们的财富的种种意义中所包括的一切,使交换性成为财富和价值的要素。然而,正如我们说过的那样,这一点混淆了财富和资产。

再说,麦克劳德和其他一些使交换性成为经济学的唯一研究对象的物质经济学家认为,一种精确的科学,只有在能够像自然科学那样,被化为数学方程式时,才能形成。

“一种自然科学,”他说,“是若干一定的现象完全基于一个性质最普遍的观念或者特质。……不管什么数量,只要它包含那种特质,就是那种科学里的一个元素或者成分。……力学是‘力’的科学:力的定义是‘任何引起或者足以引起运动或运动的改变的东西’。”在经济学上这种需求[27]

可是,经济学家本身,他接下去说,不研究需求,因为研究需求“就会把整个心理学引进经济学”。

实际上,价值,“从它最初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的特质或愿望,它意味着尊重或重视:例如我们说一位很受尊重的朋友。可是,这种价值不是经济的现象。要使价值进入经济学,必须以某种具体的形式把它表现出来:例如,一个人付出某种代价换取一种东西,从而表现他对那种东西的欲望、重视或价值。……因为一项交换的实现,需要两心的一致。……因此,显然价值是一种比率等式。和距离一样,……一物的价值总是外在于它本身的东西。……单独一件东西不能有价值。我们不能说什么绝对的或内在的距离或者相等。……任何经济量可以依据任何其他经济量为标准而有‘价值’。” [28]

这样,麦克劳德由于把经济学归结为交换的比率,把它归结到当时的自然科学的概念,而这些比率就是价值。这种交换率的科学,他指出,是古今所有经济学家的意图。“财富的生产”这个名词,在重农主义者以及斯密和李嘉图,意思是从土地或者从劳动中取得某些东西,为了“使它加入商业”。这是“生产的劳动”;“不生产的劳动”是生产成果不上市场的劳动。“消费”是从市场上拿走一些东西,他们在经济学里却不包括消费本身的法则。麦克劳德说明他们的不合理,以及怎样可以避免这种不合理,由于放弃他们的生产、分配和消费那种含糊的名词,把经济科学的范围缩小到他们真正目的所在的东西——交换价值的法则。

可是,所交换的是什么呢?是物质的东西呢,还是对东西的权利呢?是债务的无形体财产呢,还是债务所有权的权利呢?是买卖权的无形财产呢,还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呢?

麦克劳德认为,经济学家以为对交换的是物质的东西,可是法律学知道所交换的是对东西或债务的财产权。麦克劳德解决了困难,由于用一种经济量——信用——替代物质的东西。这种经济量可以被人占有、买进和卖出。因此,他开始了资本的现代的意义。

(5)信用的双重意义——可是,麦克劳德有一种矛盾的信用的意义。它的意思是一种将从未来的债务偿付中得来的货币收入,它的意思又是一种将从未来的产品销售中得来的货币收入。简单地说,它同时指债务收入和销货收入。第一种我们和他一样称为无形体的财产;第二种我们给它比较新近的名称,无形的财产。

那矛盾的意义似乎是他由银行的债务或存款的创造中得来的,存款具有一般的购买能力。一个制造家让与他的产品的所有权,接受一笔六十天后付款的商业债务的所有权,作为全部代价。他按贴现办法把这笔债务卖给一个票据商人或者银行,收进一笔银行即期付款的债务,因此付款时不需贴息。

两种债务都有购买力。作为一种“特殊债务”的商业债务,交换一种银行的即期债务。可是,银行的即期债务或存款,也是一种银行对存款人的“特殊”债务。然而,后者具有一般的购买力,可是六十天期的商业债务也有购买力,虽然要照票面价值折息。因此,第三者在商品销售中不打折扣而接受的银行债务,和硬币一样。麦克劳德说,硬币也是一种一般的信用,他的意思是指一般的购买力。

就货币和信用两种来说,所谓债务人是“整个世界”,就是说,根本不是债务人,而是任何东西的出卖者,他们不折不扣地接受货币或信用,偿付他们所卖的东西。货币和信用是一样的,因为都可以流通,因此没有留置权需要从票面价值中扣减。银行家和企业家自己把他们的存款作为货币或现金,虽然存款不过是可以转移的、过期的债务,因此不折不扣地被人接受。麦克劳德完全采用了他们的语言。

因此,他必须区别“一般”信用和“特殊”信用。一般信用是任何购买者买进商品时,可能负起的未来的债务。特殊信用是全世界的购买者当中的一个购买者实际负起的一种债务。可是,“特殊”信用是唯一的债务,“一般”信用是一般购买力!

他把经济学从东西改变到东西的所有权时怎样会发生这种矛盾的意义,可以从他对货币和信用的起源的说明中看出:当我买一匹马或者土地的时候,我所买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对马或土地的未来使用的一切权利,这种权利“全世界不得侵犯”。他说,那些权利是“信用”。由于买进那一束“信用”,一匹马或土地,我成为对卖方的一个债务人。如果我立刻付给一批牛和猪作为代价,像在物物交换经济中那样,我所卖给他的也不是牛和猪,而是我对牛猪的未来使用和出卖的权利。麦克劳德认为,这是另一种类似的信用,彼此互相交换。

在物物交换经济中,如果这种“信用”的交换是相等的,交易就结束。若是不相等,就有一个差额,由一方欠另一方。这差额可以立刻用货币支付,或者可以延迟一个时期。这是货币和信用的起源。

有了货币或“一般”信用,受者就可以通过购买其他产品或服务,从世界上其余的人“收取他的债”。因此其余的人也是他的“债务人”。或者,如果那件交易的特殊债务人不立刻用货币偿付差额,他的义务就推延到以后一个时间,这又是一种信用。可是,既然这是可以出卖的,其余的人就也是他的“债务人”。货币和信用都是一种“一般”信用,不分彼此地以全世界为背景。

可是,债务的创造中包含着两种可以说是相反的经济关系。一种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另一种是卖方—买方的关系。麦克劳德最关心的是卖方—买方的关系,就是债务的流通性或交换性,并且他使他的名词的意义适合他从经济学家手里接受过来的根本事实。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本身这方面是非常薄弱的,由于他承受了英国法庭的错误。可是,使所有权的交换性成为他的理论体系的中心,而不讲实物的交换性,确实是一种新颖的识见。然而,把债务和它的交换性都叫做信用,其错误类似那些经济学家把“产品为了交换”的劳动作为生产的劳动,“产品为了自家消费”的劳动作为不生产的劳动,其实两者都是生产的。这样,麦克劳德把给予个人的特殊信用作为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可是这种信用的流通性成为一种生产的事情,它增加交易的速度,从而增加“参加商业”的财富数量。

这很像亚当·斯密的劳动作为价值的尺度的矛盾的意义,就是,在交换中可能支配的劳动的数量,以及增加了一种商品数量的劳动力的数量。一种的意思是稀少性,另一种的意思是效率。这些没有加以区别,直到李嘉图采用劳动力作为价值的尺度,把所支配的劳动留给马尔萨斯和其他斯密的信徒去讲以后,才区别清楚。所以麦克劳德没有区别两个人之间一件特殊交易所造成的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和流通手段所造成的、以“全世界”为背景的那种关系的交换价值。

麦克劳德对“支配”一词也有双重的意义,一种经济的和一种法律的意义。他不区别支配生产者的服务或商品,用货币或信用跟他们交换,和由国家对一个债务人命令履行或偿付。一种是买卖中的经济能力,另一种是法律上强迫履行义务的能力。

可是,它又是对两种义务的混淆,这种混淆很容易从他对“行为”和“不作为”这些名词的法律家的用法中产生。履行和偿付的义务是造成债权人—债务人关系的义务,可是“避免”的义务造成完全相反的、自由的关系——无义务。买者没有买的义务,卖者没有卖的义务。可是,履行或偿付的义务不可能自由地承担或者保持,除非“全世界”都必须遵守一种避免干涉的义务。他不利用这种避免某种行为的义务,因为那只是一种“不作为”的义务,它确实是这样,可是在他的那种实在的交换行为的经济制度中并不需要,这种制度由于债务的流通性才可能实现。

债权人实际上有两种权利和两种义务互有关系,这才保证他的债务人一定会偿付。他对债务人有积极的偿付的权利,对“全世界”有消极的避免的权利。履行或偿付的义务是债务。可是,避免的义务是一切其他的人不得干涉债务人的履行或偿付义务的义务。麦克劳德的所谓以“全世界”为背景的“一般信用”不是一种履行的义务,而是一种避免的义务。这种避免的义务也是“全世界”不得干涉卖者和顾客接近的义务。

信用的矛盾的意义,作为从债务偿付中得来的未来收入和从销货中得来的未来收入,以及他的有形体财产的重叠的意义,使得批评家不能了解麦克劳德的主要论点。因此,他的最详尽的批评者庞·巴维克,本人虽然在一切经济学家中尽了最大的力量把未来性引进主观经济学,却不能了解在他以前三十年把未来性引进客观经济学的麦克劳德。如果经济学完全讨论财产,就是财产权,显然它只讨论“收入的预期”。如果这些预期要有现在的存在作为一种可能量度的经济量,而不是一种只能用例证来说明的心理的感觉,麦克劳德就能很方便地在信用和货币的流通性里,发现这种经济量的客观的存在。他只需把它扩大到一切财产权,不管是商品、货币或信用。

如果信用这个名词被想象地扩大到购买力,那是因为麦克劳德在信用的观念中有一种合理的原则——未来性,它在一个项目下把商品、货币、信用和特殊债务的所有权等一切特别情况合成一体。庞·巴维克所不能了解的是这种客观的未来性应用到具体的物资上面,虽然他了解主观的物资的未来性。当未来性包含在银行业务和投资里的时候,问题很明显,可是具体物品的财产权也只是未来性客观地表现于财产,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得很对,把麦克劳德当作当时正统学说的一个嫡系的可是脱离了关系的子孙。家长不承认和麦克劳德的关系,因为他使债务成为他的科学的经济量,而不用物质的东西和劳动,因此造成了他的批评者的错误印象,认为他把物和债务算作了“物”。

既然债务是从量的,在市场上以交换率为尺度,如果使经济科学以债务为基础,我们就有一种普遍的经济量作为建立理论的根据。当一种债务的现在价值用美元和美分计量的时候,它和一种物质的东西用蒲式耳计量或者水用夸脱计量的时候,完全同样是从量的。

