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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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新城

第五节

法比安一直在给娜塔莎打电话,但就是拨不通。娜塔莎把听筒从挂钩上取了下来。绍尔父亲的新闻在朋友间如病毒般传播,娜塔莎觉得自己也抵抗不了多久了。

刚过正午。阳光明晃刺眼,但天气冷得跟下过雪似的。拉德布罗克丛林路的声响沿着小巷传进了贝塞特路上的一所公寓。声音溜进窗户,充满了前厅。纷乱的杂音中有狗叫、报纸贩子在叫卖,还有车声。声音很微弱,但在这座城市中已经算得上安静了。

公寓里,一个女人动也不动地站在电子键盘前。她个子不高,神情严肃,深色眉毛下是一个状如短弯刀的鼻子。她留着乌黑的长发,黄皮肤,名叫娜塔莎·卡拉金。

娜塔莎闭着眼睛站在那里,侧耳聆听外面街道上的动静。她伸手揿下取样器的电源按钮。随着砰一声的静电噪音,扬声器活了过来。

她的双手在琴键和旋钮上掠过,然后又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两分钟。即便独处时,她还是有些忸怩。娜塔莎创作音乐时不让其他人旁观。她怕别人会觉得,她闭着眼睛在沉默中准备很矫揉造作。

她在一组小按钮上键入了一条讯息,然后转动旋钮,让采样来的猎物显示在液晶屏幕上。她在收藏中翻找,从数码毒瓶[9]中挑出最喜欢的贝司线[10]。这条音轨来自一首早被遗忘的雷鬼歌曲,她取了样,保存至今,现在她将这条贝司线拿出来循环播放,赐予它新的生命。沦为僵尸的声音穿过机器的内脏,经由线缆传输进入墙边巨大的黑色立体声音响,最后从那双硕大无朋的扬声器中轰然溢出。

音响充满了她的房间。

贝司线受困笼中。这段采样结尾时,演奏者正要抵达高潮,能听得出其中的期盼,轰鸣的琴弦正在探向某处,即将迎来凯旋……但就在这时音响戛然而止,循环从头开始。

这条贝司线身处炼狱。一次次带着兴奋勃然而起,等待着永远不会到来的释放。

娜塔莎缓缓点头。这是碎拍[11],这种节奏是磨人的音乐。她爱这样的音乐。

她的手又动了起来。这次加入了砰然敲击声,铙钹如昆虫振翅般铿锵响起。这个声音也开始循环。

娜塔莎随着节奏摆动肩膀。她圆睁双眼,扫视着被她杀死的猎物,经她腌制的声响,随即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林顿·奎塞·约翰逊的小号凄鸣,托尼·雷贝尔的哀号,艾尔·格林带着诱惑的叫喊[12]。她把这些声音加入她的曲调。它们与隆隆贝司声和轰然打击乐顺滑地融为一体。

这就是丛林[13]。

这是浩室[14]的孩子,是雷鬼[15]的孩子,是舞池[16]的孩子,是神化的黑人音乐,是伦敦城所有的公共租屋和肮脏墙壁,所有的黑人青年、白人青年和亚美尼亚女孩的“鼓打贝司”配乐。

这音乐不肯妥协。这韵律窃自嘻哈[17]乐,是放克[18]的子嗣。这节拍很快,快得没法跳舞,除非你触了电。你的双脚跟随的是贝司奏出的旋律,是贝司采样赋予丛林音乐灵魂。

在贝司线之上是丛林音乐的高端:高音部。偷来的和弦与喊叫声如冲浪者般驰骋于贝司的波浪之上。它们在疾驰,在嘲弄,被绑架来的声音闪动着出现,在节拍上滑行,沿着节拍前进,随后再闪动着消失。

娜塔莎满意地点点头。

她能感觉到贝司线的存在。贝司线是她的至交密友。她转而寻找顶上的声音,她想要某种完美的东西,想找到一个主导主题,把它融入、化出打击乐部分。

她认识不少俱乐部的经营者,他们总是乐意播放她的音乐。人们非常喜欢她混的音轨,很尊敬她,经常预约她出场。但她对自己所有的作品就是有种说不出的不满,即便受到称赞也无法减轻这种不满。做完曲子,她从没有过情绪得到宣泄后的净化感,有的只是一丝不安。娜塔莎一直在四处搜寻,翻查朋友们的唱片收藏,希望能找到她想窃取的声响。她也用自己的键盘演奏,但得到的结果始终没法像那段贝司一样让她感动。那段贝司绝对不会逃避她,她只需要伸手召唤,它就会从扬声器里一跃而出,完整而又完美。

这一曲正接近高潮:格温,一个采样得来的声音恳求道,格温姑娘。娜塔莎中断了打击乐,小心翼翼地挑出旋律,削减它的音量。她从曲调的骨骼上剥去血肉,采样在节拍那洞穴般的胸腔、肚肠里回响。来吧……粗仔[19],我们这样摇滚……她逐个抽出那些声音,到最后只余下了贝司线。贝司为这首曲子引路入场,现在又要引路退场。

房间陷入沉寂。

娜塔莎等了一会儿,直到城市里孩童嬉闹和车声构成的“寂静”再次爬进她的耳朵。她环视四周。这套公寓有个狭小的厨房,有个狭小的浴室,还有她此刻所在的漂亮而宽敞的卧室。她收藏的照片和海报数量不多,都挂在其他房间和门厅里。卧室的墙壁干干净净。房间里除了直接放在地上的床垫,就只有摆放音响的笨重黑色支架和电子键盘了。木制地板上,黑色电缆纵横交错。

她弯腰把听筒放回电话上。正要走进厨房的时候,门铃响了。娜塔莎穿过房间,到打开的窗户前探头往下看。

有个男人站在她的门前,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睛。娜塔莎缩回房间里,走向楼梯,她隐约看到了一张瘦削的脸、明亮的眼睛和长长的金发。他不像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宣教者,也不像是来找麻烦的。

她穿过黑洞洞的公用大厅。隔着前门上的波纹玻璃,她发现那男人个子很高。她拉开门,旁边房屋的声响和洒满街道的阳光扑面而来。

娜塔莎抬头看着对方瘦削的脸。他约有二米,比她高出差不多整整一头。他的身材极为细长,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拦腰折断。年龄估计三十出头,但肤色实在太苍白了,很难说得准。他的头发泛着病恹恹的黄色。在黑色皮夹克的对比下,他脸色的苍白更显夸张。要不是那双湛蓝色的眼睛和身上那股一刻也闲不住的气质,他会给人病入膏肓的感觉。还没等门完全打开,他就咧嘴笑开了。

娜塔莎和这位访客对视片刻,来者在微笑,她却流露出防备和疑惑的神情。

“太棒了。”他忽然说。

娜塔莎吃惊地看着他。

“你的音乐,”他说,“太棒了。”

娜塔莎没有想到,他这么瘦削的身体竟能发出如此低沉和饱满的声音。男人的话出口时显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仿佛他迫不及待地想说出那几个字。娜塔莎仰头望着他,眯起了眼睛。以这样的方式开始一段对话委实过于怪异。她很是迷惑。

“你这是什么意思?”她不动声色地说。

那男人露出抱歉的笑容,说话时也放慢了速度。

“我一直在听你的音乐,”他说,“上周我路过这儿,听见你在上面演奏。告诉你,当时我站在这儿,惊得连嘴巴都合不上了。”

