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与公正:美国早期的共和实验及其在工业化时代遭遇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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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国社会构建中的实验室效应

一 孕育“山巅之城”

15世纪末新大陆发现以后,整个世界连为一体,人类的命运也为之改变;与中世纪的传统社会相比,人们有了更多的选择。在西班牙、葡萄牙等老牌殖民者纷纷投身于在非洲和中南美洲的掠夺性殖民活动并赚得盆满钵满的时候,后知后觉的英国人只能感叹自己生不逢时。16世纪后期英国人开始热衷于海外殖民事业,却发现西班牙、葡萄牙的殖民模式在北美洲难以复制,同样怀着发财梦的殖民者们面对北美洲广袤的大地有些不知所措。1607年,一批英国商人获得英王詹姆斯一世授予的特许状,成立了弗吉尼亚合股公司,在他们后来命名弗吉尼亚的詹姆斯敦建立了英国第一个永久性殖民地。然而,这批缺乏经验的殖民者在新大陆的生存能力十分脆弱,恶劣的自然环境加上各种疾病的侵袭,让这支以男性为主的殖民队伍迅速凋零,从1607年到1609年来到詹姆斯敦的超过900人的殖民者,只有60人幸存下来。[1]欧洲人在北美大陆立足之艰难可见一斑。

16世纪后期的英国,带有垄断性质的合股公司(Joint-Stock Com-panies)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得到朝野各界的逐步认可,成为对外贸易、投资的主要载体。最早的合股公司是1553年获得特许状的新大陆商业合营公司(Company of Merchant Adventurers to New Lands),其后成立的莫斯科公司(Muscovy Company)在1555年获得特许状,最著名的是1600年12月31日获得特许状的东印度公司,享有英国与新大陆的一切贸易垄断权。

这种被授予特许状的合股公司所拥有的垄断权不仅吸引了怀揣发财梦的投资者,也吸引了英格兰当时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清教徒。马丁·路德和加尔文在欧洲大陆领导的宗教改革波及英伦诸岛后已经成为强弩之末,1534年英国议会通过《至尊法令》,割断了英国教会与罗马教廷的宗属关系,规定英王为英国教会之首领,有权任命教职,解释教义,英国国教由此确立。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即位以后,宣布新教为英国国教,这样,至少在名义上,英国完成了宗教改革,成为一个新教国家。然而,对于一些热衷于宗教改革的英国人来说,英国的新教仍然保存着很多令人厌恶的天主教成分,包括一些与教阶制度相关的宗教仪式。因此,他们期望净化英国国教,实现真正的宗教改革。为清教运动所吸引的不仅有宗教改革者,还包括对于当时急剧变化的英国社会感到不安和恐惧的男男女女,他们希望能在宗教中找到精神慰藉。见证了都铎王朝时期英国快速的商业化、城市化以及与之相伴的贫富分化、物价飞涨,他们对未来充满不安。总之,习惯于生活在绅士控制的由教会、行会和地方政府构成的中世纪体制下的他们,不能接受正在增长的自由。因此,“他们追求的目标不仅是要净化英国国教,而且是要改革社会”[2]

公开从英国国教分离的清教徒们,号称他们的“宗教改革无所留恋”(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 for any),在美国历史上又被称为“朝圣者”(the pilgrims),意思是他们的迁移不是为了世俗的目的,而是一场带有宗教追求的朝圣之旅。他们首选的目的地并不是新大陆,而是在当时有着自由世界声誉的荷兰。1609年一批清教徒为了逃避英国国教对他们清教信仰的压制,来到荷兰寻求他们的宗教梦想。然而,在那儿生活了十来年后,一部分人客死他乡,剩下的人则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这个自由的国度不是他们的归宿,他们又开始计划新的旅程,他们希望到达一个名义上属于英国而在实际上国王和教会的权力都鞭长莫及的地方。[3]在与伦敦的商人经过几轮谈判之后,终于在1620年达成协议,当年9月,35名清教徒和67名其他英格兰人共计102名雄心勃勃的开拓者搭乘一艘叫作“五月花号”的轮船向新大陆起航,因为风向关系,他们没能到达预定地点弗吉尼亚,却于当年11月到达了偏北方向的科德角。在登陆之前,他们订立了被后来历史学家认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以合约的形式规定了他们即将建立的新社会需要遵守的原则。登陆以后,他们在普利茅斯建立了一个新的定居点,这是清教徒在北美建立的第一块殖民地。