因此,当麦克劳德说人们所交换的是财产权,而不是物的时候,他的意思是,从经济上来说,人们所交换的是债务,用美元计量。对他来说,一切财产权是债务的所有权。不仅特殊的债务(像期票那种东西)是债务,而且所有的财产权,包括有形体财产、钞票和银行信用在内,都是债务,按照他把信用既作为债务又作为购买力的双重意义。人们所交换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对于出卖那些物资所取得的未来的货币或信用收入的全部或一部分权利。那些权利是特殊债务或一般债务的所有权。

直到现代“无形”财产的概念开始和麦克劳德的“无形体”财产有了区别以后,交换性或者买卖的权利,包括参加市场不受干涉的权利在内,才可能在法律上和未来债务的履行或偿付那种无形体财产分开。在这里,从销货中得来的未来收入——就是无形的财产——和从债务偿付中得来的未来收入——就是无形体的财产——是有区别的。

我们运用后来这种无形财产的概念,借助于后来霍费耳德的分析,就可以看出人们有理由说麦克劳德使用“权利”这个名词具有权利和“无权利”或“自由”的双重意义。或者,用经济学的字眼来说,他用“信用”这个名词,具有双重的意义——一种是要求债务人偿付债务的权利,一种是要求买方偿付商品代价的权利。一种我们称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种我们称为卖方和买方的自由—暴露关系。

说明麦克劳德怎样会把这种对立的社会关系像这样混淆起来,就会显出名词的法律的和经济的意义上一种相当普遍的错误,产生不幸的社会后果。这种说明将使人们必须作重大的区别,以便对交易和运动中的机构作适当的法律的和经济的分析。

麦克劳德从而出发的主题是,政治经济学是一种“财产的法则”的科学,不是物质东西或心理感觉的法则。然后,他把经济学的范围缩小到这些财产权利的交换价值,因为否则它就不能算是一种总是必须研究数量和计量单位的“科学”。可是,如果他排除了从过去积累起来物质的东西,只讨论一些将在未来存在的数量,那些在市场上有一种现在的存在的未来数量,可能是什么性质呢?它们一定是人们预期其他的人会给那所有人做的事,就是向他提供“未来的产物”。这种预期在现在的市场上有一种现在的存在,他说,它的最普通的名词是“信用”。

因此,信用有三种形式。①一切有形体财产权的现在价值。这是他的“商品信用”。②未来的硬币的现在价值,这个他称为“硬币信用”。③以一个特殊债务人为对象的一种特殊信用的现在价值。最后这一种是信用的唯一的真实的意义,我们区别为无形体的财产,一种债务。头两种是无形的财产——“避免”的权利,在未来的买卖的交易中可以自由的权利。

如果我们研究麦克劳德关于把信用作为一切财产权的数量的表现这种普遍概念的全部理论,就会看出他想要怎样完全颠倒古典经济学家和重农主义者的时间因素。他在全部经济学里用未来时间替代过去时间(除了在有形体财产的一年问题那个不幸的错误上),可是把未来时间当作一种向后拉到现在市场的商品,如同他们曾把过去时间向前拉到现在的市场一样。因此,他的理论是那一时期占优势的学说的“嫡系的可是被否认了的子孙”。但是,它是嫡系的,因为对未来收入的权利和商品一样,是可以交换的。它又是被否认了的,因为当时占优势的学说不把所有权和所拥有的物资分开。

(6)无形的财产——检查麦克劳德的“可以转移的财产”表式 [29] ,就看出他的所谓“无形体的财产”中只有两项以债务的意义的根据,就是“年金”和“基金”。其他各项都是未来产品的现在的所有权,或从未来服务或产品的销售得来的未来货币的现在的所有权。

从他的现在的有形体的财产得出的“永远的每年收益”,是预期的供自己使用的产品或未来产品销售所产生的货币收入,或者是未来的“地租”。“他的信用”不是一种对某一个债务人的特殊信用,而是一个企业家的一般“好信用”,就是投资者和银行家的好感,他期望他们愿意贷款给他,买进他的约期偿付的契约。他的企业的“商誉”是预期的有利的和顾客的交易。“业务”也是律师的诉讼委托人或医生的病人的好感,他们愿意付出代价换取他的服务。版权和专利权是优惠的或独占的销货收入的预期。商业公司的“股份”是预期的股利或其他获利机会的现在价值。“收费权”和“摆渡权”,和专利权一样,是预期的从特权产生的优惠价格。

这些,按照现代的判例,应该称为“无形体的财产”。唯一的无形体的财产,或者作为债务人的偿付义务的那种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是“年金”和“公债”,后者是预期的债务偿付的现在价值。

这些区别不仅是学究的诡辩。它们具有很大的社会意义,因为,我们已经在别处指出,由于不能区别工人的“产业的好感”和一种“工作的义务”——就是,不能区别无形的财产和无形体的财产——才引起人们反对美国最高法院所核准的“黄狗合同” [30] 。这个以及类似的问题,溯源于法律家—经济学家麦克劳德的信用的双重意义。他的信用作为一种经济量的意义仅仅是一切预期收入的现在价值,不管是债务的偿付或者价款的偿付。

然而,这双重意义却是现代运行中的机构的混合的意义,那是预期债务人将偿付他们的债务以及“全世界”将付出有利的价格换取物资或服务。如果我只取得对一个企业的物质设备的所有权,而不取得对它作为一个进行营业的机构的所有权,那么我所取得的不过是对废料价值的权利,我可以从拆掉那企业的设备,然后在商品市场上按照废旧的程度卖掉零件取得这种废料价值。可是,如果我买进那企业是作为一个运行的机构,那么,我取得的所有权就不是对拆掉的物料,而是对一个运行中的工厂,生产着具体的物资,以及那机构所有的债权和自由参加市场的权利。我取得对预期的未来的全部总收入的权利,将它们分配给我的雇工、我的债权人、我的房东和我自己。

然而,既然我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一种股份持有人和债券持有人的组合,不仅是这样,而且也是一种一切职工和代理人以及一切出卖原料的人的组合,既然我们这些人都期望从那业务机构的总收入中取得我们的报酬,作为我们预期为我们机构服务的代价;那么,从我们的共同产品的购买者和机构的债务人所得到的总收入,是我们的共同收入。这共同的收入通过各种交易分配在各个人当中,每一笔交易当时造成无形体财产的债权人—债务人关系,可是,每一笔交易的继续或再现,有赖于所有的人愿意参加。这种预期的参加是无形的财产。

整个的是一种运行中的机构。它是全体参加者的一种共同的意愿,雇工和经理愿意维持和经营那工厂;顾客愿意买,投资者和银行家愿意贷款,原料供给者愿意卖,以及其他的人愿意参加。各个人可以参加和因此而取得报酬的“权利”是自由和暴露的无形财产。可是,各人个别地因为他从前的服务而获得报酬的权利是债务那种无形体财产,在这里机构是债务人。麦克劳德叫它信用——是一种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他把它看作在一点时间上的一种静的经济量。实际上,在会计员编造他的常年报告的那一点时间,作为一个运行中的机构的横断面,它确是这样,可是它是一种继续进行着的程序,经过预期的一段时间。

从技术上来说,这种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为了立法和行政管理的目的,意思是指股票和债券的现在市场价值,在某一点时间;或者一种不列出证券市价的计算法。这些表示预期的营业净收入(除去捐税)的现在价值。可是,从经济上来说,运行中的机构的价值是全体参加者的全部预期收入的现在价值,包括征税机关在内,这一切说明全部销货总收入的内容 [31]

三种道德的和法律的义务因而产生,有助于维持那种愿意的态度,从而使机构能继续进行业务。履行和偿付的义务由所有的参加者自愿承担。这些是“债务”的无形体财产。避免或不干涉的义务由局外人承担,包括国家在内。克制的义务在外界干涉不可避免的地方由当事人承担,特别在独占事业、公用事业或者工会规章问题上是这样。人们预期他们的契约都不会超越这些范围,这种预期是无形的财产。这些预期的履行、避免和克制等权利和义务构成无形的财产,并且在参加者可以自由参加或不参加的范围内,他们的愿意或不愿意是“自由”和“暴露”的无形财产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义。

因此,那运行中的机构是无形体的和无形财产的连续,它们反复地被创造出来,不断地发生和不知不觉地过去,麦克劳德把它们叫做特殊的信用和一般的信用。特殊的信用是履行和偿付的义务。一般的信用是避免和克制的义务——根本不是信用和债务,而是预期的买卖的交易中的自由和暴露。他所谓特殊的信用是无形体财产。他所谓一般的信用是无形财产。考虑到时间之“流”和时间的“经过”两者的区别,无形体财产是一种预期的时间的经过,可是无形财产是一种预期的时间之流。

(7)从有形体的到无形的财产——这样,制度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依据参加者在他们对工作、等待和冒险的预测中所受的诱导而行动,服从一些限制他们的买卖、管理和限额的交易的范围的通则。可是,技术的组织给我们一种运行中的工厂的观念,工厂在工程师的指挥下,为最终消费者生产物品和服务,服从技术效率的法则。两者是分不开的,可是,它们给我们两种不同的归结为不同的社会哲学和政府概念的社会概念。一种是参加者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债,另一种是国家财富的创造中不断变动的入量对出量的比率。一种是有关可以转移的权利和自由的所有权经济学;另一种是有关入量和出量的工程经济学。一种是不仅分派份额,而且,更重要的是,使那机构继续周转进行的计划。另一种是结果造成若干出产品,分给各有关方面。

老派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学说的困难,在于它们正当公开拒绝业主的经济学的时候,却不能不私下引进所有权的经济学。它们甚至曾把财富解释为物资和物资的所有权。可是,它们的概念是静态的,没有通过交易来改变所有权那种活动的方面。适当的研究方法是首先区别经济学的两种要素,确定各自应得的地位,然后在一种集体活动的概念里把它们合在一起,这种概念,根据习惯来说,似乎运行中的机构的观念可以满足它的要求。

这一点的主要关系不在于采取新的概念,而在于打破旧概念的双重意义。这样,商品和财富从前具有所有权的财产权意义和技术的物质东西的意义;“成本”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支出的意义和技术的入量的意义,价值这个名词具有所有权的收入的意义和技术的出量的意义。

过去几十年间在经济学说的改造中,往往只需要在基本概念上作很轻微的变动,就可以从前一时代的静态的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概念转变到二十世纪的制度观点的活动的概念。费特在1907年从奥国学派的效用概念改变到意志观点的选择的概念,虽然表面上这是一种很轻微的变动,因为效用总含有快乐和快乐的选择的双重意义,但这一变动却使他能采取活动的概念,从而完全从庞·巴维克的快乐经济改变到现代以活动为研究对象的制度主义,尽管他硬说自己坚持着他的心理学。他实在是采取了活动的心理学,这也是以活动为出发点的无形财产的概念。 [32] 美国主要的数理经济学家费希尔也是这样。他在1907年,根据历史的传统,把财富解释为人类所有的物质的东西 [33] 。这种定义,一经改变到活动的概念,结果产生了财富的矛盾的意义,既作为增加出产,又作为限制出产。

