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广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经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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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满足农民群众需求是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首要前提

一 农民群众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

在问到“你们村最需要哪些公共服务设施”时,在所列出的11项备选设施中,选择“医务室”的受访者最多,占比57.5%,表明许多受访村民对于在村中就近、低价就医有着很大的需求。位列第二的就是“篮球场”,有40.5%的受访者做此选择,显示了体育运动对农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电脑/网络室”列第三位,占到40.0%,表明相当一部分农民在生活方式上越来越接近城镇居民。此外,“对计生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村民教室”、“戏台”“图书室”,都有超过1/4的受访者做出了肯定的选择(见表3-1)。

表3-1 你们村最需要哪些公共服务设施(可多选)

在问到“你或家人是否喜欢参加村里的集体文体活动”时,33.8%的人表示会“经常参加”文娱体育活动,55.2%的人表示只是“偶尔参加”。考虑到受访者为平均年龄38.7岁的农民,样本家庭中户均有30.6%家庭成员每年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外务工或就读的情况,对比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底公布的全国城乡居民参与体育锻炼情况的调查结果(全国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28.2%)[2],可见农民对文体活动的参与意愿实际是很高的(见表3-2)。

表3-2 你或家人是否喜欢参加村里的集体文体活动——区县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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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到“你们村里是否会组织一些集体文娱体育活动”时,25.8%的受访者回答“经常组织”,59.5%的受访者回答“逢年过节组织”。由此可见,在样本所选农村约有60%的村集体“逢年过节组织”集体文娱体育活动,能够“经常组织”集体文娱体育活动的村集体占四分之一强(见表3-3)。

表3-3 你们村里是否会组织一些集体文娱体育活动——区县差异

问卷中还试图了解部分村民不喜欢参加村集体文体活动的原因,在村民所选择的前三位原因中,选择“没人,搞不起来”的受访者占44.7%;选择“没场地”的受访者占38.6%;选择“自己还要贴点钱”的受访者占34.1%。不难看出,这几个主要选项都无关农民的兴趣和意愿,而是与场地、经费、人员等文体活动条件有关(见表3-4)。

表3-4 不愿意参加村集体文娱体育活动的原因是什么(任选三项)

二 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意愿

在问到“在要求捐资投劳的前提下你会支持建设什么公共服务设施”时,在全体受访农民心目中,所列11项备选设施中“医务室”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一,“篮球场”的重要程度位居其次,“电脑/网络室”的重要程度位居第三。这一结果,跟表3-1中不加“捐资投劳”前提时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是完全一致的。

受访农民将建村民教室的重要性排在了第四位,“图书室”排在第五位,“文体活动”室排在第六位,“老年人活动室”排在第七位,“戏台”排在第八位,“计生服务室”排在第九位。这就与不加“捐资投劳”前提下对这六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的排序出现了不一致。无疑,加权后的排序选择会有更高的准确性(见表3-5)。

表3-5 在要求捐资投劳的前提下你会支持建设什么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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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问到“什么情况下你会愿意捐资投劳支持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时,答案选项中,列举了“村民大会通过决定”、“村委会/村支部决定”、“政府投钱、干部带头”和“政府号召”等动员方式,以及“只要确实对村民有好处的我都会支持”和“只要我认为真正有必要的我都会支持”两种自主判断方式,要求受访者从中做出一至二项选择。调查结果显示,有最多的受访者表示“只要村民大会通过的决定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42%;其次是“只要村委会/村支部决定的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37.1%;位列第三的是“只要确实对村民有好处的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28.3%;排在第四位的应对态度是“只要政府为了改善民生而号召的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19.8%;排在第五位的应对态度是“只要政府投钱、干部带头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13.8%;排在第六位的是“只要我认为真正有必要的我都会支持”,持此态度的受访者占10.6%。明确表示“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所以不支持”的,只占1.5%。这组数据表明,除了仅占1.5%的没有经济能力的受访者以外,绝大多数受访村民对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都是持积极支持态度的(见表3-6)。

表3-6 什么情况下你会愿意捐资投劳支持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学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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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行动

