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
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的活力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纳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内容。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推动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长期以来,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性质相混淆,事业的职能和企业的功能相混淆。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根本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根本任务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要以改革为动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我国的文化管理体制已逐步理顺,文化事业活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发展势头日益强劲,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好转。我国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有的省市的文化产业增速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文化产业日益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截至2011年3月,全国有26家文化企业在A股市场和H股市场上市,仅2010年就实现融资额104亿元。7个省市成立了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公司,资金量达百亿元。
(一)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性
为了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2003年6月27日至28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成功举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确定了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深圳、沈阳、西安、丽江等9个省市和35家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文艺院团等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重点,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2006年1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2003年以来的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发出了改革全面推开的信号。2006年3月28日至30日,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举行,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部署文化体制改革,2006年9月13日制定实施《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的文化创新体系,形成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推动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可从以下五个“不相适应”来理解。
第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已基本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转变,文化发展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仅迅速增长,而且呈现出多方面、深层次、高要求的特点。而我们能够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论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二,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文化发展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小康社会既要有经济的健康发展,也要有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文化高度繁荣发展。
第三,我国已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现行文化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在许多方面,我们还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的文化事业,由政府包揽,并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
第四,以加入世贸组织为标志,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新阶段,文化发展与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不相适应。我们面临西方文化资本、文化产品和价值观念的严峻挑战,在国际文化竞争中面临巨大压力。一方面,国家的文化资源大量闲置,另一方面,外国文化产品大量涌入,文化产品进出口逆差严重。
第五,世界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和互联网的普及,带来文化创新和传播领域的重大革命,我国文化发展现状与世界高新技术飞速发展和应用的形势不相适应。
(二)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概念及分类改革的要求,相应地提出了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任务。这是对现代文化认识上的一次思想解放和与时俱进,带来了文化领域的深刻变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是两手抓,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文化企事业制度改革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以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第二,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第三,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一是要以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重点增加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由各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捐助。通过深化内部干部制度、人事(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三项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竞争和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文化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激发活力,不断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二是要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其一要以改革国家办的文化单位为重点,重塑文化市场主体。通过企业转制,培育一批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国有和国家控股的文化企业;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引进外资,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其二要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使我国文化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其三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在文化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
三是要通过组织创新,推动市场竞争主体涌现和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组织的分化,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特征。文化发展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改造传统的文化组织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政、企、事一体化的旧体制模式。主管部门要逐步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主要面对直属单位转为面向全社会,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之一就是要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换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在转制的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将重要媒体的经营性部分剥离转制,二是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整体转制为企业,三是对具备条件的文化单位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
到2011年10月,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4千多家,核销事业编制18万个以上。出版发行、影视制作等领域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应转制的419家地方出版单位已完成402家,应转制的2412家发行单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29家电影制片厂已完成27家,地方362家电影公司已完成327家,460家电影院已完成411家,广电系统内需转制的57家电视剧制作机构已完成52家,38家省级党报党刊发行机构已完成32家。此外,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取得积极进展,2118家国有文艺院团中已有590家完成转制,地方3000多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已有595家完成转制[4]。2010年底,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全部完成。数十家中央和地方出版社组建了股份公司,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践表明,新体制新机制让文化单位与市场贴得更近,和消费者贴得更紧,逐步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另据官方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出版单位95.9%已完成企业转制,发行单位完成97%,电影制片厂完成93%,电视剧制作机构完成93%。按文化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和非时政类报刊社改革,是今后两年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5]。
与此同时,政府职能转变也迈出实质性步伐。2004年7月,中央宣传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改革试点地区地市以下原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实行“三局合一”,并把各自设立的执法机构和“扫黄”“打非”队伍调整归并,组建新的按属地管理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北京、上海、广东等九个综合性试点地区多数如期完成政府管理机构组织创新任务,初步实现从“办”向“管”,从管微观向管宏观,从以行政管理为主向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管理为主的转变。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文化产品既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又具有商品属性,意识形态属性是特殊性,商品属性是普遍性,要正确处理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与商品属性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两者的统一。我们要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传统文化发展观中解放出来,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文化发展观,坚决冲破一切妨碍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文化发展的体制弊端,做到思想上不断有新解放,理论上不断有新发展,实践上不断有新创造。实现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取得了辉煌成就。
