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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十三五’规划纲要”列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5项主要指标,分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四大类,其中12项是预期性指标,13项是约束性指标,下面分四大类对“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一 经济发展指标评估

在经济发展大类的4项具体指标中,有1项提前实现,2项因疫情冲击而存在困难,1项因国内外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宜再被重点关注。在城镇化率指标所包含的两个细项指标中,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指标已经提前实现,2019年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60%,已经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设定的预期目标(60%);2019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38%,预计2020年年底前能够达到“十三五”规划设定的预期目标(45%)。因疫情冲击而存在困难的2项指标:一是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标,为实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20年GDP需增长5.63%,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需大幅下滑的冲击,这是有难度的;二是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标,2019年我国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11.5万元/人,2020年需增长4.35%以上才能完成预期目标(12万元/人)。因国内外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应再被重点关注的指标是“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指标,2019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53.9%,与56%的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差距。

二 创新驱动指标评估

在创新驱动方面的4项具体指标中,有2项已经提前实现,1项进展达到预期进度,预计2020年能够实现,1项进展较为滞后。提前实现的2项指标:一是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提前完成目标,2019年年底,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3件,超过2020年预期目标(12件);二是互联网普及率已经提前完成目标,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早在2018年就分别达到86.1%和93.6%,均大幅超出“十三五”规划设定的预期目标。符合预期进展的指标是科技进步贡献率,2019年科技进步贡献率为59.5%,预计2020年能够达到60%的预期进度。进展滞后的指标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016—201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分别为2.11%、2.13%、2.18%和2.19%,距离“十三五”规划设定的预期目标(2.5%)尚有较大差距。

三 民生福祉指标评估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7项具体指标中,有3项已经提前实现,4项符合预期进度。提前实现的3项指标是:第一,城镇新增就业人口数2016—2019年均在1300万人以上,2019年年底已提前实现五年内新增就业5000万人的预期目标;第二,2019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6748万人,已经提前实现90%的参保率目标;第三,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套数预期目标2019年提前完成。符合预期进度的4项指标是:第一,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2018年为10.6年,距离预期目标相差0.17年,预计到2020年能够顺利实现预期目标;第二,2019年年末农村未脱贫人口剩余551万人,预计2020年能够实现现有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第三,人均预期寿命到2018年为77.00岁,按照之前两年每年增长0.2—0.3岁的速度,预计到2020年能够超出77.34的预期目标;第四,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30733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5.8%,要实现“十三五”年均增速大于6.5%的预期目标,2020年需要比2019年实际增长6.6%,在疫情冲击和居民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实现“十三五”预期目标难度较大。但是考虑到2011—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大,2020年只要增长1.75%,即可实现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预期目标。

四 资源环境指标评估

“十三五”规划10项量化指标中,有4项提前完成,5项进展达到预期进度,1项未达预期。提前完成的4项指标是:第一,在森林发展方面,森林蓄积量已于2017年提前完成预期目标,森林覆盖率2018年已经接近完成“十三五”目标;第二,在空气质量指标中,2019年年末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年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2%,按2019年以前的空气质量评价口径,已经提前完成目标,2019年年底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23.1%,已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第三,在地表水质量方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的比例细项指标2019年为74.9%,劣Ⅴ类水体所占比例细项指标2019年降低到3.4%,均已提前实现了“十三五”目标;第四,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面,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4个细项指标均于2019年年底提前完成预期约束性目标。达到预期进度的5项指标是:第一,耕地保有量大于18.65亿亩的约束性目标得以保持;第二,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量、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3个指标预计2020年均能顺利实现既定约束性目标;第三,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在2018年年末已经达到14.3%,符合预期进度。未达预期进度的指标是新增建设用地约束性指标,主要由结构性矛盾所致。

综合起来看,按照25个量化指标测算,各项目标任务总体进展顺利,10项指标已经提前完成,10项指标达到预期可以如期实现,只有个别指标因不可预期因素或国内外情况变化而有所滞后,其中2项指标仍可以基本实现,3项指标难以实现。

2项可以基本实现的指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这两项指标都属于预期性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本已达到预期进度,但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未达预期。不过疫情属于不可预期的扰动因素,排除该因素影响,疫情过后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将恢复到预期水平。

在3项难以实现的指标中,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2项属于预期性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属于约束性指标。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未达预期,但在美、德、日、韩等制造业大国普遍推动制造业回归本土的大背景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已经不宜再简单以该指标的上升作为经济结构优化的衡量标准。尽管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进展相对滞后,但近年来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规模在迅速扩大。新增建设用地可能将突破约束,增加的部分主要是满足一些结构性需要,如西部地区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用地以及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所需的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