在实践中,村民积极参加捐资投劳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由于广西财政资金不足,补助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只能重点安排在行政村。来宾市不等不靠,引导社会各界和当地村民捐资投劳。仅在开展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第一年,全市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就获得社会捐助和农民自筹资金1657.01万元,群众投工投劳37.50万人次。出于对在家门口建设期盼已久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欢迎,农民群众不仅自觉捐资投劳,有的甚至还让出自家的房屋和土地。

忻城县思练镇石龙村板石屯有900多名农民,是一个规模较大的自然屯,尽管颇有一些文体活动的热心人,但由于缺少文化体育设施,青年人打牌、赌钱、喝酒、打架的情况屡有发生。为了拿到这一项目的立项资格,村民们达成了共识:不但要尽快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而且要建得比别人的好。立项第二天,村主任长和几位老人早早就上了工地,村民们纷纷紧跟。之后,在外打工的本村农民也回来参加施工,连妇女和儿童也力所能及地义务投劳。最终,该屯建成了当时全县最好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武宣县通挽镇尚满村有70多家农户。听说要建村篮球场和舞台,全村村民主动出让95间杂房作为建设用地,大家都不要任何补偿。象州县妙皇乡花候村的一位五保户捐出了自家100平方米的旧屋作为本村的戏台用地。忻城县马泗乡联团村二洞屯的5名青年从广东打工回来,见到屯里建起了文艺舞台,就把打工赚来的原本打算购买摩托车的钱用于购买乐器,成立了自己的乐队——星际乐队,还在农闲时排练节目,到各村演出,成为群众心目中真正的演艺“明星”。金秀县三角乡龙围村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地上运来了20吨水泥,傍晚突降大雨,忙了一天已回家吃晚饭的村民,不约而同跑回现场卸车抢运。不到十分钟就将20吨水泥全部转移到雨淋不着的地方。象州县中平镇谢官村130户村民每户都义务投劳。村里的23个泥水匠一起对照《建设实用手册》仔细研究施工方案,男人们拉砖砌石,妇女们清扫场地,连80多岁的老奶奶也到现场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问卷调查中,在问到“你家是否在本村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参与了捐资投劳”时,结果显示,全部受访者中,有35.1%的人曾为本村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捐钱;有27.6%的受访者义务投劳;有29.0%的受访者既捐资又投劳。如此高的捐资投劳参与比例,表现出了当地农民群众对建设本村公共服务中心的积极支持。

相比而言,兴宾区农民捐资的人数比例最高,达到43.0%;合山市次之,占32.3%;金秀县相对低一些,占23.1%。但在义务投劳方面,金秀县农民的人数比例最高,达33.2%;兴宾区次之,比例为29.1%;合山市相对低一些,比例为20.5%。这组数据表明,在经济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农民群众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更多地是通过义务投劳来体现的(见表3-7)。

表3-7 你家是否在本村的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参与了捐资投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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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农民群众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对政府的期待

当问到“您希望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为农民做些什么”时,有多达78.2%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多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资金”;多达57.7%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多了解农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有37.2%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帮助培训农村文娱体育骨干”;有31.7%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在村里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有14.9%的受访者希望政府“在村里配备兼职的社会工作者”(见表3-8)。

表3-8 您希望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为农民做些什么(可多选)

当问到“您觉得两年后您家的生活会怎么样”时,回答“比现在好得多”的,占21.5%;回答“比现在好一点”的,占63.7%;回答“跟现在差不多”的,占6.0%;回答“比现在差些”和“说不清”的,占8.8%。可见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已经切切实实地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看到了希望,产生了对于提升生活水平和质量的积极预期。在适当的政策引导下,这种对于提升生活水平和质量的积极预期,有可能成为推动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强烈需求和参与意愿(见表3-9)。

表3-9 您觉得两年后您家的生活会怎么样——学历差异

“需方调查”结果表明,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文体活动确实有强烈需求,体育活动特别是篮球运动在广西农村地区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广受农民群众的喜爱。广西在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把体育设施建设作为“抓手”、以篮球场作为“突破口”的选择是有现实依据的,它满足了农民的偏好,因而成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