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摘要:党的十八大对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北京市海淀区结合实际,以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为龙头,以做实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社会组织体制机制为基础,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关键,切实在加强顶层设计和夯实基层基础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关键词:社会体制改革 社会治理创新 北京市海淀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淀区认真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部署要求,以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重要任务和主要抓手,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整合资源、明确职责、重心下移、提升效能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社会治理创新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动力,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 主要问题
海淀区在社会治理创新中面对的问题既有国内其他许多地区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又有一些具有本区特征的特殊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街镇主体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街道、镇是开展社会治理的主要平台,当前街镇普遍面临在地区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条块难以形成合力,网格化服务管理难以深入落实等问题,与高度复杂化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及日益多元化的群众服务需求已不相适应。抓住街镇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当下社会体制改革的关键;进一步做实街镇、社区(村)的工作,努力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就夯实了社会治理创新基础。
(二)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多元化特征
北京市海淀区是首都重要的城市功能拓展区,面积430.77平方公里,现有户籍人口225.5万,常住人口340.2万,流动人口约145万,下辖22个街道、7个镇(地区办事处)、570个社区。驻区党政军机关多、高校科研院所多、高科技企业多、流动人口多、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四多一并存”格局是海淀最显著的区情特点。海淀区人口稠密、民族众多、建筑密集、经济要素高度积聚,政治、文化及国际交往活动频繁;海淀区中心地区经济社会活动集中,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多,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管理的难度较大,社会服务的需求具有多元化特征。
(三)社区治理工作任务繁重
海淀目前共有570个社区,占全市总数的1/5;有495个社区服务站和4024名社区工作者;总体呈现出社区数量全市最多、大院社区多、老旧社区多、社区类型多的“四多”特点。居民结构复杂,需求差异较大,建设任务繁重。
二 主要做法
为解决社会治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海淀区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深化街镇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二是以服务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不断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三是以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四是以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五是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依托,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以深化街镇体制改革为切入点,不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
海淀区历来高度重视街镇体制改革,2011年出台《中共海淀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全区各街道、乡镇、委办局把工作重心更多地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为进一步落实此项部署,2013年,在充分调研、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海淀区召开全区社会建设大会,制定出台《海淀区关于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网格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6个配套文件,从多方面、多角度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理顺、规范街镇与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增强街镇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促进服务、管理、执法力量和资源的整合、下沉、延伸,强化条块协调联动;进一步解决好当前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为充分发挥街镇在地区服务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促进网格化工作取得实效提供有力支撑。主要举措如下。
1.加强街镇对属地力量的统筹协调度,明确街镇在地区服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一是规范街镇与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把司法所和统计所由原来的部门垂直管理调整为由街镇属地管理;将城管分队由原来的部门垂直管理调整为以属地街镇管理为主;将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交通大队、房管所、卫生监督站等由原来的垂直管理调整为专业部门和属地街镇双重管理。二是实行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街镇党(工)委委员。三是加强街镇对各类协管力量的统筹整合管理,按照“实行岗位管理、街镇统一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实行一岗多责、严格总量控制、鼓励购买服务”的原则,在之前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理顺、完善协管员管理、使用、招聘、配置、培训、考核、奖励等细则,充分发挥协管员在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四是建立统筹激励机制,允许各街镇对业绩突出的派驻机构给予工作经费上的奖励,提高其工作积极性。
2.按照权责一致和属地为主的原则,促进条块协调、联动和衔接,形成条专块统的格局
一是完善街镇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对有助于促进地区发展和需跨部门协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和部署。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属地派驻机构负责人积极参与街镇事务。三是完善综合管理执法机制,抽调专人组建街镇联合执法队,在街镇常驻统一办公,针对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开展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四是建立问题限期受理制度。
3.完善网格化工作体系,全面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一是明确网格化工作部门职责,清晰各部门、各街镇在网格化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二是健全网格化工作机构,整合、优化区城市管理监督和应急指挥中心机构和职能,组建区城市服务管理监督和应急指挥中心;在各街镇城管监督分中心的基础上,整合优化综治维稳中心、群众事务呼叫分中心等机构和职能,组建街道(镇)社会服务管理监督和应急指挥分中心。三是进一步推动工作力量下沉,把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交通支队、城管大队、城管监督应急指挥中心、消防支队、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司法局、房管局、人力社保局、统计局、园林绿化局、环卫中心13个专业部门及各街镇工作力量下沉到社区(村)网格。
