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与中泰关系研究(第2辑·经贸、旅游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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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内容、特征和启示[1]

卢光盛[2]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特别是21世纪初以来的中国和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的经济关系,从贸易、投资、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描述这种经济关系的主要表现,并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分析其特征与启示。本文认为,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有着政治、经济双层意义,它是中国实现大国崛起、和谐周边和“走出去”等重要战略的重要举措,经济关系是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睦邻关系中必要但非充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次国家政府在其中发挥特殊但还不够重要的作用,以及这种经济关系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政治、环境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 湄公河国家 经济关系 区域经济一体化 国际政治经济学

本文所指的湄公河国家是指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越南五国,它们都是湄公河流域国家,发源于中国的湄公河(在中国境内被称为“澜沧江”)将这6个国家联系在了一起。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倡议的“大湄公河次区域”(The Greater Mekong Sub-region,GMS)经济合作正式启动,湄公河五国和中国都是GMS的成员,这使得6个国家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此后,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中国从地区大国向世界大国的外交转型,湄公河国家成为中国周边外交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市场。本文主要讨论的是过去20年来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从贸易、投资、区域经济合作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描述这种经济关系,并分析这种经济关系的特征及其意义。

一 冷战后中国和湄公河国家发展经济关系的背景

(一)冷战结束带来的世界格局转变,是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发展的重要历史背景

20世纪90年代初期冷战的结束,使世界格局呈现多极化,各个国家寻求发展自身的道路显得更为宽松,这给意欲发展经济追赶发达国家的中国和湄公河国家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发展经济成为国家的主要任务。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外交关系正常化,湄公河地区结束动荡的状态,为发展彼此间的经济关系奠定了国际政治基础。相同的是,这个时期的中国和湄公河国家都将发展国内经济、发展对外经济关系以及加入地区性经济一体化进程作为优先战略,都对顺应经济全球化、区域化趋势持欢迎态度,并积极参与而不是抗拒国际分工、对外贸易和国际投资。与此同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使得中国和湄公河国家找到了一种适合两者相互间经贸往来的方式,出于本国生存以及不断增长的对外经济需求,双方开始寻求以区域合作的方式来增强彼此间的经贸联系,从而拓展在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广度和深度。

(二)中国与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盟国家关系正常化,为双方发展经济关系提供了政治氛围

冷战结束后,中国基于对国际形势的判断,把自身的发展需求与周边邻国的发展需求联系起来,寻求发展相互间的经济以提高各自的经济水平。随着国际局势的缓和,中国与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盟国家之间的误会开始得到化解。1989年10月,老挝人民革命党总书记凯山·丰威汉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标志着中老两党、两国关系实现了正常化。1991年11月,越共中央总书记杜梅和部长会议主席武文杰率团访华,两国同意实现两党、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冷战期间,泰国追随美国,对社会主义新中国实行孤立和封锁政策,两国在军事、政治领域一直处于直接或非直接的对抗状态,直到1975年中泰建交后,两国关系才有所缓和。冷战结束后,中泰关系也由80年代的“准战略伙伴”关系发展为以经济合作为中心的全方位友好合作关系。此外,中国与柬埔寨和缅甸的邦交关系也一直朝着稳健的方向发展。中国与湄公河国家间敌意的消除、理解和信任的逐步增加使得双方的共同语言与共同利益增多,为深入发展经济关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区域一体化安排,以及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签署的大量双边协议,为双方发展经济关系提供了合作机制

中国—东盟合作机制和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为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发展经济关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平台。冷战结束后,越南(1995年)、缅甸(1997年)、老挝(1997年)、柬埔寨(1999年)先后加入东盟。而中国也于1991年成为东盟的对话伙伴国,并于1996年建立了全面对话伙伴关系。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蓝图。2010年1月涵盖19亿人口、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宣告建立,中国和东盟六国(ASEAN-6)之间超过90%的商品实行零关税,而中国和越南、缅甸、老挝和柬埔寨(ASEAN-4)的零关税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中国与东盟之间日渐宽广的平台以及各种日益完善的贸易、投资、关税等方面的措施给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交往带来了便利。