我们已经说过这种矛盾的意义关键在于未能区别财产的制度和生产的技术。如果把制度经济学和工程经济学区别清楚,就不会有这种使人迷惑的问题。两种都是以活动为对象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是人与人的关系中交易的活动,可是,工程经济学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增加出产的活动。国家的全部人力是它的全部活动的入量,全部对自然力的控制是从活动中产生的全部出量。可是,制度方面的表现是为了分配预测那出量而做的活动,这种活动决定机构本身将继续运行或停止。

因此,社会的制度的组织是个人和机构的不断变动的资产和负债,它们本身又是未来的经济诱因,引起工作、等待和冒险。买卖、限额、管理和预测的制度,扩大、限制或停止入量和出量,或者把入量和出量转移到不同的方向,或远近不同的各种未来时间。生产以前的买卖、限额和管理的交易的组织,决定利益和负担的分配,并且供给诱因,使社会机构继续运行或不运行。可是,社会的工程的组织是物理、生物和心理科学的进展,它使人类能支配自然,这种支配自然的能力是否用来取得幸福或毁灭,将决定于全世界种种制度的集体行动。两者是很不相同的,如果财产的意义仅仅是不活动的有形体的财产。因此,我们用物资的出量和劳动的入量替代“物资”这个名词 [34] ;用预期的物质出量和货币收入的无形财产替代有形体的和无形体的财产。

(8)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二十年前在费特的《价格的定义》那篇重要论文里 [35] ,哈德利是一百十七个经济学家中唯一的一个把价格解释为一种“权利”的价格。根据费特的引文,哈德利说,“价格,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一种东西的数量,用来换取另一种东西。价格,从商业的意义来说,可以解释为对一种东西或服务的权利所交换的货币的数量。” [36]

费特所研究的只是物质的和快乐主义的经济学家,不是像哈德利那种制度经济学家,他并且是在找寻一种他们可以同意的价格的定义,不管他们的主观的或客观的价值学说或者货币的和非货币的学说。他所得到的定义是:“价格是在换取一种物品时付出或收进的另一种物品的数量。”

可是,显然麦克劳德的价格的定义和哈德利的相同。价格是换取所有权权利所付的代价。它同样适用于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

在商品市场上我递给你一本书,你就递给我一块钱。那是一种两重的肉体上的行为,它的意义和动物在相互帮助时的行动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在人类社会里,如果那本书不归我所有,我就不能合法地把它交给你,收取代价。而且,即使在我可以合法地交给你的时候,我也不能使你成为那本书的所有人,使所有的来人不得干涉,除非法律认为我的肉体上的行为中含有另一种行为——一种心理上的“意志的行为”——我有意要使你成为所有人,以及另一种心理的行为——你有意要成为所有人。然后法律执行,或者人们预期法律会执行,那种两重的意志的行为。经济科学的对象是那种两重的肉体行为呢,还是那种两重的心理行为呢?显然,肉体的行为是技术的,由体力劳动的工人在所有人的指挥下实行。可是,心理的行为是所有权性的,实际上通过法律的作用,转移所有权。

再说,我交给你那本书,你收受保存,可是不交给我那一块钱。法律现在认为那本书的转移含有同样的、两个意志合一的同样的心理行为——我有意使你成为那本书的所有人,你也有意取得所有权。可是,法律也认为同一物质的转移中含有另一种物质的转移——这一次是一种预期的物质的转移,把那一块钱从你手里转移到我手里,以及我的预期的收取那一块钱,有意使它归我所有。经济学家们将怎样处理这一对两重的物质的行为呢?它们是同样的物质的转移,和前例中所举的一样,可是发生了一种时间的间隔。

经济学家们在失望中认为没法处理,麦克劳德说,结果落得极端的混乱。 [37]

混乱的原因是由于有两种市场,“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以及“货币”这个名词把商品的物质的意义带进了债务市场,然后由于类比,债务市场也成为一种“商品”市场。但是铸造的货币,我们已经说过并且将要看到。不是一种商品。它是一种偿付债务的制度 [38] 。麦克劳德本人,因为他的信用的双重意义,未曾有效地区别商品市场和债务市场。在这个问题上,他信从了一般流行的那种物质主义的错觉:银行家说他可以借给顾客的“货币的供给”增多了,其实他们收进的只是顾客或其他银行家欠他的债务。顾客和投机者问“货币价值”若干,其实他们的意思是,债务价值若干?

麦克劳德和其他的人也许可以避免了这种物质主义的固执的观念,假如他们不讲比喻的“货币市场”,而代以真实情况,债务市场。甚至“商品市场”,诚如麦克劳德说得很对,也不是交换商品的市场,而是交换商品的所有权的市场。“货币市场”,也如麦克劳德所说,不是交换货币的市场,而是交换债务的市场。

价格,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一种因为“报答”某种形式的合法控制权的转移而付给的代价。它是对服务的“报酬”,或是立刻的报酬或是延迟的报酬。这是权利和义务的让与的制度的意义,不是物质的交换的意义。

假如,麦克劳德有效地贯彻他把债务作为“可卖的商品”这一点线索,不使债务的所有权和商品的所有权变成一样,而一贯地区别债务市场和商品市场,他就会正确地说明现代企业,避免了双重计算。那就干脆有两种市场,而不是在一种市场上作双重的计算。

证券交易所和货币市场是“债务市场”的两个车轮:大车轮,股票和债券,看到未来的若干年;小车轮,银行贷款和存款,看到未来的若干小时和若干日。虽然股票在法律上不像债券那样是债务,可是在经济上和法律上它们在逐渐成为债务,因此似乎符合麦克劳德的“可卖的债务”那种说法。股票是企业对股票持有人的“负债”,甚至股利也渐渐地被看作对股票持有人的习惯和债务。连法律上也承认这一点,例如在依法管理的公用事业中,人们用股票和债券的总价值以及现行的利息和利润率来计算公众(作为预期的债务人)必须交付的代价,以便债券持有人可以得到利息,股票持有人可以得到股利。“公众”是债务人,股票持有人以及债券持有人是债权人。在特殊情况下,对股票持有人付给股利,正逐渐成为公司组织的一种法律上的责任,差不多和依法必须对债券持有人付给利息一样。债券持有人只是优先债权人,股票持有人是延迟的债权人。人们又采用了中间阶层,例如各种各样的“优先股”,它们的地位在作为债权人的债券持有人和作为准债权人的普通股票持有人之间。

即使在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对普通股付给股利的地方,也发生了一种属于投资者商誉的性质的经济制裁。在美国资本主义经常的通货膨胀时期内,董事会不承认有什么必须发给股利和维持股票市场价值的道德的或经济的(更不用说法律的)义务。可是,随着千百万分散的投资者的产生,以及由于全部所有权的经营管理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里 [39] ,出现了公司组织的金融资本时代,因为经济上有必要维持投资者的商誉,那些代表公司的董事会不得不采取一种付给惯例的股利的政策。显然还需要一种法律上的责任——这种责任已经在所谓“证券买卖取缔法”中开始,这一法令的目的是保障股票和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证券交易所是把长期债务按照法律和经济制裁分别等级的市场,从最受法律保障的债券,经过保障较差的优先股和许多种单纯的“权利”,直到法律上保障最差但是主要靠经济制裁的道德债务,历史上称为普通股份。

在这有限的范围之内,麦克劳德的预言对几种特殊的情况是对的,可是并不一般的都正确,他把一切财产权利说成“债务”或“债权”,把经济学变成一套债权人—债务人的关系。只有在要求发给股利的经济的和道德的制裁变成由法庭执行的法律制裁时,财产权利才能变成这种关系。可是,这不可能实现。资本主义制度既需要股票那种无形财产,其价值决定于利润的多寡,也需要债务那种无形体财产。 [40]

可是,并不是说因此债务就应该称为商品。假如真把它们称为商品,我们就只能说麦克劳德是在作比喻,而不是讲科学。他把债务和购买力混淆起来。前者是无形体的财产,后者是无形的财产。

商品市场上的情况和债务市场上的情况相同。它们都是一种为了取得未来的货币收入的市场,这种未来的收入麦克劳德称为“信用”。换取物质货币的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未来货币收入的所有权,这是从现在商品的所有权里产生出来的,那商品被卖出去换取对未来货币收入的主权。麦克劳德认为每一种预期是一种信用,商品信用被卖出去换取货币信用。可是,它们不相同,因为一个是债务,一个是购买力。然而两者都是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

这正确地说明资本主义。企业家买进商品时,不是买进物质的东西——他买进一笔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这笔收入将由卖出那商品来取得。 [41] 银行家买进企业家的债务时,他买进一笔未来货币收入的预期,这笔收入将在债务人卖出商品、偿付债务时取得。按照麦克劳德的说法,他们都是买进一种信用。

因此,一个商品市场和一个债务市场在一起发生作用。这里的两种机能是出产品的所有权和短期债务的所有权。在商品市场上,人们造成短期债务,立刻在债务市场上卖出,交换银行的即期债务或存款。商业债务创造出来是为了出卖,并且是因为能卖给银行才创造的。那么,商品和债务的唯一区别在于被占有的和为了换取银行即期债务而出卖的对象。就债务来说,那对象是债务市场上债务人将偿付的未来货币收入的未来合法控制权。就商品来说,那对象是准备出卖换取未来货币的物质东西的未来合法控制权。商品和债务市场都预期货币收入。两者都是对一种未来货币收入的权利,其中一种是信用——无形体的财产;另一种是未来的利润——无形的财产。

两者的区别是两种价格的区别。一种是债务市场上短期货币使用的价格。另一种是商品市场上购取所有权所付的交换价格。这种分别麦克劳德弄不清楚,以致混淆了利息和利润。我们将根据他认为贴现和利润相同这一点,进行研究。

(9)贴现和利润。

a.两种价格

债务的单位,”麦克劳德说,“是要求对方一年后偿付一百镑的权利。用来购买这债务单位的货币的数目是它的价值;当然,购买固定的债务单位所付的价格越小,货币的价值就越大。可是,在‘债务的商业’中,通常不用购买债务的价格来估计货币的价值。因为货币自然要产生一种利润,购买定期一年的债务所付的价格,显然必须少于债务本身。价格和债额的差数是买进债务所得的利润。这种差数,或利润,叫做贴现。很明显的,随着债务的价格的减少或增加,贴现或利润就增加或减少。在债务的商业中,通常总是用贴现或货币产生的利润来估计货币的价值。因此,在债务的商业中——货币的价值贴现正比例。这个定理包括商业的两个部门——货币的价值价格成反比例,和贴现正比例。……在商品的商业中,货币的价值是指它能购买的商品的数量;在债务的商业中,它是指买进债务所得到的利润或贴现。……利率或贴现率是在一定的时期内,例如一年内,所得的利润数额。” [42]