娜塔莎又是困窘又是讶异。她想打断他,但对方已经说了下去。

“第二次我路过时又听见了。音乐让我想在街上跳舞!”他笑了两声,“接下来的一次,我听见你在半中间停了下来,这才意识到就在我站着听的时候,真的有人正在演奏。原来还以为那是录音呢。你真的就在楼上制作音乐!想到这一点,我实在兴奋不已。”

娜塔莎终于开口了。

“我可真是……受宠若惊。但你敲门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他兴奋的笑容和气喘吁吁的说话声让娜塔莎有些不安。阻止闭门谢客的只是好奇心而已。“我还没有乐迷俱乐部呢。”

他盯着娜塔莎,笑容变了味。他的笑容始终很真诚,兴奋的样子几乎有些孩子气。但就在这时,他的嘴唇缓缓地合拢几分,盖住了牙齿。他挺直修长的后背,眼帘低垂遮住半个眼球,头部微微向一侧歪了歪,但眼睛始终盯着娜塔莎。

娜塔莎感到肾上腺素骤然喷涌。她震惊地看着对方。他的改变堪称天翻地覆。此刻投向她的眼神是如此性感,如此漫不经心而又世故机敏,她感觉到一阵眩晕。

娜塔莎对他的怒火油然而生。她轻轻摇了摇头,准备摔门而去。但门被他挡住了。还没等娜塔莎开口,对方的傲慢忽然消失,原先的表情又回来了。

“求你了。”他说得飞快,“很抱歉,我还没有解释来意。我有些慌张,因为我……我一直在鼓足勇气,想跟你说话。”

“要知道,”他接着说了下去,“你演奏的音乐很美,但有时候却让人觉得——千万别生气——有点儿未完待续的感觉。我总觉得高音部不怎么……合拍。之所以跟你这么说,其实是因为我自己也演奏音乐,我们或许可以互相帮助。”

娜塔莎后退了两步。她被激起了兴趣,但又觉得受到了威胁。她对自己的音乐一向敝帚自珍,只和最亲密的朋友讨论她的感觉。她很少诉说那种强烈但难以表达的挫折感,因为她无法清晰地描述这种感觉。她把这困惑藏在心里,既不告诉别人,也不让自己多想。而现在,这个男人却用令人不安的随意态度说了出来。

“你有什么建议吗?”她尖酸地说。那男人从背后拿起一个黑匣子,在她面前摇晃了两下。

“我太唐突了,”他说,“我的意思不是说我觉得我能比你做得更好。不过,当我听你演奏时,我便明白我能补足你的音乐。”他解开匣子的扣钩,在她面前打开了匣子。她看见了一把拆卸开的长笛。

“我知道你或许会觉得我疯了,”他急匆匆地抢先说,“会认为你我的音乐截然不同。但是……我一直在寻找你那种贝司音轨,我找了很久,久得超乎你的想象。”

他的语气变得非常热忱,皱起眉头与娜塔莎对视。她毫不畏缩地瞪了回去,拒绝被这个不速之客击败在自家门口。

“我想同你一起演奏。”他说。

这太愚蠢了,娜塔莎对自己说:就算他不是个傲慢得难以置信的混蛋,你也不可能在丛林乐里演奏长笛。她上次看见传统乐器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禁涌上心头:那是九岁时的自己,在学校乐队中敲打木琴。在孩童手里,长笛代表的是充满热情的突变音,在陌生的古典音乐领域中也是一样,那个吓住了她的世界优美和疏离感并存,她始终没搞清楚进门的口令。

然而,这个瘦长的陌生人却打动了她,连她自己也觉得惊奇。娜塔莎想让他进门,听他在自己的房间里演奏长笛,听他在贝司音轨的伴奏下演奏。玩不调和音乐的独立乐队做过这种事情,她很清楚:“我该死的情人”乐队[20]就用过长笛,但效果和这个门类的其他音乐一样,丝毫没能打动她。但是,现在她正面临着那种不调和的联合。她明白,自己的胃口被吊住了。

但她不打算就这么站到旁边,让出一条路。她在受到威胁时的反应闻名遐迩。她不喜欢就这样毫无防备,于是,她开始反击了。

“听着,”她慢慢地说,“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觉得能对我的音乐评头论足。我凭什么要跟你合奏一曲?”

“就试一次。”他答道,五官的表情突如其来地又变了,嘴角挂上了轻蔑的笑容,眼皮也耷拉下来,漠然冷淡。

突然间,这个装模作样的学院派混球惹得娜塔莎怒火万丈,尽管片刻之前她还被打动了,但此刻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她凑上前,踮起脚尖,尽量把脸靠近那家伙的面门,挑起一侧眉毛,说道:“我不愿意。”

她当着他的脸摔上了门。

娜塔莎硬邦邦地爬上楼梯。窗户开着,她站在窗户旁边,贴近墙壁,窥视底下的街道,但不让自己出现在别人的视野中。她看不到那家伙的踪迹。她慢吞吞地走到键盘前,露出了微笑。

好吧,傲慢的混账东西,她心想,让我看看你的本事吧。

她略微放低了音量,从收集的旋律中挑出另外一首。这次的鼓点打得散乱无章。贝司线在后紧追不舍,填补了空隙,用放克风格的背景圈住节拍。她又扔进去几种极简派的喊叫声和丁点儿铜管乐,让小号片段不停重播,但削平了曲调的高音部。这是在邀请外面那家伙加入,万事俱备,只欠旋律。

打击乐重复了一次,两次。接着,一缕纤细的音乐从街面上冉冉升起,长笛用轻颤音模仿娜塔莎奏出的盘旋回放的音乐,但其本身又在精心创造,每次循环都略有改变。他站在娜塔莎的窗下,匆忙组装起来的乐器放在唇边。

娜塔莎笑了。他的确有资本傲慢,否则的话,娜塔莎会很失望的。

她降低节拍,让音乐暗自循环。她后退两步,静静聆听。

长笛飞掠过打击乐,逗弄着音乐的节拍,触碰但仅仅只是暂时落脚,紧接着就让自己进入了狂喜状态。笛声突然化作一系列的颤音断奏。它在鼓点和贝司线之间轻快舞动,一时如警笛般哀鸣,一时如摩尔斯电码般断续演奏。

娜塔莎即便没有听得入神,至少也是被打动了。

她闭上眼睛。长笛时而高飞,时而低潜,以她从未达到过的程度为骨架添上血肉。新鲜热辣的音乐焕发着勃然生机,刺激着听觉神经,与复活的贝司线碰撞出火花,不折不扣地与亡灵共舞。那种张力中藏着一份希望。

娜塔莎点点头。她很想再多听听这管长笛和她的音乐的合奏。她露出了讥讽的笑容。她愿意认输。只要那家伙别乱来,别再露出那种啥都知道的表情,娜塔莎就愿意承认她想听到他演奏更多的音乐。

她悄悄走下楼梯,打开门。他站在几米开外,长笛凑在唇边,眼睛望着她的窗户。看见娜塔莎,他停了下来,放下拿着长笛的双手。他脸上没有任何笑容,急切地盼望着娜塔莎的认可。