二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和管办分离,切实把政府的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要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日益健全,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容更加丰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一)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07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基本满足城镇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建立以县为中心、乡镇为依托、服务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网络,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二十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强数字资源库内容建设,不断丰富电子图书、舞台艺术、知识讲座和影视节目等数字资源。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配备流动电影放映车和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推广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到2010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到2010年建成农家书屋20万个,2015年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能力。政府投资的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等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用途。要充分发挥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场所在公益性文化服务中的作用。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实行定点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图书馆采用通借通还等现代服务方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完善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制度,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公共文化设施可向社会免费开放。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维护他们的基本文化权益。
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步伐。促进数字和网络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应用,建设数字广播电视信息平台、数字电影放映网络系统、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大力加强互联网建设和管理,使之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公共文化服务的新平台、精神文化生活的新空间。以国家数字图书馆建设为龙头,加快国家图书馆、省级图书馆与各地公共图书馆的联网步伐。
全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了国家大剧院等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县乡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了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建设目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建设等重大文化工程,极大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精神产品日益丰富,人们的文化选择日益多样。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心在农村
2007年6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指出: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认真落实200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政策,增加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促进和加大文化资源配置向农村地区的倾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首先是要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主要有以下几项。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微波等多种手段,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好农村电影拷贝配送工作,丰富电影片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加快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为县乡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开展集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于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其次是要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
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的分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农业大省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市(地)党报和市(地)县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
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广播剧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对重要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购买适合农村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给基层艺术院团使用、改编并为农民演出。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
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工作,开发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音像制品和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实施“送书下乡工程”,重点面向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配送图书。
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丰富藏书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的图书配送体系,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图书文献共享。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市场运作发展”的要求,支持农民群众开办“农家书屋”。
再次是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政府要保证文化馆(站)开展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体系,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作为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
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通过援赠设备器材和文化产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方式,通过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城市对农村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活动,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解决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支持其文化建设。
三 形成新的文化产业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
党的十六大强调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2003年9月,国家文化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认为“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制定文化发展战略和文化政策的一个重要理念。
(一)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由于文化产业政策的文本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向完善以及WTO规则对文化产业政策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抓紧制定与之相关配套的政策措施,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创新文化产业政策体系。在继续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的同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相关项目。要完善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政策,进一步放开民营、外资等非国有经济成分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对非国有经济投资的文化产业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与国有文化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让各种所有制形式在公平的政策环境中发展文化产业。
(二)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
推动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
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工程旨在采用数字电影摄制技术与工艺,推动传统技术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形成数字电影规模化生产和制作能力,全面提高我国电影的拍摄和制作水平。
国产动漫振兴工程旨在建设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和教学研究基地,建立动漫技术设备和公共技术平台支撑服务体系共享机制,增强国产动漫的原创制作能力和衍生产品开发能力,培育一批充满活力、专业性强的中小型动漫企业和具有中国风格、国际影响的动漫品牌。
“中华字库”工程旨在建立全部汉字及少数民族文字的编码和主要字体字符库,重点研发汉字的编码体系、输入、输出、存储、传输以及兼容等关键技术。
国家“知识资源数据库”出版工程旨在以各种信息资源为基础,采用现代人工神经网络、数据库和计算机信息检索等高新技术,建立新一代综合各类知识信息的数据库,提高我国信息资源深度综合开发利用的能力和水平。
