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11“拔刀相助”或“狗拿耗子”
唐朝那年月,江阴县有个叫赵和的县令。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略知一二的人知道,县令这官,既管行政又管司法。那时,人们没有也不想去探讨如何把行政和司法分开,他们只是相信,把什么权力都搓揉在一起,效率最高。赵县令为人率直,极富爱心,办案也是粗中有细,明察秋毫,以至于百姓都巴不得世上所有的权力由他一人独揽算了。
江阴县不远有个淮阴县。淮阴县有俩农民,一东一西为邻居。东头农民为借一笔钱,将自己的房契交给了西头农民,西头农民以此为据借出银钱。两人约定:第二年东头农民还钱赎契,连本带息先还八成,后还余款,待还余款时一手交钱一手拿契。
来年眨眼就到了。东头农民如约先还了八成钱。过了几日,他又提着余款索要房契。但西头农民此时突然翻脸,不认那已还的八成钱。东头农民顿觉天旋地转,哭求道:“爷,您可不能冤了咱那八成钱,这可是要咱的命呀!”西头农民哪管这些,回头进房品茶去了。东头农民无奈,只得登上淮阴县衙门,要求给个公道。可县令说:“这案没法儿弄。没证据,谁知是他欠你还是你欠他?”到了州官那儿,州官照样两手一摊一摇头。
这时,有人告诉东头农民,江阴县的赵和可是个“好官”,找他准没错儿。于是,东头农民星夜兼程,直奔江阴县衙门。见到赵和,他双腿一跪三磕头:“大人,就靠您给咱做主了!”
赵和一听案子,开始觉得有点儿棘手。因为,这案子出在淮阴县,自己是江阴县,越县管辖似有不妥。可是,见那农民已哭成泪人,赵和怜心登时油然而生,说道:“咱管了!”
江阴县和淮阴县隔着一条江。那会儿,大唐法律规定,凡在江中犯抢劫罪的,各县均可缉拿归案。赵和心生巧计,便发一公文到淮阴县,称西头农民江中犯事儿,已有同案犯供认,请淮阴县官府协助将其押送江阴县,听审。
待西头农民一押到,赵和立即提审。赵和说:“小子,如实招来,为何去江中抢劫?”西头农民一听顿觉头脑混浊,说:“大人,冤枉!咱是农民,不懂划船,怎敢抢劫呀?”赵和说:“被劫之物是银钱财宝丝绸绫缎,你只有说清家中财物有哪些,本官才信你。”西头农民如实交代。当说到一笔银钱时,赵和问道:“这钱可不少,哪来的?”西头农民说:“那是东头农民数日前为赎房契还的债。”
赵和大笑道:“此案结了,东头农民出来!”
此故事载于古籍《棠阴比事》。
有人说,那是真事儿。也有人说,那是假的。不管真的假的,赵和这名字可着实已是另一类“拔刀相助”(与行武侠客一类相比)的文化符号。长久以来,百姓不断念叨这故事,喜欢赵和,从不因为其越县管辖判案而说他有何不是。
在现代,专家恐怕会说,赵和虽是精神可嘉,但毕竟是超越权限了,说得粗点儿,那有点“狗拿耗子”。言下之意,是说如果官员都这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社会法制程序哪有个规矩,这岂不会产生另一无序弊端?
明白人一想就知道,百姓的感觉与专家的看法都有道理。可笔者还是想提一个问题:如果一结果是故事所说的那样,另一结果是赵和不管因而东头农民含冤百世,那么,我们究竟喜欢哪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