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画市场
书画作品是书画市场的基础,没有书画作品,就不可能有书画市场。书画作品本身具有意识形态和物质形态的双重属性,到了商品流通领域的艺术商品,就又可以看成是具有文化和商业的双重属性。书画作品具备审美、教育、美化环境的作用,当然也具有所有商品所具有的特性,也就可以用来交易、分配和投资。对书画作品的购买,最初的心理是艺术消费,然后是收藏,最后是投资,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书画作品的交易是通过市场进行的,书画市场的本质属性是买卖,市场将书画创作者和书画消费者连接起来,使书画作品变得有活力,使其价值得以充分体现。在以货币为媒介的基础上,更多的人由此可以购买到书画作品,进而可以丰富个人的精神世界,提高文化素质。书画作品的交易还有利于国家、地区和民族的文化交流。但是,书画作品进行市场交易也会产生一些负面的作用,例如:在以市场为导向之后,消费者是书画作品的最终享有者,具有最终的选择权。于是,为了市场,书画家在进行书画创作时会密切关注市场,迎合市场,最终书画作品可能形成大一统的作品风格。
书画作品的“共性”是指笔法、用色、构图、章法等传统上共识的东西,但是,书画作品的艺术性除了“共性”以外还包含“个性”,“个性”就是书画家的个人风格,这是整个书画市场的重要要素。有了个性才会有吸引力,才会有不同的市场定位和位置。在优秀的书画作品中又或多或少地能发现保留着先辈同类作品的“共性”。书画艺术的发展是有一个总的规律和审美观念制约的,所以,个性在本质上包含共同性和丰富性以及独创性,这样书画作品才能具有深刻的历史性和普遍的审美性。总的来说,书画作品的个性还是起源于书画家的品性素质和心理结构。
在书画市场中,“欣赏性”一般是书画家争取消费者的最简单明了的说法,好像作品具有了“欣赏性”就有了市场一样。然而,好看仅仅是一幅作品的低级形式,耐看比好看更加重要。黄宾虹就曾说过:“我的作品要50年以后,大家才能理解。”一幅作品的艺术价值是书画作品进入投资领域的前提,书画作品成为商品就要求作品的内涵与外延必须深刻,有更丰富的拓展。书画家是书画作品的生产者,是书画作品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不论书画家在创作作品时的想法如何,是否自觉地意识到作品的“市场性”,艺术性都是作品存在的基础,其文化价值都源于书画家的创造性劳动。书画作品的艺术性是书画家所决定的,是不可以大批量生产的。也就是说,书画家的艺术修养对书画作品的艺术性起决定性的作用。
市场的确立与通畅是书画作品长期创作的保障,书画作品的创作和消费是书画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群体的培养和流通渠道的畅通又促进了书画创作,这些同时构成了成熟健康的书画市场。
(本文发表于CSSCI期刊《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4期,《新华文摘》2013年第1期摘录。)
1 鲁迅:《随感录四十三》,《新青年》第6卷第1号(1918年1月15日)。
2 这是鲁迅1912年应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蔡元培之邀,任职教育部委员期间所发表的他个人第一篇美术论文,刊登在《教育部编纂月刊》创刊号(1913年2月),署名为周树人,见《鲁迅全集》第8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页;另见内山嘉吉、奈良和夫:《鲁迅与木刻》,韩宗琦译,人民美术出版社1985年版,第84页;郎绍君、水天中编:《二十世纪中国美术文选》(上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9 年版,第12页。
3 〔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219页。
4 〔法〕罗贝尔·埃斯卡皮:《文学社会学》,于沛选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5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7页。
7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4页。
8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卷二《论名价品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9 米芾:《画史》,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720页。
11 张冬梅:《艺术产业化的历程反思与理论诠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