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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潮剧
潮汕地区,是广东省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三个地级市的统称,位于粤东沿海、广东与福建交界处,是潮剧的发祥地。根据史料记载,潮剧已有超过400年的历史,广泛流行于潮汕地区。本章从音乐地理学的视域,以“南蛮之地”为何出现“忠孝节义,劝恶扬善”的潮剧,潮汕大地为何选取“田元帅”为潮剧的戏神,“省尾国角”“三面环山”的潮汕如何孕育独具艺术魅力的潮剧以及潮剧如何走出潮汕广泛传播四个切入点来探寻潮剧与潮汕人文地理之间的关系。
从文化地理的角度来看,潮汕地区既属于形式文化区,[1]又属于机能文化区。[2]本书所指的潮汕文化区即是指以旧潮州府一带为核心,以韩江三角洲为中心地域的地方文化。生活在这方土地的人们是古闽越族与汉族相融合的族群,被称为“潮汕民系”,其主要特征为使用潮汕方言。流行于潮汕文化区的地方性戏曲剧种即潮剧,用潮汕方言演唱,又名“潮州白字戏”。
潮剧的形成、发展、储存、扩散都离不开潮汕文化地理环境的作用与孕育,是自然环境因素与社会人文环境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复合体。虽然文化地理学强调文化的生成与发展深受地理环境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但同时文化地理学也承认一种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地理环境只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且地理环境是通过影响人类活动,进而对文化施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