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册
庚子元年(黎景兴四十一年,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遣该奇参、静【二人名,俱缺姓】如暹修好。会暹商船从广东回至河仙洋分,为留守昇【缺姓】所杀,尽取其货物。暹王怒,遂将参、静二人系狱。又有真腊逋翁胶谮于暹,云:嘉定密书令尊室春、鄚天赐为内应,谋取望阁城。暹王大疑,尽捕鞠问。鄚子沿力辩其诬,暹王格杀之,天赐自死。尊室春与参、静及天赐眷属五十三人皆为所害。我国人民居暹者,悉徙于远边。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一,十至十一;[25]315
壬寅三年(黎景兴四十三年,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三月,西贼阮文岳、阮文惠入寇。……夏四月,平顺节制尊室裕率左支陈春泽、属将陈文绪、和义道属将陈公璋入援,遇贼前兵掩击之,斩贼护驾范彦于参良桥,参赞胡公超为贼炮击死之。阮文岳闻彦死,如失左右手,以和义道兵皆清人,遂尽令搜捕。清人之在嘉定者万余人,不论兵民商贾皆杀之,投尸满江。月余,人不敢食鱼虾、饮江水,其杀戮之惨如此。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一,十六至十七;[28]318
丁未八年(黎昭统一年,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秋七月丙寅,帝自暹还,次于竹屿。……御舟至古骨屿,清人何喜文【清四川白莲教之党,自称天地会,抄掠闽粤间】以兵船归附。喜文初在昆仑岛意欲効顺,帝闻之,遣阮文诚、阮太元往接,喜文率众以从,适为风梗,弗得达。至是,始拜见,授管巡海都营大将军,其属梁文英、周远权、张八观等十人寻授钦差总兵、统兵、飞骑尉。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三,二至三;[43]333
戊申九年(黎昭统二年,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九月……命中军营各支校队船官军据名色送著簿【旧者有旨差腰牌,新者有管官结认】,又令各总社村坊凡有侨寓漏民及西贼残卒逃回者悉登之户籍,其无资产将为穷雇项免特纳【如粟米、铜锡、藤木、椰子之属,非正贡而取于民者谓之特纳】,惟徭役与民同。至于新、旧唐人,由该府另簿奉纳。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三,十七;[50]340
戊申九年(黎昭统二年,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十月……黎主维祁以清兵复安南都城。先是黎主出奔,遣文臣陈名案、黎维亶奉书如清,至南宁不得达而还。黎皇太后乃奔高平,使督同阮辉宿投书龙、凭,乞师于清。两广总督孙士毅为之请,清帝许之,乃遣孙士毅率两广、云、贵兵分四路来援。西贼守将吴文楚退保清化。黎主遂复安南都城。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三,二十一;[52]342
己酉十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春正月……清兵与西贼阮文惠鏖战于清池,败绩,孙士毅走还,田州太守岑宜栋死之。黎主亦奔清,黎亡。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一至二;[54]344-[55]345
己酉十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春正月……定清商船港税礼例【海南港税钱六百五十缗、该艚礼凉纱六枝、綵十二匹、看饭钱六十缗;潮州港税钱一千二百缗、该艚礼凉纱八枝、綵十五匹、看饭钱八十缗;广东港税钱三千三百缗、该艚礼凉纱十二枝、綵二十五匹、看饭钱一百缗;福建港税钱二千四百缗、该艚礼凉纱十枝、綵二十匹、看饭钱八十缗;上海港税钱三千三百缗、该艚礼凉纱十五枝、綵二十五匹、看饭钱一百缗,其诸衙别恩礼并免之。至如上进礼,随宜不为定限】。令凡船货有关兵用,如铅铁铜器、硝硫磺类者,输之官,还其直,私相卖买者罪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二至三;[55]345
己酉十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五月……准定清商船嗣有载来铁、铜、黑铅、硫黄四者,官买之。仍以多寡分等第,酌免港税并听载米回国有差(凡四者,载得十万斤为一等,免其港税,再听载米三十万斤;载得六万斤为二等,免其港税,再听载米二十二万斤;载得四万斤,听载米十五万斤;不及数者,每百斤听载米三百斤,港税各征如例)。自是商者乐于输卖,而兵用裕如矣。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十二;[60]350