4.健全评价考核机制,落实属地监督考评职能
一是健全完善地区民主管理和监督委员会制度,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诉求,对街道及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进行质询、监督和考核评价。二是实施条块“双向”考核评价,按照上行流程:居(村)民(代表)——社区(村)网格——街镇——专业部门和下行流程:专业部门——街镇——社区(村)以及专业部门派驻机构的流程,加强街镇对委办局的考核,推动条块力量下沉履职。三是建立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大社会评价力度。
在此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海淀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专项改革,成立了专门的社会治理改革工作组,明确了未来改革目标、举措和途径,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三网融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以服务管理精细化为目标,不断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诉求。海淀区牢牢把握中央精神,认真按照全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大会和《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自2012年起,把网格化工作作为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在全区城乡全面统筹推进,着力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
在顶层设计方面,相继制定出台了《海淀区关于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海淀区推进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导则》《关于推进农村网格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措施》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城乡地区推进网格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架构、目标任务,并率先在学院路和青龙桥街道进行了工作试点。
在工作落实方面,有6项重点举措。
一是规范调整网格划分,在综合考虑区域特点、人口规模、服务管理对象及工作重点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完整覆盖、便于服务管理、无缝衔接的原则,将全区细划为29个二级网格、643个三级网格[其中社区(村)网格620个、重点单位网格19个、道路网格4个],实现了城乡全面覆盖。
二是进一步明确网格十大工作内容,即掌握基础数据、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社会服务、管理实有人口、协调城市运行、维护治安秩序、排查化解矛盾、落实矫正帮教、指导安全生产、引导社会参与。
三是依托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和各街镇分中心,搭建区、街镇、社区(村)3级工作平台,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在推动城市管理网格、社会服务管理网格、群众事务呼叫、应急处置、综治维稳等系统、平台、机制、流程“融合”的基础上,整合各类资源,完善事务热线,完善全区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平台,进一步健全“一网一线一平台”的工作体系。
四是整合下沉4类工作力量,在不打破原有体制的前提下,直接将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专业部门力量、街镇直接面向居民服务管理的科室工作力量以及各类协管力量下沉到三级网格,同时整合社区内各类组织的工作人员及社会力量,形成了条块力量相结合、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格局;目前,下沉到三级网格的工作力量达到13922人,其中委办局下沉1467人,各街镇科室下沉2325人,协管力量下沉5947人,社区整合4183人;在此基础上,对下沉力量的信息、职责、联系方式进行了实名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完善固化5项工作机制,分别是社区(村)网格“微循环”、街镇“小循环”和区级“大循环”的问题分级处置机制,以及网格巡察巡访、任务协调处置、综合管理执法和“双向”考评等机制,做到“九必访”[1]“六必到”[2]“九必报”[3];建立了包括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七个环节的问题处置闭环工作流程。
六是积极开展网格化绩效考评,出台考评奖励办法,明确考评相关细则,并引入第三方社会评价,每半年进行一次严格考评。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网格化工作已在全区全面铺开,网格化工作模式、体系、机制、制度和流程等已基本确立,在社区服务、实有人口管理、矛盾化解、环境整治、安全维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凸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海淀区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不断将各类服务、管理、执法的力量、资源整合下沉到最基层,切实把以前“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境况变为“既看得见,也能及时管得了、管得好”的新局面,有力地提升了全区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以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
海淀区从明确定位、完善机制、强化服务、促进自治、落实保障出发,积极推动社区治理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职责,促进社区规范化运行。
1.探索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治理机制
一是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注重探索城乡接合部社区和老旧小区等“盲点”领域治理,形成了以东升地区塔院为代表的交叉地带社会管理模式,并全面开展了老旧小区治理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与清华大学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合作,选取不同类型社区开展试点改革,系统探索创新社区治理思路和途径,理顺政府职能部门、街镇在社区治理方面的职责任务,以及各类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整合、优化社区事项,推动社区“减负”,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
二是以社区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厘清、规范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能职责,完善以社区党建为核心、社区自治为基础、社区服务站为依托的“三位一体”社区治理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在社区治理中的统筹领导,推进区域化党的建设;强化社区居委会在居民自治、居民服务、社会协调、维护稳定中的主体作用,在社区协商共治、社区组织服务管理、社区文化和志愿活动、社区民主监督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站基本公共服务窗口作用,提高社区服务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三是积极推广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四方共建机制”,以及社区、社会组织、社工共同协作的“三社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多元共治”中社区各类组织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依法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对物业公司等社会企业的监督,形成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补充、社区单位密切配合、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治理的良性格局。同时,发挥大院大所众多的优势,创新共驻共建机制,促进驻区单位开放共享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大对社区治理的支持和帮助。