娜塔莎侧过脸去,斜眼看着他。他有些犹豫。

“不错,”她说,“我买了。”他终于绽放笑容。“娜塔莎。”她对自己竖起大拇指。

“皮特。”高个子男人说。

娜塔莎让到一旁,皮特走进了她的住处。

第六节

法比安又试了一次娜塔莎的号码,还是占线。他骂骂咧咧地摔下话筒,转过身,漫无目的地踱着步子。他跟所有认识绍尔的人都打过了招呼,只除了娜塔莎,而她却是至关重要的。

法比安不是在传闲话。听说绍尔的父亲出事,他一把抓起了电话,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已经开始传播新闻了。电话打到一半,他冲出去买了份报纸,然后再次抄起电话。但这绝对不是在传闲话。他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他深深相信,这正是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他穿好上衣,把稀薄的长绺发绾成马尾辫。好吧,他心想。他这就去找娜塔莎,面对面告诉她。从布里克斯顿到拉德布罗克丛林路有点儿距离,但吹吹凉风、呼吸点儿新鲜空气也挺惬意。他的住处有些压抑。今天早晨他在电话上消磨了几个钟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相同的话——六楼,直直地掉下去……那群流氓,不许我跟他说话——四面墙壁都已经听腻了老人的死讯。法比安需要空间。他想清醒一下头脑。

他把一页报纸揣进衣袋。他已经能背得出这则报导了。新闻简报。昨天,北伦敦韦利斯登,一名男子从六楼窗口坠地身亡。警方不肯透露这是否是事故。事件目前存疑。死者的儿子正在协助警方进行调查。最后一句话中触目惊心的控诉意味刺激了他。

他离开房间,走出公租房污秽不堪的门厅。有人在楼上大喊大叫。肮脏而扎眼的地毯一如既往地让他恼火。此刻更是让他暴怒。他费劲地搬出自行车的时候,瞥了两眼很长时间没擦洗过的墙壁和破损的栏杆。这幢屋子沉甸甸地压了下来。他冲出前门,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

法比安对自行车很粗鲁,下车的时候总是随便往墙边一扔,任其跌倒。这会儿,他带着不假思索的野蛮态度跳上了车,拐个弯,骑上马路。

街道很拥挤。今天是周六,大街小巷人群如织,来往于布里克斯顿的市场,出去的时候一个个脚步坚决,回来的时候则慢吞吞的,满载五颜六色的廉价衣服和肥硕的水果。列车隆隆经过,索卡、雷鬼、锐舞、饶舌、丛林、浩室等各种音乐及喊叫声交响混杂:这就是引人注意的市场旋律。身穿奇异裤子的粗仔在街角和唱片店聚集,互碰拳头。穿紧身上衣、扎着艾滋病红丝带的光头男人走向布洛威公园和布里克斯顿咖啡馆。地上的食物包装纸和废弃的电视节目增刊直绊脚。喜怒无常的交通灯堪比最糟糕的笑话:步行者在人行道边缘如自杀者般踌躇不前,一瞅见车流出现缝隙就冲将出去。汽车发出愤怒的噪音,加快速度,一门心思只想逃离此处。人们则冷眼旁观车辆经过。

法比安扭转车头,穿梭在城市之间。铁路桥横跨头顶,前方的钟塔告诉他已经九点钟了。他时而骑行,时而推车步行。过了地铁站,他穿过布里克斯顿路,驶向阿克雷巷。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也没有雷鬼乐。阿克雷巷很宽,两旁的建筑物稀稀落落,而且都不高。阿克雷巷的天空总是很开阔。

法比安跳上自行车,沿着平缓的斜坡骑向克拉珀姆。到了那儿,他就可以拐到克拉珀姆马诺街,然后穿过几条小巷,转进银棘路。银棘路是一条如正弦曲线般高起高落的街道,两边是小型工业厂房和怪兮兮的城郊住宅,它卡在贝特西和克拉珀姆之间,最后经切尔西桥过河,汇入昆斯敦路。

法比安今天第一次觉得头脑很清醒。

上午很早的时候,一个疑心病很重的警察接听了绍尔家的电话,要法比安报上姓名。法比安大为震怒,挂上了电话。他给韦利斯登警察局打去电话,依然拒绝透露身份,只顾询问打给朋友的电话为何会被警察接听。最后他勉强说出了自己的姓名,之后警方才告诉他,绍尔的父亲死了,绍尔和他们在一起,协助警方进行调查——又是那种模棱两可的措辞。

刚开始,他只是感到震惊。很快就觉得发生了天大的错误。

然后,是巨大的恐惧。因为法比安立刻就明白过来,警察很轻易地就认定是绍尔杀害了父亲。但他毫不含糊、毫不怀疑地相信,绍尔肯定没有杀人。但他非常害怕,因为只有他了解绍尔,只有他深信这一点。还有,他无法说服外人理解这件事情。他想见绍尔。法比安提出要见绍尔的时候,那个警察的声音突然变了。警察说他必须等一段时间才有可能见到绍尔,绍尔正在跟人长谈,他的心思全在谈话上,法比安必须等待。法比安知道对方没说实话,这让他更加害怕。他留下了电话号码,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绍尔一有时间就会联络他。

法比安沿着阿克雷巷飞速骑行。一幢气势非凡的白色建筑物从左边掠过,它有许多脏兮兮的角塔和破烂的装饰派窗户,看样子已经废弃很久了。楼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两个男孩,身上穿着过于肥大的外套,外套上美式橄榄球队的名字早就过气了——他们早已被庄严的赛场遗忘。其中一个男孩闭着眼睛,像通心粉西部片[21]里的墨西哥炮灰士兵那样靠在门上。他的朋友正愉快地对着掌心说话,小小的移动电话藏在叠了好几层的袖筒里。法比安突然有些嫉妒这种生活,但他连忙将这想法按捺了下去。法比安经常会有类似的冲动。

我不能这样,他和平时一样想道,我要尽量多忍耐一段时间。我不能变成一个手持移动电话的黑人,变成一个捣蛋鬼,前额刻着只有警察才看得见的“毒品贩子”标记。

他从座位上立了起来,两腿用力猛蹬,加速冲向克拉珀姆。

法比安知道,绍尔厌恶父亲对他的失望。法比安知道绍尔和父亲没法好好交谈。在绍尔的朋友中,只有法比安见过他翻来覆去地把玩那本列宁著作,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合上,一遍又一遍地读着扉页的题词。他父亲的字很密,很有自制力,仿佛一不小心就会折断写字的笔。绍尔曾经把书扔在法比安的膝头,让他的朋友看那个题词。

致绍尔,我一向觉得此书甚有道理。爱你的老左翼分子。

法比安记得他抬起头看到的绍尔的脸。绍尔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缝,眼神疲惫。他从法比安的膝头拿起那本书合上,摩挲着封面放回书架上。法比安知道,绍尔不会杀害父亲。

他穿过克拉珀姆高街,这条宽阔的街道两旁遍布餐馆和慈善商店,他一头钻进小巷,在停泊的车辆之间迂回穿梭,最后终于上了银棘街。然后,他骑下长长的缓坡,向河畔方向骑行。

他知道娜塔莎肯定在工作。他知道等他拐上贝塞特路,肯定会听见鼓打贝司的微弱嘭嘭声。娜塔莎肯定又趴在电子键盘上,带着炼金术士般的专注拧旋钮和按琴键,耍弄0和1的漫长序列,将数字转变成音乐。聆听和创造。娜塔莎的全部时间都花在了音乐上。如果她不是站在朋友唱片店的收银机前,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琢磨原始音源上,同时用效率奇高的自动导航模式打发顾客,那就是正忙着将原始音源重构成一首又一首的曲子,然后给它们取几个带刺的单词式标题:《抵达》、《叛乱》、《大漩涡》。

