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路径探析:李向平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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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1]

东北经济区是我国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流通中心之一,近几年中平均每年大约向全国提供占国内供给总量50%的原油,30%~40%的天然气、原油加工品、纯碱和汽车,20%以上的钢铁、钢铁制材、化学纤维,以及接近20%的内燃机、机床等主要机电设备,集中体现了东北经济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东北经济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相对贡献却有所降低,优势减弱,劣势增加,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有继续逆转的可能。因此,需要探索东北区域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和相应的改革途径。

一 传统运行模式的形成和转轨的必然性

从产业形成与运行机制变换相统一的过程分析,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产业的发展历史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生产资料产业形成时期(19世纪末至东北解放)。自19世纪末成立漠河金矿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奠基与发展,进入20世纪40年代,东北形成了粗具规模的近现代产业群。1937~1941年,这些产业生产原煤2463万吨、发电装机容量124万千瓦、页岩原油23万吨、煤炼油3.4万吨、生铁138.9万吨、钢59.3万吨、钢材52.3万吨、铝0.6万吨、铅0.8万吨、烧碱0.7万吨、汽车14400辆、飞机1540架、纸浆8.1万吨、原盐53.5万吨,以及大量的建材、矿产品、军工产品。与此同时,形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统制经济体制。开始是俄、日、英、法、美、瑞士、丹麦等国垄断资本的竞争,30年代以后形成了日本军国主义和财阀的独家垄断。1932~1944年,日本从东北汇往其国内的利润达32.2亿元(当时货币),从东北运走生铁540万吨(占生产量的44.3%)、钢100万吨(占生产量的18.1%)、原盐704万吨(占生产量的53.3%)、硫氨101万吨(占生产量的61%),以及原煤1926万吨、菱镁矿266万吨等,价值总额在87亿元(当时货币)以上。同时,其又转手将机械设备、日用品等附加价值高的产品向东北市场倾销,价值额达138亿元(当时货币),形成东北58.6%的输出入逆差。通过低价进、高价出,日本财阀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留给东北的却是“傻、大、黑、粗”的低级产业和价值外溢型的经济结构。

第二阶段:产业起飞阶段(20世纪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东北解放后,基本经济制度改变了,被掠夺型的经济结构被彻底改造。近40年来,国家在东北经济区的基本建设投资达1800亿元以上,形成新增固定资产1400亿元,建成了1400余座大中型企业。这期间,区域产业结构发生三个变化:①基本完成工业化,强化了重型工业结构。到70年代末,工农业比重中,工业产值达到80%以上,轻重工业比重中重工业产值达到70%以上。②重工业完成了主导产业的第一次转换,原煤、生铁、普通钢的主导地位逐渐由石油系列产品、钢材和新钢种、机电交通设备取代,加工深度有所提高。③由于长期忽视设备更新,造成技术装备老化,产品的“傻、大、黑、粗”形象和经济结构畸形化没有得到彻底矫正。上述产业结构同形成产品经济模式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国家对主要生产资料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经济决策和信息高度集中,排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了东北经济区的经济运行模式(见图1)。

图1 计划经济体制下东北经济区经济运行模式

第三阶段:发展模式转换时期(20世纪80年代初至现在仍在持续)。这是发展模式和体制模式同步转轨的阶段,特点是:①经济年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区域经济发展相对速度减缓。②综合经济效益下降,工业企业万元产值消耗物资由1957年的5400元上升到1985年的7500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税由1980年的25.95元下降到1985年的17.42元。③开始逐步调整产业结构,加速老企业更新改造。全区农轻重比例由1978年的18.6∶24.4∶57.0调整为1985年的23.3∶26.1∶50.6。工业内部,轻重工业比重由1978年的3∶7调整为1987年的3.4∶6.6。重工业中汽车、成品钢材等深加工产品年增长速度快于其他品种,反映了重工业内部结构的改善趋势。投资结构的变化更为显著。1981年区域全民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基本建设投资与更新改造、改建扩建投资的比例为65∶35,此后更新改造、改建扩建投资比重逐年上升,1986年两者比重调整到60∶40。与此同时,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

