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越两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的异同
中越两国社会主义体制改革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别。这些异同一方面体现在两国对“改革”和“革新”及其相关概念的理解,另一方面体现在中越两党对本国社会主义认识的差异。
一 “改革”和“革新”的异同
1.内涵
中文把越南的改革翻译为“革新”,越南文为,英文一般译为renovation;而我国的改革,越文译为,英文译为reform。尽管字面表达不一样,但一般认为,中越两国的改革或革新没有根本性的不同,越南之所以称为革新,只是为了显示其独特性。然而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越南理论家杨富协教授认为,“革新”与“改革”不完全等同。杨富协认为,尽管“改革”也会使社会生活的性质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只是个别和局部的变化;而“革新”包含了“改革”的内容。例如,“行政改革”只是越南“革新”的内容之一,而“革新”不仅像“改革”那样引起个别和局部发生变化,而且是全面的改变,其结果是引起发展模式的变化。越南在革新的过程中,借鉴了苏联的“改组”、东欧和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但并非照搬照抄、机械地采用,而是有不同的主张和做法。[12]杨富协的观点只代表越南部分学者的观点。实际上这也是越南语对“改革”和“革新”表述的一种习惯,即把整体的改革称为“革新”,而把具体部门尤其是行政部门的改革称为“改革”,如“行政改革”。但有时也不加以区分,如“政治体制改革”就称为“政治系统革新”或“政治革新”,但多数情况下称为“革新”,如“经济革新”“思维革新”等。
2.目标和性质的异同
越南学者认为:革新尽管不是社会革命,但这是一个带有革命性质的过程,具有革命的意义,在国家建立新的发展模式的过程中,要有突破性的步伐。越共六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定向的、由国家管理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份的商品经济”,九大政治报告概括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越南党内和理论界都认为,越南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它是根据越南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一种追求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进步服务的市场经济模式。越南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一方面学习中国的做法,同时也借鉴西方的先进经验,具有本国的特征。
越共八大报告指出:革新事业是按照社会主义定向进行的。革新不是自我取消社会主义的目标,而是为了取得社会主义的胜利;革新不是远离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而是为了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学说的正确性,以他们的学说作为越南共产党和越南革命事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革新不是对过去的认识和做法的全部否定,而是为了肯定正确的认识和正确的做法,放弃错误的理解和错误的做法,并采取新的认识和新的做法,满足新形势下提出的要求。在2006年召开的越共十大上,越共中央再次强调:革新和发展不是摈弃社会主义目标,而是正确地认识社会主义和有效地建设社会主义,实行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革新是全面的革新,但革新和发展有中心和重点,必须把三大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即经济发展是重心,党的建设是关键,文化发展是社会精神的基础;革新和发展必须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总结人民的丰富实践,最终实现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目标;革新和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内部力量,这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同时要重视调动外部力量,通过融入区域经济和国际经济,促使经济可持续发展;革新和发展必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战斗力,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的权利,建设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越南社会主义法权国家。
在中国,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因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革命。”可见,我国把改革开放的性质定义为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但它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意义上的革命,不是否定我们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了中国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一是在中共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是在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可见,在目标和性质方面,中越两国都认为:“改革”和“革新”是带有革命性的变革,这种变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其最终目标是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改革与越南的革新,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所谓改组、改革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3.起点和背景的异同
越南革新的探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以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试点,正式起点是1986年召开的越共六大。杨富协教授认为,越南革新的背景和动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越南革新的基础条件,是机械地把苏联模式运用于越南。第二,越南革新前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一个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并且还经受了战争的严重破坏;而连续多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使得本来就已经很贫困落后的越南雪上加霜。第三,革新前,越南的外援被割断,在国际社会上受到孤立。第四,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组或改革的失败或成功,对越南的革新过程产生了影响。[13]
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始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允许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当时的国内背景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内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严重挫折和损失,整个政治局面是处在一个混乱状态,而经济上处于缓慢发展和停滞状态,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从国际环境看,20世纪70年代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的新科技革命推动世界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拉大,面临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因此,为了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的生机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追赶时代前进的潮流,出路只有改革开放,把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
可见,中越两国改革开放的背景和所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不尽一致。其中,相同之处在于,一是国家刚刚经历了战争或者内乱,经济发展陷入困境,必须做出变革寻找出路;二是两国在改革前都实行苏联模式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三是两国的改革都是从经济领域开始,并且把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
4.路径的异同
越南学者认为:越南的革新是全面而有侧重点的革新,符合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情况,是逐步而有序进行的。[14]越南的革新在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进行,但革新并非同时在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同步进行。它是以经济革新为开始,发展到政治、文化和社会的革新;是从路线到政策、从国内政策到对外政策的革新;是从思维、认识、思想的革新到实践的革新。在革新过程中,必须把发展经济作为中心任务,把建设和整顿党作为关键,将之与不断提高文化素质——社会精神的基石结合起来。以上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是保证国家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15]与此同时,在改革的过程中,经济革新与政治系统革新相联系,而且,在越南改革的整个过程中,伴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在发展的每个阶段、每个时期,越南都提出具体目标以及实现那个目标的具体措施,但始终围绕着一个总体目标,那就是在越南建成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社会。[16]