2.规范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一是规范提升社区服务站功能。理顺社区居委会与服务站的职责边界和定位,减少相互交叉,健全相对独立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做实社区服务站在社区服务中的主体地位,构建以区级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全区社区服务网络。结合“同区通办、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促使社区服务站更好地承接街镇下沉的公共服务,推动社区就业、社会保障、养老助残、劳动维权、社区卫生、流动人口、文教体育、志愿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在社区全面覆盖落实。在每个社区服务站配置1名专职工作人员,并明确社区服务站人员的配置标准和办法,切实加强服务站力量。
二是统筹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建立区级志愿者联合会、街镇志愿者联合分会、社区志愿服务站三级志愿服务网络。按照“五有”标准,完成全区所有社区志愿服务站的规范提升工作,加大市级、区级服务站示范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其在社区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培训、组织活动、表彰奖励、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功能。根据社区居民构成,培育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3480个,广泛提供生活照料、扶贫济困、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社区巡逻、矛盾调解、精神关怀等公益服务。对社区志愿服务进行统筹整合,积极开发志愿服务项目和岗位,做好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形成了“手拉手”助学、“天使之爱”助残、“霞光计划”为老服务等品牌。
3.加快推动社区居民自治
一是创新社区民主自治形式。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居务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民主监督为重点,推进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深入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建立社区议事厅,广泛设立邻里公约,推广涵盖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服务站、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六方联动”决策咨商机制,推行社区议事协商会议,对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事务进行“参与式”议事协商、协调联络、监督评议和事务听证。不断推进以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通过民情信箱、社区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党代表联络工作室、连民心恳谈室、“连心热线”等形式,拓宽民主参与和民意诉求渠道,依法保障居民对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是推进社区民主治理实践。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构建和谐的社区关系,专门面向全区所有社区(村)开展“服务连心、邻里守望”工作,促进邻里互知、互敬、互信、互助,并有效解决社区(村)“两委一站”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发集邻里互动、信息交流、服务查询、事务办理等功能的网络社区服务站,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推行“邻里节”等睦邻文化活动,引导邻里相熟相知。以空巢老人、困难家庭、残障人士、新居民为重点,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亲情陪伴等形式,建立需求对接长效机制,广泛开展“邻里关爱”服务。健全“楼层-楼门-楼区-社区(村)”全覆盖、全渗透精细化管理机制和“邻里共建”机制,促进群众问题就近就便解决。基层积极响应,紫竹院街道设立了社区“邻里守望连心驿站”、西三旗街道针对失独家庭成立“邻里关怀小组”、万寿路街道建立“邻里文化、邻里互助、邻里港湾”机制,组建互助服务中心和“心灵驿站”服务队等。
三是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街镇层面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所、能力培育、服务购买、项目激励等方面提供支持,调动其参与和承接社区服务、促进基层自治、丰富社区文娱生活等方面的积极性;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活动,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4.不断完善社区治理保障
一是有效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针对长期以来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缺口大、条件差的情况,建立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统筹协调、资源整合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将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列入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立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基层通过新建、改扩建、购买、租赁、置换、资源共享等方式切实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目前,海淀区达标社区数量逐年提高,达标率由2010年以前的18%提高到目前的95%以上。
二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近几年,海淀面向高校和社会,累计开展公开选聘和招录工作8次。2014年,按照“按编配置、优化结构、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全市率先将社区工作人员的招考配置权下放给街镇,进一步明晰选任和招考两种配置方式,切实增强了基层选人用人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也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目前,全区社区工作者平均年龄42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超过2/3,队伍整体素质水平较以往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每年定期组织社区工作者进行初任培训、骨干培训和业务培训,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社工队伍教育培训体系。
三是完善社区工作者奖励激励机制。为解决基层普遍反映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偏低问题,从2014年开始,增设社区工作者季度绩效奖金,在不改变原有工资结构的基础上,按照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季度900元,副职岗位每人每季度1050元,正职岗位每人每季度1200元的平均标准,按照季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这一举措促使海淀社区工作者待遇超过了全市平均水平,切实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四)以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激发社会发展活力
海淀区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把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出台了《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不断创新和完善全区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1.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
一是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出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中心建设方案,建立了“一个区级中心”,作为全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沟通交流、能力建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基本建成了“两个基地”,即办公场地1100平方米的双榆树基地和办公场地700平方米的金源基地,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减免办公场所租金、项目发布承接、政策宣传咨询、交流培训展示、专业社工派遣、党团组织建设等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向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向满足社会需要的领域发展;同时,在若干街镇开展街镇层面社会组织“孵化器”试点,逐级建立并完善全区培育孵化体系。
