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家族渊源、世系
一 余氏先祖:彝族扯勒部
彝族,是古氐羌人在南下的长期发展过程中与西南土著的彝族先民部落不断融合形成的。彝文文献《彝族源流》记载,自哎哺世代(原始时代)开始,彝族历史经历了尼能、什勺、米靡、举偶、武米、六祖等时代,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彝族从原始部落一步步走入文明社会,彝族人民创立天文历法、发明使用文字,彝族内部出现了有名称的氏族、部族。在彝文典籍的记载中,自希幕遮之世始,彝族社会进入了父系氏族社会,实行父子联名制。其后裔三十一世笃幕俄娶三妻,生六子,分别为武、乍、糯、恒、布、默,兄弟六人长大成人后,各居一邑,在不断的迁徙发展中壮大,成为川、滇、黔一带的大姓世家。自此彝族先民部落从滇中洛尼山开始迁徙,向西南各地进发,拓土开疆,并在不断的征伐过程中,与其他民族相融合,建立和发展了奴隶制度,这就是彝族史书所记载的“六祖时代”。随着“六祖”的强盛,其各支系(除南诏外),均形成了完整的“祖、摩、布”[2] 三位一体的政治统治。在各支系部落的交互融合中,作为民族共同体称谓的“夷”便出现了,并被大量汉文史籍所记载,据此推论,大约公元前5 世纪,彝族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一员已经形成。
六祖中的第四子名叫穆阿卧,原居于协,后迁于窦(今云南省昭通市)。穆阿卧又称作君亨,其后裔子孙即以祖名“君亨氏”称呼,彝语又译为“耿恒”“耿恒氏”,简称为“恒部”。
自“恒部”十八世卧海德赫之后,就进入了彝史所称的“德赫九子”时代。卧海德赫的九个儿子成长之后,必然要扩大居住地域,发展部族经济,于是卧海德赫举行了隆重的祭祖分宗仪式,祭祖分宗仪式后,九个儿子便各自去开疆拓土,创立基业,以求发展。九子中的幼子德赫辉(亦译为德赫奋),即为“鳛部”的始祖,亦是“创业之主”,彝语称为“通雍”氏(彝语“通雍”之意为青松木,是指祭祖分支时以青松为神树祭祀)。余家驹所著《通雍余氏宗谱》中的“通雍”之意即源于此。据余宏模先生考据:“彝文历史巨著《西南彝志·扯勒珍藏》对鳛部的拓展、迁徙有较清晰的记载,德赫辉先从住地葛楚法纪(今云南省境内),迁往构密作姆(山名,在今贵州省威宁县境内), ‘撒金片银片(系彝族祭祀时用的黄白色木片,称为金银片),祭祖又祭山’。后又迁到可乐弄姆(城名,今贵州省赫章县可乐乡境内),在此举行了隆重的祭祖大典,按祖辈秩序,做斋作追荐。同时,他召集族众议事,商讨去向。最后决定向北迁徙,渡过扯雅益(今赤水河名),经葛底沙垮(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龙场镇境内),沿赤水河一带发展。在德赫辉的带领下,鳛部历经艰辛,最后到达今四川古蔺县和叙永县一带定居。”[3]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鳛部在此站稳了脚跟,结束了游牧经济的生活方式,开启了农牧社会新的经济生活方式,部族得到壮大发展,实力大为增强,文治武功盛极一时。“从以上追叙可知,德赫辉之世由云南乌蒙山一带,沿白水江、赤水河迁徙发展,最后进入今川南古蔺一带定居下来,结束了游牧经济的生活方式,转入农牧社会的经济生活。鳛部由征战开拓的武士生涯,转而偃武修文去管理政权。君、臣、师三位一体的政权制度,宗庙与宫室的建筑,“则溪(仓库)”的遍地罗列,都说明了彝族鳛部通雍氏族统治者在今赤水河两岸川、黔相邻之地统治秩序建立伊始的面貌。”[4] 鳛部后裔至墨者扯勒时,被晋王朝授以“令长”之职,其后裔即以祖名为部名,称扯勒部或作彝姓,称扯勒家支,沿袭至今。这就是余氏先祖彝族扯勒部的历史源流。
