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叙事是影视记录的基础
叙事是民俗影视作品的基础或基本工具。它不仅关系到一个叙事是否有传承的生命力,也体现了叙事者的伦理观、价值观和审美观。虽然叙事的内容都是被拍摄下的一个个镜头,但如何组织叙事结构,也就是如果进行影视编辑,是整个作品的关键。
影视叙事就是通过镜头来形成信息的有效传递,它通过一种“可经历的过程”给观众以一种仿真的人生体验。这样的叙事是由多个层面共同构建完成的,包括影视技术层面,如光影、色彩、构图等技术元素,这些是影视的基础部分;影视表意(或思想)层面,借助于影视的构成逻辑传达有关影视之外的话语,也是影视的高级层面;影视叙事层面,它是影视逻辑和结构的最重要部分,也是在视觉上对观众冲击最大的部分,吸引和占有观众。
为此,首先需要理解以影视为载体的叙事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所谓叙事,简单说就是讲述故事。具体而言,叙事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叙述和故事,或者说“讲什么”和“如何讲”。
罗兰·巴特曾指出:“叙事是与人类历史本身共同产生的;任何地方都不存在、也从来不曾存在过没有叙事的民族;所有阶级、所有人类集团,都有自己的叙事作品,而且这些叙事作品经常为具有不同的,乃至对立的文化素养的人所共同享受。”(巴特 1968:2)
什么是叙述呢?在生活中,所谓的叙述就是将事情的前后经过记载下来或说出来。在理论研究中,叙述是把研究成果用一定的方法在理论上再现出来。在文学中,叙述是写作所使用的频率最高的一种表述方法。
叙述的基本特点是陈述“过程”(人物活动的过程,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叙述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个要素。叙述与时间关系最为密切。
故事则是通过叙述的方式,讲一个带有寓意的事件。叙述是讲述故事的手段,故事是叙述所要表达的内容。
目前,常见的大量使用叙事的民俗纪录片包括(另见,艾鞠红 2004):
1)用于学术研究的资料片,如,《佧佤族》;
2)用于文化描述的影视片,如,《最后的山神》;
3)用于文化解释的影视片,如,《台湾节日仪式》;
4)其他:如申报片、观光片、民俗电影等,如,《撒叶儿嗬》《非洲部落葬礼》《父后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