此外,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也促进了中国和湄公河国家间的经济互动。1992年,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倡议下,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内的6个国家共同发起了GMS合作机制,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和中国云南省(2005年后广西正式加入)。GMS合作机制通过首脑会议、部长级会议和高官会,签署了《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货物及人员跨境运输协定》、《GMS贸易投资便利化战略行动框架》等协定,区域内投资贸易更为便捷。十几年来,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在GMS机制框架下,开展了包括交通、能源、电信、旅游、环保、贸易、投资、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的合作。

在积极推动和参与多边合作的同时,中国还与湄公河国家签订了大量双边协议。中越两国政府从1991年至1995年总共签订了16个有关经贸合作的协定,如《贸易协定》(1991年11月)、《经济合作协定》(1992年2月)、《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5年5月)等。中泰关系彻底正常化后,在1997年签署了《贸易经济和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2009年签署了《扩大和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协议》。中缅两国签署的双边协议主要有《促进缅中经济合作协议》(1997年5月)、《中国与缅甸经济技术合作协定》(2000年6月)等。中柬两国签署的相关协定有1996年的《投资保护协定》、1999年的《中柬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和2000年的《中柬关于成立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协定》等。2001年11月,中老两国签署了《中国减免债务协议》、《中老经济合作协定》等文件。

(四)随着自身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在东南亚、东亚乃至世界中的影响力都在不断提升,是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发展经济合作的另一个重要背景

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并给予了遭受金融危机影响的东盟国家帮助,如向泰国提供10亿美元紧急援助贷款等,为地区金融的稳定做出了贡献,也得到了东盟国家的高度认可。在2001年正式加入WTO后,中国经济保持了多年的高速增长,成为21世纪头10年东亚乃至世界经济中的最大奇迹。中国的GDP从1978年的2683亿美元,猛增到2010年的5.879万亿美元,30余年间增长了20余倍。到2010年,中国GDP正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对于湄公河国家或东盟国家来说,发展与中国的经济关系已不单是因为中国庞大的市场需求,它们更希望能借中国的经济快车推动本国经济的发展。另外,自2001年“走出去”战略写入中国“十五”规划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迅速,投资遍布178个国家和地区,居发展中国家首位。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大力实施,以及“睦邻、安邻、富邻”周边外交政策的积极推行,中国在湄公河国家、东盟国家外来投资中的地位也不断提升,如2010年中国已成为缅、老、柬三国第一大投资国,泰国的第五大投资国。随着中国对外投资的不断增长,中国在国际舞台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

二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

(一)贸易

1.贸易额。中国与湄公河国家都表现出强烈的贸易交往愿望,20世纪90年代前中期,中国与泰、越、缅、老、柬五国的贸易额均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其中中泰、中越双边贸易额分别突破30亿美元和10亿美元大关,中缅贸易额也在1995年达到第一个高峰。之后虽然亚洲金融危机致使中国与湄公河国家之间的贸易额略有所回落,但进入21世纪后,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发展呈现新的态势。例如,2003年以来中国与各国的贸易额均有所突破,其中中泰贸易额突破100亿美元,中缅贸易额突破10亿美元,中老贸易额也快速增长,突破了1亿美元。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泰、中柬双边贸易额有所下降,但中国与其他3个湄公河国家的双边贸易额均稳步上升。中泰贸易额尽管有所下降,但仍达382亿美元之多。中越贸易额在2009年也突破了200亿美元。1994年以来,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量中,泰国、越南居第一、第二位,缅甸居中,柬埔寨与老挝最少,见表1。其中,中泰贸易从1996年开始,泰国一直是顺差,中越、中缅、中老、中柬双边贸易均是中方处于顺差地位(2010年中老贸易除外),见表2。

表1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贸易(1992~2011年)

续表

表2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贸易平衡(2005~2010年)

2.商品结构。总体而言,冷战结束后湄公河国家出口到中国的产品均以农产品和初级产品为主,中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产品大多以机械电子类产品和各类金属及其制品为主。