“六祖”后裔的恒部,在长期迁徙征战中,征服了“濮人”,于两汉时期分为三支:一支定居滇东北的“窦的甸”(今云南省昭通市),发展为“乌蒙部”;一支从云南昭通北上过金沙江沿美姑河到达今四川凉山,称为“古侯部”;另一支经贵州威宁、毕节,一路征战,在今四川古蔺、叙永及赤水河两岸定居,即所谓“扯勒部”。“扯勒部”就是后来的贵州毕节彝族余氏土司家族之先祖,他们被称为“扯勒家族”。在《西南彝志》和有关汉文史志的记载中,扯勒部是西南彝族地区一个势力强大的部落,与滇王国、东川部、芒布部、阿哲部(后为水西部)、乌撒部等共同发展。在南方古丝绸之路打开了对外商业的通道后,彝族人民的生活相对稳定,彝文化高度发展,如滇王国的龙虎文化与青铜艺术和播勒部的建筑艺术等。扯勒部则是“兴家立国,设置了宗庙,超度了祖先。征服 ‘濮人’后,偃武修文,强盛一时”,可见余氏先祖乃具文武兼备之修为,在西南各彝族部落中,地位显赫。在中国历史上,历代封建中央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实行的是羁縻政策,即委任当地土著首领为土官去治理其地,管理其民,“扯勒”家族的先世凭借出色的文治武功,就曾被中央王朝册封为令长、永宁长官司、永宁宣抚使、水潦长官司、大屯土千总等土官之职。
具体到扯勒家族的历史源流,汉文文献资料虽佚阙不可考,但在彝文典籍《西南彝志》卷十二《扯勒珍藏》中却有谱系可溯[5],扯勒家族后裔、余氏作家群中两个重要人物余家驹、余达父所著的《通雍余氏宗谱》 《且兰考》,都是依据彝文典籍史料,结合对汉文史籍的梳理而完成的,两部著述对余氏先祖——明代四川永宁宣抚使世家历史的脉络,有较为清晰的整理和考证。经余氏几代人的收集、完善、保藏,《通雍余氏宗谱》得以保存于今贵州省图书馆,成为研究彝族社会历史的宝贵遗产。在对余氏家族源流的追溯中,我们将《通雍余氏宗谱》与彝文典籍互为印证,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便有了清晰的面貌。为了更清楚直观地呈现余氏家族的家支宗谱,特作家族谱系表(见表1-1)。
表1-1 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表①
① 表1-1沿用余宏模《彝族扯勒家族在黔境内历史文化调查》一文中的表格,个别地方有微调。该文见《余宏模彝学研究文集》,贵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54页。
表1-1 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表①续一
表1-1 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表①续二
表1-1 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表①续三
表1-1 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表①续四
从表1-1两个谱系互为印证,可以看出:首先,自扯勒统治家族始祖德额裔(德额奋)至鲁宗陇格为止,《西南彝志·扯勒珍藏》与《通雍余氏宗谱》基本吻合,除中间佚缺两世外,世系传续明白清楚,鲁宗陇格之后的克启姆宗、实堵卧总,是否与《通雍余氏宗谱》中的七十一世陇格诺宗是同一人的不同译名,抑或有别的其他关系,尚无定论。但,《扯勒珍藏》中最后提到的益卧阿谷、阿谷德垮,已被证实为明末奢氏后裔。益卧和德垮,均为地名之称谓,益卧,即今四川省叙永县彝族水潦乡,因位于川、滇、黔三省交界处的赤水河南岸,故有“鸡鸣三省”之称。德垮,在今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龙场营镇的安顶村和元岩村,安顶彝语为“阿尼”,意思是雀鸟之地,白岩村则是危石高耸,云雾缭绕,沿着曲折蜿蜒的山路进入山寨,依稀可见当年奢氏营盘的断垣遗址。奢氏后裔余家驹曾有《安鼎》一诗,描述了这里地势的险要:“大谷箕张纳众溪,青天釜覆可攀跻。水当落涧怒横起,山到临崖倔不低。”[6]