这两种价格,我们区别为短期价格或贴现,但不是利润;和交换价值,或购买力。

b.两种制造品

“一个银行家,”麦克劳德说,“最初决不用现金买进票据。他买进票据(一种未到期的债务),给予他的顾客一笔信用,按照债务的数目,扣去贴息,贷入他的账户:这是那顾客的一种行动的权利,他可以随时要求付款。就是说,他买进一种行动的权利,可以在一个未来时间得到偿付,由于创造或发出一种行动的权利——来取即付的权利。” [43]

麦克劳德认为,因此银行家“不是需要贷出的人和需要借入的人之间的居间者。事实是,银行家是一种商人,他的业务是买进货币和债务,通过创造其他的债务”。

因此,银行家的利润不在于“他借入货币所付的利息和他贷出货币所取的利息之间的差额。事实是,银行家的利润完全在于他由于超过现金准备额创造和发出信用所能获得的利润。一个发出信用只交换货币的银行,从来没有利润而且不可能获得利润。只有在创造和发出信用交换定期偿付的债务时,银行才开始获利。……银行和银行家的主要的和显著的特征是创造发出来取即付的信用:这种信用,人们准备它在市面流通,起着货币的一切作用。因此,银行不是一种为了借入贷出货币的机关,而是一种制造信用的工厂。” [44]

c.商品价格和短期价格——未来的债务偿付的这种贴现的价值,是买进债务所付的价格;可是,贴息本身是对方为了使用银行的货币而付给银行的短期价格。银行家“从无中制造”他自己的即期债务或存款——一种“过期”的债务——作为货币使用;他用这种债务买进顾客的定期债务,索取一种短期价格,作为使用他自己的过期债务的代价。定期债务的价值愈到后来愈增加,由于短期价格的数目愈接近到期愈减少。这种价值上的增加是麦克劳德的“利润”。

“一个买卖人,”他说,“以较低的价格向一个人买进货品,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人,从而获得利润。同样地,一个银行家以较低的价格向一个人买进一笔商业债务——就是,向他自己的顾客——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另一个人——就是,卖给票据承兑人,或债务人。这样,银行家买进的债务,从他买进的那天起,价值越过越增加,直到还完为止。因此它产生一种利润,并且因此是流动资本,和任何买卖人的店里的普通货品一样。” [45]

当然,在这里不能区别由于债务接近到期的价值上的增加,和由于贱买贵卖的价值上的增加。后者是利润,从两件交易中得来;前者是贴息,产生于一件交易。就两件交易来说,价格这个名词的意思是价和价。就一件交易来说,价格这个名词的意思是同一交易的开始和结束之间的贴现率。这种贴现,我们为了显出两者的不同,称为“短期价格”。

麦克劳德对利润和贴现的混淆之所以可能发生,是由于债务的可以转让。债务是从债权人——银行的顾客——手里买来的,到期时似乎是卖给那顾客的债务人——承兑人。表面上由银行家谈判了两件交易;实际上只有一件。

这种错误见解的关键在于以前提起的那种谬论,所谓信用或债权现在就存在,可是,债务要等到偿付的义务到期时才存在。其实两者同时产生,银行家所买进的是债务人到期偿付的未来义务。银行家不再谈判,这一次不须和债务人谈判偿付。他只是主张他的权利。

这种情况使我们必须把我们对于买卖的交易的概念弄得更明确,区别“交易的结束”和“谈判的结束”。谈判在交易达成协议、所有权转移的那一刻就结束。可是,那交易本身,直到以后履行和偿付都完成的时候,才算结束。

在现金交易中谈判和交易同时结束。在商品方面,不仅对商品的主权转移,而且商品也交到。在货币方面,不仅在结束谈判时主权转移,而且货币也交付。

这样,交易造成两种债务:履行的义务和偿付的义务。如果两者都立即实行,谈判和交易就同时结束。可是,必须到两种义务都完成,交易才结束。如果中间相隔一段时期,不到两种义务中的最后一种完成,交易不算结束。如果那是偿付的义务,不到债务人偿付以后,交易不算结束。如果那是履行的义务,不到服务完成或者物资交到和验收以后,交易不算结束。

因此,就土地或劳动偿债的长期债务来说,一件交易可以延长若干年,可是,就货币市场上的短期债务来说,一件交易只延长几天。因此,交易确实是一种创造的过程。它不是创造商品,而是创造一种经济量和经济状态;必须到履行和偿付的债务解除,交易结束时,经济状态才从负债改变到自由。

因此,麦克劳德的表面上的第二次谈判,把债务卖给债务人换取债务人的现金,并不是一种谈判——而是法律上义务的履行,它解除债务,从而结束交易。银行家仅仅是“收取”应得的东西,为了证明偿付的完成,而把债务人的债务的所有权还给债务人。

麦克劳德未能注意到一件交易的开始和结束之间的这种间隔时期,所以可能认为贴现和利润是相同的。贴现是一种“短期价格”,为了预期的等待的服务,在一件交易的开始和结束的间隔时期中等待;可是利润(或损失)是以一种价格买进和另一种价格卖出的两件交易之间的差额

可是,利润(或损失)也能从买进和卖出债务的两件交易之间产生,跟买进和卖出商品的两件交易一样。商业银行以百分之六的贴现零星收进顾客的票据,然后以百分之四的重贴现趸批地卖出,获得一种利润。这里真实有两个市场和两次谈判,一个零售市场和一个批发市场,因此有两件交易。那商业银行在零售市场上以百分之六卖出他在批发市场上以百分之四买进的东西。 [46]

麦克劳德著述的时候商品经济学家还没有区别利息和利润。这种区别,我们已经注意到,被隐蔽在“时间之流”的双重意义里。利润是在时间之流中不同的点上进行买和卖的时候获得,而利息是在一段时期或“时间的经过”中挣得,在这时间的两点以内发生无报酬的等待。

当然,麦克劳德对利息和贴现作了通常的区别。它们意味着同样的东西,可是所不同的是关于两种计算的日期,把同一越过越增多的利息算作越过越减少的贴现。预付本金全数,并且等待到年底,那种“利润”是利息。在预付的时候就扣下利润,那种“利润”是贴息。 [47]

可是,从数学观点来说,贴现和利息确实不过是计算同一利率的两种方法,然而却有一点区别,产生于贴现和重贴现的办法,这种区别麦克劳德本人也注意到。为了使用银行家的货币而给他的代价如果是预付的,预先扣下利息,那就比较更接近麦克劳德的商品的代价的观念。银行家对于他的信用的使用收取一种价格,而付出一种较低的价格给那重贴现的银行,为了使用它的信用。

严格地说,它不是一种“价格”——而是一种比率,经过未来的一段时期。未来的增值,或者“地租”,或者为了货币的使用而预期的利息,被折合为一种现在的“资本化”的价格,就是贴息的数目。我们可以区别商品价格和短期价格,从而保存麦克劳德的分别。商品价格是换取商品或证券的交换价格。短期价格,或贴息,是先扣利息,为了货币的使用而预付的价格。

如麦克劳德所说,它们相反地变动,并且运用的范围比较广泛。例如,债券的价格和购买债券所用的货币上的利息成反比例,可是债券的收益和金融市场上货币的长期价格成正比例。货币的短期价格也是这样。短期商业票据的价格和贴现率成反比例地变动,可是,贴现率是银行对购买票据需用的货币所取的短期价格。

因此,债务或证券的价格是和商品的价格一样。它是为了换取债务而付给的货币。可是,贴息是为了使用他买进的货币或信用而收取的价格。两者相反地变动。这种短期价格的意义使得麦克劳德能发现怎样由英格兰银行适当地运用贴现率,控制黄金的输出和输入。

d.英格兰银行——安哲耳曾说“麦克劳德是……第一个人在文章里看到贴现率是外汇率的主要决定因素之一,可以巧妙地加以运用,纠正外汇的情况。关于这方面的见解,人们通常归功于戈申,其实他在六年后才发表他所研究的问题。” [48]

戈申的著作写在英格兰银行已经实行麦克劳德的理论以后,他“不是故意地想要做什么新奇的事情”。可是,麦克劳德曾经说过,现金外流的主要原因是三重的,“国家的负债,纸币贬值,任何两国之间贴现率的差额超过输送金银的费用。”麦克劳德也“十分接近”于“根据银行准备金和贴现率的变化来解释货币和价格的短期关系”,这种解说后来由西季威克于1883年给予“完全的和明确的形式”,并且由马歇尔于1888年予以更完备的补充。 [49]

麦克劳德形成他的运用贴现率并从而调节黄金外流和国内物价水平的理论,是通过他的“债务的制造”和英格兰银行的国家利益(不是为了私人利润)的理论。私人利润可以由债务的“制造”来获得;可是,当私人利润引起黄金外流时,英格兰银行的国家责任就必须抵抗或消除这种利润。

首先麦克劳德必须澄清那些认为钞票和银行存款不同的混乱的观念。1844年的银行条例就是由于这种观念的混淆而产生的,这一条例把英格兰银行分为两部分,专管钞票的“发行部”和专管存款的“业务部”。在发行部里,按条例的规定,钞票的发行(超过法定的一种原始发行额以外的发行)必须由顾客存入等额的黄金作为保证,方能办理。钞票已经被认为是一种有关公众的重要问题,可是银行存款在条例里被认为是银行和顾客之间的一种完全私人的甚至秘密的事件,政府不应该干涉。

可是,麦克劳德认为,从法律上和经济上来说,钞票和银行存款属于完全相同的性质。在法律上,它们都是一种即期债务,由银行创造出来作为货币使用。银行存款和钞票同样是一种货币的“发行”,因为它们都是一种债务的“制造”,这种债务都是即期的,来取时即用黄金支付。在经济上,它们的影响完全相同,因为同是为了随时提出黄金,以供输出。

存款,麦克劳德说“不过是伪装的钞票。它们只是一种庞大的信用的上层建筑,建立在一个比较小的金银的基础上:完全和钞票的发行一样。……这种表面上的存款,不是若干现金,而是信用,或者行动的权利,由银行创造出来作为他们用来买进现金和票据的价格,这些现金和票据列在另一面作为资产。银行存款的突然增加,实际上不过是一种信用的膨胀,和钞票的突然增加完全相同。……因此,这种存款的减少不是现金存款的减少,而是信用的收缩”。 [50]