己酉十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五月……命内院陈瑞观、朱文燕等如广东采买货项。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十四;[61]351
己酉十年(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七月……黎维祗起兵于高平。维祗,黎主弟也。黎主如清,维祗奔高平。黎旧臣阮廷量愤贼篡夺,率众迎之,连结宣光、兴化诸蛮酋举兵讨贼。贼都督阮文琬率精兵五千从太原路击走之,众遂散。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二十四;[64]354
庚戌十一年(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二月,命营修销簿【簿内备列各项,民年、贯、姓名,官、军别悬簿后】。又令凡广东、福建、海南、潮州、上海各省唐人之寓属辖者,省置该府、记府各一。仍照见数或为兵、或为民另修簿二,由兵部、户部批凭。所在乡长敢有隐漏,一人笞一百,给役夫三年。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二十九至三十;[68]358-[69]359
庚戌十一年(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三月……西贼阮文惠使人朝于清。初,惠既败清兵,又称为阮光平求封于清,清帝许之,复要以入觐。惠以其甥范公治貌类己,使之代,令吴文楚、潘辉益等俱。清帝丑其败,阳纳之,赐赍甚厚。惠自以为得志,骄肆益甚。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三十二至三十三;[70]360
庚戌十一年(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四月……以屋牙稽【腊人】为屋牙壬沥管巴忒府,征唐人花枝税例,听从镇夷道差拨公务。……命中军营钦差掌奇管全勇道陈公引【清人】管各省新旧唐人,其业投诸支校为兵者,听悉撤还,修簿奉纳。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四,三十四至三十五;[71]361
庚戌十一年(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秋七月……帝闻清人发两广兵为黎氏讨西贼,乃遣使臣潘文仲、林提等奉书如东,且以米五十万斤助军饷,遭风没于海,音信久绝。至是,闻清兵为贼所败,既不复讨又从而封之,故命廷得往探黎主消息,因招谕北河豪杰。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五,二;[74]364
辛亥十二年(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春正月……命属内该奇曾德晨饬令各省新旧唐人,有募得三十人或二十五人亦听立为一队,队置头目一人,管乌船一艘,有事则从军,无事则营生而免徭役。命龙川道各色民、新旧唐人,凡愿为屯田者,田器不足,官贷之,岁征搜粟,人八斛,身税视军项,徭役并免;不愿者,责以受役从征,以戒游惰。巴忒、茶荣二府番民、唐人亦令垦地屯田,岁征搜粟,人十五斛【后减五斛】。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五,十四至十五;[80]370-[81]371
辛亥十二年(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五月……命鄚公柄迁河仙。先是暹人送柄回镇河仙,帝以其地自经兵燹人物萧条,因使留守龙川道。至是,暹来书责柄。柄惧,诉于朝,表请拜觐。帝谕之曰:尔忠爱一念有乃祖风,我岂不识?第自河仙失守,尔一门眷属于暹焉依。虽无大恩,亦是小惠,今姑隐忍从之,复还河仙,待事平之后,自有处置。亦不必入觐,或细人因此谗间更增嫌隙也。
天久不雨,米价昂贵,谕令臣庶及明香、唐人通商于真奔【暹地名】贸买粟米,无船者借之官长舵各队,公私船有愿往别辖商米者,许之搜、役并免。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五,二十二至二十三;[84]374-[85]375
辛亥十二年(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六月,禁汉民争占番民田土。巴忒、茶荣二府土广人稀,汉民多杂处其地而开垦之。帝以汉夷有限,岂可利其所有!因敕:“凡从前何处耕作成田仍留管业,余悉付之番民,今而后不得征占。惟流寓唐人非汉民比,其荒闲之地有报官垦治者许之。”又蛮俗:富者贷人,利三四倍,至有执人妻子以为奴隶。敕令:“止许一本一利,违者罪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五,二十三;[85]375