其次,扯勒家族历史悠久,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家族宗支在不断演变、不断迁徙分化。所谓“家支”乃是彝族社会结构的主要特征之一,亦即彝族社会的基本组织。“家”由同一个男性祖先繁衍的子孙组成,每个儿子又自成一房,随着“房”的扩大就形成了“支”,每个家支都有共同的名称,大多是以男性祖先的名字或居住之地来命名,并以父子联名的谱系表明“家”“支”的血缘关系,扯勒家族、余氏先祖谱系图即是典型反映。
二 余氏近源:永宁宣抚使
所谓宣抚使自唐代就已经出现,最初是指代表朝廷到地方解决某些突发问题,或者是完成特定任务的临时官员,到元代时演化成为一种管理机构,且在江南、西南、西北均设置有宣慰司和宣抚司,其中西北、西南实行“土流参用”的政策。明代在元朝的基础上,取消在内地设置宣慰使、宣抚使,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地区正式设立宣慰司和宣抚司,成为专门用于治理少数民族的地方一级行政区划,是隶属于兵部的武职机构,负责管理其辖区内军民之事,并任用少数民族部落首领或者酋长为最高长官,其主要理念就是恩威并济,具体实施过程中则是“以夷制夷”。因此,明代,宣抚成为土官、土职机构,并且围绕着设官、袭替、官秩、朝贡等重要事项,朝廷制定了较为明确的管理制度。
永宁宣抚司设置的历史简况为:元时为永宁宣抚司,明洪武四年(1371年)归附明朝,置永宁军民安抚司,九年(1376年)升军民安抚司为永宁宣抚司,领长官司一。
《明实录·神宗万历实录》曾记载:“蔺州夷奢崇明承袭祖职,管宣抚职事。时,川河总督王象乾奏:‘永宁官职,先经多官保勘审据,统、续二妇及目把等众口一辞,议立奢氏亲枝崇明承继,业奉明旨先冠带,追与印信。'”这里,所谓蔺州夷奢崇明(彝名:诺宗阿玉)乃是扯勒部第七十二世主,蔺州即今四川省叙永县、古蔺县境内,是唐代在平定了川南诸夷后而设置的羁縻州,该区域在“历史上长期被视为化外之地,古代汉文史籍亦少涉及。旧居濮、羿两族部落,到了东汉末年,这里逐渐成为彝族扯勒部的统治地区”[7]。北宋初期乾德三年(965 年)蔺州被废,一直到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 年)才在这一地区设置归来州。元朝时期,这一地区曾属西南番安抚司管辖,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在此设永宁路。明初洪武四年(1371年)设为永宁长官司,后升为宣抚司,任奢禄照为宣抚使,管辖范围扩展到九姓长官司、筠连、珙县、庆符一带。奢崇明于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经族人议立,多官保勘,朝廷认可,承袭祖职。可见自元至明,中央王朝加强了边疆地区的统治,在川黔边境设官置署,卫所屯田,实行所谓“以夷制夷”的治理策略。
“以夷制夷”其实有三层含义:一是在明王朝统治者眼里,少数民族“蛮性未驯”,而流官又“不谙其俗”,所以任用土酋为官,能确保对土民的治理,维护边境的稳定;而前文所述的彝族“扯勒部”亦即后来的贵州毕节彝族余氏土司家族之先祖,经过发展壮大,成为一方霸主,完全符合中央王朝的要求,因而被任命为永宁宣抚使当为必然。二是中央王朝利用和周旋于少数民族各部落之间的复杂关系和矛盾斗争,不断削弱土司的实力,西南各土司之间常常因为土地、山林等纷争不断,土司家族内部则为承袭之事明争暗斗,中央王朝周旋其间,正如杨虎得指出,这是“以期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确保王朝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地位,这种 ‘以夷制夷’ 的治理策略,尊重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土人土治,实际上是一种因俗而治。这种因俗而治的制度设计,不同于以往的羁縻制度,其目的除了保证朝廷所希望的 ‘相安无事’ 之外,还要将少数民族地区纳入到高度中央集权体系的监管之下,建立一种能够由朝廷控制的因俗而治制度”[8]。三是在承袭唐宋设羁縻州旧制的基础上,以土司制度来统治民族地区,委任部族首领任土司官职,且有安抚边地少数民族、使其受命于中央之意,所谓“宣慰司”之“慰”、“宣抚司”之“抚”从字面意义上就不难理解其用意。“扯勒部的首领即被任命为永宁宣抚使土官,世领其地,世长其民,直至明末奢崇明反明失败,改土归流,永宁奢氏土司才结束了自东汉末年至明朝末期长达一千四百多年的统治地位。”[9]
