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研究论丛(第26辑 2013年第2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 韩国海洋管理体制的沿革与基本组织机构

海务厅是韩国最早的海洋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海军、港口、水产、造船等业务。海务厅于1961年解体后,其职能分散给几个涉海行业部门。在这期间,有关涉海的行业管理部门达13个之多,包括海运港湾厅、水产厅、科学技术处、农林部、产业资源部、环境部等。韩国这期间的海洋管理体制主要是根据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部门化管理方式,但是这种管理方式存在着管理权限模糊、管理职责重复、管理体制细分化等问题,导致海洋管理效率比较低,海洋工作长期以来不能有效地协调和配合,[1]这严重制约了韩国海洋事业的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世界范围内海洋区域的“重新划定”激起各国对其海洋权益的维护,同时国家间海域争端和渔业纠纷骤然增多,这些现象引起了世界各国对海洋的重视,韩国也不例外。1996年金泳三的总统竞选方案就是要建立海洋强国。因此,一方面为了兑现选举承诺,另一方面韩国政府为了顺应世界海洋事业的发展趋势,加强海洋力量,认识到必须对海洋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必须建立海洋综合的体制化管理方式,韩国海洋水产部于1996年成立,这也意味着在韩国实行了近30年的涉海行业分散管理体制结束。韩国海洋水产部负责对全国所有海洋事务进行统一综合管理。在新的管理体制下,海洋水产部将原属于海运港湾厅、水产厅、科学技术处、农林水产部、环境部、建设交通部等部门的海洋管理职能综合在一起,把原来松散型的海洋管理模式转变为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2]

1996年设立的海洋水产部根据韩国海洋行政管理的具体情况,打破原有的组织框架,形成了新的组织机构,设立了八个机关职能部门,分别是政策宣传管理室、海洋政策局、海运物流局、港湾局水产政策局、渔业资源局、安全管理官、国际协调官、海洋警察厅。同时,海洋水产部还设立了两个研究机构(国立水产科学院、国立海洋调查院)和两个业务指导所(东海渔业事务指导所、西海渔业事务指导所),在全国各地方还设立了12个地方海洋厅,主要职能在于港口运营、船员船舶的管理、港口和渔港的建设、海岸带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水产资源管理和渔村指导。海洋水产部的涉海部门之间职责分工明确,对跨部门的事项都建立了良好的协作和配合机制,以加强对海洋政策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例如,政策宣传管理室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编定预算、编写法规、构建海洋水产部信息系统;海洋政策局主要负责海洋资源和能源开发、海洋调查、海洋科学技术振兴、海洋环境保护、沿海管理、公有水面管理、海洋教育和广告;海运物流局主要负责制定并调整海运政策、国际海运及沿岸海运管理、船员培养及福利管理、港口运营及管理、改善海上物流体制;水产政策局则主要负责水产政策资金的利用、管理及监督水产协同组合,水产政策综合调整及协同组合培养,水产物流通及加工,安全管理,渔村及渔港开发,提高渔民福利等。[3]

2008年李明博任总统后,主张精简政府机构,迅速改革政府职能和公共部门,实行综合部委制,因此,废止了海洋水产部,把原建设交通部和海洋水产部的海运部门合成国土海洋部,同时把海洋水产部的其他职能移交给农林水产食品部,由此韩国又再次回到了分散海洋管理模式。国土海洋部主要针对土地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对韩国的土地、水资源、海洋等进行系统管理利用,形成以土地和水资源为载体的国土资源综合管理体系。但是在2013年,新一届的朴槿惠政府为了兑现其竞选承诺,又把国土海洋部的涉海管理事务重新划分回海洋水产部。[4]2013年1月16日,韩国大统领职引受委员会[5]宣布新政府将要把李明博政府时期的15部2处18厅扩展到17部3处17厅,其中国土海洋部将被分为国土交通部与海洋水产部。海洋水产部的重新设立被看作是韩国应对即将到来的“海洋时代”的重要措施,也标志着韩国海洋管理制度重新进入综合管理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