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第七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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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师虎簋(恭王)

本器又名虎簋,原藏潘祖荫,现藏上海博物馆。器内底铸铭文124字(其中重文3)。本器的主要著录文献及编号为:《愙斋集古录》11.7,《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58,《殷周金文集成》04316,《商周青铜器铭文选》240。铭文之释文如下:

隹(唯)元年六月既望甲戌,王才(在)杜,格于大(太)室,丼(邢)白(伯)内(入)右师虎,即立中廷,北卿(嚮),王乎(呼)内史吴曰:册令(命)虎。王若曰:虎,(载)先王既令(命)乃祖考事,啻(適)官司左右戏緐(繁)荊,今余隹(唯)帅井(型)先王令(命),令(命)女(汝)更乃祖考,啻(適)官司左右戏緐(繁)荊,敬夙夜,勿灋(废)朕令(命),易(锡)女(汝)赤舄,用事。虎敢拜稽首,对扬天子不(丕)魯休,用乍(作)朕烈考日庚尊簋,子子孙孙其永宝用。

本铭较为完整地展现出了西周的官员选任、册命制度。铭文说,在恭王元年六月既望甲戌这天,天子在杜(即杜地的行宫),来到太室,内史吴引领师虎站在中廷,朝北而立。天子对内史吴说:册命虎。天子说,虎,以前先王既已任命你的祖考官职,掌管左右军御马,今天我遵循效法先王的命令,命你继承祖上的官职,掌管左右军御马。你要日夜克勤职守,不要荒废我的命令。赐予你红色的鞋子,以供王事。虎跪拜稽首,称赞天子之伟大休美,并铸造了纪念其父考的礼器,将子孙万代珍藏使用。本铭值得注意的地方有:

(一)天子在太室册命,接受册命者由地位较高的“右者”引导觐见天子。李峰认为,右者通常和接受册命者在同一行政部门任职。特别是在王家官员的任命中,“右者”实际上是被任命为王家行政官员的未来上司。[56]虎簋铭文中记载作器者在二十年前或三十年后再次接受了册命,参见下篇铭文。

(二)因为西周世卿世禄的制度,所以天子强调自己是效法先王的册命,令虎承袭其祖考的职位,“勿废朕命”,则为册命中的套语。天子任命的依据是“帅井(刑)”其先王;臣子尽职表示要“帅井(刑)”其祖考。“井(刑)”信为西周秩序确立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