奢崇明担任永宁宣抚使时,在其辖区内设立了十七则溪,作为其政治经济统治的基层组织,十七则溪分别是:重庆则溪、合江则溪、泸州则溪、江门则溪、纳溪则溪、江安则溪、隆文则溪、海坝则溪、构朋则溪、达佐则溪、赤水则溪、大摆则溪、益朋则溪、阿糯洛则溪、几洛则溪、果布则溪、毛坝则溪。十七则溪均分派奢氏亲族部属任职慕、慕魁,掌管属地,按时向朝廷纳贡。
扯勒家族的成员,从明朝开始,除沿用父子连名的传统彝名外,开始使用汉姓“奢”姓,明代的奢禄肇、奢尾、奢苏、奢贵、奢禄、奢效忠、奢崇周等永宁宣抚使,以及出嫁到水西著名的女土官奢节、奢香、奢社辉等,都是扯勒家族的成员,其势力之强大可见一斑。七十二世诺宗阿玉(奢崇明)为宣抚使时,扯勒部族已发展成为西南彝族中一个势力强大的部族,其管辖之地横跨今赤水河两岸的黔川两省,且与贵州宣慰司(水西安氏)、乌撤军民府等彝族土司家族世代姻亲,血亲关系密切,某种意义上他们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
三 世代姻亲的家族:水西宣慰司与乌撒盐仓土府
恩格斯在谈到欧洲封建王公的婚姻行为时,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他说:“结婚是一种政治的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决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绝不是个人的意愿。”[10] 民族学家潘光旦也说:“同一地方的世家大族,因智能程度的相近,社会身份、经济地位、文化旨趣等的相同,总会彼此通婚,成为一种门第主义的婚姻。”[11] 从民族学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土司的联姻关系中,政治地位、社会身份是一个重要因素。彝族土司的婚姻是维护宗族利益、扩充家支势力的工具,一句话,就是以宗族为其本位。宋元以来,余氏作家群的先祖永宁宣抚使与水西宣慰使、乌撒盐仓府就结成了牢固的姻亲网,形成区域性的联姻集团,相互间在政治上、经济上形成依靠和庇护。例如:明嘉靖、隆庆年间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娶贵州宣慰使安万铨女儿为妻,万历年间贵州宣抚使安尧臣娶奢效忠的女儿奢社辉为妻,奢社辉之兄就是曾经自称“大梁王”的奢崇明,此后奢社辉成为贵州宣慰使安位的母亲,如此紧密的姻亲关系,使奢安两大土司势力日益强盛。
在奢、安两大彝族土司家族的联姻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明洪武年间四川蔺州宣抚使、彝族恒部扯勒君长奢氏之女奢香,与贵州彝族默部水西君长、贵州宣慰使霭翠的联姻,这桩婚姻不但使两大家族关系更加紧密,还成就了一个女政治家的辉煌,这就是后来一直被历代主流社会所称赞、被黔西北各民族人民所颂扬、对贵州历史影响巨大的奢香夫人。
奢香自幼天资聪颖,悟性极高,14岁嫁予霭翠为妻后,经常辅佐丈夫处理宣慰司的政事,“相其夫输忠率土归附”,夫妇二人同心协力和明王朝中央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臣属关系,奢香曾亲自赴京“贡方物与马”。在明王朝三十万大军远征云南时,霭翠、奢香夫妇以马羊、弓弩等积极资助明军,对明王朝平定云南起到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年轻聪慧的奢家女儿在与宣慰司丈夫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在辅佐丈夫的理政实践中,逐步培养起了治邦理政的才能,以其聪敏贤能闻名于水西,深受彝族人民拥戴,被尊称为“苴慕”(君长之意),因而在丈夫霭翠病故、23岁的奢香承袭了贵州宣慰使之职后,就迅速表现出了一个政治家的才能、胸怀和胆识,她始终保持与明王朝的臣属关系,在云谲波诡的历史事件中,始终顾全国家大局、民族大局,演绎了一曲彝族女杰的人生传奇。
