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的建设成果显著
2018年是党的建设取得优异成果的丰收之年。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一)政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政治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阐明了政治建设的重要地位,为党不断走向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2018年,中国共产党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2]因此,要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的指南针作用,集中力量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领各级党组织与成员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首先,在坚持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建设上取得重大进展。2018年初,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重要文件,文件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的核心地位。这一年来,不断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中央令行禁止,从而保证了政治领域改革的正确方向,推动了政治体制的健康发展。同时,全党上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力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党的政治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的局面。
其次,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为新时代伟大实践提供了行动指南。自十九大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研讨会、学术会议,加强新媒体、互联网新闻宣传,范围覆盖到政府、基层、高校、企业等社会的各方面。
最后,坚持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一条例为“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的实行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与规定。在此基础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员的忠诚度,同时也有利于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党内政治、组织生活,从而保持党的先进性与活力。
(二)思想建设成效突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思想建设是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基础保障,对于把党建设得更好、更强具有基础性意义。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这一新的指导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是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根据国情做出的正确决策。因此,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就成为2018年党的思想建设的重心。全国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开展了多样的学习与宣传活动,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与时代意义、实践意义,用新思想、新理念武装头脑,从而更好地将其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有力的理论武器和行动指南,发挥思想建设的号召力,推动党的伟大事业的发展。
为推动十九大精神进入企业、校园、机关、网络等,各地采取了包括高校课题项目、机关研讨班、党员干部学习会等在内的多种形式。基层政府也与时俱进,探索宣传的新形式,例如,泗县泗城镇党委成立了新时代传习中心,运用“顺口溜”“打油诗”等接地气的形式,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理论、政策、法律、文化,从而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政治意识与综合素质。同时,2018年继续致力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的常态化制度化,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与自觉。2017年的“两学一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仍需全面普及、发展与跟进。在党中央的领导和号召下,“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始终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念好‘浓、活、全、紧、严’五字诀,推动‘两学一做’向纵深发展”[3]。
这一年,党的思想建设继续向各个领域深化。一方面,针对网络意识形态斗争日益复杂的局面,2018年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布实施了《微博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有效地制止了不良舆论信息在网络自媒体上的传播,引导主流舆论,为思想建设提供了助力。同时,倡议世界各国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为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营造良好的国内国外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做好思想宣传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8月举行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深化对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出了“九个坚持”,高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思想宣传工作的成就与经验,强调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实践路径,力图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不断以思想认识的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
(三)作风建设效果显著
党的作风是一个政党内部精神、素质、纪律的综合体现,也是人民群众判断政党是否优良的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进党的作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点,颁布“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措施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作风建设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表明了推进制度建设的决心。这一年,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党的作风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党的作风建设需要制度的保障。这一年,在坚定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党中央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增加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处分规定,为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推动作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地方上,深圳根据党内法规试点安排,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的规定》,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规范特区干部作风,推动地方作风建设。同时,继续加强巡视工作安排。党中央制定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确定了十九届中央巡视工作的路线与方向。同时,为了掌握全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中央纪委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由此更为精确地掌握党的作风建设的相关信息。
这一年,中国共产党还继续深化反腐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果。一方面,开辟扶贫攻坚、环境污染治理、扫黑除恶三大反腐败领域,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持续发挥示范引导和警示震慑作用。“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31万个、处理18.01万人。”[4]这体现了党纪法规的效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反对腐败,取得争取反腐工作压倒性胜利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统计显示,2018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参与制定和修改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八部国家法律,参与制定和修改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两部中央党内法规和三部党中央发布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发布中央纪委文件28部、国家监委文件五部。[5]这有力地说明了依法反腐工作得到巩固落实,健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的力度日益增大。另外,“2018年1—9月,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39人,厅局级干部2500余人,县处级干部1.7万人,乡科级干部6.1万人,一般干部7.5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5.1万人。各项数据均比2017年同期有较大增长幅度,充分印证了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趋势”。“截至2018年11月30日,我国先后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997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015人,追回赃款105.14亿元人民币,‘百名红通人员’迄今追回56人。”[6]这一成果显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有利于严肃党内作风,保持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四)组织建设不断深入
2018年,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大力度培养高素质干部与优秀人才,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这一路线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意义十分重大。党的组织建设在党的建设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党的全面领导、党的一切工作都需要依赖完整的组织体系,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需要建立坚定的组织观念,能够自觉地认同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信赖组织。
首先,干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干部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干部工作对组建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党的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0月,中共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地各部门迅速掀起贯彻落实该规划的热潮。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的相关规定。黑龙江海林市、云南龙陵县等地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政治体检”制度,根据多样标准公正评价、考核干部的政治表现。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与《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激发干部的担当与责任意识,培养干部的专业能力与工作精神。2018年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这是三年来公务员法的首次修订,标志着我国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有利于建设思想坚定、为民服务、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也有利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其次,2018年继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这一年,全国各地将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提高基层组织力的方式,树立问题意识,处理从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在基层党组织中,基层党支部是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为各地基层党支部建设提供了依据,有助于基层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与号召力。各地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做法有:海南印发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山东青岛市制定组织生活32条硬性规定;河北高邑县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等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上海长宁区突出“党味”,创新主题党日形式。[7]继2017年召开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以来,各地在健全基层组织工作上积极配合,逐渐构建起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还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促进了党组织领导基层建设与治理工作,动员团结群众,以组织建设带动乡村振兴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支持力量。
再次,基层组织建设走向深入。这一年,相继印发了《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于稳步推进各领域领导干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加强网络组织建设也是这一年的工作亮点。2018年9月召开了全国互联网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各地加强工作力度,努力为建设良好干净的网络生态提供组织保障。此外,2018年的基层组织建设还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在各地的努力下取得有效进展。如宁夏出台《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及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将脱贫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村党组织建设情况以及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内容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由此有效地提高了基层组织工作的质量。
(五)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制度建设是党的建设中更具有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是党的建设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党的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规范执政行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长治久安。2018年,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各方面制度规范,推动制度建设走上新台阶。
2018年,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在党内法规、组织法规、巡视工作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展现出许多亮点。首先,在党内法规方面,出台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提出2018年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党内法规的制定工作,为党内法规体系的完善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年还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于规范党员政治行为,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明确政法工作标准,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组织法规方面,制度建设坚持和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党的组织法律制度。《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为建设健全、完善的组织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严格选人用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支持。最后,巡视工作方面取得新进展。2018年在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巡察巡视工作的关注力度。党中央制定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明确这一阶段的目标与规划,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势,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有力支撑。加快健全和完善巡视与巡察工作相结合的制度也是反腐败斗争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此外,监察体制改革出现新动向。2018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确立了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对监督制度做出了最顶层的设计,这相较于2017年的监察委员会试点工作更加深化了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是与“一府两院”相平行的国家机构,独立行使监察权,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大监督。监察法的出台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正式设立,有利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从而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