自1992年以来,中国主要对泰国出口机械类电子产品以及钢铁、铜、铅等各类金属及其制品,主要从泰国进口农产品,如橡胶及其制品、木薯、水果及海产品;对越南出口产品主要是矿产品、机电音像设备及部件、化工品、纺织原料及制品、贱金属,从越南进口矿产品、塑料橡胶及制品、植物产品、机电音像设备及部件、纺织原料及制品、木材及木制品;向老挝出口的主要有工业产品、服装及原材料、机动车及零配件、食品、建筑材料、农用机械等,从老挝进口的主要有农产品、矿产品、原木及其制品、手工艺品、服装、藤条和竹子等;主要向柬埔寨出口电器、纺织品、机电产品、五金和建材等,从柬埔寨进口的主要有橡胶、木材制品和水产品等;对缅甸的出口商品主要有机电产品、机械设备、电子电器、纺织品、运输工具、金属制品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等,尤其以机电产品和纺织品为主,从缅甸进口的则主要是初级产品,主要有原木、锯材等,还有一部分的机电产品。

虽然中国与泰、越、老、柬、缅五国的贸易商品结构不尽相同,但是有一个共同点是,这种贸易结构反映了双方的资源禀赋差异,即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是建立在比较优势基础上的,虽然有一部分产业内贸易,但更多的是互补性大于竞争性。中国的工业水平相对比较发达,在电子机械、轻工纺织、钟表仪器、金属冶炼以及家用电器方面的技术相对成熟,具有比较优势,而湄公河国家的劳动生产率、生活水平以及工资水平都比中国稍逊一筹,不过它们拥有比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在双方经贸往来中,中国出口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进口资源、劳动密集型产品。

3.地区结构。中国与湄公河五国的贸易中,中泰、中越贸易发展较快,相较而言,中缅、中柬、中老贸易发展缓慢,且规模小,所占比重更是微乎其微。以2011年为例,中国与泰国、越南的贸易额分别为579.83亿美元和357.1亿美元,而中柬、中老贸易额仅分别为24.99亿美元和3.17亿美元,差距显而易见。

湄公河国家在与中国发展贸易时,存在很强的地区性。泰国主要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发生贸易往来。1997年到2007年,上海口岸与泰国的贸易额从7.2亿美元增长到85.1亿美元,占上海口岸与东盟贸易额的比重由15.3%上升到20.1%。2011年广东与泰国的贸易额为197.3亿美元,占同期广东与东盟贸易额的比重达到20.2%,居广东对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第二位。越南与中国的贸易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和广西。2008年中越两国进出口贸易额达194.6 亿美元,其中长三角地区与越南进出口贸易额占近20%。此外,越南是广西在东盟国家中的最大贸易伙伴。2010年和2011年,广西与越南进出口贸易额占同期广西与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78.6%和79.3%。缅甸从2003年以来就是云南最大的贸易国,2010年和2011年滇缅贸易额占同期云南与东盟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8.4%和34.8%。可以看出,广西和云南两个省区主要是凭借区位优势来发展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关系。

(二)投资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投资数额快速增长。2002年以前,双方的投资关系以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为主,主要是泰国对华投资占比较大,而中国对湄公河国家投资规模较小。湄公河国家(主要是泰国)对中国的投资始于20世纪80年代,90年代是泰国对华投资的黄金时期,年均投资额为2亿~3亿美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泰国对华投资呈现下降趋势,进入21世纪之后,始终没能恢复到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由于受经济实力较弱及本身资金就较为匮乏的影响,除泰国之外的其他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投资很少,通常只有几百万到几千万美元。

从2002年开始,伴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正式启动,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经贸往来呈现迅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中国在湄公河国家(泰国除外)直接投资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并成为它们外资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表3显示,在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截至2008年,中国对柬埔寨、缅甸及越南的年投资额都已突破了1亿美元。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1995~2001年,中国对东盟的总投资额为8.214亿美元,同期中国对湄公河五国的投资额为1.426亿美元,占中国对东盟投资总额的17.36%;2000~2010年,中国对东盟的投资总额约为122.43亿美元,同时期中国对湄公河五国的投资总额为55.8亿美元,占中国对东盟投资总额的45.58%,是1995~2001年投资额的近40倍。[3]