最典型的事件发生在洪武十六年(1383年),时任贵州都督的马烨借口“抗税”对奢香进行鞭笞,据史书记载,马烨“欲尽灭诸罗,以代流官,故以事挞香,激为兵端”,水西四十八部首领不堪其辱,“咸集香军门”,表示“愿尽死力助香反”,千钧一发之际奢香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气度与风范,她洞悉奸谋,明确表示“反非吾愿”,与水东女土官刘淑贞一起“走诉京师”,最终朱元璋召回马烨,并以“开边衅,擅辱命妇”之罪,将其下狱,奢香兵不血刃,洗雪挞辱,化解了一场严重的政治危机。奢香夫人的另一重大贡献是她对汉文化学习的重视及其开放的战略思想,她开通驿道,送子进京,开办贵州宣慰司学,推动了黔西北地区彝汉民族传统文化的共融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多年后,奢氏后裔余昭在其诗作中表达了对先祖的崇敬之情:“忠贞两道不殊途,公事何须妇职无。坐靖兵戎嫠号佛,先开文教女为儒。山河凿险奢香老,世业拼消禄氏孤。同是西南坤柱在,谁云巾帼少雄图。”[12](《无题》)
明末爆发“奢安之乱”的历史硝烟散尽后,有人在分析“奢安之乱”发生的原因时曾指出:奢、安两部世代结为姻亲,同谋已久,奢寅寇蜀,邦彦即寇黔,始酿祸事。可见,两大土司集团之间的联姻在他者眼中,也不止于儿女亲家、婚姻家庭这么简单。通过婚姻建立联盟从而壮大实力应该也是土司大族的目的之所在。这方面还有一个典型事例,足以佐证土司之间联盟、联姻的政治意义,那就是水西土司与播州土司的联盟。元明清三朝,中央政府对西南地区的渗透力度与经营力度一朝更甚一朝。“西南各大土司在此形势下,出于自保之目的,势必会考虑到在政治、军事和经济诸方面与中央政府的合作与博弈,为实现基业的稳固,西南地区的一些彝族土司在承袭原有婚姻关系的基础上,跨越了民族内婚的界限,选择和自己等级相当、实力雄厚、地界毗邻的其他民族进行联姻。”[13]
在贵州土司史上,因明王朝在洪武六年“诏贵州宣慰使霭翠位居各宣慰之上”,使得水西安氏土司以建制最旱、承袭最长、辖地最广、影响最大而闻名,而播州杨氏土司以经济最为发达、汉化程度最深、与中央政府的关系最为密切而自傲,因此有所谓“思播田杨,两广岑黄”之说。水西安氏土司与播州杨氏土司毗邻而居,互为唇齿,既有因各自利益的自我保护而形成互相防范之态势,又有因与中央王朝的共同矛盾而建立友好关系的意愿,而建立友好关系比较常见的方式就是进行家族联姻,所以播州土司杨应龙在起兵反抗明廷之时,与水西安氏土司结为儿女亲家,又将儿子拜寄给水西土司,意在通过与水西结成生死同盟,共同对抗朝廷。由此可见,西南各民族土司之间的婚姻不仅是不同宗族、家支之间相互结盟、扩大各自社会集团力量的工具,从某种角度来说更是一种利益结盟的政治联姻。
不论是彝族土司家族之间的联姻,还是跨越民族内婚的界限,选择和自己等级相当、实力雄厚、地界毗邻的其他民族进行联姻,豪门大族之间的婚姻关系都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质:其一,土司家族之间的联姻,从主观上说大多与自己的政治利益相联,与统治地位的巩固相关,是为一定政治利益服务的,带有鲜明的政治色彩,因而有很强的现实政治意义;其二,不同民族土司家族间的联姻,有利于彼此关系的加强与合作,更易促进不同民族之间在经济、文化及情感上的交流,婚姻成为一种有效的调节手段,加强不同民族间的交融,促进民族关系的融洽,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历史意义;其三,各土司集团、世家大族的联姻,还有利于家族文化的家风与家学的培育,使良好家风与家学不断累积,在这个意义上,土司世家的联姻还具有重要的文化意义。