发展数字内容和动漫产业。积极发展以数字化生产、网络化传播为主要特征的数字内容产业。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大幅度提升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积极发展网络文化产业,鼓励扶持民族原创的、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拓展民族网络文化发展空间。
发展文化会展业。发展各类综合及专业文化会展,重点支持覆盖全国并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比如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相关文化活动及会展,使文化会展业成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平台。重点支持的文化会展有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国际音像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海国际电影电视节。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强省、强市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形成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加强重点文化产业带建设。以建设文化创意产业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产业整合,形成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文化产业带。积极发展我国西南、西北地区等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推进科学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加快文化产业优化升级步伐,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加入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不断提高国际化水平。
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促进各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使之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孵化器。形成若干出版、印刷复制、影视制作和文化产品批销等产业中心,重点建设一批大型影视制作、动漫、音像电子、印刷复制和演艺等产业示范基地。
促进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带、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的带动与辐射作用。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中部地区加快文化产业崛起,西部地区结合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着力增强文化产业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四)转变文化产业增长方式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增长方式,提高效益,扩大规模,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从单纯依赖数量、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大力提高质量、效益的集约型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形成规模经济效益,提高集约化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
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现代生产方式,改造传统的文化生产和传播模式,推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全面推进广播影视制作、传输、发射、播映、存储、交换以及影视和演艺后产品开发等领域的数字化。推动数字化出版、印刷以及现代物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积极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文化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
发展“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手续,建立完善的进入和退出机制,鼓励、支持和促进中小文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企业群体。鼓励公民以知识产权作为出资,依法创办中小文化企业。支持社会力量建立风险投资和担保公司,为中小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鼓励发展文化相关产业。推动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科技、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的联动发展,与工业设计、城市建设等经济活动相结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支持文化企业充分利用自有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向相关产业延伸发展,开发多种形式的衍生产品。
(五)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提高国有文化企业竞争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一般艺术院团和除少数承担政治性、公益性出版任务外的出版单位及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类等报刊社,新华书店、电影制片厂、影剧院、电视剧制作单位和文化经营中介机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行业组织所属事业编制的影视制作和销售单位,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复制、发行、传输网络部分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部门,分期分批完成转制为企业的任务。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加强对文化事业单位剥离企业的监管,合理确定产权归属,明确出资人权利,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努力形成一批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文化企业与企业集团。到目前,全国10多万家国有印刷复制单位、3000多家国有新华书店全部转企改制;581家图书出版单位中,除少数拟保留公益性和军队系统的出版单位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地方、高校出版社都已转企改制;已有1251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和注册为企业法人。在这个基础上,组建了100多家报刊集团和出版传媒企业集团。
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国有和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造,2010年前国有独资文化企业基本完成规范的公司制改造,推出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上市文化公司。
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文化资本向市场前景好、综合实力强、社会效益高的领域集中,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运用市场机制,以资本为纽带,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实力雄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和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鼓励和支持国有文化企业开发市场占有率高的原创性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文化品牌。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认真落实2005年《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加强和改进服务,鼓励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发展。
(六)健全各类文化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发展文化产品市场。鼓励发展城镇中小型特色书店、专业书店、社区书店和网络书店。重点发展农村各种形式的出版物发行网点、代销点和租赁点,鼓励各种资本投入农村出版物发行,拓展农村出版物市场。规范和发展演出市场。在大中城市推广票务连锁服务,形成覆盖全国的票务连锁服务网络。繁荣电影、广播电视节目交易市场,开拓动漫游戏、移动电视、付费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扶持艺术品市场发展,努力使我国成为亚洲主要的艺术品交易中心之一。
完善文化要素市场。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拓展文化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文化企业通过发行公司股票、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文化企业间接融资制度,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为文化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便利条件。规范文化产权交易,重点发展版权和其他无形文化资产交易市场。建立文化行业人才库、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人才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完善文化信息、技术交易市场,提升服务水平。发展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技术交易、推介咨询、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规范运作,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强执业培训,推行资格认证制度。制定和完善文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培育农村文化市场。运用市场准入、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出版发行、电影放映、文艺表演、网络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制定扶持农村文化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经济政策,简化对农村个体工商户和民营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等,扶持民间剧团的发展。鼓励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支持农村民间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
健全文化行业组织。各类文化行业组织要依照法律和章程,认真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与维权等职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维权作用。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版权协会、中国演出协会、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等,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到2010年,完成文化领域各种行业组织的建设和改造,实现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分开。
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变化的趋势,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领域,引导社会公众的文化消费。文化产品生产单位要面向群众,努力降低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补贴方式,向社会提供低价文化产品。增强国民的阅读意识和文化消费意识,拓展教育培训、健身、旅游、休闲等与文化相结合的服务性消费。改善文化消费环境,加强文化产品价格监管,建立和完善文化产品消费投诉、受理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发展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文化发展对经济增长所具有的巨大推动作用,正随着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而日益显现。产业化的文化发展,对扩大文化发展空间,促进文化与科技、经济融合发展,把文化资源转变为新的生产要素,推动城市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无疑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创意产业正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新阶段。
