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与谬误(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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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六 节

牛顿在他的《原理》前部的运动定律,实际上是通过抽象发现的杰出例子。第一定律或惯性定律上面已经提过了。撇开第二定律(运动的变化与所施加的运动的力成正比)中的同义反复不谈,在这里还有未弄明晰的内容,这恰恰是归功于抽象的最重要的发现。这是决定运动的所有因素(“力”)决定加速度的预设。当伽利略的直接证明仅仅应用于引力时,什么把人们导致这一抽象呢?任何人如何知道这对于电力或磁力同样有效呢?也许人们是如下着手的:所有力共同具有的东西是当人们试图阻止运动时感受到的压力;压力将总是具有相同的效应,不管它的原因是什么,对一个压力适用的东西对任何其他的压力也适用。这种作为决定加速度和作为压力的双重的力的观点,在我看来似乎是第二定律中的同义反复的心理源泉。为了恰当地估价这样的抽象,人们必须认为它们是用成功辩护的理智勇敢的行动。谁将担保,在这样抽象时我们注意到恰当的环境而不顾不相干的环境呢?天才的理智与一般水准的差别恰恰在于迅速而可靠地预见理智操作的成功。这种品质是伟大的探究者、艺术家、发明家、组织者等等共有的。

要添加力学之外的一些例子,请考虑一下牛顿的关于色散的发现。除了区分不同颜色的更精细的浓淡和白光中的折射率外,牛顿第一个清楚地认识到,白光是由几个相互独立的辐射构成的。他的发现的第二部分似乎是由抽象完成的,而第一部分则通过相反的过程,但是二者均依赖于随意和方便的考虑或无视一些因素的能力和自由。牛顿的独立的光辐射与运动的相互独立,导致热动力平衡知识的普雷沃斯特(Prevost)的独立的热辐射,福尔克曼(Volkmann) [24] 称之为隔绝的许多其他概念,都具有相同类型的意义。这样的概念化对于科学的简化来说是须臾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