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09年中国对东盟十国的投资流量为26.98亿美元,其中对湄公河五国的投资流量为9.5793亿美元,占35.51%;2010年中国对东盟十国的投资流量为44.05亿美元,其中对湄公河五国的投资流量共为26.61亿美元,占60.4%;2011年1~12月中国对东盟十国的投资流量为25.4亿美元,其中对湄公河五国的投资流量为14.1亿美元,占55.5%。这说明进入21世纪以来,尤其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在中国对东盟投资中的比重有显著提高,湄公河国家越来越为中国“走出去”企业所重视。相应地,中国在湄公河五国外资中所占比重也随之增大,中国在湄公河国家中的投资地位不断上升。同时,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也有所增加,尤其是柬埔寨、老挝、缅甸等国近年来对中国的投资增长较为明显。

表3 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直接投资(2003~2010年)

2002年之前,在湄公河国家对华投资过程中,当地华人企业一直是最重要的投资主体,且投资领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投资项目多为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产品多为出口。从湄公河国家对华投资额来看,中小型项目居多,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占全部在华投资的70%。这一时期,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主要集中于泰国、越南、柬埔寨,主要投资主体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投资也主要集中在加工、装配和生产性的中小型项目,单项投资金额平均在100万美元左右。2002年以后,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更加倾向于缅甸、越南和柬埔寨,涉及能源开发、金融、建筑、化工、纺织、电力、矿业、医药和运输等行业,投资领域逐渐拓宽。与此同时,湄公河国家也有不少大中型企业开始在农业技术、矿产开采、化工机电、旅游设施、金融服务等行业独资或与中国企业合资经营。

另外,湄公河国家已成为云南、广西等中国边境省区主要的对外投资市场。2010年,云南省在缅甸、老挝、越南周边三国新设立企业达32家,占新批企业总数的65.3%;实际投资3.04亿美元,占投资总额的64.2%。2011年1~9月,云南省企业在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泰国五国实际投资共计4.3亿美元,占同期实际投资的比例高达91.4%。同时,湄公河国家也已经成为广西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市场。截至2010年7月,广西对东盟投资额4.9亿美元,其中越南占35%。[1]

(三)区域合作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作为中国和湄公河国家共同参与的最重要的经济一体化安排,经过有关各方的积极推进和完善,有效促进了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的发展。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十国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正式启动。2009年8月15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定》签署,双方开始开放投资市场。2010年1月1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初步建成,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将从之前的9.8%降至0.1%,泰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将从12.8%降低到0.6%,越南、老挝、柬埔寨和缅甸4个国家将于2015年实现90%零关税的目标。

作为中国和湄公河国家之间最重要的次区域经济合作形式,GMS合作拓展和深化了双方在各个领域的往来。自1992年至2010年底,湄公河次区域成员国在各合作领域开展了227个合作项目,共投入资金约140亿美元。其中,投资项目55个,投资总额138亿美元,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援助项目172个,涉及赠款资金2亿美元,主要用于支持成员国开展相关研究和能力建设活动。[2] 20年来,在亚行和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GMS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有力地推动了该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GMS合作机制已成为亚洲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及南南合作的一个成功范例,是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最早、成效最显著的次区域合作。

(四)援助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扩大政府贴息优惠贷款的规模,提高无偿援助的比例,将政府援外资金与银行贷款结合起来,引导企业参与援外项目。同时调整了对湄公河国家的援助策略,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技术合作等。

在对越南的援助上,2009年越南成为中国在东南亚地区最大工程承包市场。截至2010年底,中国企业在越南累计签订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合同完成营业额109.6亿美元。2011年中国红十字会向越南遭受洪涝灾害的地区提供了30000万美元紧急援助。在对柬埔寨的援助上,1992年至2007年,中国对柬的各种援助累计达 118项。2010年柬埔寨发生踩踏事件,中国提供了50万美元现汇援助。2011年柬埔寨遭遇洪灾,中国政府提供了价值5000万元人民币的紧急人道主义物资援助。在对老挝的援助上,截至2007年底,中国企业在老挝累计签订承包劳务和设计咨询合同额22.8亿美元,累计完成营业额14.1亿美元。[3]在对泰国的援助上,2004年亚洲国家禽流感疫情暴发和泰国遭受印度洋海啸袭击后,中国分别向泰国捐助400万泰铢和30万美元救灾援助款以及价值750万元的物资。2011年泰国发生洪灾,中国提供了价值4000万元人民币救灾物资和100万美元的现汇援助。在对缅甸的援助上,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中国向缅甸提供1.5亿美元的贷款。2008年缅甸遭受风灾后,中国政府先后提供了1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元人民币共三笔援助款。2011年缅甸东北部发生地震灾害,中国政府提供了50万美元现汇援助。

