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查清家庭成员关系 依法依情分割遗产
【基本案情】
灌云县某单位离休干部牛某早年丧偶,后与仲某组成家庭30余年。2018年1月18日,牛某因病去世,终年92岁。因牛某留下的40个月工资及民政补贴190882元遗产分割问题,仲某与牛某的六个子女发生争执。至2019年春节前夕,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调解过程及结果】
2019年1月18日,牛某子女一行三人为代表,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申请调解。调解员老梁、老张、老金等人参与了此纠纷的调解。
调解员担心春节前如果调处不好,大家都过不好年,便与申请人牛某子女商谈,能否放在春节后进行。他们都说不能拖延,因为仲老太已经与他们发生冲突,非要尽快解决不可。为此,调解人员于次日通知双方来调处中心进行调解。
在双方协商中,仲老太说:“我与牛某组建家庭已经30余年,我对他精心护理,百般照顾,胜于他的子女,他的遗产我应多分些。”牛某子女称:“仲老太在父亲临终前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24日、31日连续两次从父亲工资小本上提取10万元人民币占为己有。我父知道后,要求立遗嘱。”调解员查阅牛某遗嘱,遗嘱中说:“我亡后尚有40个月补发工资分配如下:给仲某2万元,其余六子女平均分配。”
依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仲某在遗产分割中理应多分,但该条规定中“除有约定的以外”,也就是牛某临终前有遗嘱,应该按遗嘱进行分割。调解员又查阅了牛某住院期间自费用药、护理开支及丧葬期间接待亲朋等开支,然后根据收支的实际情况,对牛某的遗产进行了合理分割。仲某分割遗产及2019年1至2月工资和春节慰问金共计人民币45880元。其余由六子女平均分割。对此,仲老太表示满意,牛某六子女也认可。圆满的调解结果使他们安心愉快地回家欢度春节。
【点评】
财产继承是最常见的家庭纠纷,如果处置不当则极易引发和扩大社会矛盾。对此类纠纷,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有着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其涉及的不仅仅是财产本身,还涉及亲人之间的感情关系。因此,调解此类纠纷,首先应立足于查清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了解彼此之间的需求。其次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各方的思想工作,使其能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解决。
本案就是一起家庭成员之间在财产继承上意见不一致而引发的较为典型的继承纠纷。
在调解该起纠纷时,人民调解员首先查清家庭成员的关系,即牛某与仲某是后组合家庭,牛某六子女是仲某继子女;其次严格依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同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依法对遗产分割及相关事宜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本案发生时正值春节前夕,但调解员在调解时仍坚持不懈,依法劝导,以情感人,促使仲老太与牛家六子女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友好解决遗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