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告 主题一 海洋和平与“新丝路”国家战略
专题一 2014年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国家、地方、学界动态综述
“‘海上丝绸之路’原意指的是中国丝绸经由海上传播到世界各国的道路。”[1]“海上丝绸之路”是陆上丝绸之路的延伸,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隋唐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是已知的世界上最古老的海上航线。几千年来,“海上丝绸之路”一直是我国与亚欧非各国人民贸易与经济、文化与艺术、思想与观念以及生活习俗交流的重要通道,它不仅仅是丝绸、瓷器等商品的“贸易之路”,也是传播世界文化、艺术、宗教和科技的交流之路,这是一条友好之路、文明之路。它见证了东亚、南亚、地中海地区、东非地区文明的兴衰变化,增强了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促进了东西方人类文明与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为世界文明的交流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21世纪,这条承载着东西方文明、展示着中华灿烂文化的“海上丝绸之路”不但没有被人们遗忘,反而受到了国家领导人、国内各界人士以及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2013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时,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弘扬人民友谊,共创美好未来》的演讲,提出以更宽的胸襟、更广的视野拓展区域合作,倡议通过加强“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013年10月,习近平在访问印度尼西亚时,在印尼国会发表《携手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演讲,倡议发展好海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两大倡议被合称为“一带一路”,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沿线国家积极响应。2014年,中国政府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高度重视,并积极出台各项政策。
一 2014年各地“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及“一带一路”政策纷纷出台
(一)2014年各省级地方“两会”积极响应
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是中国领导人在新的改革开放工作里的一个大布局、大战略和大手笔,构想一出,各地纷纷响应。截至2014年2月16日,全国省级地方“两会”全部闭幕。细阅各地政府工作报告,各省都在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的号召,积极抢抓机遇推进区域开放合作,其中,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成为区域开放合作新热点。
2014年部分省区市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如表1。
表1 2014年部分省区市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政府 工作报告内容一览表
(二)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相关政策不断出台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点方针战略,目前国家层面的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政策法规尚未出台。但国家发改委、外经贸部等十几个部门正在筹划制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政策,全国将有19个省份参与规划建设。
此外,为了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相关部门正在指导筹建“海上丝绸之路”银行,为“海上丝绸之路”相关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虽然国家层面还没有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具体政策方案,但地方上早已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部署新的一年工作时,不约而同地出台保护和发展“海上丝绸之路”以及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各项法规政策,以希冀在国家战略这一大背景下,抢占先机,推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1.海南:充分发挥优势勇担建设重任
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中转站的海南省,落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战略,对于和平解决南海问题和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具有特殊意义。
2014年1月9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响应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布局,发挥独特区位优势,以服务业开放为引领,创新开放型经济发展体制,努力把海南打造成为“海上丝绸之路”服务基地。
2.广西:升级北部湾经济区政策,助力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2014年1月1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告已实施近六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后称《政策规定》)经修订后,今年起继续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新版的《政策规定》将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和新枢纽,作为其新一轮对外开放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2014年广西对外开放合作的一项重大工作就是积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工作。2014年“广西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也提出,要抓紧完善打造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基本思路,启动“海上丝绸之路”各项工作。
3.广东:通过21世纪“海上丝路”开拓发展空间
对于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的广东省来说,建设海上通道、扩大对外开放为该省未来更好更快地发展指明了方向。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在“走进非洲”活动启动仪式上明确表示,将积极开拓非洲广阔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向欧美发达国家发展。
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郭元强也曾表示,2014年将把推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工作重点,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交流合作。
4.福建: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
福建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拥有众多沿海港口,在21世纪重振“海上丝绸之路”繁荣的进程中更是责无旁贷。目前,福建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行动方案尚未揭晓,但是,《福建日报》2014年9月2日头版头条刊发的福建省委书记尤权署名文章《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勾勒出了福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路线图。尤权在文章中提出,福建应承接好商贸人文的历史辉煌,发挥好“海上海外”的特色优势,以东南亚为重点,努力打造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人文交流的重要纽带。其中,“对接东盟”成为福建加快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点。
