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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
解答
若公司存在可分配股利的税后利润, 且董事会提出盈余分配方案并经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 则股东的利润分配权由利润分配请求权进入到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的状态, 即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根据盈余分配方案支付分红款, 性质上与普通债权无异, 故股东可在不转让股权的情况下, 单独转让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但应当注意《合同法》中关于债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若未作出利润分配决议, 则股东享有的仅为利润分配请求权, 该权利属于期待权。关于利润分配请求权可否单独转让, 学界存在不同观点: 有的学者认为, 可转让, 但缺乏可操作性; 有的学者认为, 利润分配请求权与股东身份密不可分, 不得转让。我国法律目前未明确规定是否可单独转让利润分配请求权, 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