除了提供常规的双边援助外,中国还在众多的地区合作框架内扩大对湄公河国家的经济援助。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就是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下给予湄公河五国相关的援助。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的2009年4月18日,温家宝总理在博鳌论坛上正式宣布,中国决定设立总规模为100亿美元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用于支持中国与东盟国家特别是湄公河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资源、信息通信等领域的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目前该基金吸纳GMS国家的学生和技术、管理类人员到中国进行培训和技术交流,已先后资助了人员培训和交流等10余个项目。[4]24~29

三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的特征分析

(一)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增速显著,商品结构逐步改善,说明这种贸易关系正处于健康的增长轨道上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关系已渐趋稳定。表4显示,在1992~1995年,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双边贸易额均持续增长,且增速明显,基本上以50%左右的速度增加;在1996~2002年双方贸易增减交替波动发展,中缅、中老贸易额在持续减少之后有所增加,中越贸易额在1998年、中柬贸易额在1999年、中泰贸易额在1996年均出现下降,且增速时快时慢;2003年至今,双方贸易平稳较快增长,2008年的金融危机除使中泰、中柬贸易额有所下降外,其余三国与中国的贸易额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随着双方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GMS合作机制的日趋成熟,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双边贸易更加便利,生产要素的流通更为自由,双方贸易关系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增速,较之中国与欧盟、美国、日本的贸易增速并无太大差距,甚至有的国家在某些年份远远超过后者,可见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密切程度正逐步增加,其中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贸易依存度也随之有所提高。

表4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贸易增长率(1992~2011年)

续表

在双方保持了较快的贸易增速的同时,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商品结构也有所改善。在2002年以前,湄公河国家向中国出口的主要是初级产品、工矿及农产品等原材料。中国出口到湄公河国家的商品主要是日用百货、加工食品、建材、小型农机具、医药制品等五大类。2002年以后,中国和湄公河国家进出口商品结构开始由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特别是进口贸易结构渐趋优化,开始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变,由原来的农副土特产等初级产品和简单日用品为主转变为以纺织、机械、电子成套设备为主。这些都表明双方的贸易关系正处于健康的增长轨道上。

(二)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相互投资流向发生逆转,在“走出去”政策背景下,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快速增长

2002年以前,双方的投资关系以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投资为主,主要是泰国对华投资占比较大,而中国由于受到资金短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投资经验不足等方面的影响,在投资项目数量和规模上都远远不及泰国对华投资。从2002年开始,伴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正式启动,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经贸往来呈现迅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相互投资也呈稳步增长态势。中国在湄公河国家(泰国除外)直接投资中的地位明显提高,并成为它们外资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1997年始于泰国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严重打击了泰国经济,对泰国在华投资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投资项目和投资额都有所下降。随着泰国经济的恢复,泰国对华投资也逐渐回暖,但是始终没有超过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的水平。进入21世纪之后,泰国对华投资并未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增加。其余湄公河国家由于自身经济水平较为落后,对中国的投资微乎其微。双方之间的投资主体发生了较大的实质转变。另外,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投资,客观上带动了其国内设备、技术的出口,一些投资项目生产出来的东西(主要是资源型投资生产出来的矿产品、林产品等)返送回国内市场。这些在贸易上都体现为进出口,从而促进了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

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随着中国政府对企业“走出去”的大力支持,以及湄公河国家对中国投资者的高度重视,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直接投资保持了快速增长。至2009年,中国已成为对柬投资第一大国、对老投资第二大国、对缅投资第三大国、对越投资第十一大国。至2010年,中国已成为缅、老、柬第一大投资国,泰国的第五大投资国。2011年前8个月,中国已成为越南的第四大投资来源国。中国正成为湄公河国家越来越重要的外资来源地,其对湄公河国家的大规模投资推动了双方经济关系的积极发展。

