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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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统治机构

渤海国建立初期,史载“其国延袤二千里,无州县馆驿,处处有村里,皆靺鞨部落。其百姓者,靺鞨多,土人少,皆以土人为村长。大村曰都督,次曰刺史,其下百姓皆曰首领”[1]。由此可知,当时的渤海国统治制度比较简单,而且仍保持着原来靺鞨社会组织形式的特点。不过,上述情况很快便因渤海国“其王数遣诸生诣京师太学,习识古今制度”[2]而发生了重大变化。自文王大钦茂起,渤海国仿照唐朝,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社会统治机构。

渤海国的中央统治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七寺一院一监一局。

三省:政堂省(相当于唐朝的尚书省),为渤海国的最高行政机构,主要负责执行政令;宣诏省(相当于唐朝的门下省),为渤海国的最高枢密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政令;中台省(相当于唐朝的中书省),为渤海国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草拟制定政令。

六部隶属于政堂省,分别为:忠部(相当于唐朝的吏部),下辖忠、爵二司,负责文职官吏的选拔任用、授勋封爵、考查审核等事宜;仁部(相当于唐朝的户部),下辖仁、仓二司,负责土地、钱粮、贡赋等经济和财务方面的事宜;义部(相当于唐朝的礼部),下辖义、膳二司,负责礼仪、祭祀、贡举等事宜;智部(相当于唐朝的兵部),下辖智、戎二司,负责武官任免、军队管理、军需供应、作战地图等事宜;礼部(相当于唐朝的刑部),下辖礼、计二司,负责法律条令、刑法、监狱案件审核等事宜;信部(相当于唐朝的工部),下辖信、水二司,负责交通、水利、屯田、建筑、工匠管理等事宜。上述六部十二司中,忠、仁、义、智、礼、信司为正司,而爵、仓、膳、戎、计、水司为支司;忠、仁、义、爵、仓、膳司为左六司;智、礼、信、戎、计、水司为右六司。

一台:中正台(相当于唐朝的御史台),是渤海国的监察机构,负责对文武百官军民人等的督察。

七寺:殿中寺(相当于唐朝的殿中省),负责服侍渤海王以及宫廷生活等事宜;宗属寺(相当于唐朝的宗正寺),负责与王族有关的事务;太常寺(与唐制同名),负责礼仪祭祀等事宜;司宾寺(相当于唐朝的鸿胪寺),负责接待外国使节等事宜;司藏寺(相当于唐朝的太府寺),负责财货、廪藏、贸易等事宜;司膳寺(相当于唐朝的光禄寺),负责宫廷的酒醴和膳食等事宜;大农寺(相当于唐朝的司农寺),负责渤海全国的仓储和营田等事宜。

一院:文籍院(相当于唐朝的秘书省),负责经籍图书和撰写碑文、祝文、祭文等事宜。

一监:胄子监(相当于唐朝的国子监),负责对渤海王族及贵族子弟的教育等事宜。

一局:巷伯局(相当于唐朝的内侍省),负责王室与后宫的命令传达、警卫、生活服侍等事宜。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政堂省最高首脑大内相的地位高于其他两省的最高首脑,从而表明渤海国政堂省在三省中居于核心地位,权力集中于大内相。与唐朝那种由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之间互相制约,皇帝从中掌握的体制相比,渤海国的中央集权程度显然更高,可以避免三省之间在讨论重大政策时议而不决,互相推诿的弊端。第二,渤海国中央统治机构中的大多数部门及其正、副官职都是与唐朝的有关部门及其官职相对应的,只是名称有所不同罢了,甚至有的部门和官职名称竟完全相同,这说明渤海国与唐朝中央统治机构在职能上大体是相同的。[3]

渤海国的军事机构为十卫,即左、右猛贲卫;左、右熊卫;左、右罴卫;南左、右卫;北左、右卫。渤海国的十卫源出于唐朝的十六卫军制,[4]因此其主要职责与唐朝的十六卫类似,也是平时负责警卫王宫和京城,战时统领军队出征。

唐文宗太和六年(832),唐朝内养王宗禹出使渤海国归来,向朝廷报告说:“渤海置左右神策军、左右三军一百二十司,画图以进”[5],其中的神策军之名与唐朝后期北衙六军[6]中的神策军完全相同,可见渤海国后期又仿照唐朝建立了相应的军事机构。

总之,渤海国的社会统治机构是比较系统、完善而有效的。尽管目前学术界对渤海国的社会性质存在着不同的看法[7],但渤海国已仿照唐朝建立了封建化程度较高的社会统治机构却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