纵观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40年的发展进程,可以看出:在我国经济恢复和奠定重化工业基础时期,形成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有其必然性,它发挥了集中使用经济资源,保证重点投资,迅速完成重工业积累的积极作用。然而,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升,经济过程内部联系日趋复杂的情况下,这种体制的权力过分集中、调节不灵活等弊端就日益凸显。这些弊端反映在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和区域经济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国家主管部门全盘垄断了大中型企业的市场经营活动,隔断了企业供给与社会需求的直接联系,使企业丧失了作为商品生产者的权力和责任,不受市场竞争的检验与激励,变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因此,不讲经济效益,也没有发展后劲。1986年,东北经济区工业企业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3978元/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每百元资金实现利税18.36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为17.42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7%。

(2)行政部门“条块”管理各行其是,自成体系,不仅造成流通中的巨大浪费,而且使区域经营环境恶化,区际经济联系扭曲,肢解了区域经济这个有机体。东北经济区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长达114.2天,每年周转3.2次,比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定额流动资金年周转3.5次的速度慢8.6%,周转一次多占用9.2天,大中型企业(包括鞍钢、本钢、一汽在内共30余家)几乎无一例外地提出计划物资迂回供应造成的浪费问题。例如,鞍山铁塔厂每年消耗钢材5万吨,其中由鞍钢就近供应的仅占40%,其余60%来自天津、北京、唐山,而这60%的钢材中又有相当部分是靠鞍钢运去的钢坯轧制的,形成了往返重复运输和迂回供应。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国家调出与投入不均衡,调出多、投入少,调拨价格长期低于市场价格,导致每年减少收入70亿~80亿元(据辽、吉、黑三省有关部门估计),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恶化。

(3)损害了区域经济与全国经济的有机联系。传统体制注重全国性的部门分工协作和纵向经济联系,忽略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分工,给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合理经济结构的建立造成障碍。中央直属企业自建辅助产业和基础设施,搞“大而全”;地方政府在中直产业之外另建主导产业,搞“小而全”。这既不利于国民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原料、能源、交通的瓶颈也不可能消除。因此,按照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的方向,实行生产资料流通体制改革,培育以生产资料市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对东北经济区的发展来说,是势在必行的选择。

二 改革中的区域生产资料流通态势和体制摩擦

对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流通体制进行改革,涉及生产资料市场发育的主要改革措施有以下几点。

(1)全区9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实行了以承包经营为主的各种资产经营责任制,还有小部分企业试行了股份制,赋予了企业计划外市场经营权。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开始形成。

(2)市场机制通过价格开始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计划内产品实行超产加价,国家又陆续压缩指令性计划调拨品种和数量,黑龙江省计划分配的物资由256种减少到20种,国家控制最紧的石油、煤炭、木材也有少部分纳入市场调节;吉林省国家以指令性计划调拨的产品总量减少约40%,主导产品中铁合金、碳素等黑色金属产品国家计划调拨率减少到35%;辽宁省指令性调拨的工业生产资料价值总额为383亿元,市场配置额为76.5亿元,在主要产品中钢材、生铁、原油、纯碱等基本原材料的中央定价比例有所降低,下降幅度在5%~20%之间。

(3)计划产品实行了国家定价、地方临时价格、优质价、外贸代理价等多种价格形式,增强了调节供需的能力。地方临时价格使地方能根据生产成本变化相机作价。目前,实行地方临时价格的生产资料,辽宁省为90多个紧缺的品种,吉林省供应的原材料几乎全部执行地方临时价格。据对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的测查,东北经济区实行地方临时价格使价格水平提高了25%~40%。

