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犯罪与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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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城市犯罪的快速增长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城市人口比重不到18%,居住在2万人口以上规模的城镇居民不到总人口的15%。与之相联系的是中国的犯罪率也很低。1978年,中国刑事立案率每10万人口为55.9起。但是,到20世纪80年代初,刑事犯罪立案率急剧上升,1981年达到每10万人口89.4起,由此引起了整个社会的不安并使中央高层大为震惊,也导致中央下决心开展第一次“严打”。从统计数据上看,“严打”似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1984年,刑事犯罪立案率下降到每10万人口49.9起。但实际情况并非完全如此,导致刑事立案率下降既有某些犯罪在“严打”背景下的临时“降温”,更与“严打”背景下基层“立案不实”有关。经过职能部门的实时调研与纠正,真实的犯罪形势立刻还原本相,到1989年,刑事犯罪立案率一跃达到每10万人口181.49起,是“严打”前最高年份(1981)的两倍。更重要的是,此后的中国刑事犯罪一发不可控制,虽经公安部门多次“严打”和“专打”,刑事犯罪立案数仍一直呈现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在20世纪90年代初对立案标准进行了大幅调整的情况下,刑事犯罪立案数仍然保持了节节攀高的势头,1999年突破了200万大关,2000年突破了300万大关,2001年突破了400万大关,此后一直在高位维持,2009年又突破了500万大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增长了2.6倍,而刑事犯罪立案数增长了10.4倍,刑事案件立案率增长了7.48倍。城市化率平均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刑事犯罪立案数增加17.7万起。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率的变化和世界各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犯罪没有什么重大不同,都出现了较快的犯罪增长趋势。进一步分析中国城市化和城市犯罪的年增长率情况发现,两个指标的波动情况都比较明显。城市化年增长率起伏较大的是改革初期,整个20世纪80年代可以说是一波三折。进入90年代,除个别年份由于市管县的体制因素引发的重大变动以外,增长速度逐年回落,总体呈现出平稳增长态势。与此同时,犯罪率除了个别年份由于立案标准的调整而有所下降以外,总体上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21世纪之交呈现出两个急剧增长的高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