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广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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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论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保证。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历了一个艰辛探索和不断发展的过程。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具有丰富内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内涵与发展

“民主”一词源远流长,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思想家的著作中,意指“多数人的统治”或“人民的权力”。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史学名著《历史》中使用了“民主”这个概念,用来表述希腊城邦的一种政治实践,即城邦事务由公民所参加的公民大会通过直接讨论和投票表决的方式来作出最终决定。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对古希腊城邦国家进行分类时,将多数人统治的国家称为民主国。

民主政治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进程中,非常重视并多次阐释民主问题。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深刻地指出,民主是社会决定国家的形式,“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科学地揭示了民主政治的本质。自《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这一探索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规律的理论伴随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完善。马克思恩格斯在探索无产阶级解放道路的过程中,论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思想。他们认为,无产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必须把自己“组织成为阶级,从而组织成为政党”。“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以作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政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革命经验时,进一步发展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他们指出:“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这种政治形式的无产阶级性质在于:一切权力机构和人民代表由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以防止自己的政府和公职人员从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公社不是议会式的,而是无产阶级国家的崭新的民主组织形式,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公职人员只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思想,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列宁在领导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民主政治理论,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可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列宁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改革党和国家体制、建设新型民主的重要思想: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巩固工农联盟,实现无产阶级专政;实行党政分开,明确划分党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范围;积极促进民主,加强监督机制,强化人民的监督权;改善国家机关,实行科学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反对“纯行政手段”;大力发展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为政治民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开创性的思想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并以此为指导确立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毛泽东又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各种政治关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努力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扩大民主,反对官僚主义;制定比较完善的法律,健全中国法制;加强执政党建设;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这些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征程。创造性地解决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而又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发展中大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一重大问题,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基本原则,又立足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赋予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以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内容。新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不断在实践中得到继承、丰富和发展。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要长期坚持、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可靠的制度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决定配置资源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必然导致利益多元化和社会阶层结构分化,这必然要求通过发展民主政治,不断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和利益整合的体制机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效保障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稳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向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交融交锋,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日益多元化。这为我国社会发展带来了动力和活力,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确保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政治保障,为推动现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制度支持,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提供政治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发展民主政治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最佳途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行使广泛的公民权利,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确保法律政策有效贯彻执行,保障社会和谐有序运行。只有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才能巩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深刻变革,涉及社会各领域和政府各部门,需要统筹协调多个部门和利益主体,尤其需要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的决策依据。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密切相关,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过程,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决策水平,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才能真正全方位推进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但还不是完美无缺、成熟定型的。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基础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构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战略重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有重点地不断加以推进。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这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过程最鲜明的特征、最显著的优势。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任何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或者相互取代的主张和做法,都不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核心理念和实践要求。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我们要适应扩大人民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要义是:第一,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在国家根本性质(即国体)上,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体现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上,就是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第二,国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保证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四,国家制定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第五,国家各方面事业和各方面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

2.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

新时代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初心和历史使命。争取和实行民主,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基本主张。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长期不懈奋斗。我们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目的就是反对和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政治实现了向人民民主的伟大跨越,开辟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我们党在国家生活各个领域进行全面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开启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近40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成功开辟、拓展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

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制度化、法律化。从制度上保障和发展人民民主,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一个重大转变,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化的关键是法治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法治建设。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实行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坚持和贯彻了唯物史观的根本立场。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活动规范,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相结合、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包含着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重要政治思想和理论原则,包含着一整套构建科学、运转协调的重要政治制度和行为规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提供了有效可靠的制度载体、实施平台和运行轨道,为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创造了根本制度环境和重要运行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就从制度构建和实践要求上,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性、内在性、一致性和不可或缺性,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提升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理念。

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正确方向和根本途径。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实施、保证宪法实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法定职责。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一是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通过的指导性文件,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四是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健全联系人大代表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3.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达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展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在我们国家有根、有源、有生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植根于中国价值理念,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了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等优秀政治文化传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需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优势,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无比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有效克服党派和利益集团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甚至相互倾轧的弊端;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有效克服不同政治力量为了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固执己见、排斥异己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错误的机制,有效克服决策中情况不明、自以为是的弊端;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

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加强政党协商。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积极开展人大协商。深入推进立法工作中的协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鼓励基层人大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协商,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扎实推进政府协商。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重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进一步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建立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健全人民团体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更好发挥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做好基层协商尤为重要。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

4.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不懈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对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从我国实际出发,发挥政治优势,遵循法治规律,与时俱进提升理念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完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体制。当前,全面依法治国进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需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整体谋划、衔接配套。坚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合宪性审查是保证宪法有效实施的关键制度,要严格落实宪法规定,健全中国特色合宪性审查机制,确保违宪行为及时得到纠正和追究。坚持以良法善治为基本取向,加快法治中国建设步伐。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只有依据反映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治理国家,才能促进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和谐、生态美丽。善治是法治的目标,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违法必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的善治状态,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把抓住“关键少数”作为重要方法,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具体行动来实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既要坚持高标准,更要守住最底线,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作表率,带头强化对法治的追求、信仰和执守,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我国法治工作基本格局出发,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出了统一部署,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法治规律、体现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新举措。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真正把法律交给亿万群众,让法治走进百姓心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公民法治素养、培养全民法治信仰的基础性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汲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之精华,弘扬家国相通的大局观、仁义诚信的价值观、天人合一的和谐观、礼法结合的秩序观、情理法融合的正义观,让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光彩。要创造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法治文化作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法治蕴涵。

5.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历史性变革及其对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新要求,就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我们要准确把握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

统筹推进各类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治理的组织架构。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整体概念,各类党政群机构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紧紧围绕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和切实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按照改革要求进行调整完善。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通盘考虑组织机构调整与编制资源配备,创新管理,优化结构,盘活用好各类编制资源。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与改革实践相比,我国机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需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进程,进一步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律体系,推进机构组织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

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市场发展活力。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着力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优化地方各级权力配置,更好发挥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优势。进一步合理界定各层级间职能配置、优化机构设置,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推进不同层级间权责合理配置,赋予省级及以下政府更多自主权。推进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在省市县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探索在省市县按照职能重点综合设置党政机构,进一步推动机构职能的精简整合,形成管理合力。构建简约精干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充实一线、加强基层的原则,将适宜由基层管理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权力事项下沉,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和资源,提升基层管理服务水平。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坚持分类改革方针,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促进公益服务平衡充分发展。着力推动去行政化,破除逐利机制,强化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责任。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统一战线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的问题。我们党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围绕革命、建设、改革大目标广泛争取人心和力量,推动统一战线在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开拓改革路、实现中国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统一战线范围广泛,涉及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工作。形势任务在不断变化,统一战线内部结构也在变化,必须统筹兼顾,全面用力,重点发力。一是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工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把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民主党派的进步性有机统一起来,支持民主党派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更好履行职能。二是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知识分子,以教育引导为主线,以培养使用为重点,以组织起来为依托,以健全机制为支撑,把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他们的智慧和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新力量。三是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发扬企业家精神,始终保持发展的信心和定力,积极投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践。四是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都是全局性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我们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社会各种力量的合作协调,切实防止出现党争纷沓、相互倾轧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切实防止出现民族隔阂、民族冲突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促使各类国家机关提高能力和效率、增进协调和配合,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发挥出来,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作出充满中国智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