癸丑十四年(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五月……收复平康府……置平康营公堂官以官后水营。……谕之曰:“王者之师,徂惟求定。此处久苦西山残酷……自今官军何人擅到乡闾掳掠财物,不论多少,并听按以军法,以宁民居。又以在行唐人、西洋、暹罗兵其性强悍,使酒难制,禁市肆毋得卖酒,违者笞五十。”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六,十八至十九;[99]389-[100]390
乙卯十六年(清乾隆六十年,1795年)九月……禁外国商船赊买布帛。帝谓左军副将知艚务范文仁曰:“布帛乃土产所出之物最切于民用,但可国中贸易。……嗣后清商船出港所载生丝自五斤、布帛自五匹以上并禁,违者听汛守拿解治罪。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八,五;[130]420
丙辰十七年(清嘉庆一年,1796年)五月……遣内院朱文燕等如清采买书籍货项。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八,二十一;[138]428
丙辰十七年(清嘉庆一年,1796年)十二月……准定清人、红毛商船买象牙、犀角、豆蔻、砂仁税例【该艚务官据明香秤斤报价,每价买百缗折收税钱五缗】。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九,八;[147]437
戊午十九年(清嘉庆三年,1798年)夏四月……定铸钱例。凡白铅百斤铸成钱三十五缗,钱一缗秤重一斤十四两为限,命知图家盖文孝、阮成轸等募唐人铸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四;[165]455
戊午十九年(清嘉庆三年,1798年)五月……延庆留镇阮文诚、邓陈常上疏,以为:“方今我与西贼正所谓以国敌国,势不得不伐交求援,使贼势日孤,方为万全良策。且清人自有事于北河为西贼所挫,能不痛心疾首、积憾贻惭?姑释此以俟可乘之机。会今清嘉庆帝嗣服,一初振刷,想非复乾隆年间气象。又清人患海匪,控制未得其术,曾檄西贼查缉,彼亦等之闲忽。则清人之怒不止海匪,亦必移怒于西贼者矣。惟山川险阻,俗异音殊,若再动兵,恐难卒胜。且南北程途悬隔,事势难知,他亦以西贼奄有南越提封无以为敌,其虚实强弱仅得于商客传闻,未为深信,故徘徊伺望、未决师期,在此容或可诿。今我兵自沱奏凯以来,海匪乌船俘获者众,臣等欲因事就事缮修表文,以匪船数艘为献款之媒,清帝必将嘉纳,不忍以寻常眇我。若得临庭面觐,随宜开阖、折辨是非,一则提说西贼外帝内臣,投彼所忌以构其隙;二则探问黎皇,潜通消息,俱与之力请。他犹有礼义廉耻之风,肯容置之不问,其为利岂小小哉?倘他或逡巡,义激之而不能动,然亦显我名节而扬能夏之声,足以起人敬畏,于事无妨。但念使事匪轻,实赖一言而能国,自非博学烛理之士不足以当之。臣等请举二人,一是东宫侍学姓吴名静,一是永镇记录姓范名慎,虽非古良使之才,而其持守稍固、学问稍长,亦不至辱君命矣!”帝善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五至七;[165]455-[166]456
戊午十九年(清嘉庆三年,1798年)六月……以翰林院侍学吴仁静为兵部参知,奉国书从清商船如广东探访黎主消息。仁静既至,闻黎主已殂,遂还……永镇后江腊民多以汉民侵占园土讼于官。命钦差掌奇胡文璘会同该簿范玉韫往勘,何所腊民有栽树者,还他业;其闲旷之地,听汉民立为园囿,各区画界线以绝争端。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十至十一;[168]458
己未二十年(清嘉庆四年,1799年)十一月……该队阮佑定等至自清。初我师凯还,定等乘海导船遭风漂泊广东洋分,两广总督觉罗吉厚给钱米衣服遣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一,二十三;[195]485
庚申二十一年(清嘉庆五年,1800年)春正月……征嘉定各色军民恃米各项、田恃买米【文武诸衙署军屯田、清人、唐人别纳各项,诸营、道壮军民并未及项人恃米二方,老疾半之。田租每亩恃买米一方,山田、草田例纳粟一斛。恃买米一方,每方值钱七陌三十文】。以钦差统兵该奇鄚子添为河仙镇守。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二,三;[199]489
庚申二十一年(清嘉庆五年,1800年)秋七月……河仙饥。鄚子添令民籴坚江粟,管守弗之许,子添请于嘉定。东宫景曰:“商粟出洋有条禁在,但河仙之民亦朝廷赤子,岂忽视其荒歉而不救耶!”乃令龙川道粜之粟十车。帝闻而善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二,二十四;[209]499
