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上新征程的中国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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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历史脉络

纵观中国制定与实施13个“五年规划”,在规划的目标、性质、内容、体系和程序等方面,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在规划目标方面,经历了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到实现“四个现代化”,从解决人民生活温饱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演变;在规划的性质上,发生了从单纯指令性到兼具预测性和指导性,再到兼具预期性和约束性的转变;从规划的内容方面,实现了从单纯的经济计划到经济社会计划,再到包括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在内的国家全面综合规划的发展;在规划的体系方面,从单一的经济计划,扩展到编制总体规划、重点领域专项规划、重点经济区域规划、空间发展主体功能区规划等复杂规划体系,规划涉及的区域也从内地(大陆)的行政区域扩大到了港澳台地区,规划指标也从实物产量指标为主演变为价值指标为主;规划程序方面,从中共中央直接制定演变为中共中央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编制纲要、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制化、制度化规划。

13个“五年规划”,按照其历史演进的过程可划分为三个时期,一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二是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

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1953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到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这段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编制与实施了5个“五年计划”。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第五个五年计划,中国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实现“四个现代化”。在编制与实施“五年计划”的理念上,强调通过完全的政府计划指令性方式优先发展重工业,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与国民经济体系。而且,这个时期的“五年计划”也多次因为政治事件干扰而被打断其正常的编制和实施过程,而且除“一五计划”外,实际上其他四个“五年计划”并未正式公布。

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之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包括“六五”计划到“十二五”规划7个“五年规划”,“五年规划”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纯指令性计划逐步演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明确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描绘总体发展蓝图、确定政府未来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总体上看,在“六五计划”到“十二五”规划实施的35年,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事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征程,实现了从解决人民温饱问题到总体实现小康社会、再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成就,国民生产总值提前达到了到20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的经济建设目标,推进了从传统计划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不断转型。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十三五”规划需要解决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出现的诸多问题,承载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十三五”规划明确定位“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首次提出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指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强调解决新常态下的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向科技创新驱动转变,注重以约束性指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社会治理、资源环境等方面的目标和指标,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强调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首次将制度建设作为五年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规划编制中多规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融合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