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唐代渤海国的族属问题[1]
渤海国是我国唐代东北地区以粟末靺鞨为主体,联合靺鞨其他各部以及高句丽遗族建立起来的一个多民族的地方自治政权。唐睿宗先天中,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被唐册封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以所统为忽汗州,领忽汗州都督,自是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新唐书·渤海传》)。渤诲地方政权的建立,为开发祖国东北地区以及促进各民族间的大融合都曾起过积极作用,是中华民族开发史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关于渤海国的族属问题,历史上中外学者曾有过不少论述。近十几年来,中外史学界又兴起了对渤海史的研究。有关其族属问题更是众说纷纭。综合观之,当为两种族源说为最多。一说渤海族源于粟末靺鞨,一说源于高句丽。两说之所以存在分歧,除因某种政治目的外。究其根源是对有关史料的征引与理解的不同。因此,要阐明渤海国的族属问题,除了结合目前考古材料加以论证外,如何对待有关文献的征引、比较与理解也是值得重视的一个课题。加上渤海政权灭亡时,曾遭受了惨重的民族浩劫,渤海人直接记载的文献毁灭殆尽,而现存有关渤海史料多是间接地附记于其他历史文献上,且多零散,因此不能正确地理解与客观地征引有关文献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出正确结论的,当然也包括解决族属问题在内。另外,涉及族源说时还有一些概念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澄清。例如,“国家”与“民族”、“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本种”与“别种”等等。为此,本文拟就上述待解决的一些问题试论一下自己不成熟的观点,与史学界的同行们讨论。
关于“国家”与“民族”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斯大林曾有过精辟论述:“并非任何一个稳定的共同体都是一个民族。奥地利和俄国虽也是稳定的共同体,但是谁也不称他们为民族。民族的共同体与国家的共同体有什么区别呢?其中一个区别就是民族共同体非有共同的语言不可,而国家却不一定需要有共同的语言。”(斯大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在这里斯大林明确指出了国家与民族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共同体。两者之间除了在语言上有所区别外,在其他方面亦有不同。即,一个民族可以组成一个国家,多个民族也可以组成一个国家,但多个民族组成的国家必须有一个主体民族,如中国之汉族,苏联之俄罗斯族等。而这个主体民族就是这个国家的族属渊源。同理,结成渤海国的主体民族是哪个呢?前而已经谈到了,即粟末靺鞨。
粟末靺鞨发祥于我国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唐代称之为粟末水,该族以其水而得名。《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载:“粟末部,居最南,抵太白山,亦曰徒太山。与高丽接,依粟末水以居。”太白山亦为今长白山,正为松花江之发源地。粟末靺鞨为靺鞨七部之一。《隋书·靺鞨传》载:“靺鞨在高丽之北,邑落俱有酋长,不相总一。凡有七种:其一号粟末部,与高丽相接,胜兵数千,多骁武,每寇高丽中。其二曰伯咄部,在粟末之北,胜兵七千。其三曰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其四曰拂涅部,在伯咄东。其五号室部,在拂涅东。其六曰黑水部,在安车骨西北。其七曰白山部,在粟末东南,胜兵不过三千。”其中以粟末部和黑水部最为强大。到了唐武则天时,粟末部首领大祚荣开始兼并其他各部,日渐强大,于是“伯咄,安车骨、号室等部,亦因高丽破后奔散微弱,后无闻焉,纵有遗人,并为渤海编户。唯黑水部全盛,分为十六部,部又以南北为称”(《旧唐书·靺鞨传》)。可见,此时之靺鞨七部仅存粟末、黑水两部。于是唐政府以粟末部所辖之地设忽汗州都督府,《新唐书·地理志》作渤海都督府,以黑水部所辖之地设黑水都督府。从此,粟末部改称粟末靺鞨或渤海靺鞨、渤海;黑水部改称黑水靺鞨或靺鞨。因而,《旧唐书·靺鞨传》与《新唐书》的撰者据此列“渤海靺鞨传”、“靺鞨传”和“渤海传”、“黑水靺鞨传”。