(三)伴随着实力的上升,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援助数额增加,且方式多样化,中国正成为湄公河国家重要的外来援助来源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开始缩小对外援助规模,强调援助的量力而行和实际效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和外交政策的调整,对外援助额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援助也发展迅速,援助金额不断增加。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9年的10年间中国总共向柬埔寨提供了价值2.04亿美元的各种援助和价值5亿美元的贴息贷款。[5]仅2006年一年,中国向柬埔寨提供的无条件贷款就达6亿美元之多,而当年柬埔寨接受西方国家的援助捐赠总额为6.1亿美元。因此,美国《纽约时报》评论称,中国对亚洲的援助已大大超过了美国。而且,中国正在“抢走”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及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援助地位,成为提供东南亚国家经济援助的主角。[6]

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援助,除了援助金额的增加外,援助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由以提供无偿援助、无息贷款为主转向积极推行政府贴息优惠贷款,并通过经济技术援助、债务免除、维和行动、项目援助、人员培训、人道主义救援、派遣医疗队、提供奖学金等多种渠道来实现援助。援助方式的多样化,可以使中国的对外援助深入受援国更为广泛的公众群体中,使受援国公众通过多种角度来了解中国的对外援助,认识中国。另外,援助方式和渠道的多样化不仅能很好地为受援国提供切实的服务和帮助,也能带动中国的经济建设,而且通过人道主义救援,中国在湄公河国家很好地展示了地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总的来说,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经济技术援助对各受援国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受援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正成为湄公河国家重要的外来援助来源。2008年中国有色矿业公司承建的越南老街省铜矿开采工业项目大龙冶炼厂竣工,成为越南历史上的第一座铜冶炼厂,结束了越南不产铜的历史,结束了作为重要战略资源的铜全部依靠进口的历史,对发展越南工业做出重要贡献;中国对缅甸则援助了许多重型机器和成套设备,在帮助缅甸修建公路、桥梁、水力发电站、卫星通信地面站等方面,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中国与湄公河国家之间经济关系的“不对称相互依存”,是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要特征

中国在东南亚、东亚乃至世界中的国际影响力和经济实力的快速上升,为中国与湄公河国家发展“不对称相互依存”经济关系提供了前提条件。按照相互依存理论,依存总是相互的,均等依存和绝对依存都是特例,不对称依存则是常态,而不对称依存则是国际权力产生的重要源泉。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中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不对称依存。据统计,2010年中国成为泰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泰贸易额占泰国全年贸易额的12.1%,但仅占中国全年对外贸易额的1.5%;中国从2004年到2010年连续7年成为越南最大的贸易伙伴;2007年,中国成为柬埔寨第二大进口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缅甸的对外贸易伙伴国中中国一直处于前五位,并且近10多年以来,中国一直保持缅甸水产出口国第一位(详见表5)。另外,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贸易往来中,除泰国外,别的国家在与中国的贸易中均长期处于逆差地位,在贸易数量、种类上中国对湄公河国家的输出远远大于湄公河国家对中国的输出。

表5 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的贸易依存关系(2008~2011年)

在投资方面也明显存在不对称依赖关系。2003~2010年,中国几乎一直是柬埔寨最大外资来源国,2005年中国大陆对柬投资额飞速增长,达到2.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3%,占据了当年柬埔寨FDI总量的66.2%。由前文投资部分我们知道,中国已于2010年成为缅甸第一大投资国、老挝第二大投资国。在相互间的援助和经济技术合作上,也通常形成以中国为主导的局面。

可以明显看出,在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不对称相互依存”经济关系中,后者对前者的依赖要远大于前者对后者的依赖,这种交互过程中严重的不对称性,一是由两者间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造成的,二是错综复杂的国际背景迫使相关国家必须为谋求自身生存而采取这种经济交往形式。双方经济关系中的相互依存可以为彼此带来不同的好处,相互依存巩固了双方的经济关系,尤其是对湄公河国家来说,中国为其产品提供了很大的市场,为其发展提供了可观的资金和援助等,推动了双方经济关系的持续发展。

