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十岁还去北漂,你是不是喝多了
这天的夜来得有些生猛,天空像一张黑色的渔网劈头盖脸地砸下来,不似有些夜晚来得那般曼妙和轻巧。一弯新月从稀疏的行道树间露出来,有风吹过,莫名把落叶吹起来,旋涡似的打着转,像是在跳一支无人欣赏的舞。
北京,这座既文艺又粗鄙的城市,好似一到了冬天就莫名生出一些萧索的气质来。即便是过了晚上九点的地铁,人群依旧摩肩接踵,但当你从地铁站一出来回到路面上的街道,却发现路人清一色面无表情,一个个被冻得鼻子通红,犹如幽灵般越走越快。
在刚入冬的一场大火过后,刘小夏发现很多在北京生活的朋友都不约而同地在朋友圈刷着感慨的文字,哪怕他们当中有些人再也不用住在隔断间和群租房了。或许是同情心在作祟,不知他们是否还记得多年前刚来北京时第一次租住的地方。这些人默默地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为那些上午还在办公室事不关己刷着隔断房被拆迁的新闻幸灾乐祸,晚上回家就收到限两天内搬离通知的北漂们而感慨,那些感慨里夹杂着同情以及庆幸,还有些伤感。那段时间,有好多篇关于北漂生活很难却还是有很多人挣扎着不想走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传播。
在北京,如果你走出那些寂静无声的城中村,地铁里时刻人潮涌动,暖气吹得人出汗,地球安稳地旋转着,一切不会因为一场大火就变得有什么不同。没有多少人会去想,有些正在历经着某些苦难的人们,正在寻找一种新的姿态,小心翼翼地活着。人来人往,大浪淘沙,留下来的势必是那些为了梦想坚定不移的人。
刘小夏和好友程潇说,如果二三线城市发展得特别好,谁又一定非要往北京挤呢?在北京,好像从来没看到过萧条的商场,著名商业街上的饭店永远人声鼎沸,有些工作也只能在北京才会找到。程潇说,其实北京和纽约一样。如果你爱他,就让他去北京,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也让他去北京,因为那里是地狱。刘小夏问,那你打算恨我还是爱我?
程潇笑了,什么爱啊恨啊,都是小孩子才去讨论的事。到了一定的年纪,你要是还能感受到爱恨的刺痛感,那我可就羡慕你了。要知道,人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变得越来越麻木和冷血的。
曾经的刘小夏,对北京的感情有些复杂。北京于她,总像是一个在远处召唤着她的老朋友,或者说是一个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暗恋对象,反正她知道它一直在那里,让她渴望又不敢靠近。
当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错失北京,年少轻狂的她曾暂时忘掉了最初的向往,可直觉却告诉她北京这座城市也许在未来会和自己扯上点什么关系,以至于刘小夏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去北京都有种莫名的安全感。
也就是在几年前,当大家还不知道什么叫PM2.5的时候,刘小夏曾在北京小住过几天。去北海公园看别人划船,去太庙看大风如何把垃圾桶刮得到处跑。一个人在早晨六点多坐公交车去地坛公园感受清净,然后再随意找个早点摊儿坐下感受市井气息。那时候程潇还在北京混日子,每天赚着刚够养活自己的微薄工资也还算开心。
程潇看刘小夏好像还挺喜欢北京,就逗她:“不然干脆你也来北京找个工作吧!这儿机会多,工资也高,像你这种喜欢无病呻吟的人就该来北京啊!这儿有国家大剧院,好多明星开演唱会首选一定是北京啊!”
刘小夏反问她:“你看你来了这么久,每天都那么忙,是经常去看话剧了,还是把你所有喜欢的书店都逛完了?要不是因为我,你连国家博物馆都没想着要去吧?”
程潇嘟囔着反驳:“有多少老北京人还不是连故宫、长城都没去过?”