法比安认为,正是娜塔莎的专注让她缺少了女性魅力。她魅力非凡,从来不缺邀约,特别是在俱乐部里,大家都知道正在播放的音乐是她的作品。但是,法比安从来没见过她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甚至在她带别人回家的时候也是一样。但法比安的朋友凯伊认为,只有法比安这样想。凯伊是个快活的滑稽家伙,吸毒吸坏了脑子,一看见娜塔莎就色眯眯地流着口水跟在她背后。音乐是表面现象,凯伊如是说,专注也是表面现象,疏忽大意还是表面现象。就好比修女,袍子底下的东西才最有看头。

但法比安只能对凯伊露出羞怯的笑容,尴尬得难以言表。全伦敦的业余心理学家,包括绍尔在内,都会毫不犹豫地认为法比安爱上了娜塔莎。可是,法比安却觉得实情比这复杂多了。她对格调抱着近乎法西斯式的偏执态度,而且一贯目中无人,这些都让法比安十分恼火。不过,他确实认为自己爱着娜塔莎。然而,这种爱与绍尔口中的“爱”有所不同。

他在昆斯敦路垃圾满地的铁路桥下左冲右突,快速接近贝特西公园。这段路是上坡,他正驶向切尔西桥。他带着漫不经心的傲慢穿过环形交叉路口,低着头朝河畔方向爬坡。法比安的右手边,贝特西发电站的四个烟囱赫然挺立。发电站的屋顶早已消失,如今看起来既像是挨过轰炸的遗迹,又像是闪电战的幸存者。发电站仿佛倒放的巨大瓶塞,正忙着从云层中吸出电流,这是献给能源的纪念碑。

法比安冲出了南伦敦。他放慢车速,观赏着泰晤士河,切尔西桥上的塔柱和铁栏杆从身边闪过,他紧贴着桥面骑行。河流将冰冷的阳光反射洒向各个方向。

他像在池塘溜冰般地掠过水面,切尔西桥强健的大梁和螺栓让他显得矮了一大截。他在南岸和北岸之间停留了片刻,伸长脖子隔着桥边望向河水,看那些从不移动的黑色驳船,它们在等待运送早已被遗忘的货物。他没有蹬车,任凭惯性将他带向拉德布罗克丛林路。

去往娜塔莎住处的路线载着法比安经过阿尔伯特音乐厅,穿过了肯辛顿,他格外痛恨这个地区。这里没有灵魂,是个炼狱,满是有钱的闲人,漫无目的地在“尼哥花尔”和“红或死”[22]的店里乱逛。他在朝诺丁山去的肯辛顿教堂街上加快速度,过了诺丁山,他驶上波多贝罗路。

今天是本周内的第二个集市日,旨在榨取游客钱财。周五还是区区五镑的货品今天开价十镑。一眼望去都是冲锋衣和背包,耳中全是法语和意大利语。法比安暗骂几句,在人群中一点一点地往前挪。他向左拐上埃尔金新月路,然后右转冲向贝塞特路的那幢公寓。

一阵冷风吹得空中落叶纷飞。法比安拐上贝塞特路。落叶在身旁飘舞,粘在了衣服上。柏油马路两边,树木相向拱立。法比安没有停车就跳了下来,快步走向娜塔莎的公寓。

他能听见娜塔莎在工作。鼓打贝司的微弱嘭嘭声在街道的另一头都听得很清楚。他推着自行车前行,听见了翅膀扇动的声音。娜塔莎的那幢房子屋顶上停满了鸽子。每处突起、每条壁架上都灰扑扑地挤满了活泼的圆胖躯体。有几只鸽子飞在空中,不安地绕着窗户和山墙盘旋,想赶走同伴,给自己找个落脚地。法比安在鸽子正下方的门口停下,它们骚动起来,还有几只在排便。

站在这里,能很清楚地听见娜塔莎奏出的曲调,法比安听见了不寻常的东西,那是一种清澈的声音,像是出自管乐器——竖笛或者长笛,带着能量和生机喷薄而出,尾随着贝司线。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倾听着。这声音的质感和采样有所不同,而且没有受困于任何形式的循环反复。法比安觉得乐声来自于现场演奏,而且演奏者无疑是此道高手。

他揿响门铃。贝司线的电子轰鸣声戛然而止。长笛的颤音又持续了一两秒钟。随着寂静降临,鸽子大军陡然警醒,振翅起飞,如鱼群般兜了一圈,然后很快消失在了北方。法比安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

娜塔莎打开门,对他露出笑容。

“好啊,法比。”她说着握紧拳头跟他碰拳。他也伸出了拳头,一边弯腰单臂搂住娜塔莎,亲了亲她的面颊。她也亲了他的脸颊,但她显然十分惊讶。

“塔莎。”他轻声说,既是问候也是警告。她听出了法比安的语气不对,抽身后退,用双手抓着他的肩头,面容因关切而显得线条分明。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塔莎,是绍尔。”那件事情他今天复述了太多遍,他如同机器人般重播那些字句。但是,此时此刻他觉得自己没法从头再说一遍了。他舔舔嘴唇。

娜塔莎吓了一跳。“法比,怎么了?”她的声音嘶哑起来。

“不,不,”他连忙说,“绍尔没事。呃,我想……他被猪猡抓走了。”

娜塔莎困惑地摇着头。

“听我说,塔莎……绍尔的爸爸……他死了。”他可不想让娜塔莎误会,于是匆匆忙忙地说了下去,“是被杀的。前天夜里被人从窗口扔了出去。我……我觉得……我觉得警察认为是绍尔干的。”他掏出衣袋里那张被揉皱的报纸。娜塔莎读了起来。

“不。”她说。

“我知道,我知道。但我估计警察听说了他和他老爸经常争吵什么的,然后……唉,我也不知道了。”

“不。”娜塔莎又说了一遍。两人呆站在那里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娜塔莎先反应过来。“这样,”她说,“快进来。咱们最好商量一下。有个家伙在屋里……”

“吹长笛的那一位?”

她微微一笑:“是啊。他很不错,对吧?我这就赶他走。”

法比安随手关上门,跟着她走上楼梯。娜塔莎把法比安甩下了一段路,法比安走近她的房门时,听见了说话声。

“发生了什么?”这是个男人的声音,有些发闷,很紧张。

“朋友有难。”娜塔莎答道。法比安走进物品稀少的卧室,隔着娜塔莎的肩膀对高个子金发男人点头打招呼。那人的嘴巴微微张开,正在不安地摆弄马尾辫。他的右手握着一管银色长笛。他上下打量着门口的娜塔莎和法比安。

“皮特,法比安。”娜塔莎在两人之间随便挥了挥手,匆匆忙忙地做了介绍,“不好意思,皮特,但你必须得离开了。我得跟法比商量一下。发生了麻烦事。”

金发男子点点头,三下五除二地收拾起了他的东西。他一边收拾,一边飞快地说道:“娜塔莎,你愿意再合奏一次吗?我觉得我们……真的挺合得来的。”

法比安一挑眉毛。

高个子挤过法比安,但眼睛始终盯着娜塔莎。她的心思显然不在这上面,但还是笑着点了点头。

“行啊,当然了。能留个电话号码什么的吗?”

“不了,我下次再来。”

“那你要我的号码吗?”

“不了。我反正过来就是了,你要是不在的话,那我以后再来。”皮特在楼梯口停下,转过身。“法比安,希望还能再见到你。”他说。

法比安心不在焉地点点头,然后盯着皮特的眼睛。高个子投来的视线格外强烈,期待着他的回应。两人对视了好一会儿,直到法比安败下阵来,更加肯定地点了点头,皮特这才露出满意的表情。他走下楼梯,娜塔莎跟在背后。

他们两人在说话,但法比安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他皱起眉头。前门砰然关上,娜塔莎回到了房间里。

“这人挺怪的,是吧?”法比安说。

娜塔莎使劲点头:“是很怪,兄弟。知道我什么意思吗?一开始我没搭理他,他居然和我摆谱。”

“跟你摆架子?”