四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的启示

(一)双方发展经济关系有着政治、经济的双层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迫切需要在世界上寻觅友好而又发展良好的经济关系伙伴。同时对于中国来讲,营造一个稳定的周边环境,实现和平发展是其重要的战略目标。上面提到的“不对称相互依存”经济关系这个重要特征之所以存在并得以维持,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通过与湄公河国家发展经济关系,可以充分体现中国“睦邻、安邻、富邻”的周边政策和“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大大促进了同这些国家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相互理解;另一方面,中国在相当程度上容许湄公河国家免费搭上它这列经济快车,在获得国际声望、达到和谐周边目标的同时,这也是中国履行大国责任、塑造负责任大国形象的一种途径。

按照相互依存理论,“不对称相互依存”是国际政治中权力产生的重要源泉。因此,将经济交往过程中不均等的相互依存作为中国对周边国家权力的重要源泉,较之湄公河国家,在相关国际政治问题的立场上,中国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因此,这种不对称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湄公河国家与中国总体上的友好关系,在外交和国际政治舞台上提高了双方立场的趋同性。

对于湄公河国家而言,巩固自身政治独立性和发展其国内经济,也需要中国与之进行经济往来。湄公河国家需要一个“以经济发展为要务的中国”,也希望通过经济关系来维系与中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它们明白“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邻居”这个道理。长远而言,不对称依存关系不会因为各国政局、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变化而发生逆转性的改变。从这个角度来说,对缅甸政局的转变可能会逆转中缅政治经济关系大局的担心,可能是不太必要的。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带动作用有待提升

尽管中国与湄公河国家间可以借助中国—东盟区域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以及孟、中、印、缅经济合作的平台来促进双边经贸往来,但区域合作制度所带来的效用并没有那么理想。第一,区域合作制度对各国经济增长的直接推动力有限。虽然在众多机制引导下,各国在贸易、关税等方面做了调整,相互间的项目合作也有所增加,但由于受本身发展水平以及市场结构的制约,关税削减带来的贸易扩大和收益增加非常有限。此外,虽然在亚行的帮助下及自身内部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吸引外国直接投资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仍然无法满足湄公河国家的需求,投资资金的持续性也不确定。第二,区域合作制度未能有效缓解中国和湄公河国家间的结构性矛盾。湄公河国家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外在的市场和资金,又由于湄公河各国地理结构、出口商品结构等方面相似,彼此的竞争多于合作,竞争有余而互补不足成为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经济合作的最大障碍。

备受湄公河各国关注的昆曼国际大通道已于2008年全线贯通,但至今仍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据云南省商务厅调查统计,2008年,尽管经过磨憨口岸的贸易额增加了42.8%,但也只有1亿多美元,与原来期望的每年通过昆曼公路的过货量超过4000亿美元形成天壤之别。该国际大通道长期以来通而不畅,主要原因是通关信息不完全公开、透明,有部分路段存在重复收取关税、乱收费、索要小费、检查手续复杂等问题。

区域内企业对CAFTA优惠关税安排认识不够,没能运用好自贸区关税优惠政策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竞争力。据有关部门统计,涉及CAFTA的中国企业政策利用率最高只有10%,部分企业还不清楚凭原产地证书可享受优惠关税、减少企业成本、扩大出口,申领原产地证书的热情不够高,因此错失应享受到的关税优惠待遇。CAFTA协议在进一步推动双方经济关系的发展上尚具较大空间。

(三)双方的经济关系发展日益受到国际政治、环境与社会因素的影响

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虽然发展迅速,但也受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尤其是双方的投资受影响较为明显。在政治方面,湄公河部分国家内部政局不稳,领导人更迭频繁,经济和吸引外资政策也随之改变,这种政策的不连贯性直接影响到国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开展,同时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如2011年缅甸中央政府与民地武装的冲突,发生在靠近中缅边界地区克钦邦桑岗村的太平江水电站附近,冲突发生后,在电站工作的100多名中国工程师和工作人员已经紧急撤回,影响到中国在缅甸和克钦地区的大量投资,涉及中国数十亿元投资。现在国际上“中国威胁论”再次沉渣泛起,有海外媒体称处于包围链之内的中国唯一突破口就在东南亚,且部分湄公河国家(如越南)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日趋剑拔弩张,这些也可能导致中国在该地区的投资受损。如2011年8月11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就明确表示,“越共中央政治局已决定不允许中国投资者开发越南中部高地铝土矿”。有学者认为这不是单纯的经济合作问题,主要体现了越南对主权问题的敏感性和对中国的防范态度。[7]