1844年银行条例的结果证明了麦克劳德预先所说的话不错。按照条例的规定,如果黄金从发行部提出,输出国外,银行就按提出的数目减少它的钞票。这样做的理论是,这钞票的减少会引起国内商品价格的低减,使输出商品比较输出金银更为有利,因而制止黄金的外流 [51] 。可是,银行条例在业务部留下了一个“漏洞”。人们可以从业务部提取黄金来输出,只需开出支票要求付予黄金,就可以办到;虽然黄金在流出国外,钞票的发行额并不会减少 [52] 。他说,“实际上那只船有两个漏洞。条例的制定者只能看出一个;他们只防备了一个:结果非常惊诧地发现那只船由于另一个漏洞在很快地下沉,这个漏洞他们忘却了”。 [53] 在1847年的危机中银行条例不得不“暂时停止”,以便准许英格兰银行发行钞票超过从发行部提往业务部的黄金的数额,借此解救企业家和其他银行家的困难,使他们免于“整个毁灭” [54]

按照麦克劳德的看法,困难在于那流行的理论,所谓“黄金只输送出去偿付由于销售货物而产生的差额,因此当这种偿付完成的时候就一定会自动地停止。可是,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见解”。

“……如果伦敦的贴现率是百分之三而巴黎的贴现率是百分之六,这种情况的简单的意义是黄金可以在伦敦按百分之三买进而在巴黎按百分之六卖出。可是两地输送的费用不超过百分之二分之一,结果,这一番买卖可以有百分之二又四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又二分之一的利润可得。……当贴现率相差很大的时候……在伦敦的人开出由他们的巴黎代理人付款的汇票,专门为了在伦敦卖出换取现金,然后他们把现金汇往巴黎,在巴黎再以百分之六卖出。很明显,只要贴现率上的差额存在,这种外流就不会停止。再则,巴黎的商人立刻把他们的票据寄到伦敦去贴现,并且当然把现金汇给他们。……阻止这种外流的唯一方法是使两地的贴现率相等。” [55]

他陈述了这一般的原则,从此以后人们一直采用:“当任何两地的贴现率的差额超过两地间输送金银的费用时,金银就会从贴现率较低的地方流往贴现率较高的地方。” [56]

关于这一原则,他说,“不管这种原则在商人中多么熟悉,我们发现它从来还没有被人载入任何商业的书籍,并且肯定从来没有在通货的讨论中被显著地提出来,作为逆势汇兑的一种原因,和国家的负债或者纸币的情况完全无关。”

那么,当黄金外流时这种贴现率应该怎样提高,黄金内流时,贴现率怎样降低呢?能把它留给银行家的私人竞争去解决,听任他们各自和顾客订立私人合同,追求自己的利润吗?英格兰银行的董事们曾提出争辩,认为贴现率是他们本身和业务顾客之间的私事,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在追求利润。可是,麦克劳德指出,竞争使银行家的数目“增加得太多”,以致在贴现率应该提高防止黄金输出时,降低了贴现率 [57] 。再说,“商人的利益总是尽可能取得便宜的供应。” [58] 英格兰银行,由于习惯的发展,已经成为各地银行的黄金准备的仓库,因此在黄金流向国外时,它的贴现政策必须控制其他银行的政策。因此,他说,英格兰银行的董事有责任在紧要关头预先采取行动,不仅要不顾他们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且要不顾广大商业界和其他银行的眼前利益,才可能保全国家的黄金准备,不让它受到损失。英格兰银行的私利必须服从它对公众的责任。麦克劳德说,“英格兰银行负有不可避免的责任,应该经常注意邻近国家的贴现率,跟着这些变动采取措施,以便防止从本国输出金银可以获利。” [59]

在以后1857年的不景气期内,英格兰银行董事第一次根据麦克劳德以前主张的这种公共责任的原则采取行动,及早提高贴现率,阻止黄金的外流。约翰·穆勒后来能够说,英格兰银行在1847年以前一切行动所根据的原则是,他们除了自己作为一个银行的利益以外没有任何问题需要考虑,在1844年的条例里起草人皮尔爵士曾使英格兰银行确信“他们作为银行家在经营存款上的一切行动和公众无关,只是他们自己的事”;可是自从1847年以后,他们已经认识到

“英格兰银行这样的一个机构不同于其他的银行,不能像其他银行那样,可以认为它们的个别的交易不会一般的影响商业世界,以及它们只需考虑自己的地位。英格兰银行的交易必然影响全国的交易,该行必须采取一个银行所能采取的一切措施,防止或减轻商业危机。英格兰银行的地位既然是这样,1847年以后,该行对这一点的认识比较从前也清楚得多,他们在行动上已经不像从前那样只顾银行本身的安全,而不考虑任何其他问题。” [60]

因此,英格兰银行是现代资本主义下私人企业家的第一次重大的协力一致的行动,不通过立法,就承认他们对公众的责任——这种责任是由于全国的福利已经依赖他们,由于他们采取了协力一致的行动,作为一个发行和贴现的中央银行,完全和政府的行为分开,政府明白地让他们自己决定怎样追求自己的利益。实际上,经过舆论的重大压力,英格兰银行的当局才愿意接受像麦克劳德这种经济学家的学说,可是麦克劳德本人在后来一次再版的他的有关银行的著作里竟然能说,“制定1844年银行条例的必要,对英格兰银行的董事是一种很丢脸的事。那是宣告他们不能做好他们自己的工作。可是,既然现在他们已经证明他们完全能够做好,那条例也就不必要了。” [61]

中央银行在稳定物价以及制止黄金的流入和流出方面的进一步的责任,麦克劳德没有说明,直到威克塞尔在1898年才试图予以详细的解释。 [62]

(10)从心理经济学到制度经济学——交易的公式可以用心理学的说法来陈述,是很有意义的。生产者卖出一千单位的钢效用,价格是每单位边际效用二十,或者总效用或价值二万单位减去未来性(远期)折扣或贴水二百单位,产生现在的效用一万九千八百单位。要把它变成制度经济学,只需采用财产的权利;法定的计量单位;债务的创造、流通性和解除;集体行动对交货和偿付两种义务的执行,这集体行动是国家,或者商务委员会,或者商会或类似的团体,它建立一种从事于司法判决或商事仲裁的组织。然后,那公式就变成这样——一千吨使用价值,钢;边际效用每吨二十美元,或价格;未来总效用或未来价值,二万美元;未来性折扣,二百美元;现在的总效用或价值,一万九千八百美元。

我们研究从哲逢斯到费特那些心理经济学家,看出他们逐渐把他们的心理学发展到差不多这种最后的一致性,现在他们尽可以自称制度经济学家,和称为心理经济学家同样的适合。费特在他的《垄断的伪装》里,从心理的经济学过渡到制度的经济学。

未来性的折扣在不同的经济学家的著作里,表现得不同。庞·巴维克的“贴水”是加上去的,在未来加上较多的劳动,以便增加未来的出产品。可是,费特的折扣是减掉的,减少现在的劳动的数量,使未来的出产品不增加。庞·巴维克把前者说成“增加迂回过程”,虽然,他主要地讨论贴水,从这一点可以推论,同样的现在和将来的关系也能由减少“迂回过程”来实现。他所谓“增加迂回过程”有时候使人误解,因为现代发明的趋势是减少或缩短那迂回过程,从而减少生产一种效率较大的机器所需的劳动量。可是,我们的推断是根据他显然忽视了这一事实。如果不用劳动成本较低而效率较高的新机器来替代劳动成本相同和效率相同的老机器,我们关于庞·巴维克的迂回过程的推断是正确的。

例如,这种心理的估价无疑的是农民会有的情况,只要他用他的劳动生产一种未来的使用价值供他自己和家庭使用,而不出卖。它也适用于鲁滨孙和消费经济学的范围,在那里没有一件东西是为了出卖而生产的。那农民由于经验了经济学家的“效用递减”原则,知道如果他生产得太多,他的供自家使用的产品的价值将降低很多。他也知道,如果生产的东西超过他一家将来需用的数量,现在工作太多就是无用的牺牲;如果他现在不充分工作,生产出自己家里将来需要的数量,家庭的需要将受到牺牲。

因此,由庞·巴维克发展完善的这种心理经济学,是普遍存在的。它存在于人类的本性中。它在生产不是为了出卖的一切经济学里肯定有相当的地位。因此,它虽然普遍存在,却不适合于买卖世界。它只讨论劳动、物资和预期,公然地丢开私有财产、有关那些未来产品所有权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既转移具体物资的应有权又创造可转让的债务的交易(这种债务的所有权也被转让)。

这种对所有权完全不管,其根本原因在于从个人心理出发,这里没有社会的利益冲突,而不是从谈判和交易的社会心理出发,这种心理起源于冲突。社会心理不仅需要可以实行的权利和义务;也需要客观的计量单位,以便所有的当事人可以知道期待于未来的是什么,以便负责判决的机关可以根据数量来作出决定。

在通俗的和经济的语言中往往是这样,一种量的计数单位被用来替代所量度的量。我们说重量或者温度表上寒热的度数,可是这些是看不见的物质力量的计量单位,这些力量在我们面前从量地起着作用。经济量也是这样。它不是一种物质东西的量,而是一种“力”的量。它是一种强有力的看不见的社会力量,预期将在看不见的未来发生作用,个人在现在的交易中对它们的计量标准是货币价值。因此,虽然麦克劳德的“经济量”的概念似乎是空幻的或想象的,其实不是,因为那是看不见的未来时期中的看不见的社会压力,表现为现在的交易中一种货币的计量。

人们采用了这种用货币表示的计量制度以后,经济量就成为现代资本的意义。货币价值是一种看不见的经济量——资本——的尺度。人们于是区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现货”和“期货”等等,在这里现在的现金或银行存款构成“货币市场”,债券和股票(未到期的债务)或者未卖掉的销货,构成资本市场。

这些经济量——现代“资本”——的所有权由交易加以转移。它们转运到世界各地,就是银行家和商人账册上的贷方和借方,由电报、电话或邮信加入或抵消。纽约的联邦准备银行对于纽约货币市场上进出的“货币”编有经常的报表。可是,这种报表不过是货币市场上贷方和借方的记录。近年来准备银行才发表“分别保管”的黄金这一个项目,这种黄金实物是在银行里,但所有人在其他国家,因此作为不在美国国内。经济量是所有权,不是物资。

这种现代的资本的意义,作为一种以货币为尺度的经济量,既非常有力又非常敏感。资本完全具有一种法律的基础,如果那基础被推翻,资本可能整个地消失。资本的数值反映世界经济上的一切变动或对变动的忧虑。可是,这种经济量比政府的势力更大。它使劳动就业或失业。它偿付债务和捐税。它制造战争。

