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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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华阳国志》的比较

《先贤士女总赞》是4世纪地方志《华阳国志》中的一个章节,它为评价《晋书·忠义传》是否真正反映了六朝的思想和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先贤士女总赞》尽管未必是精确的参照物,但它所呈现的具有各种美德的男性女性榜样,仍然提供了一种良好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被西南地区受过良好教育的士人所推崇。

和《忠义传》一样,《先贤士女总赞》中也记载了许多忠心耿耿的臣属,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追随侍奉主公。当旄牛夷入侵时,严道县长章表手下除主簿李磬外,其余属官和士兵都逃走了。李磬以命护主,同时向敌人喊道:“乞杀我,活我君!”夷人敬其忠义而杀之,赦免了他的主公章表。常璩盛赞李磬为烈士。朱普为郡功曹,刺史诬告他的主公太守有罪。朱普极力为太守辩护,监禁数月,即被鞭笞得肌肉腐臭,恶同死人。然而,即使这样也从未停止为主公申辩。常璩称颂朱普是义烈。他在总结这二人的事迹时各引用了《国语》和《诗经》中的一段话:“人生于三,事之若一,君、父、师也。言人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普、磬可谓能终始也。”[26]这句话清楚地表明,一个正直的君子会以同样的忠心侍奉自己的父亲、主公和老师。由于当权者或主公对塑造一个人的事业和声誉都起决定性作用,所以臣下会用同等的价值来报答他们——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是自己的生命。在《先贤士女总赞》中所记载的150个男性事例中,有15个男性即10%,是以犯险救主或舍命救主的形象来展现忠义主题的。[27]这表明,与《忠义传》的作者一样,常璩对那些为忠而死的义士怀有崇高的敬意。

然而,在《先贤士女总赞》中,表达忠心的最常见的行为是劝谏,这种行为通常不会以劝谏者的死亡而告终。在总赞中,我们发现23个人即总数的15%,对其主公进行过劝谏。[28]因此,对于《华阳国志》的作者来说,为主公以身犯险或冒死劝谏的行为是两种最具决定性的忠义表现,而后者显得更为重要。《先贤士女总赞》记载了具有孝、智、才、治、知等不同美德的杰出人物。在《总赞》中,25%的篇章是有关为主以身犯险或冒死劝谏的主题。所以很显然,对于作者常璩来说,忠义是一个最为重要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