但是,文化发展也并不是产业化就可以一化了之的。事实上,产业化只是文化发展的一种手段。党的十六大明确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文化发展区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这一文化发展的新理念再次确认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正确地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对于加快文化发展的重要性。产业化的文化发展同样存在着意识形态和价值观问题,仍然需要政府从意识形态的层面进行管理和干预。但从文化管理体制的角度看,对于文化产业的管理应当不同于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管理。在关注文化产业生产的价值导向,即文化消费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必须重视文化生产的经济效益。而文化产业发展与管理的一个核心问题是,不能把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对立起来,必须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在两者的统一中实现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 培育文化创新主体,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
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释放了文化创造活力,掀起了文化创新热潮。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推动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提高我国的文化自主创新能力。
(一)培育文化创意群体和内容提供商
积极营造有利于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创意、技艺、技术的氛围,重点培育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支持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形式,集聚各类文化创意人才。逐步完善有利于文化创意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为各类创意人才群体提供良好的条件。加快传统文化企业的产品结构、服务结构调整,支持和鼓励中小型文化内容服务企业的发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内容集成、加工、制作、传播生产机制。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一批以提供文化数字信息、影视、演艺、文化资讯等内容为主,实力雄厚的大型内容提供商。
(二)推动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
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和科技政策的作用,引导文化企业成为文化创新主体,支持掌握核心技术的文化科技人才创办创新型文化企业。
落实培育创新型文化企业的相关政策。改善对创新型文化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扶持中小创新型文化企业发展。通过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民族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和承担国家重大文化工程项目。加强对各类中小创新型企业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基金在扶持中小型文化创新企业中的作用。支持和鼓励各类文化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结成创新型组织。
促进文化创意企业发展。鼓励经济发达、创意人才资源较为丰富的城市,发展文化科技、影视制作、音乐制作、时尚设计、艺术创作、工艺美术、广告创意、动漫游戏等文化类创意企业。创造崇尚创新、追求卓越的产业氛围,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文化创意在内容创新和传统企业改造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文化创意成果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高度重视技术中介服务。发展市场化、网络化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文化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类社团开展文化技术展示、推介,提供文化技术中介服务。积极利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开展文化技术产权交易活动。
(三)加快科技创新
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文化和科技相互促进的作用,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现代科技创新,尤其是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文化艺术的新形态,拓展了文化发展的空间和平台,增强了文化的创造力和传播力,是推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科技与文化历来如影随形,科学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会给文化的传播方式、表现形式、发展样式带来革命性变化。古代中国,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使人类思想文化的传播摆脱了时空的局限,成为文化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近代以来,无线电技术、摄影摄像技术、广播电视技术的发明,使人类文化进入了一个视听传播的新时代。近年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为思想文化传播提供了新的载体,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科技的发展,也以独特的方式增强着文化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比如,在舞台表现上,借助现代声光电技术和影视特技,可以呈现出气势磅礴、美轮美奂、精彩纷呈的舞美效果。数码电影技术极大地丰富了电影的表现力,环幕4D电影、球幕电影、交互电影等,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审美体验。实现文化自强,必须增强科技意识。要适应当代科技发展的新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运用,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加快构建覆盖广泛、技术先进的文化传播体系,不断为文化注入新的内容、构建新的平台、创造新的形式,努力用先进技术建设和传播先进文化。当然,技术是手段、是途径、是为内容服务的,所有技术性的东西都依附于内容的思想深度、高度和广度。必须把形式与内容、技术与艺术有机融合起来,使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防止技术淹没思想、形式大于内容。
加强数字和网络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丰富表现形式,拓展传播方式。加快文化领域核心技术研究。瞄准世界文化科技发展的战略前沿,加强数字技术、数字内容等核心技术的研究,提高装备技术和制造技术的水平。
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和手段。加快以国家数字图书馆为龙头的大容量数字化文化资源库建设,完成大中城市公共图书馆联网,实现资源共享。推进舞台技术进步,发展新的艺术表现形式。加快广播电视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进程,建立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系统。
推动文化业态更新。加快传统出版发行业向现代出版发行业的转换,积极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网络出版物等新兴业态。全面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2008年开播地面数字高清晰度电视,2010年基本完成东中部地区县以上城市和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由模拟向数字转换,实现有线电视传输、终端服务业态的全面更新。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开发文化数据处理、存储和传输服务、移动文化信息服务、网上文化交易、数字互动体验服务、数字远程教育及数字娱乐产品等增值业务。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民族创新的精神动力,是时代发展的力量源泉。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最大区别,就表现为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中,蕴含了知识产权这种无形智力财产。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不仅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偷逃国家税收,阻碍产业发展,而且将严重破坏民族的原创精神,妨碍文化创新,导致国家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国力停滞不前。
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其列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并专门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保护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文化创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落实有关保护措施,加大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落实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做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政府主管部门、人民团体、行业协会要加强指导协调,引导产、学、研各方面抓紧研究确定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转换、地面数字电视、物流配送系统等技术标准。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坚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打破地方保护。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开展图书音像市场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盗版光盘生产线,严厉打击侵权盗播广播影视节目、擅自截传广播影视节目信号的行为,重点查处盗版教材教辅、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等非法活动。
此外,政府需要组织并管理好重要文化资源知识产权的挖掘、整理工作,抓紧落实中国近现代经典乐谱、剧本的整理出版工作,建立国家重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目录。强化文化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推动文化单位、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推介和交易服务产业,逐步构筑覆盖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鼓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参与投资收益分配,最大限度激发文化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等。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我国文化领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的成效,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全民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