(4)实行跨地区横向联合和依托中心城市建立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初步形成区域市场联系。在横向联合中,1987年东北(黑、吉、辽)三省协作出入物资总金额达34.7亿元,填补了计划供应的空缺。在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建设中,1987年全区(内蒙古三盟一市未计入)大部分中心城市都建立了综合性或专业的物资贸易中心,建成物资交易网点5500多个。这些物资市场的销售去向大都以本省区为主,反映了市场的区域性。

(5)沿海和内陆边境地区率先开放,促进了区域市场同国际市场的衔接。1987年全区外贸收购总额达138.9亿元,出口贸易总额为51.6亿美元,分别为1978年的4.4倍和3.3倍。

上述改革措施使多元化的利益格局和市场主体开始形成,为生产资料流通转入市场轨道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80年代后期,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产业面临着一系列空前激化的矛盾:大中型企业要求放开价格走向市场,而通货膨胀却迫使政府要放慢市场化的步伐,国家一方面继续对基本生产资料实行低价调拨,另一方面削减财政投资拨款,改由企业自筹资金扩大再生产,使旧的投入产出平衡机制失效,新的平衡机制无法形成;区域间改革不同步、竞争地位不平等,使改革滞后的东北经济区生产要素外流,区际的不等价交换状况加剧,形成了扭曲的市场结构。

不能认为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普遍存在的效益不佳、后劲不足等问题的症结是东北地区的管理水平低于其他区域。东北经济区的骨干企业大部分处在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体制直接控制下,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足,地方政府和企业自身都无力扭转这种状况。归根结底,影响东北经济区经济发展的要害,在于现行的经济体制,特别是资源配置机制严重背离供需均衡的要求,造成了流通——企业生命线的“中梗阻”。迄今为止,改革在生产资料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展,滞后于其他行业,行业间改革的进度差势必在主导产业不同的区域之间表现出来,造成改革与发展的区际差异。因此以生产资料为主导产业的东北经济区不可脱离全国,依靠自身力量单独深化改革,排除发展的障碍。

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具有高耗能、高运量、资金密集、对基建投资需求依赖性强、供给弹性小等结构性特征。据对辽宁省有关情况估计,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每压缩10%,省内重工业增长速度随之下降3个百分点,整个东北经济区情况也类似。比较经济运行的生产性联系,东北经济区经济增长波动往往同全国经济增长波动有一定差异。全国经济高涨时,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受能源、交通和建设周期长制约,增长幅度达不到全国水平;在国民经济收缩时,又首先受到基建投资压缩、紧缩银根的抑制,经济率先落潮,不仅下落幅度大,而且萎缩期长,直到全国经济再次扩张以后才随之回升。这种背离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见表1、图2)。

表1 1981~1987年东北经济区重工业增长波动与全国工业、投资增长波动情况

图2 1981~1988年东北经济区重工业运行轨迹与全国工业运行、投资波动轨迹对比

由表1及图2对东北经济区重工业增长波动与全国工业、投资增长波动对照可得:①在经济涨潮时,由于受瓶颈因素的制约,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供给跟不上全国工业增长的需求;②在经济落潮时,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的跌幅却大于全国经济下降的幅度;③进入城市改革以来,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呈现发展相对减缓的趋势。这种运行态势恰好在1981年农村改革以后出现,这并不是偶然的,说明改革不同步,同区域经济陷入高投入、低产出和不均衡运行之间存在直接关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轻工产品、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起步,使这些产品先行转入市场配置轨道,价格水平大幅度上升。而在基本生产资料的生产与流通中,改革进展迟缓,指令性低价调拨仍然主宰经济运行。市场配置不均衡必然体现为主导产业不同的经济区间经济运转的不协调。基本生产资料低价调出,大量轻工产品、深加工产品高价调入,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后又削减了以无偿投资实现的区域投入补偿,由此形成东北经济区近年来平均每年60亿~80亿元的差价亏损,相当于全区全民所有制企业税利总额的27%~3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4%左右。如果以这笔资金抵补企业收益,东北经济区大中型企业经济效益相对低下的问题就不复存在了。然而,在现行体制下,东北经济区既不能摆脱低价束缚,又不能不顾国家计划而调整产业结构,几乎没有摆脱运行劣势的选择余地。唯一的出路是改革现行经济运行机制,依靠在计划指导下的市场调节,使优势产品取得市场优势。