可是资本,一种存在于未来的经济量,是很敏感的。我们上文举例中的远期折扣二百美元可以再加上一种由于危险性的冒险折扣。这种冒险折扣若是高到百分之一百,资本的现在价值就完全消失,并且在那种危险程度达到以前产业早就停顿。可是,在繁荣时期,冒险折扣较小,并且可以用两种方法来抵消它:提高卖价,或者提高利率或贴现率。

如果不能提高价格,把危险转移给买方,就可以由卖方负担,接受一种比较高的贴现率。如果完全没有危险,利率也许降低到百分之三或更少;如果在我们的前例中利率是百分之三,现在的价值就是一万九千九百美元,而不是一万九千八百美元。我们可以假设通常的冒险折扣一并包含在我们的例证中的百分之六利率里,因此钢的现在价值,包括利息和冒险折扣在内,是上面所说的一万九千八百美元。

在这里必须注意从“交换”这个名词的旧意义传留下来的一种含糊的意思。古典派学说假设双方从交换中得到。各人把对他自己价值较小的东西转移给对方,而从对方收进对他自己价值较大的东西。从个人的观点来说,这当然是真实的。他总是在现有各种对象中选择较好的或“比较不坏的”一种。他总是得利,不管所放弃的或避免的另一种对象是多么繁重。可是,这种说法混淆了个人的心理和客观的经济量 [63] 。在一件交易中卖出的经济量和买进的经济量完全一样,实际上是同一件东西。一种经济量,例如一匹马——或者说得更恰当一点,预期的一匹马的有用的服务——的所有权被转移,换取现金或银行存款,例如一百美元。一方对马比对货币看得重或者另一方对货币比对马看得重,这是一个主观的或个人的问题。它不是客观的和可以测量的在交易中发生的情况,在交易中总有一种明确的经济量的所有权被转移,虽然有关的各个人对它重视的程度也许彼此不同。

债权和债务的相等也是这样。主观地以及从个人来说,双方对它们的评价可能大大的不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各人根据自己的目的。可是,客观地来说,债权,例如一万九千八百美元,和债务一万九千八百美元是完全相同的经济量。双方相等地增长,趋向到期,可是在任何一点时间上它们是同一的经济量。

我们以前说过的关于“自由”和“暴露”的相等,也有同样的情况。主观地,当工人辞工不干的时候,雇主也许觉得他所受的损失超过工人所得的利益。或者,那工人也许认为辞工不干,他自己的利益超过雇主的损失。或者,那工人也许认为他辞工不干比继续工作利益较大,而雇主也许认为他开除那工人比留用那工人利益较大。

可是,客观地,当工人辞工或者雇主开除他的时候,雇主损失一种未来的经济量,就是预期的那工人一天的工作——和那工人现在取得并且可以在别处利用的经济量完全相同。两方之中的一方也许比对方更知道怎样较好地利用那预期的一天工作,可是这是一种个人问题,客观地并不改变那对于双方都是相同的经济量。既然普通的工人可以任意辞工,那“经济量”就由于冒险而减小。可是,就“合同工”或者演员、棒球球员等的专业合同来说,冒险折扣却大大地降低。

或者,拿“商誉”或商标的意义来说——另一种自由和暴露的关系,这种关系我们区别为无形的财产,现代资本主义的最大资产之一。虽然“商誉”的未来的收入也许是很空洞的,但在交易中它的所有权作为一种现在的经济量可以转移,按照一种金钱的估价,其中包含预期的销售、价格、利息和高度的冒险以及因此而产生的一种很高的冒险折扣率。一方也许比另一方认为它价值较大,可是客观地,它是同一经济量,是资本的现代意义——作为资产。

甚至运行中的机构的意义是一种类似的经济量,它的现在的价值也许是它的股票和债券的不断变动的价值,代表一种金钱的净收入的预期。

法庭或仲裁人所考虑的是一种同一的经济量的所有权的转移——不是个人认为他们获得或损失的个人利益或亏耗,快乐或痛苦。后者相当于心理的价值的意义,可是,我们只把它们当作谈判心理中“商谈的要点”,交易成功,它就不存在。 [64]

经济学家往往用“物品”这个名词包括物质的东西、债务、股票、债券、企业的商誉、运行中的机构这些不同的概念,在这种地方我们按照麦克劳德的说法,用“经济量”这个名词,这些量值大小不同的经济量,人们买进、卖出或保持着供未来使用。这种分析类似克拉克在区别“资本”和“资本物品”时显然想要构成的分析 [65] 。他的“资本”是一种“价值的基金”;他的“资本物品”是具体的物资。在这里“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这些名词是方便的名词,将加以使用,因为它们显然只限于生产和消费物质资料的技术范围以内。可是,如果把“物品”这个名词的意思扩充到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信用、债务或其他形式的有形体、无形体和无形财产,那就是(像麦克劳德对斯密和约翰·穆勒的批评) [66] 混淆了生产和消费与债权和债务。为了保持这种分别,我们把物质的东西称为古典经济学家的技术的资本,可是所有权是现代的资本的意义。所有权是克拉克的“价值的基金”,麦克劳德的“经济量”,以及公司财政中的资产和负债。 [67]

(11)债务市场的分开:a.货币和资本——亨利·西季威克在1883年 [68] 是第一个经济学家利用麦克劳德对所有权和物资的区别,可是他纠正了麦克劳德,指出麦克劳德认为相同的财富和资本两者的不同。西季威克的财富是“社会效用”,是劳动的结果;可是,资本是私有的财富的所有权,财富是财富;资本是资产。区别的关键在于利息的意义。

“利息,”西季威克说,“是产物的一部分,用利息的名义归于资本的所有人;所谓‘资本’的意思是指被使用的财富,它可以给所有人产生一种新财富的剩余。从个人的观点来说,这种资本可以有理由被认为仍然存在,即使那财富已经用掉,没有留下物质的结果,只要它是用于给所有人取得一种合理的预期,可以期待它连本带利回到他手里,甚至只是永久地收取利息。” [69]

可是,西季威克区别三种资本——股票、债券和土地价值。

“……这种公司的股利应该认为仅仅是股东所有的资本的利息,等于每年付给债券持有人的钱……并且土地的收益是一种利息。” [70]

这三种资本,在最初的投资以后,可能大大地变动。这决定于利率上的变动(假设货币的购买力是稳定的)。

“当现行利率从百分之三降低到百分之二时,一块土地的地租如果不变,土地的价格就会上涨百分之五十(其他情况如果都不变)。” [71]

显然我们可以说,他的其他形式的资本,股票和债券,也有同样的情况。利率降低百分之三十三,如果其他的情况不变,就会使资本的数值上涨百分之五十。

可是,这种资本数值上的增加,从社会的观点来说,并不是资本的增加。

它们的价值上的增加,“显然并不构成真正的财富的增加:因为社会所拥有的对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能力,总的来说,并没有加大。由于利息降低,它的生产工具的交换价值因而增高。可是,从个人的观点来说,财富的增加,在某种意义上,是实际的而不仅是名义的;因为,虽然资本所有人的实际收入并不因变动而增加,他的购买消费品的能力肯定已经增加,虽然他只有用掉他的资本,才可能发挥这种购买的能力。” [72]

可是,这种资本将怎样用掉,从而变成可消费的商品呢?把它变成具有一般购买力的银行存款。

西季威克着手创立一种货币的定义,要适合麦克劳德的可转让的债务的定义,可是避免商品的物质的类比。他应付了解释货币这样一个“变动很大和不明确的”名词的困难,由于批评哲逢斯提出的根本反对试图作任何定义的那种说法。西季威克说,哲逢斯曾经说过,认为我们“解决一个名词(货币或资本)的意义,就能避免许多事物的一切需要分别解释的复杂的差异和种种不同的情况”,那是一种“逻辑的错误”。哲逢斯曾提到那些叫做或可以叫做货币的矛盾的东西,例如“金银块、标准硬币、代币 [73] 、兑现的和不兑现的钞票、法币和非法币、各种支票、商业票据、财政部证券、股票等”,其中每一项“需要有它自己的定义”。可是,西季威克答复说,哲逢斯认为“对许多‘种’分别予以解释,在逻辑上是对的;可是企图解释它们共同的‘类’,在逻辑上是错的”;他这种议论是“自相矛盾”。如果我们要精细地确定它们的意义。“种”的本身有“同样的困难,和广义的‘货币’的概念一样”。

然后,西季威克规定一种“货币的主要的和根本的职能”,用来作为货币的一般职能。这种职能将区别货币和“物品”或“商品”或“财富”,可是使人对于一种货币和另一种货币的差异能作比较详细的解释。这货币的一般职能是“用于交换,以及其他财富的转移,其目的不是移转某种特殊商品,而是移转一般的对商品的支配权:由于作为财富移转的媒介,货币才有资格执行它的另一重要任务——作为价值的尺度”。 [74]

西季威克根据所有各种货币所共有的这一基本职能,说明企业家、银行家,甚至像巴杰霍特那样有名的经济学家怎样会起初把货币解释为硬币或钞票,可是,在他们的大部分理论中又把货币说成“银行家在顾客来取时立即付给货币的义务,这种义务连钞票里也不一定存在”。他们的解释是“在平常时期”一个实地经验过的人都知道“他能把他的银行家的负债的任何一部分随时变成黄金或钞票 [75] ,他完全为了自己的方便才让他的钱保存在非物质的状态中。……因此他自然地会认为并且说一切‘存在银行里的货币’是‘现金’”。因此,巴杰霍特以为英国比任何其他国家有“更多的现金”,其实它所有的是更多的来取即付的银行债务。

后来,遇到危机和信用崩溃的时候,“银行家的负债和他们偿付这些负债的手段之间的区别变得非常明显;他(巴杰霍特)刚才叫做‘现金’的那同样的东西,似乎又以相反的角色‘信用’出现;于是他(巴杰霍特)认为英国‘手里的现金’那样的‘非常之少,使一个旁观者看到它的微小和以它为基础的信用的庞大,相形之下,几乎会不寒而栗。’” [76]

西季威克心目中既有这种货币的双重意义,所以决定效法麦克劳德,采取货币市场上流行的名词,以便用货币来指“全部的”通常交换的媒介。他批评穆勒“看不起”麦克劳德“把信用的扩张说成……好像信用真正是资本”,而穆勒认为,信用只是一种“让一个人使用另一个人的资本的许可”。西季威克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这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金币。

“……它的唯一作用是,‘准许’或者使它的所有人能取得和使用其他财富:只有在这种意义上,穆勒的说法才适用于银行贷给顾客的信用或负债,不管是用钞票的形式或是用‘存款’这个有些使人误解的名称。没有疑问,这种信用是用来转移财富的一种比较脆弱和容易消灭的工具;可是在现代产业社会里,它是主要地用于这种重要用途的工具,人们没有理由不顾这一事实。” [77]

