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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目前文物保护规划对环境保护的不足
大遗址文物保护规划是在勘察、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分析和科学论证编制完成的。该项规划对于目标遗址区(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对一个庞大的遗址密集分布区,从城市发展建设的角度而言还是不足的。其原因如下:
其一,目前编制保护规划的遗址区主要是一些已受发展与建设严重影响或有重要开发利用前景的遗址区。就数量而言,还有许多遗址区(尤其地面遗存较少的遗址区)并未编制相应的保护规划,更何况由于资金和人力的缺乏,不少遗址区的全面情况尚未完全勘察清楚。
其二,文物保护规划是以文物本体的保护和利用为其规划研究的主要目标。规划中虽然也包含遗址的环境问题,但却主要是为了保证遗址本体的安全而进行研究和安排的,多涉及遗址附近而较少牵涉宏观环境的相关问题。
其三,除一些重要的大遗址保护规划外,许多文物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多是以类同心圆的模式进行,即重点保护范围——一般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多是以相仿的尺度划分,实际上较少考虑文化环境、地形地物、村落布局和视线与空间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执行中也有一定的缺憾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