二是建立“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协同发展。支持社工机构发展,扶持培育了惠泽、睿搏、北城心悦和超越青少年等地区社工事务所,建立和储备了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依托社工机构向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社会组织购买专业社工岗位,不断提升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一街一社工”工作,推动专业机构和社工进驻社区,并在街道试点建设专业社会工作站,不断完善“一所多站”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面覆盖的工作模式。
此外,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行”活动,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搭建平台,打造了一批如“名家进社区、服务百姓行”“海淀社区志愿日”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品牌。
2.积极引导、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为加快政府角色职能转变,提升公共服务绩效和水平,制定了《海淀区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以及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公共服务购买目录、种类、数量、范围、对象、资金来源、监督考核、奖励惩罚等细则,建立规范化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文教、体育、养老、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逐渐扩大购买服务的力度和范围;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逐步实现凡是适合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承办的政府事项、能够有效提供的服务,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开展,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发展和发挥让渡空间。
二是强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平台和窗口作用,协助搞好社会组织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对接,2011年以来,累计利用市、区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购买117项服务项目,涵盖社会公益类、基本公共服务类、社区便民服务类等大多数领域,做好对相关项目开展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同时,积极动员民政、财政、综治、公安、教育、人力社保、团委、妇联、残联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资源优势,依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此外,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组织奖励激励机制,每年拿出120万元,对内部建设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3.进一步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以西三旗街道社会治理创新园为代表,鼓励逐级建立社会组织服务机构,负责辖区内社会组织的统筹、管理、协调、扶持、奖励、监督等任务,统筹推进辖区内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公益基地等载体和平台的建设,做好政府需求与社会组织的承接。
二是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海淀区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规程》,降低登记门槛,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这一制度的改革提高了登记审批效率,把时限缩减到5~10天。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类组织与行政机关逐步脱钩,取消“一业一会”限制,鼓励“一业多会”竞争;推进“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开发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和信息公开披露平台,加强对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成立了民政综合执法大队;制定了群众举报制度和奖惩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组织退出机制。
(五)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依托,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关键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切实解决一批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真正探索一批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不断以点带面、由表及里,推动方式方法创新。
1.以社会领域党建创新引领社会治理创新
积极探索党组织功能定位及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按照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要求,指导社区党组织重点围绕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统筹各方力量、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在推动机关干部转变作风、提升能力、深入基层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党员和员工等方面,在职工群众中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围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工作中心,在凝聚员工、激发活力、促进发展、做好服务等方面发挥好政治引领作用。
加强社会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创新社区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在完善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建设,基本形成了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抓好街道非公党建“孵化器”建设,发挥选聘离退休非公党建指导员的作用,不断扩大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工作覆盖面。完善商务楼宇“五站合一”工作站工作机制,推进商务楼宇硬件设施、工作制度、服务项目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从商务楼宇区域中心站、支持市级示范站和区级一类站建设等方面切实提升商务楼宇工作站工作水平。
2.积极培育扶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统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海淀区委区政府设立4000万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从2011年开始,每年聚焦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大问题,按照“聚焦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点面结合,在创新社会治理的同时,推动全区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管理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的原则,对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类、社会治理类、基层服务管理创新类、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类、社会领域党建创新类、社会治理研究及决策咨询类等共计219个项目进行了培育扶持,以上促下,以下促上,以局部创新不断推动全区整体创新。
3.全面加强为民办实事工作