西季威克这就改变了沃克的货币的定义,来符合麦克劳德的定义。沃克曾把货币解释为“在社会中自由地从甲手转到乙手,用于债务的最后清偿和商品的全部偿付方面的一种东西”。 [78] 可是,西季威克改变沃克的字眼,把“从甲手转到乙手”改成了“从甲所有人转到乙所有人”,以便包括银行存款在货币的范围之内;这银行存款不在沃克的货币的定义之内,虽然他包括了钞票。

“似乎是这两种字眼的差别,使得沃克先生不愿承认银行存款是货币;因为存款不能像钞票那样,‘从甲手转到乙手’。可是,在用钞票(不是法币)实行偿付的时候,没有疑问,重要的事实不是几张纸的单纯的物质的移转,而是对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利的移转:这种要求权的移转在用支票偿付的时候同样可以实现。” [79]

这种对沃克的批评说明西季威克已经抛弃了物质经济学家把“交换”和“流通”作为商品“从甲手转到乙手”的具体交货的那种观念,而代以麦克劳德的“从甲所有人转到乙所有人”那种制度性的移转。

“没有疑问,”他说,“支票的收受人可以要求用钞票兑付;可是,钞票的收受人同样地可以把钞票交入银行,如数加到他的账户上。再说,前者可以要求用黄金兑付;可是,后者同样地也可以要求。从这两种观点来看,都似乎两者没有任何根本的区别。我这样说的意思不是抹煞用钞票偿付和用支票偿付之间存在的重要的实际区别。支票不像钞票那样流通:支票的收受人通常立即付予代价,因此要选择银行,选择他同意接受它的负债作为货币的那种银行,而钞票的收受人通常不作这种选择;因此银行的负债的移转在支票上比在钞票上较为复杂;因为……银行有变更以及银行顾客有变更。可是,交易的实质仍然同样是‘债务的最后清偿和商品的全部偿付方面’银行的义务的移转。因此我认为,一种货币的定义,如果一般的包括钞票而排除其他的银行负债,实在是不能接受的。” [80]

寻求“货币代用品”的定义,是西季威克在创立一种货币的定义中的主要困难。经济学家笔下的“货币代用品”的意义一定总是他的“货币”的意义的残余。如果货币只是金币,转移所有权的其他一切偿付和购买的手段就是一种货币代用品。

西季威克用各种不同货币在债务的清偿和商品的全部偿付中的“终极性”这个题目,应付这种困难。他认为终极性是程度的问题,“最高度”的终极性属于现代政府的不兑现纸币,这种纸币作为国内交换的媒介,通过两种法律的手段,由政府按票面价值接受,准许人们用以缴纳国家捐税,并且承认它们为私人债务偿付中的法定货币。这种货币的“终极性”甚至超过黄金。如果黄金不是法定货币,如果偿付金块而不付法币的契约在法庭上不可能执行 [81] ,黄金在债务偿付中的终极性就低于法定货币的纸币。

西季威克说,银行钞票,不是法定货币,它的终极性低于不兑现的纸币,然而和银行存款没有重大区别。这种比法定货币较低的终极性,是由于人们可以要求银行用法定货币清偿它们自己的债务。可是,这种负债由于银行另有收进黄金或钞票换出它自己的负债那种相反的交易,而获得平衡。因此“平时人们在一般债务的最后清偿中接受银行的负债”。 [82]

可是,我们认为,在流通性以外,还需要另一种特质。要使债务可以成为一种交换的媒介,必须使它在用于偿付或购买时不受任何时期折扣的限制。如果受这种折扣的限制,它就不是货币,而是资本。西季威克似乎看不出这种区别。他的货币的定义以“流通性”为中心,但不包括时期折扣的有无作为货币和资本的差别的根据。他说:

“……有一些广泛被人接受的证券——某些政府的公债、铁路的债券,等等——运输起来比金银方便得多,因此在国际债务的偿付中往往用这些证券替代金银。当这种证券被人们买进卖出是为了完成这种任务的时候,如果否认它们在这个范围内具有货币的最主要的特征,那就使我们自己成了语言的奴隶。” [83]

不错,我们应该说,这些证券是可以流通的,和货币一样,并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终极性”。可是,它们不应该被包括在货币的定义之内,因为它们的价值越是接近到期越是增高,由于需要打折扣的时期越过越缩短。可是,真正的货币不附带时期折扣,并且这是银行存款可以适当地解释为货币的理由。银行存款可以被列为货币,因为它是银行的过期的债务,可是“证券”,不管是短期商业债务或者长期债券等,都是未到期的债务,因此应该列在“资本”一类。 [84]

这符合于三种市场,“货币市场”,包括过期的银行债务的所有权的移转;“短期资本市场”或者未到期但是短期内即将到期的债务的所有权的移转;“长期资本市场”,或者未到期但是将在一个较长的未来时期的终点到期的债务的所有权的移转,这种债务的利息每年或每半年一付。总而言之,货币市场是过期债务的市场,不受时期折扣的限制;资本市场是未到期的债务的市场,因而受一种时期折扣的限制。那么,货币或过期债务的“代用品”是“资本”,或未到期的债务。

当然,以上所讲的意思并不是“货币的价值”在“购买力”的意义上没有变动。那是另一个问题。它只意味着货币的价值不因未来的时间的经过而变动。过期的债务没有未来性不是资本,而是“现金”,就是银行里的“存款”账户。同样地,短期或长期证券的购买力可以改变,可是这也是另一个问题。未到期的债务具有未来性作为它的一个方面,因此资本,并且可以作“现金”的代用品。它是“资本”,因为它表示一种未来的价值的增长,不是作为购买力,而是作为缩短未来的时间的经过,直到偿付到期为止。 [85]

但是,即使像这样区别了货币和资本(作为货币的代用品),仍然是西季威克运用麦克劳德的债务的流通性或者债务的所有权的移转,首先消除了物质的“循环”的比喻以及麦克劳德的把债务作为“商品”那种物质的比喻。现代银行支票根本很少循环流通的。支票开出来、加以背书、存入银行、然后注销,或是清偿以前买卖的债务,或是偿付当时按照市价转移商品所有权,因而造成的新债务。在美国,这方面的实际情况最近才可能作科学的计量,由于现在有了报告和公布的“个别账户的借方”的统计。 [86] 这些借方的记录是企业家的大部分购买行为的记录,因此是银行的即期债务从银行的一个债权人转移到另一个债权人的记录。“流通”这个名词不适用于这种程序。它始终是一种比喻,一种从硬币时代遗留下来并且从血液循环推论出来的比喻。实际情况不是像比喻那样,而是银行账上的借方和商人账上的贷方,起源于所有权的移转。因此,我们可以根据那使它生效的行为,称为“借方货币”,从而保留一般所用的“流通货币”这个名称,专指那为数不多的纸币和硬币。

麦克劳德把信用说成“生产的资本”时,他心里所想的显然是这种由于借入账户而节约货币的使用。他的意思不是说信用生产商品,像劳动那样,而是说信用增加财富的生产所依赖的各种交易的速率。他的观念很像李嘉图的观念,李嘉图区别了机器和资本——机器增加劳动的生产力,但机器不是资本 [87] 。麦克劳德也是这样,信用是生产性的,不是因为它生产什么东西,而是因为它增加生产的速率。换句话说,麦克劳德所做的工作实际上是把生产的意义从“生产”改变到“生产的速率”,这是从生产到效率以及从“流通”到重复的速度的改变。

麦克劳德的意思是,信用增加了商品买卖的周转的速率,超过仅仅用硬币所能达到的程度,从而大大地增加财富生产的速率(不是生产)。他的意思确实是这样,这一点从他认为硬币的使用比物物交换经济的办法具有较大“生产力”的见解中,可以看出。硬币和物物交换比较,银行信用和硬币比较,它们在技术上的意义是大大地提高商品周转的买卖的速率,这是国民生产力上一种巨大的增加。麦克劳德的解说是适当的。他说,按商业的通常过程,物品或商品从生产者或输入者手里转到制造者,然后到批发商,然后到零售商,然后到顾客或消费者。如果那生产者或输入者从批发商那里得到现金,他就能立即生产或输入另一批商品,补充他已经卖掉的部分。同样地,如果批发商从零售商那里收到现金,他就可以向制造家再买进一批,补充他已经卖掉的货。零售商和消费者也是同样的情况。

“如果个个人都时刻有现金可以动用,循环之流或生产就可能川流不息地继续下去,以消费或需求所容许的速度前进。……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很少的人或者没有人时刻有现金可以应付他们的需要。……如果循环之流,或生产,必须等到消费者用货币付了物品的价款以后才能重新开始,生产就会大大地减少。……可是,假设那商人对批发商的品格和诚实有充分的信任,他就凭信用把货物卖给那批发商。……就是,他卖出货物,所交换的不是货币,而是一种信用或债权。……因此,我们看到信用引起了完全相同的循环或生产,和货币一样。”因此,下一步是“使债务本身成为可卖的商品;把它卖出去或是换取现金,或是换取适当数额的其他债务,可以随时要求换成货币,因此等于货币”。不然的话,大量的商人债务就“全部是死货”。银行家买进他们的“死货”,给予“活动力和流通……把它从死货变成进一步的生产能力,然后大量的商业债务全部被变成生产的资本”。 [88]

显然同样的话也可以适用于硬币。它把农业和工农从迟缓的物物交换的程序改变到快速的买卖的程序。麦克劳德说,“信用是生产性的资本,跟货币完全是同样的道理和同样的意义。”

这含有一种生产的双重意义,并且表示麦克劳德的批评者不了解麦克劳德的“生产力”的确切的意义,和当时所谓“生产”的意义不同。生产力是生产的速率。“生产”的意思,对古典经济学家来说,是使用价值的生产,不大管生产的速率。可是机器、货币和信用是相同的,因为它们同样意味着增加那生产的速率,从而增加全国的生产力或生产的速率,这生产的速率我们称为效率。

b.资本收益和银行利率——在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只考虑了短期和长期债务的“无形体的财产”,作为跟短期和长期资本相同的东西。可是现代资本由无形财产以及无形体财产构成。无形财产是预期的未来销售所产生的净收入的现在价值;而无形体财产是预期的债务偿付的现在价值。这两者一起构成现代的资本。麦克劳德对两者不加区别,我们已经看到;西季威克也没有加以区别。西季威克把债券的现在价值(无形体的财产)以及股票和土地的现在价值(无形的财产),同时结合在单一的“储蓄”的概念里。他因袭了麦克劳德的错误,把它们都作为债务看待。因此,他不区别更现代的“债券收益”和“股票收益”,或者和股票收益类似的、根据土地的资本化的现在价值而产生的收益。我们对于这些和类似的收益——根据资本化的现在价值而产生的收益——将称为资本收益。 [89]

