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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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一词本是佛教用语,是相对于“大品”而言。比较早地出现在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文学第四》:“殷中军读《小品》,下二百签,皆是精微,世之幽滞。”刘孝标在首句做注云:“释氏《辩空经》,有详者焉,有略者焉。详者为《大品》,略者为《小品》。”[3]同时期,东晋高僧支遁在《大小品对比要钞序》中也曾使用“小品”一词,并指出“文约谓之小,文殷谓之大”[4]。可以看出,两者都是在佛教典籍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大品”指整部佛经,“小品”指节略本。不过即使在佛教意义上使用“小品”一词,它也已经有了强调文辞简练的一面。

“小品”一词虽然出现得很早,不过这个名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被古代的文人雅士所重视。一直到了明代中期,“小品”才开始用于特指文学艺术性的散文。明人纷纷以“小品”来为自己和前人的文章集子命名,出现了田艺蘅的《煮泉小品》、朱国祯的《涌幢小品》、潘之恒的《鸾啸小品》,而以“小品”为名的选本诸如《苏长公小品》《皇明小品》《国表小品》等也大量出现。到了晚明,公安、竟陵两派的出现,使“小品”写作进入一个繁盛期。小品在晚明也借此摆脱了对古文的附庸而自成一家。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小品”在明人眼中不是一个简单的文体概念,而是边界十分模糊的文类概念,它可以涵盖杂记、游记、祭文、序跋、日记、寓言、传记、尺牍、笔记、诗话、书画题跋、清言、墓志铭等各种文体,甚至包括骈文、辞赋、小说等。正如相关研究者指出的那样,对明人而言,只要篇幅短小,文辞简约而又韵味深远的作品都可以算作“小品”[5]

“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散文小品的成功得到了新旧两派的承认,不过这时的小品概念从内涵到外延已经全面窄化,特别是在融入了西方“essay”散文的特点和写作方法后,成为散文的一个分支,与其他文体鲜明对立,不再是一个文类概念。到了20世纪30年代由于周作人、林语堂等的提倡,晚明小品大量标点出版,而林语堂以《论语》《人间世》等杂志为平台,主张“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6]的小品文写作。林语堂提倡的散文风格激起了关于小品文性质的论战,虽然论辩双方出于不同的政治立场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但“小品文”被林语堂简单地等同为幽默闲适,正如今天一些学者所言,这是对小品的狭隘化理解[7]

“小品”一词虽然晚出且具体指称经历了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但写作中的“小品笔法”可以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很早就出现了。明人郑超宗把“小品笔法”总结为“幅短而神遥,墨希而旨永”[8],同时期的王思任也认为“小品笔法”就是“小摘短拈,冷提忙点”[9],可以说“小品笔法”的运用突破了限制,跨越了各种文体。钱穆认为中国的小品可以远溯自《论语》,原因即在于此。循此以下,《庄子》诸篇、《史记》里的列传,以及《太平广记》《法苑珠林》《水经注》等都可以说使用了“小品笔法”。此外,唐宋文人的笔记、笔谈、杂记、笔录、随笔等的行文做到了简洁概要,毫无疑问是深得“小品笔法”之长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古代小品和中国古代小说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分离的界线,而是在互为他者中互补互动。因此,在诸如《儒林外史》《水浒传》等古代小说中的精彩部分可明显地看到“小品笔法”的影子。除此之外,在一些园艺类和谱录类书籍中也有“小品笔法”的渗透。《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谱录类存目》中点评《荔枝通谱提要》时提到:“不脱明人小品习气。”《花史左编提要》里说:“多涉佻纤,不出明季小品之习。”其实是用一种否定的方式确认了“小品笔法”对于此类书籍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