针对地区居民关注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海淀区委区政府主动站位,换位思考,发挥好对街道系统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统筹指导全区各街道将为民办实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把实事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至少为每个社区办一件以上实事”和广泛征集民意的原则,逐步加大力度,建立“群众诉求-实事项目办理-实事项目验收-群众监督-群众满意”的长效机制。从2013年开始,街道系统投入接近3亿元,圆满办理950多件实事,地区市政市容改造、卫生环境整治、交通环境整治,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社会保障、养老助残等工作都有了较大提升。
同时,建立全区为民办实事网络互动平台,设立了“我要提实事”和“海淀区及街道、镇重要实事”两个板块,进一步方便居民群众对实事项目进行评论,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已确定的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相关部门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率。
三 主要成效
(一)基本形成全面覆盖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推动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步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以“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便民服务。制定社区服务商规范服务标准,签约服务商600多家,建成社区菜市场、便民菜店、流动售菜车等各类销售终端500多个、规范化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250多个、区级早餐经营示范店100余家,基本满足社区群众日常需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服务站178所,基本构建起“城区15分钟、北部地区20分钟”可达的社区卫生服务圈;在400个社区设立健康自助监测点,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辖区大型医院建立预约转诊合作关系,不断形成“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康复返回社区”的“大健康”格局;与区内多家知名商超卖场合作,建立“社区001”在线购物超市,通过在线下单和“即时送”服务,方便居民日常购物。目前,全区建成110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示范点和62个区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示范点,覆盖社区281个,覆盖率达49.3%。以“农村管理创新试点”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向城乡接合部社区、农村社区覆盖,促进城乡社会服务均等化。
(二)初步形成多元参与的社会组织体系
社会组织、政府组织和市场组织是共同构成现代社会的三大主要组织形态。截至目前,在海淀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类社会组织729家,社区社会组织1410家,占全市社会组织总数的13%,在街镇备案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2288家;国际组织驻京机构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京总部共181家。这些社会组织广泛分布于各个领域,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充分发挥海淀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枢纽”作用,积极推动街镇“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基本将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到党和政府的服务管理体系之中,初步形成了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为骨干、社会组织联合会为补充、街镇民间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为基础的工作体系。
(三)形成全市知名、具有海淀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亮点
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全区打造了一批全市知名、具有海淀特色的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亮点,涉及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党建创新等各个方面,如学院路街道“组团式”精细化服务网格化管理及“六步走”治理脏乱街巷机制;青龙桥街道针对地区流动人口管理难题,创新聘请流动人员担任社区助理机制,成立出租房屋管理协会,开发智能人脸识别与监控项目;甘家口街道完善政务微博功能,建立微事处理机制;八里庄街道加强地区综合治理,成立社会平安联盟和地区物业联盟;马连洼街道加强“一老一小”服务,建立社区儿童工作站和无忧养老体系;万寿路街道结合地区“老龄化”情况,建立“五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紫竹院街道加强社区党建,建立“星级化管理”机制;清河街道整合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和社会组织,成立志愿服务联盟;清华园街道、中关村街道建立智能型居家养老服务工程等。同时,建立、巩固和推广了一批新工作平台和模式,如“一(商务)楼宇一社工”、“新居民服务中心”、社区“四方共建”、“社区志愿服务示范站”、“阳光中途之家”、“一键式”家庭医生服务、“居家养老(助残)券改卡”、失业人员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社区工作者管理系统、“一社区一品牌”、地区便民巴士、老旧小区封闭式管理、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智慧社区等,有力推动了全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四 下一步拟深化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总体来看,目前海淀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呈现出良性发展的趋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社会治理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城乡交叉地区治理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下一步,海淀区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调研北京时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全区社会治理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社会治理专项改革、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社会领域党建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实现全区社会建设、改革与治理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探索积累经验。
专家点评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最根本的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邓小平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仍存在不少问题。相关制度的缺失、滞后和不规范是许多社会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社会转型过程中新、旧制度接续之间出现一些断裂、真空地带。北京市海淀区将制度创新作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环节,对街镇体制、社会服务体制、社区治理体制、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改革,逐步理顺了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特别注重法治手段的运用,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力有序地推动了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案例提供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
责任编辑:刘冰
[1] 即困难户必访,空巢老人必访,残疾人户必访,失业人员家庭必访,重点帮扶人员家庭必访,发生大病住院等重大事故的居民家庭必访,邻里纠纷矛盾突出的家庭必访,双拥家庭必访,全体党员和各类代表必访。
[2] 即居民思想波动必到,居民志愿服务必到,居民困难病重必到,社区突发事件必到,邻里矛盾纠纷必到,邻里帮扶互助必到。
[3] 即公共设施损坏必报,社区环境脏乱必报,发现新增孕妇必报,外来人员流入必报,居民工作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必报,居民房屋出租必报,有安全隐患必报,有不稳定因素必报,居民有建议、意见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