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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变量
在Java中,每一个变量属于一种类型(type)。在声明变量时,变量所属的类型位于变量名之前。这里列举一些声明变量的示例:
可以看到,每个声明以分号结束。由于声明是一条完整的语句,所以必须以分号结束。
变量名必须是一个以字母开头的由字母或数字构成的序列。需要注意,与大多数程序设计语言相比,Java中“字母”和“数字”的范围要大。字母包括'A'~'Z'、'a'~'z'、'_'、'$'或在某种语言中代表字母的任何Unicode字符。例如,德国的用户可以在变量名中使用字母‘ ’;希腊人可以用 。同样,数字包括'0'~'9'和在某种语言中代表数字的任何Unicode字符。但'+'和 这样的符号不能出现在变量名中,空格也不行。变量名中所有的字符都是有意义的,并且大小写敏感。变量名的长度没有限制。
提示:如果想要知道哪些Unicode字符属于Java中的“字母”,可以使用Character类的isJavaIdentifierStart和isJavaIdentifierPart方法进行检测。
提示:尽管$是一个合法的Java字符,但不要在你自己的代码中使用这个字符。它只用在Java编译器或其他工具生成的名字中。
另外,不能将变量名命名为Java保留字(请参看附录中的保留字列表)。
可以在一行中声明多个变量:
不过,不提倡使用这种风格。逐一声明每一个变量可以提高程序的可读性。
注释:如前所述,变量名对大小写敏感,例如,hireday和hireDay是两个不同的变量名。在对两个不同的变量进行命名时,最好不要只存在大小写上的差异。不过,在有些时候,确实很难给变量取一个好的名字。于是,许多程序员将变量名命名为类型名,例如:
还有一些程序员更加喜欢在变量名前加上前缀“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