反正人总是这样,认为一直在身边的,便总有机会去的。心里念着不着急、不着急,谁知道慢慢也就忘了要去了。就像有些人也是如此,你觉得总有机会见到的,谁知道后来就一直拖,直到那人彻底离开了你的生活……
在房价忽然涨得吓死人的时候,程潇还是离开了北京。她说早知道一狠心早点买房就好了,或许,只是因为骨子里她也觉得自己只是把北京当作一个驿站,心里默认北京不是她的北京,早晚是要回家的。到什么年纪做什么事,程潇说回老家其实就是为了结婚生子,过所谓“正常人”的生活。
程潇没想到,在这个大家都纷纷急着要停止“浪下去”的年纪,刘小夏却魔怔了,当所有人觉得她一辈子也只能把北京当作一个梦的时候,当所有人觉得她应该尘埃落定要留在家乡小城一辈子的时候,这姑娘忽然说她想去北京了,哪怕只是短暂的体验也好,能拥有一段让人狠狠记住再也不敢嘚瑟的经历就好。然后,在她真的老了的那天,在某一个太阳暖洋洋的午后,可以笑着、回忆着跟别人吹牛:“想当年,我在北京的时候……”
这年,刘小夏三十岁了,没有男朋友,没有多少存款。别人眼中正常的三十而立,是普世价值中拥有一个温暖有爱的家庭或者一份稳定且小有所成的事业。而刘小夏,两个都没有。
有人说,假如你二十几岁失恋了,失去的是一个人,而到了三十岁以后,你再失恋,失去的或许就是整个人生。听起来多么吓人,可这确实是事实。这个社会对独身女性并不友好,尤其是大龄独身女性,她们往往在网络和媒体上被统一贴上了“大龄剩女”的标签,并不是什么单身贵族。
电视剧里那些美好的爱情故事都是骗人的童话,“剩者为王”“败犬女王”其实和现实中的三十岁还没结婚的女人一毛钱关系都没有。那些有着主角光环的大龄未婚女性要么有着高职位,要么有着高薪水,可刘小夏既没有高薪水也没有高职位,“三高”里她只占一条——高龄。
如果时间可以倒退,刘小夏一定毫不犹豫地告诉二十岁出头的自己,趁着年轻先做些不计较后果不考虑明天的事,去大城市多经历些不一样的人生,反正人都是会老的。可惜在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她没有那个觉悟。
可她又想,不是有人说,种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一个是十年前,一个是现在吗?为什么非要走和别人都一样的路?
刘小夏发消息给苏莫北,说要以三十岁的高龄去北漂了。过了半天都没有得到反应,直到第二天才被回一句:“刘小夏,你是不是又喝多了?”
她也没再解释什么,按部就班的准备处理手头繁杂的工作。辞职比她想象中的顺利,交接工作也就花了一周的时间。于是,在人生中第三十个深秋,她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只简单地拿了点衣物,买了张火车票,就来到了北京。
从火车站一路搭乘地铁,她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劲,仿佛有人有意无意就是故意要紧紧地贴着她,本能似的她只好小心翼翼地攥紧手机,却忽略了随身背着的小包,包里留着一个使用率已经不太高的钱夹。那钱夹还是她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买的,如今大家都习惯用移动支付,很少有人再使用现金了。果然,她的预感是准确的,出了车站钱夹就不见了。也许,这也是个新的开始。刘小夏摸了摸上衣口袋里和火车票放在一起的身份证,松了一口气。她忽然有些倾诉欲,想要找个人说点什么。
程潇在坐月子,以前的同学同事也少有知道她来北京的。她想打个电话给苏莫北,发现弹出的通讯录标注的还是他原来在大学时的电话号码,一时又把电话放下了。
其实,她本想告诉苏莫北,自己来北京不完全是因为他在北京,可又觉得欲盖弥彰。他一定不会理解的,为什么是现在?为什么不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为什么不是三年前他来北京的时候?
是啊,这世上哪有卖后悔药的呢?如果有,刘小夏真想买几瓶,也不用多,不需要从头开始,回到十六岁那年吧,在高中好好学习,重新选个大学,重新选个专业,不过想到也许还得再痛苦地经历一遍高考,又觉得还是算了。那就回到七年前吧,回到大学刚毕业的那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