“差不多吧。但他没完没了地缠着我,想跟我合奏一曲,我被他勾起了兴趣,然后他在楼下吹笛子。吹得相当不错,所以我就放他进来了。”

“只是在适当地谦虚,对吗?”法比安咧嘴一笑。

“对极了。可他的演奏……跟他妈的天使唱歌似的。”她很兴奋,“这家伙很不正常,没错,我知道,但他的音乐里有些东西特别对劲。”

两人沉默了片刻。娜塔莎拽着法比安的上衣,把他拖进厨房。“兄弟,我需要一杯咖啡。你也需要一杯咖啡。还有,我想知道绍尔到底怎么了。”

高个子男人站在街上。他抬头看着窗口,长笛耷拉在手里。风吹皱了他的衣衫。他站在冷风之中,背后是黑黢黢的树木,显得他更加苍白了。他完全没有任何动作。望着光影随着人走进走出客厅而发生的细微变化,他微微竖起耳朵,眼角的皱纹便随之拉平了。他用手指缠绕着一缕头发。眼睛色如乌云。他缓缓地将长笛举到唇边,吹出一段短短的副歌。一小群麻雀离开枝杈,绕着他兜起圈子。他放下长笛,看着鸟儿散去。

第七节

两只被死亡染成黄色的眼睛愣愣地大睁着。死寂放大了人类躯体的一切不完美。克罗利仔细打量着这张脸,注意到了粗大的毛孔、痘痕、丛生的鼻毛和喉结下方剃刀未能照顾到的胡须楂。

下颚底下的皮肤皱得厉害,像是绕得很紧的一卷绳索,或者是扯出来风干的一团血肉。尸体胸部朝下,四肢的角度很不自然,脸膛却对着天花板,几乎被拧转了一百八十度。克罗利站在那里,两只手深深插进衣袋,不想让别人看见他的手在颤抖。他转身面对他的随从,这两位身材魁梧的警官都在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和厌恶,他们还没这位倒下的战友强壮。

克罗利穿过小走廊走进卧室。公寓里挤满了匆匆忙忙的人们,有照相师,有法医。采集指纹用的细尘一层一层平展展地飘浮在空气中,活像是地质断层。

他端详了一遍卧室门的门框。有个穿制服的男人蹲在房间里,面前是一具背靠墙壁、分开双腿坐在地上的尸体。克罗利看着那具坐在地上的尸体,像是见了腐败食物般发出厌恶的叹息。他看着死者被砸烂了的面门。墙上涂满了血污。死者的制服也浸透了血液,硬挺得仿佛油布雨披。

穿制服的医生抽回正在勘察血污的手指,回头瞥了一眼克罗利。“您是……”

“克罗利探长。医生,这儿发生了什么?”

医生对瘫坐在地上的尸体打了个手势。他嗓音冷静得可怕,克罗利在其他令人不快的死亡现场也见识过这种极佳的警务人员素养。

“唉,这个小伙子是巴克巡官,对吧?呃……大体而言,就是他被击中了脸部,这一击非常快,非常重。”他站起身来,用双手捋了捋头发,“我认为,是他走到这个房间门前,打开门,然后就被……他妈的打桩机重重击中,把他撞在墙上,然后滑坐在地。接着这位袭击者扑过来压住他,又给他来了好几下。照我说,有一两下用的是拳头,然后是棍棒什么的,死者的肩头和脖子上有好些又长又细的淤青。还有,这条伤口……”那张脸仿佛烂泥,底下的骨头清晰可见,他指着面门中央一条模样特别的凹槽说。

“另外那一位呢?”

医生摇摇头,眨巴了几下眼睛:“实话实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惨的。他的脖子被扭断了,这似乎没啥特别的。但是……唉,上帝啊,你看见他了,对吧?”克罗利点点头,“真不知道……探长,你明白人类的脖子有多结实吗?折断脖子虽说并不难,但有人却把死者的脖子拧了半圈……说明死者的几节颈椎全都错位了,否则血肉的应力早就把头部转回了原处。对方不单将他的头部转了一百八十度,还在转的同时拔高了脖子。你对付的是一个非常、非常强壮的男人,我猜他还会空手道,或者柔道。”

克罗利抿紧嘴唇:“没有挣扎的迹象,那么对方下手一定很快。开门的是佩奇,半秒钟内就被折断了脖子,只发出一丁点儿响动。巴克走到卧室门口,然后……”

医生默默地看着克罗利。克罗利点头表示感谢,转身回到他的同伴身边。赫林和贝利还在盯着佩奇巡官那让人难以置信的尸体看个没完。

听见克罗利走近,赫林抬起了头:“我的老天啊,长官,就像那部电影……”

“《驱魔人》[23]。我知道。”

“但是,长官,像这样完全拧过来……”

“我知道,探员,别再说了。咱们先离开吧。”

三个人从封住公寓的隔离带底下钻出去,向下穿过幽暗的大楼内部。外面,同样的胶带还圈着那片草地。形状凶险的玻璃碴仍旧散落在地面上。

“长官,实在是不可能啊。”快要走到车前的时候,贝利说。

“什么意思?”

“呃,绍尔·杰拉蒙德进警察局的时候我见过他。块头挺大,但比不上施瓦辛格。另外,他看起来不像是能……”贝利的语速很快,他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克罗利一边给车掉头,一边点了点头。“我知道,不应该以貌取人。但我必须承认,杰拉蒙德吓住了我。我的猜测是这样的:‘嗯,起因也没什么大不了。他跟老爸吵架,打了起来,结果把老爸从窗口推了出去,然后带着惊吓上床睡觉。’这样猜测有点怪,我承认。但一个人要是喝醉了而且吓坏了,他的行为就是会很怪。”

“但我决计没想到他上演了胡迪尼[24]的那套把戏。而今天这个案子……”

赫林使劲点头。

“他是怎么做到的?门开着,牢房空了,谁也没有看见他,谁也没听见任何响动。”

“今天这个案子,”克罗利继续道,“实在……让我吃惊。”他带着厌恶吐出了这个词语。他说得很慢,声音很平静,每说出一个单词就停顿片刻,“昨天夜里我讯问的是一个惊恐、困惑、倒了霉的小人物。逃出警察局的却是一位犯罪大师。而杀死了佩奇和巴克的则是……一头野兽。”

他眯起眼睛,轻轻拍打着方向盘:“但这个案子的方方面面都很蹊跷。为什么没有邻居听见他和父亲闹出的任何响动?他去野营的说法证实了吗?”赫林点点头。“咱们可以假定他大概十点钟到达韦利斯登,而杰拉蒙德先生在十点半到十一点间坠地。总该有人听见些什么吧。他们家的其他成员查得如何了?”

