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赵承壁[1]
16年前,时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副教授的吴兴光同志邀请我,为其《美国〈统一商法典〉概要》一书作序,我欣然命笔。在那篇《序》中,我主要表达了三个观点。
1.我国在完善和健全中国的各项对外经济贸易立法过程中,除要认真总结中国的实践经验,坚持中国的立法原则外,同时还应当借鉴外国立法的经验。其中,某些调整商品经济、贸易的规范,我国是可以运用的。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将会给我们许多启示。
2.美国《统一商法典》在世界上具有一定的影响,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制定《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时,都汲取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一些合理内容。因此,了解和研究该法典,对进一步了解国际上的这些公约和法律重述,掌握国际贸易统一法的来龙去脉,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3.美国《统一商法典》在美国工商界、司法界和学术界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它是美国从事商业活动、处理商事纠纷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中美两国间的贸易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但从美国这个大市场来说,中国所占的份额还较小,进一步开拓和巩固美国市场显得十分重要。中国企业如何进一步参与美国市场的商务活动,加强自己的竞争能力,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尤其是善于利用美国的法律来维护我外经贸企业的利益和在美注册公司的权益,至为重要。本书正是引导我们了解、研究美国商法的一把钥匙。
弹指一挥间,16年过去了,国内外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国于2001年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了国际多边贸易体制,既享受了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在内的成员方权利,也承担了遵守世界贸易组织各项规则的义务。入世11年,我国的对外贸易额快速增长,2012年达38668亿美元,比2001年的5097亿美元增长了6.6倍。中国的贸易总额首次超过美国,成为世界贸易规模最大的国家。现在,我国已跻身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伴随着中美两国领导人频繁互访,中美贸易关系不断升温,两国之间的贸易额2001年为804.8亿美元,[2]2011年为4467亿美元,[3]十年增长了4.5倍。从长远观点来看,无论是政治方面还是经济方面,中美贸易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且贸易额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16年变化巨大,但我在上述《序》中所表达的观点仍然是适用的。现在吴兴光教授和其同事撰写的专著《美国〈统一商法典〉研究》,仍然具有前述三方面的意义。
美国《统一商法典》是一部综合性的商法典,涉及买卖法、担保法、票据法、海商法等多个领域。法典的法条约20万字,连同正式评述达100余万字,其内容博大精深,要从整体上融会贯通,确实不易。
吴教授和其同事合作的此本专著,以全新的视角,对美国《统一商法典》所有11编内容进行了深入评析,在对买卖编一些重要问题有所突破的同时,将研究拓展到流通票据编、担保交易编等其他各编,覆盖了整部商法典。这不仅有量的增加,而且有质的飞跃。我国大陆学界对美国《统一商法典》的研究近年来有所发展,但至今尚无一部全面深入评述该法典的书。此专著填补了这个空缺,其研究深度以后自有公论,但是至少在此意义上,它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此专著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立论严谨。书中既有对我国立法方面的见解和建议,也有对外经贸企业经理、业务员的提醒;既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又有实用价值。吴教授20余年来坚持此方面的研究,不见异思迁,不浅尝辄止,而是“咬住青山不放松”,其成果可喜可贺,故再次为之作序。
2013年3月23日
于北京市方庄
[1] 赵承壁(1934—),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先后任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和党委书记,对外经济贸易部条约法律司司长,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公使衔商务参赞、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法律顾问等职务。其代表作有《外贸实务手册》《国际贸易统一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
[2] http://www.stats.gov.cn/yearbook2001/indexC.htm,2012年5月28日访问。
[3] http://news.xhby.net/system/2012/02/12/012695226.shtml,2012年5月28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