在环境方面,近年来部分中国企业对湄公河国家开展投资活动时,一定程度上存在植被破坏、空气污染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环境问题,引起了一些国际NGO和当地部分群众的不满。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鼓动下,“掠夺资源”、“中国威胁论”等言论甚嚣尘上,严重影响了中国在该地区的形象,同时也威胁到中国在该地区的投资安全。其原因主要如下。(1)中国的FDI主要集中的矿产和水电开发上,都比较容易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2)部分中国企业(有很多是中小企业)缺乏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实际投入,其在国外的投资行为也不受中国国内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3)缅甸、老挝环境保护法律不完善和执行不力也是重要的原因,存在贿赂和在环境评估工作中造假等现象。中国直接投资于缅甸、柬埔寨、老挝三个国家负面影响较大,原因是中国在这三个国家投资占其全部对外国直接投资较大比重,显然也更易于受到环境方面的压力。如2011年9月30日,缅甸政府宣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搁置由中资公司开发建设的密松水电站项目,有一种分析就认为是因为这个电站可能存在环境方面的问题。

在社会方面,中国企业在投资湄公河国家时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其主要原因如下。(1)部分投资者与中国工人对当地的价值观念和风俗习惯了解不够,尊重不够,与当地社会的融合程度还较低,不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建设。(2)中国投资者偏好于通过与所在国政府交往来处理各种事务,这里面可能存在欺诈、贿赂和钻法律空子等现象。中国政府的援助项目主要用于当地政府身上,普通老百姓实际得到的好处不多。中国企业拨付的征地补偿费有时是直接支付给当地政府就算完事,不管当地民众能否拿到以及拿到多少。(3)部分民众认为从中国投资项目获得的实际好处不多,收入低于欧美、日本和韩国公司同等水平。中国公司偏好使用来自国内的工人,但所在国政府对此有严格限制,当地民众也担心中国工人的增多会减少本国人的工作机会,同时带来其他更多的社会问题。

可喜的是,中国有关方面已经有所认识并正采取一些行动。有证据表明,近年来中国政府正在逐步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和引导,正在研究制定对外投资环境行为指南,同时要求中国企业尊重当地社会价值观和风俗习惯,在社会公益活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予以更多关注和投入等。此外,中国也正在积极寻求投资与援助项目朝更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方向转变。显然,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中国和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的可持续发展。

结论

冷战结束以来,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经济关系的发展是顺利、快速的,目前依然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经济交往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不利于经济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中国在与湄公河国家经济交往过程中要以积极的心态进一步坚定相互经济合作的信心,改进现有区域合作的框架,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合作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此外,双方在相互的经济往来过程中要注重对本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培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适当处理与国际及当地非政府组织和国际媒体的关系等。相信在以后的往来中,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经济关系会朝着更稳健的方向发展,为地区的稳定和区域内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强:《越南成广西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 马飚提4建议》,http://www.chinanews.com.cn/cj/2010/09-11/2527050.shtml,2010年9月11日。

[2]《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http://www.gov.cn/jrzg/2011-12/17/content_2022602.htm,2011年12月17日。

[3]《三部门联合发布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http:// politics.people.com.cn/ GB/ 1027/7055060.html,2008年3月28日。

[4]周强、魏景赋:《中国对大湄公河次区域ODA现状分析》,《东南亚纵横》2009年第10期。

[5]陶郁:《中国对外援助碰撞国际规范》,《青年参考》2012年3月7日。

[6]Jane Perlez,China Competes with West in Aid to Its Neighbors,http://query.nytimes.com/gst/fullpage.html?res=9F0CEFD61331F93BA2575AC0A9609C8B63&pagewanted=all,2006年9月18日。

[7]范红杏、王渠:《越南国家主席称“不让中国参与开发铝土”》,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1-08/1908036.html,2011年8月15日。


[1] 基金项目: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整体推进社会学科研究项目“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与跨区域合作:中国对外战略选择与国家建设转型”(2011RWSKYB008)。

[2] 卢光盛(1972~),男,广西桂平人,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任职于云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主要从事东南亚经济与政治研究。

[3] 根据《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数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