考靺鞨族为我国东北地区古老民族肃慎系统。《竹书纪年》载:“帝舜有虞氏二十五年,息慎氏来朝,贡弓矢。”《史记·五帝本纪》载:虞帝“南抚交阯……北山戎,发息慎”,郑玄注“息慎或为肃慎,东北夷”。《山海经·大荒北经》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不咸,有肃慎氏之国。”不咸山据金毓黻先生考证为今之长白山。隋唐称太白山或徒太山。可见,肃慎族就是靺鞨族之祖先,从很早的古代起就繁衍生息在白山黑水之间。
据《新唐书·渤海传》载:“以肃慎故地为上京,曰龙泉府。”考渤海之上京龙泉府,当为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之“东京城”。正是古肃慎地,今长白山北。
《新唐书·地理志》引贾耽道里记:“自(安东)都护府东北经古盖牟、新城,又经渤海长岭府千五百里至渤海王城,城临忽汗海,其西南三十里,有古肃慎城。”渤海国王城之建地,正为古肃慎地。
汉、魏时肃慎改称挹娄。据《后汉书·挹娄传》载:“挹娄,古肃慎之国也,在夫余东北千里。东滨大海,南与北沃沮接,不知其所北极。”又据《晋书·四夷传》载:“肃慎氏,一名挹娄。在不咸山北,去夫余可六十日行,东滨大海,西接寇漫汗国,北极弱水。”因此,《新唐书·渤海传》才有“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一说。渤海大氏之所以以东牟山为根据地统一靺鞨各部,正因该地为挹娄故地,是其祖先发祥地。
据《旧唐书·靺鞨传》载:“靺鞨,盖肃慎之地,后魏谓之勿吉,在京师东北六千余里。”以此得知,肃慎族到了后魏时又改称为勿吉。而唐人杜佑在撰写《通典》时将《勿吉传》与《靺鞨传》写在一起,其中勿吉七部正与《隋书》靺鞨七部同。由此可证,到了隋唐时勿吉才改称靺鞨。
考《通典》的著者杜佑为唐德宗至唐宪宗时人。他撰写《通典》时正是渤海的强盛时期(渤海文王大钦茂时)。在《通典》一书中,他虽然没直称靺鞨为渤海,但是在记述史实时却将渤海国的自然风貌以及社会经济状况展现在读者面前。《通典·勿吉(又曰靺鞨)传》载:“……其国有大水阔三里余,名速末水(粟末水)。其地卑下湿,筑堤凿穴以居……佃则偶耕,车则步推。(粮)有粟及麦穄,菜则有葵……”这样以农业为主的经济体系,正是渤海国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生动写照。因为在当时,其周围各部(室韦、契丹等)仍处于奴隶社会中晚期,或原始社会晚期,是以游牧、狩猎为主的经济体系。如此可定,《通典》是我国历史文献中记述渤海国历史最早的一部,书中所言靺鞨正是粟末靺鞨——渤海。
但是,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有关记载渤海历史的中外文献中发现,记述渤海国史内容最详尽的还是中国古代文献《旧唐书》与《新唐书》。其中《新唐书·渤海传》经学者考证(金毓黻《东北通史》卷五),因为撰者在编修《新唐书·渤海传》时曾看到当时出使渤海国的唐幽州从事张建章遗著《渤海国记三卷》,而且《新唐书·艺文志》亦收录了张建章的《渤海国记三卷》,可惜这部书后来已失传,所以《新唐书·渤海传》当是研究渤海史较为权威的历史文献。
《新唐书·渤海传》载:“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高丽灭,率众保挹娄之东牟山,地直营州东二千里,南比新罗。以泥河为境,东穷海,西契丹。筑城郭以居,高丽逋残稍归之。”从这短短的三句话中我们清楚地看到,组成渤海国的主体民族不但是粟末靺鞨,而且其缔造者大祚荣也是粟末靺鞨。正是这个“骁勇善用兵”的大祚荣,在高丽灭后率众保挹娄故地(前考肃慎故地)之东牟山,建其渤海国。而且有“高丽逋残稍归之”,说明组成渤海国的还有少量的高句丽遗民。《新唐书·渤海传》又载:“万岁通天中,契丹尽忠杀营州都督赵翙反,有舍利乞乞仲象者,与靺鞨酋乞四比羽及高丽余种东走,度辽水,保太白山之东北。阻奥娄河,树壁自固。”“是时,仲象已死,其子祚荣引残痍遁去,楷固穷蹑,度天门岭,祚荣因高丽、靺鞨兵拒楷固,楷固败还。”“祚荣即并比羽之众,恃荒远,乃建国,自号震国王。”从上引史料得知:乞乞仲象是大祚荣的父亲。唐武后万岁通天元年,松漠都督李尽忠(契丹人)会同归诚州刺史孙万荣叛唐,攻破营州(今朝阳市附近)。乞乞仲象父子趁此机携其全族(粟末靺鞨)以及靺鞨旧族、高句丽遗族等从营州东奔,逾今松花江至牡丹江上游东岸敦化县地“树壁自固”。仲象死后,大祚荣继续率众东奔,越过天门岭(今吉林省哈达岭),而且有靺鞨、高丽兵相助,方使大祚荣顺利归其旧土东牟山,组成了新的部落(以粟末靺鞨为骨干,联合靺鞨旧族以及逃亡到这里的部分高句丽遗族等),为后来建渤海国打下了基础。很明显,高丽余种及靺鞨余部在帮助大祚荣建立渤海国时起了很大作用。
