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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戴震心理学思想的基本观点
戴震心理学思想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心理对象观、心理实质观、心理发展观、心理差异观以及心理功能观。他的心理学思想是建构在其坚实的人本思想之上的,特别是他对“人性”的理解达到了当时人们认识的最高层次,主要表现在他对人性结构的梳理。戴震指出人和动物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感觉和思维两个方面,他说:“凡有血气者,皆形能动者也。由其成性各殊,故形质各殊;则其形质之动而为百体之用者,利用不利用亦殊。……知觉运动者,人物之生;知觉运动之所以异者,人物之殊其性。”[1]他认为人和其他动物的感觉和反映不同,习性不同。除此之外,“人则扩充其知至于神明,任意礼智无不全也。仁义礼智非他,心之明之所止也,知之极其量也”[2]。人能发展他的认识能力,达到理性思维的高度,仁义礼智无不具备。仁、义、礼、智不是别的,而是人的思维活动达到最高境界,认识能力的发挥达到最大限度。“血气”是人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之血气心知,原于天地之化者也。有血气,则所资以养其血气者,身色嗅味是也。……即口之于味、目之于色、耳之于声、鼻之于嗅、四肢之于安佚之为性。”[3]人要生存就会有声、色、嗅、味之“欲”,这是更为根本的人性。在这一原则的基础上,饮食起居的行为准则就是社会伦理道德。
人本思想把社会看作无数具有共同本质的人的联合体,他们首先不是区分人的阶级属性,而是对人与动物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