“都是空白,”贝利说,“母亲过世得早,这你知道。母亲是孤儿。父亲的双亲都死了,父亲没有兄弟,有个姑妈在美国,好些年没见过面……我已经开始查他的朋友了。他有个朋友给警局打过电话。我们会找到他们的。”

克罗利咕哝着表示赞同,一边在警察局停下了车。同事们看见他快步走过,纷纷放慢步伐,对他投来阴沉的目光,想听他说些佩奇和巴克的事。他先发制人,只是哀伤地点点头,然后径直走了过去。他没有兴趣和大家分享他的震惊。

回到办公桌前,他小口喝着咖啡机里吐出的糟烂东西。克罗利越来越搞不懂这个案子了。他深感不安。昨天晚上,发现绍尔从牢房里溜走了以后,他简直怒不可遏、暴跳如雷——但他还是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做出了合理的决定。很显然有什么地方出了大纰漏,他会严厉斥责手下,就像他的上司会严厉斥责他一样。他派人去韦利斯登的黑暗处搜查。绍尔逃不了太远。出于谨慎,他派巴克去和佩奇一起执行监视犯罪现场的乏味任务,以免绍尔真的蠢得溜回了家。

但他似乎就是回了一趟家。然而,去的却不是他讯问的那个绍尔,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干的。克罗利承认自己可能犯错,也可能错判他人,但不可能错成这样,他不相信。有什么事情让绍尔失去了理性,赋予了他疯子才有的力量,把他从克罗利讯问过的那个人变成了在狭小公寓里大开杀戒的狂躁凶手。

他为什么不远走高飞呢?克罗利实在无法理解。他用手指按住眼睛揉捏,直到眼球发疼为止。他设想着当时的场景:绍尔回到家里,晕头转向,跌跌撞撞。也许是想弥补过失,也许是想回忆起究竟发生了什么。打开门,看见穿制服的警察,他应该逃跑才对,或者倒地痛哭,抽着鼻子拒绝承认他知道任何事情。

但他却扑向了佩奇巡官,用双手擒住佩奇的脑袋,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将它拧了半圈。克罗利不由得畏缩起来。他闭着眼睛,却赶不走脑海中那幅残忍的画面。

绍尔悄无声息地关上门,转身面对巴克巡官,巴克在那一瞬间肯定迷惑极了,他正傻盯着绍尔看。绍尔一拳打得巴克飞出去了两米,然后走到突然瘫软下去的躯体前,有条不紊地把巴克的脸打成了一团血淋淋的碎烂玩意儿。

佩奇巡官是个迟钝的矮壮男人,刚进警队不久。他很健谈,喜欢说无聊笑话。警员往往有种族主义倾向,但克罗利知道佩奇的女朋友是混血儿。巴克这辈子都只能巡逻了,他当了很长时间的巡官,但就是不解其味,得不到升迁。克罗利对这两个人都没有多少了解。

警察局笼罩在令人不快的阴郁气氛中:除了震惊,更多是不知如何应对。人们不习惯面对死亡。

克罗利用双手捧住脑袋。他不知道绍尔在哪里,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

第八节

油腻腻的云朵滑过天空,鼠王和绍尔坐在巷子里消化食物。绍尔觉得所有东西都脏兮兮的。他的衣服、脸孔和头发上,处处都黏着一天半时间里沾上的污物,脏东西这会儿已经进入了他的身体。他在垃圾中汲取养分的同时,垃圾也在为他的视觉染上颜色,他仿佛欣赏胜景似的打量着四周这个新近被玷污的世界。肮脏并不值得他恐惧。

绍尔曾经读到过:纯净是一种否定性的状态,与自然格格不入。这句话此刻终于说得通了。他这辈子头一遭清楚地看见了这个世界,看见了它全部自然和超自然的不纯净特性。

他闻得到自己的味道:陈腐而刺鼻的酒味,多日以前洒在这些衣物上的烈酒;垃圾的臭味,来自屋顶上的排水槽;腐烂的食物气味。除此之外,这些味道之下还潜藏着一些新出现的味道。他的汗液中有动物的气味,类似于前天夜里鼠王走进牢房时身上的味道。也许是心理作用。也许不过是除臭剂的些微残余而已。但绍尔相信,他能嗅到体内的那只老鼠在往外钻。

鼠王靠在垃圾袋上,仰望着天空。

“说来,”他突然说道,“咱们该跑路了。吃饱了吗?”

绍尔点点头:“你有个故事要讲给我听。”

“我知道,”鼠王说,“但现在我还没法跟你细说。我必须教会你怎么当老鼠。你的眼睛还没睁开,还只是呜呜叫的没毛小东西呢。所以……”他站了起来。“咱们这就动身吧。带点儿食物到地下吃。”他抓了几把剩下的水果蛋糕塞进衣袋。

鼠王转身面对垃圾袋背后的墙壁。他走到砖墙与窄巷一侧直角相接的地方,以他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方式挤进转角,开始攀爬墙壁。他在二十米高的墙头蹒跚而行,走在锈迹斑斑的铁丝网之间,双脚轻快得好似走在花丛中。他在铁丝网之间蹲下,朝绍尔招招手。

绍尔走近墙边。他一咬牙,下巴往前一伸,做出挑战的姿态。他用最大的力气把自己塞进墙角,感觉到身躯被填进了那块空间。他抬起双臂,尽量摸高。就像一只老鼠,他心想,像老鼠那样挤压、移动和拖拽。他的手指抓住砖块间的缝隙,拼命将自己拖了上去。他的面颊因为使劲而鼓胀起来,两脚不停乱刨,尽管姿势有失体面,但他真的正爬向墙头。他低吼一声,上方随即传来叫他小心的咝咝嘘声。他又伸出右臂,腋下老鼠汗液的阴湿气味更明显了。他的两腿踏了个空,摇晃着正要掉下去的时候,鼠王一把抓住了他,拽着他站在灌木丛般的锈蚀的铁丝网之间。

“还不错嘛,鼠人小子。肚子里装上些像样的食物,你也能做得很棒,对吧?你刚才都快爬到顶了。”

绍尔对他的这次攀爬颇感自豪。

两人脚下是一小片天井,四面都是肮脏的墙壁和窗户。在绍尔新生的视线中,这块封闭空间中的满地狼藉却是那么生机盎然。每个角落都有垃圾腐烂的污渍在蔓延。污秽的力量令人信服地吞噬了城市的这个薄弱地点。一排让人看了心感不安的玩具娃娃背靠墙壁坐着,眼睛望着天井一角白镴色的盖子,正在静静地朽烂。那里是一个人孔[25]。

鼠王从鼻孔长出一口气,像是在炫耀什么。

“家,”他嘶声说,“我的王宫。”

他从墙头一跃而下,落下时蹲伏在了人孔上,身体盖住了它。他落到水泥地面上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长外套垂落在地面,像个油腻腻的小池塘似地包围了他。他抬起头,等着绍尔。

绍尔俯视着鼠王,恐惧感又袭上心头。他定住心神,咽了口唾沫。他想让自己跳下去,但两条腿却牢牢地蹲在了那里。他亟欲在舅舅身边落地,变得越来越气恼。他深深吸气,一次,两次,站起来,摆动双臂,将身躯投向那个等待着自己的人。

灰色和红色的水泥和砖块在四周以慢动作左右摇摆。绍尔看见鼠王的笑容飞速接近,他移动躯体,准备落地。紧接着,整个世界重重地晃动了一下,眼睛和牙齿剧烈颤抖——到地面了。胸腹间的空气全都被双膝挤了出去,他却欣喜地笑了起来,同时控制住腹部的痉挛,拼命将空气吸入肺部。他飞起来了,而且,安全落地。他犹如蛇蜕皮一般,三下两下抛弃了人性。这么快,他的身上就显露出了另外一个形体。