三 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运行体制的改革模式

深化改革必须解决生产资料运行模式的选择问题。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的揭示,并不能代替具体运行模式的选择,直接套用全国的总体目标,回答不了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的具体改革模式问题。像东北经济区这种受基本生产资料产业运行状况左右的区域,区域经济基础同广东那种以轻型产业为主导的区域,或者内地以农业为主导的区域,有很大的不同,经济运行模式也就有其特殊性,不宜笼统地照搬其他区域的改革经验。关于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改革的目标模式,目前存在两种比较有影响的观点值得商榷。一种是重要生产资料涉及国计民生,不能搞市场调节。对生产资料价格只能调整,不能放开。问题的要害在于:国家进行价格调整,无论价值抽象还是模拟计算市场供需变化,都不能为调价提供现实的依据,只有在市场供需矛盾运动中形成的均衡价格才能够作为调价的可靠尺度。事实上,调价也总是随市价走的。主观的调价带有滞后于市场供需变化的必然性。调价与扩大供给间隔大,其间需求会刺激市场价格进一步增长,将把调整后的价格重新抛在后边。这就是所谓宏观调控的认识时滞、决策时滞、行动时滞和外部时滞。在时滞作用下,调价政策注定只能是背离供需均衡价格,无法消除自身抑制供给、刺激需求的逆调节弊端,企图依靠调价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是不现实的空想。这个道理当然也适用于涉及国计民生的基本生产资料产业的运行。基本生产资料产业既然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联系极为密切,那么就更应该遵循商品经济规律,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实行国家计划调控,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转。因此,以关系国计民生为理由拒绝基本生产资料运行机制改革的主张是站不住脚的。与此相反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建立生产资料市场等同于放开价格,实行完全自由的市场竞争。实践证明,自由市场模式不仅脱离中国国情,也不符合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实际(自由竞争早已为垄断竞争所取代)。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产业发展水平和运行结构比较接近于不完全竞争市场模式。其主导产业一旦走上市场化道路,将出现以大企业垄断为主体,中小企业依附于企业集团或大企业的市场模式。在这种市场模式中,国家运用组织手段、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等措施,干预市场运转,以创造出竞争与垄断之间的平衡区间。要通过提供基础设施服务、金融财政手段、控制进出口贸易以及经济立法,间接控制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再由大企业影响中小企业,从而保证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国民经济的计划性。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市场是一个不断实践、探索的渐进过程,现代经济学中关于有效竞争模式若干准则的论述,比完全竞争模式更接近于目标,值得借鉴。根据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属性,参照有效竞争模式的一般性规定,认为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市场应符合如下原则:①大中型企业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其他所有制形式渗入,通过两权分离,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使企业根据自己的独立利益,能够对市场价格、利润升降作出反应;②同行业内部保持必要的企业数量,并适当引进国际竞争,弥补某些行业竞争不足的缺陷;③形成有社会机构参与的信息网络,保证信息的公开性、广泛性,使供需双方在交易中都有多方选择的可能;④在保持企业规模经济水平,不断促进产品与工艺技术革新的同时,强化竞争基础,抑制产业过度的集中化;⑤实行宏观干预,通过综合应用经济的、立法的、行政的干预手段,避免需求过旺或生产能力过剩,将经济波动控制在国民经济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⑥通过公平税赋和国有资产收益使政府保持强大的宏观经济组织能力,支持社会组织创新,扶持“老、少、边、穷”区域发展,保证社会主义公平原则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促进市场主体、市场机制和市场调控体系发育的构想。市场再塑造是一项涉及经济机体各个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这里仅就市场结构三个基本要素的改革做粗浅探索。有限竞争市场模式以大型企业(含企业集团、财团)为市场主体,应以推动大型企业进入市场作为再塑造的出发点。必须贯彻两个基本原则,一个是基本生产资料要坚持公有制为主,将公有制资产保持在足以左右生产资料市场形势的水平上,为实现市场的计划干预奠定实力基础,使创造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具备可能性;另一个是实行两权分离,通过股份制、企业承包、企业兼并以及横向联合等形式开放产权市场,让多种所有制成分进入生产经营过程,依靠多种产权的制衡使企业利益独立化,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求发展的市场主体。这种可能性要靠所有权结构创新去实现。同时,要继续创建脱离行政轨道,实行生产、金融、流通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和专业公司,支持中小企业组成企业集团,防止形成扼杀竞争的高度垄断。在此基础上,国家推动企业普遍组建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对内约束,协调企业市场行为,对外用合同互相约束,已基本上搭起生产资料市场上以大企业为主要当事人的组织框架。