当然,土司姻亲卷入纷争,造成袭替混乱,土司姻亲集团联合抵制、牵制明清王朝在西南地区的改流,带来地区社会的不稳定,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土司世家大族的姻娅关系,等级森严,讲求门当户对,如此刻意的讲求,除了政治因素外,当是受到文化因素的影响。笔者在考察一些土司文学家族的形成过程中发现,土司家族内部成员不仅在家族内部通过诗书传家的方式进行文学传承,还通过与其他土司家族的沟通与交流提高文学创作水平,世家联姻便是其经常采取的手段之一。例如,在云南,彝族文学家族与白族、纳西族等土司文学家族频繁联姻,且盘根错节,守望相助,为文学家族的传承提供了保护屏障。比如,姚安彝族高氏土司家族世代与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结为秦晋之好,诗礼之家的姚安彝族高氏在西南地区威名赫赫,家学深厚。据《姚郡世守高氏源流宗派图》记载,从汉至清共计五十四世,高氏文学创作活跃,代有才人,家声远播。丽江纳西族木氏家族是纳西族成就最大的文学家族,也是云南明清之际各民族中一大望族。木氏世守边境,屡建军功,同时,木氏家族雅好文学,以诗礼传家,曾受到杨慎、董其昌、陈继儒、钱谦益、徐霞客等名公巨儒的推重。至木泰以后纳西族木氏家族出现了一批著名诗人,特别是木增,因文采出众而声名远播,将木氏文学家族的成就推向顶峰。彝族著名学者、诗人高裔映就是在这两个土司文学家族土壤上成长起来的文学家和大学者,他既从父系氏族——高氏家族中接受优质的家庭教育,又受到母系氏族——木氏家族良好家风的熏陶,来自两个家族的优质教育与良好家风成就了一代文人大家。可见,土司家族之间的姻亲关系,除了带来家族势力在政治上的日益扩张,还带来了家学的养成,促成了家族文化、文学的繁盛,对家族影响力的提升作用巨大。
与永宁宣抚使奢氏世代联姻的水西安氏,不仅拥有强大的军事实力,族中子弟凭借优越的贵族身份,还能接受并获得良好的教育与文化熏陶,因此,家族子弟中文人学者辈出,其中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是安国享、安国泰、安光祖、安吉士、安家元、安健等文人学者,他们均著有史书、诗文传世。安国享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承袭贵州宣慰使,与胞弟安国泰合著《大定县志》,并有诗作传世,安国泰身为土司家族成员,亦为学者,著有《大定府志》,并翻译《夷书九则》,此作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对后世彝族的古籍文献翻译、整理影响深远。安吉士、安家元父子,一为秀才,一为举人,通经学,明理学,博闻强识,因品行出众,在地方上颇受人敬重;安健,辛亥革命先驱,1905年赴日留学,参加过同盟会,回国后多次参加反清起义,认可社会主流政治文化意识形态,著有《贵州民族概略》《贵州土司现状》《讨清檄文》等论著。奢震的第六世孙余人瑞所娶之妻安氏白皆,就出生于这个既有显赫家世、又有相当文化底蕴和开放意识的水西土司家族。余人瑞与安氏生有二子:长子名曰家驹,次子名曰家骐。余人瑞去世较早,两幼子均由其妻安氏抚养成人,在母亲的辛勤教育下,“幼而颖”的余家驹能诗善画,成为余氏作家群中最先闪耀的一颗星。从余家驹开始,余氏家学渐成传统,开启了百年家学的文坛佳话,而余家驹的诗画才能、高雅情趣与母亲的教化、熏染不无关系。