辛酉二十二年(清嘉庆六年,1801年)夏四月……红毛遣人奉书来献方物,且请免商船港税。帝令嘉定留镇臣为书复之,征其税如广东船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三,二十一;[228]518
辛酉二十二年(清嘉庆六年,1801年)五月……西贼阮光缵奔北城,改伪号“宝兴”,使人如清乞师,清人不许。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四,十四;[237]527
辛酉二十二年(清嘉庆六年,1801年)七月……遣赵大仕如广东。大仕,清人,来商为齐桅海匪所掠。我兵攻破海匪,因获之。帝以旧京既复,议以国情移于两广总督。大仕请行,乃遣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四,三十六;[248]538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五月……清人赵大仕自广东还。帝问以清国事体,命兵部厚廪给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七,五;[279]569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五月……帝与群臣议通使于清,谕曰:“我邦虽旧,其命维新。复仇大义,清人尚未晓得。曩者水兵风难,清人厚赐遣还,我未有答复。今所获伪西册印乃清锡封,所俘海匪乃清逋寇,可先遣人送还而以北伐之事告知之。俟北河事定,然后复寻邦交故事则善矣。卿等其择可使者。”群臣以郑怀德、吴仁静、黄玉蕴等应之。帝可其奏。以郑怀德为户部尚书【六部正卿尚未有尚书之名,因使命故特加焉】充如清正使,吴仁静为兵部右参知、黄玉蕴为刑部右参知充副使,赍国书品物并将所获清人锡封伪西册印及齐桅海匪莫观扶、梁文庚、樊文才等乘白燕、玄鹤二船,驾海由广东虎门关投递。总督觉罗吉庆以事转达,清帝素恶西贼无道又招纳莫观扶等抄掠洋外久为海梗,至是得报大悦。命广东收观扶、文庚、文才诛之,而留怀德等于省城,供给甚厚。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七,八至九;[281]571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六月……水师嘉字号船十余艘自海口出洋,遭风难失落。帝曰:“诸将士从我劳苦,不幸遭此风难,朕甚悯焉。”其令谅山阃臣移书于清探问消息。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七,二十一;[287]577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六月……贼尚书吴壬、阮嘉璠、潘辉益诣行在伏罪。帝以将有事邦交,而壬等旧为黎臣,习知故事,辉益又曾为贼使如清,乃令馆于外,备咨访焉。南掌【一名牢龙】国王昭【蛮俗国长皆称为昭】温猛来贺。温猛,昭森之孙、昭枫之子。年甫三岁,其伯【伯是母兄,蛮俗通称为伯】昭蛇荣据国;及长,内投云南诉于清。清帝赐之敕印,封南掌国王【事在乾隆六十年】。温猛当在奔播无援未敢归国,与部属往来于芒缗、芒虑间【属清云南省】,迄无定止,复自怀敕印移寓于昭晋州。至是闻大兵定升龙城,乃因兴化镇目引,赴行在拜贺。帝以天下初定未遑处置,复令归寓昭晋州。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七,二十五;[289]579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七月……宋福樑、阮文云讨海匪于万宁州,破之。先是齐桅海匪张亚禄伪称统兵,聚党洋外劫掠商船。西贼尝借其力抗拒官军。自日丽之败,潜窜万宁洋外肆行抄掠,安广镇臣以闻。帝命福樑、文云率舟师讨之,兵至云屯海口遇匪船十五艘击破之[1],斩匪渠郑七及党伙甚众,俘获张亚禄等十一人,余党望风奔窜。帝以风水晚候乃撤兵还,命沿海诸地方严加防备,寻令安广送俘于清钦州。……帝以西贼既灭,命移书于两广总督问以邦交事宜。遣吏部佥事黎正路、兵部佥事陈明义候命于南关。又以国家甫创,欲于关上接清使行宣封礼以省烦费。问之吴壬、潘辉益,皆曰“此事未知前闻”,乃止。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八,五至六;[293]583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十月……开宣光、兴化金银铜铅矿,命土目麻允畋、黄峰笔、琴因元等领之【麻允畋开金湘乌铅矿,黄峰笔开聚隆铜矿、南当银矿、秀山金矿,琴因元开闵泉金矿、秀容乌铅矿】,以来年起征。又以山子、山庄、山蛮诸族蛮民多有逃散,令诸土目招集之,俟回复后量定税课。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九,三;[308]598