有限竞争市场具有非价格竞争为主的趋势,价格水平不像自由市场价格那样波动频繁,以广告、服务等方式开展的竞争部分取代了价格竞争。这种特点对建立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的生产资料市场颇有参考价值。实现价格稳定的主要机制是行业协议价格和价格领导制。在大企业经营上轨道并有效地控制了中小企业的前提下,大企业倾向于抛弃随意变动价格等不理智的竞争手段,为维护既定的市场地位其希望价格走势平稳。在这种市场意识的驱动下,行业或集团内部由占支配地位的大企业确定价格,其他企业随之响应,形成了价格领导制;在行业之间,通过行业谈判以合同规定双方的价格走势,形成了行业间的协议价格。协议价格形成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对大企业和行业施加影响,实现对价格的间接控制。协议价格体现了企业选择价格、行业制定价格和政府影响价格的三元决策适度平衡。这既有利于建立市场秩序,又基本形成了竞争性市场价格。更有现实意义的是,实行协议价格不同于搞自由市场价格,不是放开听凭市场自发过程的支配,而是先组织、先协调,便于政府控制局面。

在建立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体系方面,目前仍然是以行政干预为主,事后控制为主,间接调控体系不完备、作用薄弱。为改变这种状况,在改革方针上应强调变领导式调控为参与式调控,更多地采用平等交易的形式达到调控的目的,即:国家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不直接管理(特殊时期例外),不直接干预市场交易。政府宏观调控部门以平等的市场当事人的形式,通过吞吐股票和物资,有条件地提供国有设施和事业的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和企业集团等互利行动,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鉴于目前财政收支紧张,有必要从政府直接参与的微观经济活动中抽出部分国有资产,置换成宏观经济调控基金,以加强政府对市场实行调控的能力。同时,要继续深化金融和政府机构的改革,形成新的配套的宏观调控体系。

四 市场化实施方针:建立区域市场和分区推进改革

区域市场形成有其必然性,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由市场的地域性决定。任何市场都建立在特定地理范围内,其性质与规模受地域分工协作状况的制约。市场空间的扩展同地域分工协作水平保持同向联系,地域专业化生产水平越高市场空间越广阔,从而地域间市场分工越鲜明。其二,由经济区内部的稳定经济联系决定。经济区作为地域生产综合体,在其内部保持着密切的经济联系。这种联系的主要形式,一是中心城市向毗邻地带扩散或集聚生产要素,二是区域内主导产业、派生产业和基础产业之间互相提供产品和服务。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上述联系的基本渠道是区域内的市场联系。这种区域市场同其他市场联系有明显的区别。表现在:①综合性强,有专业化产品流通,也有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性的流通,不同于区域间市场以专业化产品交换为主。②以专业化的主导产品为中心。通过区域市场内循环,区域比较优势物化在主导产品中,推动主导产品向区外输出,又通过主导产品输出,在全国或世界市场实现区域最终产品的价值,引进区域紧缺的资源和要素,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其三,由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区域市场之间必然呈现出较大的市场专业化程度和市场组织结构的差异。在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只能建立辐射面狭窄、交易规模分散、具有较强自给性质的地方市场,同全国市场的联系度低,并且以输出少、投入多为特点,带有国家援助性质。与此相反,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则形成实行不完全竞争的专业化市场,在这些专业化市场之间,因主导产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不同,也会使市场运行特点有所差异,甚至形成不同的区域市场模式。

