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编钟响了12下
编钟响了12下,我又要说话。
人和自然的关系很微妙,一开始我们害怕自然,到后来我们妄想征服自然,到最后我们被打的鼻青脸肿的回来,再试图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开始敬畏自然。
自然能给予我们力量,所以每当我泄气的时候,总想去大自然的肚子里看看。
林深,方知,秋浓。
爱过,才知,情切。
情不知何起,遗妄而深。
拿得起,放得下,但是也不妨碍我每天夜里醒来三次,去歌颂。
写作是一把没有灵魂的尺子,没有办法度量那些包藏在心里的祸心。
我愿意是这草原上的一匹骏马,扬着乌黑的马尾,盘成一个圈,终于找到流浪的终点。
我们一路上,讲着古老的大地起名的故事,没到一个地界儿,我都很好奇这个名字的由来,可能我出生的比较晚,否则我将会给大地山川都起上一个好听的名字。
不会像每个城市的BJ路,这么敷衍。
其实曾经我偏偏最羡慕的,就是在BJ路上生活。
我们住在这样的小城市,干着这样的小岗位,却是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一旦关心起来,我就放不下满心的赤诚,总想做点什么事情。
我一直崇尚的三种职业,一种是开心的,一种是健康的,还有一种是为了全人类的。
我仿佛在写,草堂笔记。
茅屋风雨遥。
如果说李白是抬头看天,杜甫是低头看地,那么我宁愿上下打量美女。
我是一个俗到指甲盖里的人,我的指甲盖里还能抠出来上个世纪的泥沙。
我在草原上,看到了奔驰的骏马,看到了飒爽的牦牛,看到了温软的羔羊。
他们看起来,都是那么的香辣可口又动人心弦。
如果神是一个人,那么我们应该是神肚子里的微生物,我稍微高级一点,是个蛔虫。
绝无仅有的蛔虫。
最后也会被神拉掉。
编钟响了12下,护士怎么还没打电话。
电话铃要是响起,我会在午夜12点到达之前,精准的挂掉电话。
我想家,想爸妈。
真好,又言之无物的凑了一篇文章。
编钟响了12下,我是等不到了,你问我我为什么起这个文章名字?
纯粹为了凑数而已。
人活着,也是凑数。
我是蛔虫,我知道。
编钟响了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