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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系统主义的规范伦理
我们已经概要地和批判地介绍了规范伦理的两个基本学派功利主义和道义主义的基本观点,并且我们发现,它们的理论出发点虽然不同,但导出的基本结论有相互接近的趋势。功利主义由行为功利主义发展到准则功利主义,已经十分重视准则,包括正义原则的作用。准则功利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将自由原则、分配上缩小差异原则、机会均等原则和仁爱原则都当作有利于增加人类幸福总量或增加人类效用总量或增加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则的表现,当然这种还原主义是否完全成功则另当别论。而功利主义发展到现代的福利主义,已经明确地导出分配上的平等原则:一个社会的总收入不变,由于边际效用递减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条件下,对总收入作较为平均的分配将会导致社会总效用或社会福利总量的增加。这些都是功利主义接近道义主义的趋势。另外,从康德到罗尔斯,道德的先验直觉原理变为追求个人利益的理性人为达到自身利益而制定的社会契约,已经将功利至少是个人的功利作为道德契约的基础,而且罗尔斯的正义原则并不排斥功利原则,只不过在他的道德词典中,不恰当地将功利原则排成最后一个字母而宣称“正义原则以一种字典式的排序优先于效率原则和最大限度追求利益总额的原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