总之,区域市场是经济区地域分工的载体和实现机制,又是区域经济关系的集中表现,有经济区就必然存在区域市场。

探索区域市场形成规律,有助于加深对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市场特征的认识,以便从中概括出反映区情的市场化对策。

东北经济区区域生产资料市场具有如下特征和发展趋势。

(1)形成了稳定的、综合配套的区内市场流通网络。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建立在资源比较优势基础上,布局经过规划,交通条件比较优越,形成了石油开采、输送、提炼和深加工,基本化工到精细化工系列配套,机电产品零部件生产到总装,金属产业从采矿、冶炼到制材等分工协作生产线。围绕主导产业,像植物群落一样派生出利用主导产业加工市场、残余原材料、外协产品的辅助产业,以及为这两类产业服务,构成区域投资环境的基础设施等第三产业。像钢城鞍山,石化城辽阳,煤油城抚顺,煤铁城本溪,汽车城长春,化工城吉林,动力城哈尔滨,机械城沈阳、大连、齐齐哈尔,这些主要城市不仅都具备专业化特点突出、主导产业比重大、城际分工协作明确的特征,而且绝大多数是通过先建主导产业,继而带动区域辅助产业和基础产业发展,从而形成近现代城市的。生产资料流通在区域产业分工、城市分工中发挥着大动脉的作用,形成了稳定的区内循环网络,大约有60%的生产资料产品通过这条网络在区域市场内流通。据对鞍钢等大型企业的规划分析,今后即使国家不搞定向调拨,区域生产资料流通的主要部分仍以区域市场内循环为最经济。这种内循环为主的流通结构,从基本生产资料净调出额最大的辽宁省的物流流向结构中也能明显地反映出来(见表2)。

表2 辽宁省1987年部分主要生产资料产品向东北经济区外输出情况

续表

从表2可以看出,基本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绝大部分供应半径在东北经济区内,深加工产品如钢材、冶金设备、机床、锻压设备等则主要向区外广大的市场输出。基础产业以区域内部市场为主要需求对象。由此可见,区域市场结构的一条重要规律是基础产业、拥有资源的初级产业以内循环为主,深加工、高技术产业则以外循环为主。这是由对不同产业的成本构成要素(如运费、信息费等)的综合比较后,按照比较成本最低原则作出的必然选择。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同一区域内企业联系方便、关系稳定、依存性强、市场运行矛盾小,贸易关卡易于突破,为首先形成区域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经过区域市场过程,区域比较优势才能汇聚起来,形成专业化的、大批量的主导产品,并向全国乃至国际市场输出。区域市场的总体结构大体上是一个金字塔形,其轮廓如图3所示。

图3 区域市场结构模型

上述分析表明,东北经济区具有形成经济合理的区域市场的较好基础,在全国统一市场尚未形成之前,有条件首先形成以区内各省、市之间互相解除贸易封锁,协调价格等运行机制,统筹配置主要资源和建设基础设施,实行共同产业政策为特点的区域共同市场。