嘉隆元年(清嘉庆七年,1802年)十一月……以兵部参知黎光定为兵部尚书充如清正使,吏部佥事黎正路、东阁学士阮嘉吉充甲乙副使。先是,帝既克北城,移书两广总督,督臣以事转达。清帝令复书言我国既抚有安南全境,自应修表遣使请封,其前使部郑怀德等令转往广西,俟请封使至,齐进燕京候命。正路等以闻。帝命光定等赍国书品物【琦二斤、象牙二对、犀角四座、沉香一百斤、速香一百斤、紬纨绢各二百匹】往请封,且请改国号为“南越”。命北城修造行宫使馆。帝以邦交事体关重,令城臣仿黎故事增构殿宇【敬天殿前五门之内设勤政殿,门外连构长棚,前设朱雀门】及河津接使堂。又令谅山修仰德台【台在谅山南关,故黎所设】自珥河至谅山量地置驿凡七所【嘉橘、梂、美梂、芹营、和乐、仁里、枚坡】,各设公馆。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十九,九至十;[311]601-[312]602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春正月……北城械送伪西使臣黎德慎、阮登、武维仪等来京。先是阮光缵使德慎等使如清,未至燕京,清人闻光缵既灭,截其使还。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五;[319]609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闰正月……开宣光银矿,清人覃琪珍、韦转葩等领之,岁输白金八十两。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八;[320]610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二月……清韶州人李和元纠众掠太原福星矿。北城总镇阮文诚发兵攻剿,李和元遁,获其党邹孙并李亚四、陈亚二等,皆斩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十三;[323]613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夏四月……命嘉定诸营禁民毋得私藏军器。所在人家以至唐人、洋人、腊人杂居,诸有鸟枪器械,悉输之官。其在屯田军寨,亦令销毁铸炼田器。军人非捕盗贼及公差者,道路不得带持寸兵。违者各坐以罪。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一,二;[331]621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五月……茶荣、斌沏二府诸屋牙以“蛮民杂居蓝溪【属龙川县】田土多为汉民霸占”诉于嘉定留镇臣。使永镇记录阮德会前往分画界线,有侵占者悉还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一,八;[334]624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六月……命嘉定诸营招集流散军民……以共享太平之福。又命留镇臣移书真腊,凡有汉民流居者,悉送还。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一,十二;[336]626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九月……命太原宣慰使麻世固监收清人、侬人银税。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二,十一;[343]633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九月……齐桅海匪船百余艘出没先安、云屯间,侵逼古勇堡,再入白藤江,抄掠荆门地方。阮文诚遣掌管阮廷得、都统制潘进黄、赞理兼兵部邓陈常将兵剿之。帝闻报,命阮文张领水步兵前往与文诚调度,加派弁兵防截诸要路。安广旧黎乡贡裴辉玉、阮辉圭纠率河南、河北二总土豪从官兵击斩匪六馘,擒伪少尉名云。海阳峡山、水棠、金城三县土豪亦各纠众邀截,斩匪渠二馘,俘其党六十余人。匪船望洋东走。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二,十二至十三;[343]633-[344]634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十二月……以清人郑猷为北城该府艚监,收商舶税。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二,二十;[347]637
嘉隆二年(清嘉庆八年,1803年)十二月……黎光定等自清还。帝询问使务,深加慰劳。乃以事具表奏闻慈宫,及诏谕留京大臣知之。
——《大南实录正编第一纪·世祖高皇帝实录》卷二十二,二十五;[350]640
[1] 云屯:前黎朝称云屯庄;陈朝为云屯镇;黎朝为云屯州;阮朝明命十七年(1836年)省云屯州,置云海总,隶尧封县;法国侵占北圻后,以云海总及其周围岛屿置云屯县。其地即今越南拜子龙湾东面的野猪海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