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5. 公司设立失败, 发起人是否可以按分红比例承担公司债务?
解答
一般情况下, 设立中公司债务应由成立后的公司予以承担,一旦公司无法成立, 则需要由发起人来承担。对于公司外部而言, 公司设立失败的, 各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无过错连带清偿责任; 对于公司内部各发起人而言, 则需审查各发起人之间对于该责任承担比例有无相关的约定, 如果各方之间有约定按照分红比例承担, 则应该依照该约定履行。
相关法规
《公司法解释 (三) 》
第4条第1、 2款 公司因故未成立, 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 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 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 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 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 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 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