“你这孩子真不错。”鼠王一边说,一边忙着掀开地面上的金属井盖。

绍尔抬头张望。他看见上面的窗户里有人影在走动,很想知道会不会有人看见了他们。

鼠王的伦敦土音又开始说教:“看着点儿,鼠人。此处通向你的正式住所。整个罗马村都是你的领地,都向你效忠。但还有一个特殊的王宫,是老鼠自己的藏身之处。人们通过这些孔道往那里倾倒废物。”他指着金属井盖说,“看清楚了。”

鼠王的手指如打字大师般在铸铁圆盖上急速移动,摸索着井盖的表面,他的头左右转动,微微昂起,身体忽然拉紧,手指滑进了井盖和井筒之间微不足道的缝隙。这就像是变戏法:绍尔看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看不清手指是怎么滑进去的,但等他定睛看时,那些手指已经在缝隙中拼命拉扯了。

随着铁锈摩擦的尖锐声响,人孔的盖子开始移动。鼠王将井盖拽到旁边,难闻的臭气喷涌而出。

绍尔盯着那个深坑。天井里盘旋的风拉扯着洞口升腾而起的难闻蒸汽。黑暗填满了整个下水道,也溢满了深坑,渗入水泥中,遮蔽了地面。有机堆肥的气味如潮水般涨了上来。沿着砖墙直插地下的竖梯隐约可辨,另一端消失在视线之外。将竖梯固定在墙面上的铆钉严重氧化,金属大量溶出,下水道流淌着锈红色的血液。隧道犹如洞穴,把水流的微弱声音放大成了诡异的隆隆滴淌声。

鼠王抬头看着绍尔。他的一只手握成拳头,伸出食指,在空中弯弯曲曲地画出复杂的路径,先是开玩笑似的画着圈,接着螺旋下落,最后停下来,指着下水道。鼠王站在细细的井圈边缘,向前迈了一步,然后穿过地面上的这个窟窿落了下去。井下响起溅水的微弱回声。

随后传来了鼠王的说话声。

“下来吧。”

绍尔收紧臀部,钻进孔洞。

“盖上盖子。”鼠王在井下说,然后短短地笑了一声。绍尔摸索着抓住井盖。他半个身子在下水道里,半个身子在外面。沉重的金属井盖压得他直往下坠。他把井盖在头顶关下,弯下腰。光线随即消失了。

下水道里的寒冷让绍尔颤抖起来。他踏着金属竖梯往下爬,双脚踩进水里的时候,险些绊倒。他从竖梯前退开,在黑暗中揉着身体。气流时而汹涌迸发,时而咝咝轻吹。冰冷的水浸透了他的双脚。

“你在哪儿?”他轻声说。

“看,”黑暗中传来了鼠王的声音,声音围绕着他转动,“等一会儿,你会看见的。小子,悠着点儿,你以前没这样看过。黑暗对你来说啥也不是。”

绍尔静静地站在那里。伸手不见五指。

憧憧暗影在面前浮动。他以为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但随着廊道在黑暗中渐渐显现,他明白过来,飘浮不定的模糊鬼影只是意识的产物而已。绍尔的视力一恢复,它们就消失不见了。

绍尔看见了下水道里的秽物。他看见垃圾蕴含的能量倾泻而出,发出没有颜色的灰光,照亮了潮湿的隧道。他极目眺望前方,粪便和水藻包裹的通道墙壁在远处汇聚。在他身后和右手边有更多条隧道,到处都能闻到腐烂和排泄物的臭味,还有尿液的刺鼻气味。老鼠的尿液。他皱皱鼻子,脖颈上的汗毛竖了起来。

“别担心,”鼠王说,阴影侵蚀着他的身形,他浸泡在阴影中,成了一团黑暗,“有谁画了条边界,做了个标记,但咱们是皇家,他的领地对咱们屁也不是。”

绍尔仔细打量了鼠王一番。肮脏的小溪淌过脚边。他的每个动作似乎都能激起连串爆发的回声。他立足的这条红砖圆管蜿蜒曲折,直径有两三米。水流和落石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还有动物发出的吱吱叫声和抓挠声,它们越来越吵闹,然后渐渐隐去,随即被新的声音取而代之,远处的声音又被近处的盖住,仿佛是噪音的重写本[26]。

“我想看你奔跑,只要你愿意,你就能悄无声息。”鼠王说。他的声音在隧道中徘徊,传遍了每个角落,吓了绍尔一跳。“我想看你行动起来,飞快地爬上蹿下。我想看你游泳。学校到了。”

鼠王转过身,和绍尔对着同一个方向。他指着仿佛炭笔画出来的灰色,说:“咱们往那边走,得快些走。拿出你的劲头来,跟上我的脚步。好小伙子,准备好了吗?”

绍尔激动得颤抖起来,寒冷被他抛诸脑后,他蹲下做出起跑的姿势。

“那就出发吧。”他说。

鼠王一转身,奔了出去。

绍尔跟上去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腿在挪动。他听见急促而微弱的脚步声,那是他自己的,鼠王没发出任何声音。绍尔能感觉到鼻子在抽动,他想放声大笑。

他满怀喜悦地大口喘息。鼠王在前方化作一团难以辨认的朦胧影子,外衣在气味难闻的风中翻飞得看不清。隧道在左右两边掠过,水溅在他的身上。鼠王的身影忽然消失,他猛然左转,进了一条更狭窄的隧道,这里的水压更大,流水执拗地绕着绍尔的腿打转。他不停地将双腿拔出溪流。

鼠王扭头看了他两眼,那苍白的脸转瞬即逝。弓着背默默奔跑的鼠王骤然停顿下来。他等了几秒钟,让绍尔跟上他的脚步,随即一缩身子钻进了另一条通道,这条通道顶多一米高,低矮得能让人得幽闭恐惧症。绍尔没有犹豫,跟着鼠王一头扎了进去。

绍尔的呼吸声和身躯撞击砖墙的声音反射了回来,响亮而熟悉,就好像它们只存在于绍尔的脑海之中。他绊了一下,烂泥糊在两条腿上。他就用这种粗心大意但效果不错的方式奔跑在隧道中。

这时,他的鼻子撞上了湿乎乎的织物。鼠王忽然停下了。

绍尔眯起眼睛,隔着鼠王的肩头望向前方。

“那是什么?”他悄声说。

鼠王猛地一扭头,举起手,马马虎虎地往前一指。

单调的铅灰色光线中,有些东西在动弹。两只小动物在砖石迷宫中不安地前后挪动。它们犹犹豫豫地朝一个方向走了几厘米,然后换个方向再走,谁也不敢把眼睛从面前的这两个人影上移开。

老鼠。

鼠王一动不动。绍尔大惑不解,不知道该做什么。

两只老鼠分别站在污水的两边。它们动作一致,同时向前,同时向后,仿佛迟疑不决地跳着舞,它们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鼠王。

“发生什么了?”绍尔轻声说。

鼠王没有答话。

一只老鼠飞跑向前,在鼠王面前两米处停下,立了起来。它挑衅地挥舞着前腿,吱吱叫着,露出一口尖牙。然后它又四足着地,朝前继续爬了几步,露出牙齿,它显然很害怕,但也表露出了愤怒和蔑视。

老鼠似乎啐了一口。

鼠王忽然怒吼一声,伸直双臂,扑向前方,但两只老鼠已经逃开了。

鼠王悄无声息地从污泥中提起脚,沿着隧道继续前进。

“嘿,嘿,等一等,”绍尔讶异地说。鼠王只顾往前走。“刚才那他妈的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鼠王还在前行。