5.青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
青岛作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引擎,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工作中不甘落后。青岛市政府于2014年上半年颁布了《2014年青岛市蓝色经济区建设工作思路》。这其中,推动“一谷两区”强势崛起、启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成为2014年青岛市蓝色经济的重点建设工作。目前,青岛市已针对启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工作进行前期筹备,如积极搭建国家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加快推动青岛-潍坊-日照城镇组团一体化发展试点,成立海洋优势产业行业协会或战略联盟等。
6.湛江:出台相应措施,编制“21世纪海上丝路”专项规划
国家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抓紧规划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给湛江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2014年,湛江市将参照《广东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经贸合作专项规划(2014~2018)》,编制湛江专项规划,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湛江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贸合作的意见》,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为湛江市推进该项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二 2014年各地保护“海上丝绸之路”遗产、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各类活动
各地除积极筹备和颁布有关保护“海上丝绸之路”遗产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方针政策之外,还积极组织各类活动,用以宣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并促进各国间的贸易往来和文化交流(见表2)。
表2 主要活动开展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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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14年“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学术研究
(一)发表文章
查阅知网,2013年研究“海上丝绸之路”的文章仅有50篇。其中,硕士论文1篇,报纸文章27篇,期刊论文仅有22篇。但进入2014年后,仅前9个月,知网关于“海上丝绸之路”的研究文章就有355篇。可以说,2014年是研究“海上丝绸之路”的高产年。
2014年专家学者在关于“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发展方面的研究,有多方面的贡献。
周练在论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中泰经贸拓展问题时讲道: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给中泰经贸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双方应依托“海上丝绸之路”这个友好、合作、交流的平台,从建设与完善海上互联互通,积极斡旋南海争端和提速海洋合作协商,全面加强海洋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着手努力,不断促进中泰经贸可持续发展。[2]
张开城在阐述广东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问题时提出: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应建立组织领导的组织保障、“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口岸应对、自由贸易区和保税区等的政策保障、广东沿海各港口的建设和港口与内地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等一系列的保障体系。[3]
在谈到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和发展方面,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认为:要坚持以“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开放包容、和谐和睦”为基本原则的新型价值观、合作观、发展观,按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紧紧围绕“五通”,即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找准与沿线国家海洋合作的利益契合点,统筹规划、长远布局、分步实施。通过构建海上互联互通、加强海洋经济和产业合作、推进海洋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全面合作、拓展海洋人文领域合作等方式加强中国与沿线国家合作,促进相互信任,打造稳定的合作环境,为地区的长远稳定与繁荣发展创造新的机遇。[4]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国防部外事办公室原主任钱利华表示:构建丝绸之路需要战略运筹,需要精心设计和缜密操作,更需要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安全环境要靠我们去营造,风险要靠我们去规避。[5]
陈万灵在《“海上丝绸之路”的各方博弈及其经贸定位》一文中提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思路和发展方向是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道建设为基础,以经贸合作制度建设为支撑,全面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通道功能、贸易水平、投资及经济合作水平,积极构建中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互利共赢的格局。[6]
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郑海麟在其《建构“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经验与战略思考》一文中讲道,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建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抑或是处理当前错综复杂的南海问题,都是有帮助的;即便是对未来中国崛起后的战略选择以及角色定位也是有帮助的。当前中国的决策层在落实习近平主席有关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建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设想时,确实有必要通过深入研究历史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史,从而进一步深入探索未来中国将要扮演的角色。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套对周边国家有吸引力的核心价值体系,一个没有核心价值体系的国家必然行之不远,中国需要建立起一套对南海周边国家有吸引力的核心价值体系,以让周边国家信服。[7]
(二)出版专著
2014年5月1日,由冬冰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铜镜照射的盛世之光:海上丝绸之路扬州段遗迹及隋唐扬州研究》立足于扬州自然地理历史、长江水道变迁等自然条件和历史沿革,结合作者自身丰厚的历史学、考古学、地理学等学科知识,对东晋以降扬州的海外交通史进行了梳理和考证,对“海上丝绸之路”(扬州段)申遗提供了最直接的学术佐证。
东南大学出版社于2014年5月1日出版,朱江编著的《远逝的风帆——海上丝绸之路与扬州》主要探讨了扬州城市历史变迁、扬州自然地理概况、扬州海运史以及“海上丝绸之路”扬州遗迹解读等内容。该书立足于文化遗产的角度,辅以考古学、历史学、文献学、建筑学等视角,对“海上丝绸之路”扬州遗迹进行解读,是近20年来首次深层剖析“海上丝绸之路”与扬州关系的读物,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此外,2014年出版的专著还有海洋出版社出版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现代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和文物出版社出版的《海上丝绸之路》等,都可为人们研究“海上丝绸之路”提供参考。