在《旧唐书·渤海靺鞨传》中也有同上记载:“渤海靺鞨大祚荣者,本高丽别种。”“祚荣骁勇善用兵,靺鞨之众及高丽余尽稍稍归之。”按前文已证:渤海靺鞨即粟末靺鞨。据此,《旧唐书》的著者首先肯定了大祚荣为粟末靺鞨人。至于“本高丽别种”,是因靺鞨曾一度附于高句丽。金毓黻先生言:“试观唐太宗亲征高丽一役中有靺鞨兵来助高丽,是其附于高丽已久,大氏一族亦其论也。”(金毓黻《东北通史》卷五)如果是“本种”,《新唐书·渤海传》就不能称“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了。由此观之,《旧唐书·渤海靺鞨传》与《新唐书·渤海传》所言大氏之族属是一脉相承的,是不矛盾的。
至于《唐会要》载:“渤海靺鞨本高丽之别种。”《五代会要》载:“渤海本号靺鞨,盖高丽之别种也。”《册府元龟》载:“渤海靺鞨大祚荣,本高丽别种也。”《玉海·朝贡》载:“渤海本粟末靺鞨。”《新五代史·四夷附录》载:“渤海本号靺鞨。”《文献通考》载:“渤海本粟末靺鞨附高丽者,姓大氏。”《金史》载:“靺鞨本号勿吉,隋称靺鞨,而七部并同。唐初有黑水靺鞨、粟末靺鞨,其五部无闻。粟末靺鞨后称渤海。”盖源于新旧两唐书,恕不赘述。
那么,国外文献又是如何记载的呢?我们不妨转引几篇,以备讨论。
成书于日本宇多天皇时的古代文献《类聚国史》为菅园道贞所著。该书卷一九三“殊俗”载:“(渤海)延袤二千里,无州县馆驿,处处有村里,皆靺鞨部落。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皆以土人为村长,大村曰都督,次曰刺史。其下百姓皆曰首领。”这里不但明确记述当时渤海国居民中是以靺鞨为主体,而且肯定了粟末靺鞨居统治地位,这就是书中所言的“土人”。渤海创建于肃慎故地,后来又称挹娄故地,所以日本人称粟末靺鞨人为土人。因为按当时靺鞨七部计,粟末靺鞨与其他五部(黑水部除外)比较当然是少数。而“其下百姓”正是《旧唐书》所说的“高丽余烬”。而朝鲜诸古代文献关于渤海族属问题的记载也多与《新唐书》一致。如《三国史记》称渤海为渤海靺鞨,“新罗圣德王三十二年秋七月,唐玄宗以渤海靺鞨越海入寇登州,遣太仆员外卿金思兰归国”。《东国史略》载:“渤海本粟末靺鞨,祚荣父乞乞仲象保太白山东,祚荣嗣,骁勇善骑射,高丽余烬稍稍归之,乃建国号震。”《高丽史》载:“渤海本粟末靺鞨也。”《东国通鉴》也载:“(新罗圣德王十二年十月)唐以大祚荣为渤海郡王,渤海本粟末靺鞨。”
综上所述,关于渤海族属问题已十分清楚。渤海国之缔造者大祚荣属于粟末靺鞨。而所统之人民不但以粟末靺鞨为主体,而且还包括靺鞨其他各部在内,当然部分高句丽遗民也在其列。
除了征引有关文献论证外,结合考古发掘所得文物材料也可得出同样结论。
历史上,在旅顺黄金山发现唐鸿胪井刻石。刻石全文如下:敕持节宣劳靺鞨使鸿胪卿崔忻井两口永为记验开元二年五月十八日。从刻石文中发现,唐中央政府派遣鸿胪卿崔忻前往渤海册封大祚荣为左骁卫员外大将军、渤海郡王时所称“宣劳靺鞨使”并不是“高丽使”。这不但证明了渤海由靺鞨所建,而且肯定了唐中央政府与渤海地方政府之间的隶属关系。关于唐王朝这次册封渤海国的政治活动,在《旧唐书·渤海靺鞨传》中也有如下记载:“睿宗先天二年,遣郎将崔訢(刻石作忻)往册拜祚荣为左骁卫员外大将军、渤海郡王,仍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自是每岁遣使朝贡。”就是在这次册封后,粟末靺鞨大祚荣所统靺鞨新部落——震国始去靺鞨号,专称渤海。
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博物馆及吉林省考古研究室等单位,在渤海故地进行了系统的发掘及整理工作。从所发表的报告中得知,渤海国的文化属性除其独特外,大多与中原汉文化紧密相关,表现在文字、宗教、建筑等方面尤为强烈。其独特的文化关系与该地发掘的肃慎遗址、挹娄遗址所形成的文化都是一脉相承的,是靺鞨族长期以来吸收了先进的汉文化所形成的新的文化系统。因此,历史上称渤海国为“海东盛国”,是彼时彼地各民族论所不能比拟的,当然包括高句丽文化在内。
[1] 原载《沈阳师范学院学报》198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