与余氏家族世代联姻、关系密切的还有乌撒土司。“乌撒”之名,最早见之于汉史志书籍《元罗地理志》:“乌撒者,蛮名也,旧名 ‘巴凡兀姑’,今曰 ‘巴的甸’,所辖乌撒乌蒙等六部,后乌蛮之裔尽得其地,因取远祖乌撒为部名,至元十年始附,十三年立乌撒路。”《元史》《明史》《明实录》《清史稿》《云南志》《贵州通志》《大定府志》等史志文献都对乌撒的相关历史有记载。鼎盛时期的乌撒,地域广阔,包括了今毕节市的威宁县、赫章县全境和七星关区、纳雍县部分地区,六盘水市大部分地区以及云南省宣威市毗邻威宁县的部分区域。有元一代,中央王朝在乌撒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将其纳入王朝的一统天下,乌撒在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年)始附,十三年(1276年)立乌撒招府使之后,乌撒世代沿袭。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乌撒军民总管府,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为乌撒宣抚使,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改为乌撒乌蒙宣抚使,管辖范围扩至现云南昭通,治所在威宁。后又改为乌撒路,专辖乌撒。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元乌撒路为乌撒军民府知府。总之,乌撒是彝族“六祖”分支的一个部族,宋末元初后成为今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为中心的黔西北部分区域的称谓,被朝廷正式册封为土司,乌撒与永宁奢氏、水西安氏世代姻亲,是所谓利益共同体。
和水西一样,乌撒历史上也有一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土司——实卜。实卜和水西民族英雄奢香一样生长在元末明初,同样任职于明洪武年间,同样遭遇夫死子幼、以柔弱之驱担负起本部族历史重任的相似经历,同样在担负起部族的重任后就面临着生死存亡的考验,在经历重重危机之后,都凭借着政治家的胸襟和智慧化解了危机,达到了维护统一、促进部族发展的目的。实卜与奢香一样曾亲自赴京面觐朝贡,在两次赴京面觐朝贡中,所率人员最多一次高达771人,这是乌撒对明王朝臣服的表示,也是彝汉文化的一次重要交流。
嫁入大屯土司庄园、成为余昭妻子的女诗人安履贞,其先世就是乌撒盐仓土府后裔。安履贞祖父安天爵为清雍正元年(1723年)癸卯科武举,俄索以机部勺钟(奢渣)烘(土目),乌撒二十四土目之一,此人文武兼备,曾于雍正五年至八年随清军征讨乌蒙,因功受禄,家产殷富,良田千顷;安天爵非常重视研读汉文化,专门聘请教师开设家庭私塾,教授族中子弟和村童习读汉文诗书。在他的培育下,三个儿子安中豫、安中咸、安中立皆有较高文才,他们喜读诗书,曾与村中十诗迷结为诗友,号称“十穷村”,闲暇相邀,品茶赋诗,情趣高雅。其孙安履泰、安履贞亦有深厚的汉文功底,才华出众,诗文颇有造诣,均有诗文留存。安天爵一家祖孙三代,重视研习汉语文且成果斐然,成为乌蒙山区彝族中的书香门第,安天爵开地方办学之先河,为贵州彝村汉学的倡导者之一。安履贞虽为女儿身,然天资聪颖,自幼在家塾接受汉学教育,经常与胞兄安履泰切磋诗作,吟诗作赋,其《园灵阁集》序言即为其家“掌书记”饶雁鸣所作,饶雁鸣称之为“乌撒奇女”。安履贞与余昭喜结连理,夫妻二人琴瑟和鸣,夫咏妇和,演绎了彝族文学史上的一段伉俪佳话。不仅如此,作为母亲、作为祖母,安履贞的文泽慧及子孙,余氏作家群中影响最大、成就最高的余若瑔(余达父)便是直接受其家教与影响。
据《通雍余氏宗谱》相关记载,从毕节大屯一世庄园主余保寿开始,一直到第十世庄园主余象仪,余氏所取之妻皆为各家彝族土司后裔,可见余氏家学渊源与世代联姻的家族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土司家族女儿带着良好的家教与获得的文化熏陶,走进大屯庄园,丰富和补充了余氏家族的家学家风。徐雁平在《清代世家与文学传承》一书中指出:“文学家族的女性出嫁,会带出父母家的家教,此种家教与夫家的家教汇合,或互补或强化,形成家学传承的新动力。”[14] 此论断同样适合于少数民族土司家族。所以在余氏家族中,水西安氏、乌撒后裔的知识女性所带来的家学、家教,对子女早期文学兴趣的培养,无疑是对余氏家学的新补益,并内化为余氏家学传承的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