(三)成立研究机构
2014年各省份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工作,纷纷组建研究机构。已经组建的主要研究机构见表3。
表3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要研究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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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学术活动
全国各相关学术机构、各地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围绕“海上丝绸之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举办了多种学术研讨、座谈、论坛活动(见表4)。
表4 2014年各地“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学术交流活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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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的问题思考
(一)关于“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
发掘发现、重视保护“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文化内涵与精神,无疑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进行合作的人文历史血脉和情感纽带。因此,必须对“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产及其内涵精神倍加珍视。
各地纷纷响应和落实国家有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方针,表明各地政府能够审时度势,抓住机遇,促进地方经济以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快速、有效开展。但专门针对“海上丝绸之路”遗产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只有福建2003年审议通过,2004年正式施行的《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层面关于“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政策法规还没有出台,而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并不能对“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进行有效的保护。
通过2014年“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倡导、研究成果、相关活动的分类分析表明,人们对新“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视远远超过对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视。由此可见,“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现象普遍存在,人们主要关注于通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促进国家、地方经济发展的当下问题,而对“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价值及其保护关注不够。
国际上的各种涉及海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公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要处理海洋法问题,不专门涉及文化遗产的保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关注的仅仅是遗产的普遍性价值,难以对应于“海上丝绸之路”遗产的保护。关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单项政策措施,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约》等,忽略了水下文化遗产与海域、岛屿和海岸的综合一体的问题,不利于对此类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意义上的保护与传承利用。
对“海上丝绸之路”的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但无论是国内保护还是国际保护,法律体系、制度体系建设任重道远。
(二)关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
国家相关部门和沿海各地以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的提出为契机,纷纷出台措施,采取行动,总体上来看,主要是以国际国内加强合作,促进经济发展为主要目的。如福建福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长高峰论坛”,新华社对此报道:“本次论坛邀请了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国内相关城市的市长及政府高层、知名专家、经济学家、金融投资机构、商协会代表等广泛参与。论坛以推动融入国家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为契机,以凝聚各方智慧、促进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发展的经验交流与合作为纽带,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就产业合作、园区对接、跨境交易、港口物流等方面的议题进行磋商,打造一个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机制。”[8]凤凰网的报道是:“本次论坛进一步落实党中央‘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发展要求,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主题,邀请国家部委办,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和境内外相关城市的市长及代表,知名专家、经济学家、金融投资机构、商协会代表等广泛参与,就互联互通、金融与投资、产业合作等方面的议题进行磋商,达成共识,以此凝聚海内外共同智慧,打造一个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机制,努力为广大海内外嘉宾和各界朋友架设起一座扩大开放、增进交流、密切合作、共谋发展的桥梁。”[9]
在强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国际合作、经济发展的主题下,我们还必须指出,世界海洋的和平、和谐,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终极目标。
(执笔人:薛晓明,中国海洋大学社科部、海洋文化研究所)
[1] 曲金良:《海洋文化概论》,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1999,第82页。
[2] 周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中泰经贸拓展》,《中国商贸》2014年第1期。
[3] 张开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广东响应》,《南方论刊》2014年第7期。
[4] 刘赐贵:《发展海洋合作伙伴关系,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若干思考》,《国际问题研究》2014年第4期。
[5] 钱利华:《构建海上丝绸之路的安全要素及其他》,《政协天地》2014年第6期。
[6] 陈万灵:《“海上丝绸之路”的各方博弈及其经贸定位》,《改革》2014年第3期。
[7] 郑海麟:《建构“海上丝绸之路”的历史经验与战略思考》,《太平洋学报》2014年第1期。
[8] 《“海丝”沿线城市市长齐聚福州共商发展大计》,新华网,福州2014年5月18日电。
[9] 姜毅:《“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长(高峰)论坛”在榕召开》,凤凰福建,2014年5月19日,http://fj.ifeng.com/news/detail_2014_05/19/2294273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