西季威克使这种区别的关键系于两种利息,资本收益和银行利息。

在西季威克以前,经济学家通常满足于只谈“平均”利率。可是,西季威克区别了短期贷款的利率和长期贷款的利率。西季威克向主要考虑商业银行短期贷款的麦克劳德进攻,他说,

“职业贷款者所借出的贷款必须为贷款者产生一些‘管理的工资’以及严格的利息;因此,我们根据这个理由,可以预期汇票的贴现率高于一般资本的利率。另一方面,我们必须考虑银行在很大的程度上生产它所借出的货币,就是它自己的义务,这种义务只要它的业务顺利,实际上决不会必须还清;它能以低于一般资本利率很多的价格出卖这种商品的使用。因此,如果银行家主要地放短期贷款给商人,从而扩大他的业务的范围和增加他的业务的安全,竞争也许会使他对这种贷款所取的利息不高于——甚至低于——永久而同样安全地投资的资本所得的普通利息。这似乎是实际的情况;也许部分地是因为商人是银行的特别重要的顾客;可是,主要地是因为银行家借钱给在一定的短期后必须偿还的借户,比较方便,这样他们遇到需要作大宗支付时,就可以随时减少放款的数额。因此,我们没有理由预先肯定地说,银行家对商业票据所取的贴现率——即使是平均的并且把危险程度的差别计算在内——和一般资本所得的利息相同;没有经济上的理由可以说商业票据的贴现率不应该高于资本的利率,因为银行家的麻烦必须得到报酬;另一方面,没有理由可以说它不应该低于资本的利率很多,如果上面提到的有利条件的价值确实很大;因为对于银行家自己不费多大成本生产出来的交换媒介,一种比较低的利率就足以使他在营业资本上获得正常的利润。” [90]

银行家所得的这种利率,西季威克区别为“货币使用的价值”,可是,那些不是“职业货币商”的人所得的利率是“为了使用储蓄而付的价格”,或者另一种意义相同的说法,“所有人因为让别人使用他的资本而取得的价格。”

这样,西季威克的货币和资本的区别,其关键在于付给银行的利率和付给其他的人的利率的区别,前者不是因为银行的储蓄,而后者是为了他们的储蓄的使用。他认为这些储蓄是“资本”,表现为土地价值、股票价值和债券价值这三种形式,按现在的价格计算。就“职业货币商”来说,利息是一种银行收费,不是储蓄的代价。就其他贷款的人来说,利息是一种资本收益,是储蓄的代价。

可是,在这方面,两者没有什么不同。银行收费是一种为了储蓄的使用而付给的利率,和资本收益是为了储蓄的使用而付给的费用,完全一样。西季威克的谬误起因于两种错觉,麦克劳德所谓信用的制造厂,而不讲信用的交易,以及储蓄的实体,而不讲储蓄的市场价值

(a)制造家还是商人?——西季威克仿效麦克劳德,把银行家想象为自己不花成本的“信用制造者”,对这种信用的使用,他收取一种价格(贴息)。

可是,银行家不是一种制造家。他买进他的顾客的短期或长期债务,在他的账册上把别人的所谓储蓄转移给他们,这种储蓄他已经承担了随时付还储户的责任,由于发出他自己的过期债务(存款)。

这样,如果为了买进一项六十天期的债务二万美元,银行家以存款账户的方式付给一万九千八百美元,那么这一万九千八百美元就是一种负债(他一般的对其他的人的负债)的移转,使他们的“储蓄”可以由他们随时请求支付。为了承担这种责任,他收取一种价格(贴现率),在本例中是二百美元,年息百分之六,或者每两个月百分之一。

或者,反过来说,银行家卖给他的顾客他自己的一般“良好信用”的一部分(一万九千八百美元),这种信用的保障在于他的商誉、他的法定准备金和其他为了加强他的信用而规定的法律条件。为了这种一般信用的使用,他收入二百美元。可是这种“良好信用”完全在于他能随时应存户的请求,付给存款。同时,在法律的让与的意义上,他买进了他的顾客的特殊的良好信用,结果在这一笔交易上他的利润是二百美元。

假如,那二万美元是一种长期债务或者债券,同样的关系也能适用。可是这里在核计价格时必须考虑那一年一付或半年一付的利息,这价格是用一种存款负债的名义支付的,由银行家从他对所有其他存户的负债或随时应他们的请求归还储蓄的责任中,转移给这个特殊的卖方,用“现金”或一般购买力计算。

因此,银行家不是“信用的制造者”。他是一个商人或中间人,买进和卖出别人的“储蓄”,所采取的形式是用他们的未到期的债务交换他自己的过期的债务。在这种买卖的交易中,决定价格的不是一个制造家的“生产成本”,像麦克劳德所暗示的那样;而是商人的机会的选择,这种选择我们曾加以分析,作为机会成本,或者反机会价值。 [91]

因此,在这方面麦克劳德混淆了制造家和商人。没有成本的制造家是商人,所谓成本的意思是古典派的“正的”或积极的生产成本。正如我们在对凯雷、巴斯夏和庞·巴维克的学说的分析中看到的,他是一个商人,买进和卖出社会的“储蓄”。商人的成本是“负的”或消极的成本,由于选择一种较大的收入而避免了一种较小的收入;他的“价值”是“负的”价值,由于选择一种较小的支出而避免了一种较大的支出。从制造家的生产成本的积极意义来说,这些是“没有成本的”,然而银行这个机构的清偿能力、周转能力或破产却决定于这些没有成本的机会的选择。

(b)储蓄和储蓄的市场价值——这使我们要谈到另一种错觉——关于储蓄的错觉。古典派学说把储蓄说成等于资本,有一种“正的”生产成本——节欲。 [92] 这种在消费上节欲的强度由利率来表现。利率若是高,节欲的痛苦或者储蓄的“生产成本”就重;利率若是低,节欲的痛苦或者储蓄的“生产成本”就轻。

可是,储蓄具有一种和利率一样的“资本价值”。西季威克注意到只有在储蓄被用来按股票、债券或土地的当时市场价值购买“资本”的那一刻时候,储蓄等于资本。此后如果利率发生变动,它们在价值上就分开。

可是,它们根本并不“分开”。储蓄本身消失,一种别的东西再现,就是资本。如果利率低落,“资本”在价值上增长;如果利率上涨,“资本”在价值上减低。“资本”现在不是储蓄,而是储蓄的增加的或减少的市场价值。

可是,我们注意到,这种储蓄的市场价值不仅决定于利率。它也决定于繁荣、投机买卖、萧条、银行的周转能力、信心、熟悉内幕者对价值的操纵、货币购买力的波动等等一般情况。储蓄的价值可以因股票、债券、土地的价值跌落或者银行的破产而消失。或者储蓄的价值可以因资本价值的增长而扩大。

早期古典派对物质资本(物资)的劳动生产成本学说也有同样的情况。生产时劳动的原始使用价值产量,后来由于折旧或陈废,可能减少;或者它的使用价值,在最初生产出来以后,由于新用途和新时尚的关系,可能增加。

储蓄在理论上被认为和资本相同的时候,也是这样。储蓄发生在过去,可是,资本是打了折扣的对未来收入的预期。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相同性。实际上,从亚当·斯密的节约和极度俭省的观念或者悉尼耳的节欲观念来说,储蓄正像早期经济学家的劳动学说一样,完全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中消没。变化是从储蓄到储蓄的市场价值,就是,从储蓄到资本。我们说银行家是一种中间人买进和卖出“储蓄”,我们的意思其实不是储蓄,而是对未来收入的现在权利。这是现代的资本的意义,和陈旧的储蓄的意义完全没有关系。“储蓄”这个名词变成可以说是仅仅一种宣传家的口号。 [93]

这种排除储蓄、代以资本价值的说法,似乎符合现代的很中立的名词,债券收益和股票收益,以及它们的结合体“资本收益”这个名词 [94] 。这些名词仅仅是说明资本价值和资本所有人有权利取得的一种收入之间的比率。各种因果作用影响这种比率的大小,可是不管怎样,那比率是预测的标准,而不是过去的储蓄的量值。

这种比率的概念,当资本家比较他们投资在各种短期或长期债务、公司股份或者土地价值的资本的估价时,表现在他们的日常语言中。计量单位是每年收入的美元。取得这笔收入所需要的资本的市场价值的数额和利率成反比例,和预期的净收入成正比例。这样,在我们的举例中,如果利率是每年百分之六,那取得这项利息所需要的资本数额就是大约十七与一之比。或者,如果利率是百分之三,取得这项利息所需要的资本数额就是大约三十三与一之比;依此类推,可以适用于许许多多不同的利率或贴现率。

因此,我们得到一种计量麦克劳德的“经济量”的标准。它是一种和预期每年从销售或利息上所得的净货币收入成正比例并且对利率反比例的倍数。实际上这种观点很久以前在欧洲从土地价值开始,这土地价值是按购买若干年的预期的每年收入的代价计算的 [95] 。如果,像西季威克举例说明的那样,利息从百分之六降低到百分之三,那以若干年计算的购买价格就从十七增长到三十三。换一句话说,增加一倍的不是储蓄,而是收入的“资本化”。银行家所买进和卖出,交换他们自己的过期债务的,是这些预期收入的资本化。他们的来取即付的负债不是他们必须负责在顾客来取时恢复储蓄的原状,而是他们必须负责在顾客来取时恢复资本的原状,用“现金”或一般购买力来计算。

c.从单一的因果关系到复合的因果关系——西季威克说他的分析是一种“静态的”分析,不是“动态的”。所谓静态,他的意思是假设利率在研究的时期以内始终不变,以及货币的购买力没有显著的变化 [96] 。所谓动态,他的意思是指货币、制度和生产上的一切变化。这两者就是我们所谓单一的因果关系和复合的因果关系。一切科学作为一种研究的工具,必须作出这种区别。基础必然奠定在一种单一的因果关系的分析里。每一因素都是相继推论出来的,正像其他因素未发生变化似的。可是,所有的因素是在一起变化。我们将用限制的和补充的因素的经济概念,得到一种复合的因果关系的理论 [97] 。同时,我们将研究各种不同的因素,债务的创造、稀少性、可转让性和解除。

我们已经考虑了麦克劳德的债务的流通性。我们现在要考虑纳普的债务的解除,霍特里的债务的创造,以及卡塞尔的等待的稀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