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司的起源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 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传统民法奠定了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过错责任三大原则, 成为市民社会和商品经济运行的基本规范, 而民法起源于罗马法。古罗马时期的商业组织主要是个人合伙, 在亚里士多德生活的年代, 所有权的观念渐渐深入人心, 保护私有财产被写入法律, 这成为市场交易日渐繁荣的重要前提。
在海洋时代到来之前, 地中海沿岸就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这里孕育了古埃及、古巴比伦、波斯帝国还有古罗马、古希腊灿若繁星的文明之光。中世纪, 地中海沿岸是全球最发达的贸易区与商业区。 13世纪末, 亚平宁半岛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佛罗伦萨成为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中心, 那些如雷贯耳的艺术大师与这座城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人类思想的进一步解放, 让自由、平等的观念得到发展。
中世纪, 地中海沿岸出现了资本家与航海者之间的经营组织, 资本家将资金或商品委托给航海者, 具备航海经验和航海技术而缺乏资金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驾船出海, 从事海上贸易, 获利后依据事前订立的契约进行分配。资本家只就投入的资金或货物负有限责任, 从事航海经营的航海者对营业负无限责任。[1] 这种叫作“康孟达”的组织打破了家族经营的束缚, 使资本与技能的结合出现新的形式, 成为股东有限责任的雏形。 “欠钱可以不还”这一石破天惊的想法, 让资本家的野心和欲望进一步膨胀。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康孟达”契约发展成为两合公司, 普通合伙发展为无限公司, 这两种组织形式促进了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在这里还出现了梅第奇家族和梅第奇银行, 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业, 将在人类商业史上扮演重要的角色。
来自大西洋的海风, 吹拂着欧亚大陆最西端的罗卡角。在这里写着葡萄牙诗人卡蒙斯的一句著名诗: “陆地从这里终止, 大海从这里开始。” 15世纪, 葡萄牙和西班牙形成了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 他们开始发展海上贸易, 希望找到通往东方的新航线。 1488年, 葡萄牙航海家迪亚士, 越过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 实现了寻找新航线的重大突破。
1492年10月12日, 西班牙王室派遣的意大利籍航海家哥伦布发现了美洲新大陆, 震惊世界。当夕阳的余晖略过伊比利亚半岛, 人们带着对新世纪的憧憬告别了15世纪的最后一个日落。此后, 欧洲强国纷纷走上海上贸易和殖民扩张道路。 17世纪, 一群投资者组建了东印度公司, 英国王室授予他们皇家许可状,使他们由此取得对印度的贸易垄断权。此后, 英国东印度公司劈波斩浪, 开启了一次次充满欲望的航行。
17世纪, 荷兰发展达到鼎盛时期, 成为“海上马车夫” 。在荷兰, 商人阶层掌握了国家的政治权利。荷兰东印度公司面向市民公开发行股票, 成为世界上第一家上市公司。荷兰人第一次将证券市场、银行、公司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 形成现代金融和商业体系。
那时的公司不只是股东赚钱的工具, 更承载了殖民掠夺和开拓疆土的使命。
1855年英国颁布《有限责任法》 , 该法规定具备法定条件的公司注册完毕后, 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 责任的限度为股东所持股份的价值, 并要求公司名称中必须反映“有限”二字。此后德国颁布《有限责任公司法》, 法国、日本等国家相继颁布《有限公司法》。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能够独立地承担责任, 股东除缴纳出资外无须负担任何责任, 这意味着完整意义上的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最终确立。
经过几百年的发展, 公司制度日渐完善, 得益于工业革命和公司化的管理运作, 资本主义经历了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形式, 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 具备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特征, 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 从事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