越南把革新、稳定和发展相联系,提出革新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越南共产党认为,没有政治社会的稳定就不可能有经济的增长,经济增长与保证政治社会稳定具有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保证政治社会的稳定是国家按照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必要条件;但稳定并不意味着停滞,稳定也包含了革新。因此,越南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逐步革新政治和社会,为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稳定中革新,为革新而稳定,这正是解决好经济增长和政治社会关系的钥匙。[17]越共十一大之后,越南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对于中国的改革路径,邓小平从来都强调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强调稳妥地进行改革,这在20世纪80年代他的讲话中经常出现。“摸着石头过河”就是一种形象的说法。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最迫切的问题是摆脱贫困,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是第一位的;而目前,改革每走一步,其整体性关联就越来越明确,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相互制约。因此,当前的改革既要坚持渐进改革原则,还要把渐进式改革与不失时机、有重点地突破结合起来;要坚持政策的连续性、相对稳定性,坚持整体性原则,宏观规划、有步骤改革。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改革,开始注重于如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共十八大则提出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环境“五个文明”综合协调发展的思路。
可见,中越两国的改革都属于渐进式的社会主义体制改革,这种改革就是在原有体制内进行的调整,是从点到面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两国都是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既要兼顾经济发展又要兼顾社会稳定,把改革、发展与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把经济发展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结合起来,综合全面协调发展,同时注意保护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 中越两党对社会主义理论认识的异同
1.关于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质
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中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概括:“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8]
越南理论界也一直在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的特征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表述,但还没有就社会主义的本质给出明确的答案。有学者提出:“社会主义最重要、最基本的质量特征就是比资本主义具有更高发展阶段、具有许多优越性的品质,如:更加富裕、更加公平、人民更加幸福。”[19]胡志明则说过:“社会主义首先要使人民摆脱贫穷,使每个人都有工作。保证他们的温饱和幸福生活,总之,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民富国强。”[20]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提出了越南社会主义的八个特征,即“我国人民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人民当家作主;有以现代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进步的生产关系为基础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有饱含民族特色的先进的文化体制;人们的生活温饱、自由、幸福,同时具备了全面发展的条件;全体越南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发展;建立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的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和为了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权国家;与世界各国人民建立了友好与合作关系的社会。”[21]
2.对国家发展阶段定位的异同
我国理论界一般认为:自1956年以后,我国完成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向社会主义过渡。邓小平同志最早提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艰苦不懈地努力奋斗。[22]中共十八大报告继续强调:“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23]
越共七大最早提出越南处于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越共九大进一步明确:向社会主义过渡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目前正由过渡时期的初始阶段向工业化和现代化阶段转变。《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增补)继承了1991年越共七大上通过的纲领对越南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定位,并且再次明确了它的内容、目标和方向,指出:“这是一个深刻而彻底的革命过程,一个为了使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发生质的变化、而在旧的事物和新生事物之间发生复杂斗争的过程,它必将经历一个有很多发展阶段、多种经济和社会组织形式交叉并存的长期的过渡时期”;“我国结束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与之相符的政治、思想和文化方面的上层建筑,为我国成为一个日益繁荣和幸福的社会主义国家奠定基础。”[24]可见,越南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目标具有相似性,但越南认为过渡时期之后才进入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可见,越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标准高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标准。
3.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性质的异同
对“计划”“市场”“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多年探索之后,我国正式提出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有效作用,同时发挥国家在全局性问题方面的宏观调控和导向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2001年,越共九大报告中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其含义为:越南的市场经济是按照社会主义方向发展的,但目前还未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市场经济历史中的一种新的市场经济模式,这种新市场经济模式仍然具有市场经济的共同属性和规律,但它必然带有自己的特殊性。其共同属性是生产经营主体的自主性;按价值、价格和供求规律运行;对内开放国内市场,对外融入世界市场等;[25]其特殊性表现为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方向,即它不否认市场经济的规律,而是确定越南市场经济与其他国家的市场经济不同的基础。越南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定向性,体现在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市场经济的社会特征方面,它是按照国家和人民选择的社会主义目标作为定向,控制经济的运行。越共十大提出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2011年通过的《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也继续把建设“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作为目标。报告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国家管理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经济体制,它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来运行,又受到社主义本质和原则的指导和支配。其中,市场机制通常得以充分和灵活地用来利用各种资源,以达到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合法致富和减少饥饿、消除贫困,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26]
4.党的指导思想的异同
中共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党的指导思想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7]党的十八大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和发展。”[28]
1991年6月,越共七大第一次正式提出了“胡志明思想”的概念,并明确胡志明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是越南共产党和越南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2011年越共十一大通过的修订后的党章再次明确:“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作为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发挥民族的美好传统,吸收人类智慧的精华,把握客观规律、时代趋势和国家的实践,提出正确的、符合人民意愿的政治纲领和革命路线。”[29]
可见,中越两党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本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两党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时代的领导集体,对本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概括,从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而越南则根据不同阶段的要求,不断补充和挖掘胡志明思想的内涵,而没有形成当代领导人的理论。此外,越南更加强调列宁思想对越南社会主义实践的指导作用,其原因是由于越南把本国的发展阶段定位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而且越南的社会主义主要是根据列宁的关于在落后国家建立社会主义的思想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列宁关于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理论,尤其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理论,对越南的社会主义革新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