(2)输出产品专业化水平高,流通网络健全,有可能成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全国中心市场。东北区钢铁(含钢材)占全国国内供给总量的1/4,石油占3/5,天然气、原油加工品和输变电设备分别占1/3,发电设备、纯碱分别占2/5,矿山设备占23%,等等。拥有以原有国家调拨网络为骨干的一大批经营人员和储运设施,担负上述产品的输出任务。1987年三省物资系统除完成国家计划调拨任务外,还通过横向联合组织了对几十亿元紧缺物资的流通,为保证本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基本需要发挥了作用。东北经济区的石油储量、铁矿储量和各种非金属矿均在全国占有很大比重,为专业化生产的发展奠定了雄厚的资源基础。东北经济区具有较强的专业化产品供给能力和控制供需均衡的能力,再加上一个商品经济的运行体制,无疑会使它成为全国性的石油化工、钢铁、机械的中心市场。

(3)市场发育的区域经济基础较为发达,可能直接形成有计划的、实行有效竞争的现代市场模式。这点前面已经提及,不再复述。

(4)东北经济区专业化生产和分工程度高,自然同全国市场变化关联度极大,因而依赖性也极强。大量的区内流通都围绕着由外循环衔接的区外市场运行,离开全国性投资需求和生活资料的输入,东北区域市场将无法正常运行,没有效益可言。具体情形通过前文中关于东北经济区重工业增长波动与全国工业、投资增长波动情况的分析,可以清晰地观察到。

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产业有自己相对独立的运行轨迹,反映在国民经济整体上,必然是由开放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区域市场组成全国统一市场。根据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和改革进程不同步的现实,权衡不同经济区在国民经济运行中所处的不同位势,分区推进运行机制的市场化,先建立区域市场,同时为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创造条件。

十年改革,区际改革进程不同步已成既定事实。东北经济区生产资料运行机制迄今仍然滞留在传统体制的束缚之中,市场化步伐不仅慢于以轻型产业为主导的南方沿海改革开放区,甚至比全国改革的总进程也慢了一步。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承受改革位势差带来的巨大压力。本区调往区外的主要是生产资料,调入则以轻工、生活消费品为主。调出的生产资料大部分执行偏低的国家定价,1988年黑龙江省调出的原油、煤炭、木材等国家定价达90%以上,减收20亿元以上;辽宁省调出的生铁、钢材、焦炭、纯碱、硫酸等执行国家定价率达80%以上,减收30亿元以上;吉林计划定价率低于辽、黑两省,其执行国家定价亏损主要反映在粮食调出上。高价调入、低价调出,使东北经济区成为生产资料低价区、生活资料高价区,在区际市场竞争中处于不等价交换受损者的地位,从而束缚了区域经济发展。长此下去,将导致作为原材料供应基地的东北经济区进一步衰落,加剧国民经济中原材料短缺的矛盾。因此,应迅速扭转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市场化进程滞后的局面。鉴于东北经济主导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瓶颈,又以上游产品为主,改革的牵动面无疑是全国性的,为避免冲击波大,只能首先建立生产资料的区域市场,暂时保留区外输出的调拨渠道,由国家或调入区域给予价格亏损补偿,以后再相机实行区外调拨部分的转轨。

东北经济区主导产业加速市场化进程,建立生产资料区域市场,需要解决的衔接机制有三种,即同先行改革开放区域的衔接机制、同同步改革区的衔接机制,以及同改革滞后区的衔接机制。以上三种机制简称衔接机制Ⅰ、Ⅱ、Ⅲ。

