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 文】
立全收据
董肇龙今收到西门内真神堂名下,自道光三十年起所该历年应付盖地国课,以上俱已收讫。于咸丰十一年五月初四日,收足大钱一千五百文,将此款每年出息以偿课费,以后永远俱收完讫。今欲有凭,立此全收据,存照行。
咸丰十一年五月 日立全收据:董肇龙(押) 押
据行。
【说明】此收据附于《道光三十年(1850)董肇龙与美国浸礼会罗尔梯立久远出租屋契》尾,一并拍摄成照片,其收据照片影印件及上述屋契释文系于本书1850年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