“发生什么了?”绍尔大叫。

“闭嘴!”鼠王背对着他叫道。他继续悄无声息地向前走。“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他压低了声音,“这正是我的悲哀之处。现在别说话。我先把你带回家。”

他拐了个弯,消失了。

下水道让绍尔安静了下来。他紧盯着鼠王,在盘旋回绕的砖石隧道中迷失了自我。更多的老鼠经过身边,但没有谁像头两只那样嘲弄他们。看见鼠王的时候,它们纷纷停下脚步,然后又飞快跑开。

鼠王没有搭理它们,而是拖着步子不停地快速前行,穿梭于地下迷宫之中。

绍尔觉得自己像个游客。他边走边细看墙面,打量砖块上的霉斑。他被自己的脚步声催眠了。时间化作连续不断的砖石支流。寒冷并不让他害怕,气味也令他兴奋。隆隆车声不时透过头顶的土地和沥青响起,回荡在洞窟般的连绵沟渠之中。

鼠王在一条隧道里停下,这条隧道非常狭窄,两人不得不跪地爬行。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鼠王还能转过身来面对绍尔,真让人难以置信。空气中弥漫着尿的味道,是一种很独特的尿味,强烈而熟悉,浸透鼠王衣衫的正是这股味道。

“好了。”鼠王喃喃说道,“知道你在哪儿吗?”绍尔摇摇头。“我们在罗马村的十字路口,它的中心,只属于我自己的交换站,就在国王十字车站底下。管住你的舌头,竖起你的耳朵:听见列车的隆隆声了吗?脑袋里出现地图了吗?搞清楚路线。这就是你的目的地。跟着鼻子走。我已经标出了我的领地,又清晰又强烈,地下各处都闻得到。”绍尔忽然很肯定,他能找到来这里的路,这和呼吸一样轻而易举。

但当他环顾四周的时候,看见的却只是同样的砖墙和同样的脏水,和其他地方没有区别。

“这里,”他大着胆子慢慢地问道,“是什么地方?”

鼠王用手指按住他的鼻子,[27]使了个眼色。

“我他妈的喜欢哪儿就住在哪儿,但王者终归需要一个宫殿。”说话的时候,鼠王一刻不停地拨弄着脚底下的砖块,用长长的手指甲划过砖块间的缝隙,犁出一条越来越深的曲线。他画出一块边缘参差不齐的方形地面,每条边的长度都约有半米。他把指甲插进这一块地面的四角,提起一块仿佛由砖块构成的浅盘。

绍尔看着鼠王揭开的洞口,惊讶地打了个唿哨。风像吹笛子似的刮过新打开的洞口。他看着鼠王拿在手里的砖块。那是伪装:一整块方形的水泥盖,上面贴了层砖块样子的镶板,嵌在隧道地面上,谁也不会注意到。

绍尔向洞口里看去。底下是一条陡峭且有弯角的斜道,延伸出了视线以外。他抬起头,看到鼠王抱着盖子,在等绍尔下去。

绍尔把双腿放进斜道入口,呼吸着里面飘出来的陈腐空气。他屁股着地推着自己向前挪动,沿着狭窄的弯曲坡道滑了下去,各种生物分泌的黏液减轻了他的阻力。

在经过了一段快得能让人折断脖子的旅程后,连气也透不过来的绍尔落进了一个冰冷的水池。他噼里啪啦地拍着水,呛了两口,然后吐掉嘴里的垃圾味道,紧闭眼睛,抹掉了眼睛里的水。绍尔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站稳了,张开的嘴巴直往下滴水。

墙壁异常突兀和狂野地分开了,就好像它们互相畏惧似的。绍尔站在房间一端的冰冷水池里。房间四向延伸出去,这是一个三维椭球体,形如侧放的雨滴,长三十米,他目瞪口呆站在较小的一端,加固用的砖石圆拱在墙上呈条状分布,在头顶汇聚。大教堂式的建筑结构,足有十米高,像是葬在伦敦城下的鲸鱼化石的腹内。

绍尔踉踉跄跄地走出水池,朝前走了几小步。房间每侧的墙边都略微下陷,形成了一条浅浅的护城河,将水从接住绍尔的池子里引走。每隔一两米,护城河的上方就有一根根圆形水管的开口,绍尔估计它们都通向上面的主下水道。

在他前方是凸起的走道,走道一路爬升,到房间另一头的时候,距离地面有三米高,那里安放着王座。

王座面对着绍尔,做工很粗糙,实用主义设计。和地下的其他东西一样,也是用砖块垒起来的。王座空着。

绍尔身后有什么东西落进了水中。响声懒洋洋地回荡在房间里。鼠王上前两步,站在了绍尔背后。

“衷心感谢巴泽尔杰特先生[28]。”

绍尔转过身,摇摇头,表示他听不懂。鼠王轻快地跑过走道,蜷缩着身子坐进那个座位。他面对绍尔,一条腿荡过砖砌的扶手。尽管鼠王没有提高嗓门,但绍尔还是听得很清楚。

“他是设计师,在维多利亚女王统辖时期修建了整个地下迷宫。人们该为抽水马桶感谢他,而我……我为我的地下世界感谢他。”

“但这些……”绍尔压低声音说,“这个房间……他为什么要修建这么一个房间?”

“巴泽尔杰特先生是位精明的好绅士。”鼠王令人不悦地窃笑道,“我跟他聊过天,他听得目瞪口呆,我讲了几个传说,讲了我的见闻。我们讨论了他的私事和癖好,其中有些我还知道得很清楚呢。”鼠王夸张地使了个眼色。“他觉得这些传说不该公之于众。于是我们达成了共识。你在任何图纸上都找不到这个地洞,我舒适的小窝。”

绍尔走近鼠王的王座。他手脚着地,在王座前蹲伏下去。

“我们来这里干什么?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绍尔忽然厌倦了像学徒似的跟着鼠王,他既不能干预也不能插手任何事件,“我想知道你的目的。”

鼠王盯着他,一言不发。

绍尔说了下去。“跟那些老鼠有关系吗?”他说。鼠王没有回答。

“和老鼠有关系吗?到底是为了什么?你难道不是他们的王吗?你是鼠王啊。那就命令他们好了。我没有看见他们赞颂你,也没有看见他们对你表示恭敬。我觉得他们都很恼火。到底是为什么?你应该召唤老鼠,让他们来朝拜你。”

大厅中没有任何声响。鼠王继续盯着绍尔。

最后,他终于说道:“不是……时候。”

绍尔等待着。

“我还……不行。他们还在……流放……我。他们现在还不肯按照我说的做。”

“你被……流放多久了?”

“七百年。”

鼠王的模样非常可怜。他躲躲闪闪,流露出既防备又傲慢的特有神态。他看起来很孤独。

“你……根本不是王者,对吧?”

“我是王者!”鼠王站了起来,唾沫横飞地对脚下的绍尔叫道,“竟敢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我是王者,我受命于天,我是扒手,我是盗贼,我是叛匪的领袖!”

“那到底发生了什么?”绍尔吼道。

“有些事情……出……差错了……在很久以前。老鼠拥有久远的记忆,明白吗?”鼠王用手猛拍脑袋,“他们什么也不会忘记,把所有东西都装在脑袋里。就是这样。小兄弟,你也是局内人。这些全都和想要你命的那家伙有关系,就是他干掉了你那操蛋的老爸。”

操蛋的老爸,回音念叨了好一会儿这几个字。

“是……什么……谁?”绍尔说。

鼠王那双被阴影笼罩的眼睛投来了恶毒的视线。

“捕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