东北经济区与国内及区内老、少、边、穷地区实现经济一体化和市场衔接的政策,可称为衔接机制Ⅲ。这类机制又可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带有直接和间接支援性质的社会公平政策;另一部分是促进生产要素和其他商品流通的、带有商品经济属性的市场机制。后进区域和东北经济区之间、东北经济区内哈大铁路沿线工业带和区域两翼边缘区之间,都存在工农产品、深初加工品交换“剪刀差”,以及因改革不同步产生的区际不平等。因此,必须设置全方位、内部配套的经济衔接机制。主要有:①东北经济区内比较发达地区在不影响本地区正常发展的前提下,较多地分担财政收入上缴任务,以充实国家扶持后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力。②国家实行推动老工业基地向后进区域扩散生产要素的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引导企业向后进区域输出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人员,强化这两类区域间横向联合的发展以及推动跨区域组建企业联合体。③以资源税或直接的价外补偿,解决后进区域以偏低的计划价格输出初级产品而蒙受的损失,以消除区际封锁,或人为地扩大区际两极分化。

东北经济区同上海、京、津、唐等区域发展水平趋近,适用于第Ⅱ类衔接机制。这类机制原则上应接近于直接的全国统一市场,即:随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初见成效,在深化改革中同步放松价格的指令性控制,扩大生产要素和其他商品流通的自由度,率先实行计划指导下的统一市场价格。对于改革不均衡造成的区际经济摩擦,应在整顿、治理中及时排除。同时,应大力发展政府间、企业间的横向联系,以协商、合同等方式互相解除贸易“壁垒”,协调价格等市场机制。

东北经济区向东南沿海先行改革开放区的市场通过第Ⅰ类衔接机制实现。其原则是实现区际竞争起点平等,协调改革进度差造成的经济运行失衡,抑制非经济的冲击和“贸易大战”,以保证体制转轨时期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这类衔接机制调节的商品应以国家计划控制的区域主导产品为主,如钢铁、有色金属材料、原油及其初加工品、基础化工原料等。市场衔接的主要机制,一是国家专控流向,二是特种流通税。后者可参照两地市场价格差额制定,一旦市场不均衡消除,特种流通税也就自动废止了。这种转换比目前盛行的由地方政府用行政命令封锁市场更为规范,消除不平等竞争的效果更为有力,而且不妨碍正常的市场流通,有利于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

此外,在统一市场形成之前,实行区域计划物资大包干可能是保证国民经济统一联系的有效机制。在分区改革的情况下,国家统一调拨的计划物资合同兑现率下降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偏低的调拨价格,同时要以经济责任制把调拨任务同国家的投资和补贴、地方和企业的收益留成挂钩,以强化对计划调拨合同的管理。完成承包指标后,企业有权利支配超额产品;完不成承包基数的,企业应按照调拨价与市场价格差额向国家缴纳计划物资欠交补偿费。上述做法,不仅对保证区域和企业完成计划调拨任务有约束作用,而且对于中央部门超计划下达调拨任务也有抵制作用。

中国国家大,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改革的方针,发展战略规划、经济计划、产业政策等各项经济决策,在实践中都会由于区域经济基础的差异而在不同区域产生不同的政策效应,忽略了区域的差异性,任何大一统的宏观经济决策都会因“一刀切”而出现失误。因此,改革中建立健全国家新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创建宏观区域政策体系。

宏观区域政策的宗旨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区域利益的均衡,要在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全局与局部的矛盾中统筹兼顾,选择适度均衡点,为不同区域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创造外部环境。区域政策的特点是体现区域差异,以有差别的宏观决策维护区际均衡。宏观区域政策一般包括区域内部的宏观(也有人称为中观)经济政策和中央的区际协调活政策,前者可由区域相应的政府部门掌管,也可以由中央分区实施,后者则统归中央控制。

东北经济区的区域经济政策及其实施,可以由区域各地方政府分别实行,中央协调;也可以专设区域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可以灵活设置。但是,东北经济区区域性强,有共同的区域经济基础和经济运行的特殊形式,国家要实行符合区域经济特点的宏观经济决策,这一点是必须确认的。东北经济区作为我国最典型的大经济区,应该在研究和实践区域经济政策方面开创全国之先,走出一条有利于全国改革与发展、符合区域经济规律的新路。


[1] 原载方秉铸主编《东北经济区经济发展研究》(节选),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第368~3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