1629年8月29日,十几位作为马萨诸塞湾公司持股人的清教徒齐集在英格兰的剑桥镇,签订了一个协议,即《剑桥协议》。[4]根据这个协议,打算移民到新世界的持股人要买下其他不想移民的持股人手中的股份,原因是他们即将在新大陆建立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不再由伦敦的公司董事会管辖,而是由新英格兰地方治理。剑桥协议确立了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自治地位,从此殖民地与公司合二为一了。因此可以说,这个协议直接促成了一个新的共同体的诞生,这就是以波士顿为中心的马萨诸塞湾殖民地。

根据《剑桥协议》和商谈的结果,约翰·温斯洛普被推举为移民新大陆的领袖,1629年10月,他被选举为公司和殖民地的总督。怀揣着英王授予的特许状和他们自己订立的《剑桥协议》,温斯洛普带领约一千名新移民于1630年夏天到达马萨诸塞,建立了波士顿及其周围的居民点,开始了一场世界近代史上以清教主义为核心的伟大实验,这是后来人们将清教主义作为美国文化源头的原因。

约翰·温斯洛普何许人也?21世纪初,美国历史学家弗兰西斯·布莱莫尔(Francis J.Bremer)曾为温斯洛普作传,题目就叫《约翰·温斯洛普:美国被遗忘的建国之父》。他认为当代美国人,包括总统或总统候选人等政治精英,经常会说到温斯洛普“山巅之城”的名言,却鲜有提及温斯洛普本人。[5]其实,从美国建国以来,有关温斯洛普的研究或者传记应不在少数,最著名的当属佩里·米勒(Perry Miller)的一系列著作。

温斯洛普在领导这场改变世界历史的移民运动之前是英格兰的一名收入不菲的清教律师。改变他命运的直接原因可能还是当时英国政局的变化。1624年英王查理一世即位,王后是一位罗马天主教徒。不出人们的所料,查理一世登基之后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英国国教,打击一切拒绝参加英国国教仪式的人,尤其是清教徒这样的教派组织。这让本来就对英国国教和王室抱有戒心的清教徒再次感受到在英国生存的压力而谋求向新世界移民以逃避宗教迫害。

与十年前到达新大陆建立普利茅斯殖民地的“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一样,企图逃离英国的这批清教徒也要寻求海外投资公司的支持。1628年成立的新英格兰公司在1629年获得特许状改名为马萨诸塞海湾公司(Massachusetts Bay Company),已经在为移民活动做准备。1629年3月查理一世解散议会,并加紧了对不服从国教者的排斥,温斯洛普也因此失去了在法庭的工作。他在当年5月15日给妻子的信中写道:“如果主看到这些而同情我们,他会为我们和其他人提供一个庇护所。”[6]当年4月,温斯洛普就开始参与移民公司的活动,并成为其中的活跃分子。8月26日《剑桥协议》签订,温斯洛普是签字者之一,也从此成为这次移民活动和未来殖民地的领导者。

美国的清教主义传统,一直是个备受争议的话题:首先,对于这一传统的特征就有不同说法。较早将清教主义与美国民主起源联系在一起的是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以外来者眼光欣赏美国制度的托克维尔一直在思索是什么因素让脱胎于欧洲文化的美国社会能够成为民主制度的肥沃土壤。[7]他首先注意到的是导致清教徒移民北美并在早期殖民地社会制度和人民生活中起重要作用的清教主义,认为“清教主义不只是一种宗教教义,而且在许多方面与最为绝对的民主和共和理论相对应”[8]。托克维尔的发现正中那些正在寻求独立于欧洲传统的美国文化的学者们的下怀,他本人也首先以一个美国研究者的身份而声名鹊起。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在1835年出版两年之后,拉尔夫·爱默生发表了他著名的《美国学者》演说,宣告美国文学已经独立于英国文学,号召美国学者不要盲目追求欧洲传统,而要重视自己的经验。在托克维尔的启发下,美国的知识分子开始从一个新的角度去诠释美国文化与欧洲文化之间的传承关系,而清教主义则成为建构美国传统的一块重要基石。

当然,美国学者对托克维尔的欢迎并不是没有保留的,许多人宁愿将美国的民主、自由和个人主义等观念追溯到欧洲的启蒙思想和北美的开拓经验,而不愿与背景复杂的清教主义有太多的瓜葛。这种趋向在进步运动之后更为明显。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Frederick-Turner, 1861—1932)、查尔斯 · A.比尔德(Charles A.Beard, 1874—1948)和弗农·路易斯·帕林顿(Vernon Louis Parrington, 1871—1929)等进步派史学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将殖民地初期的清教主义看作神权政治的信奉者和维护者。[9]

然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在大萧条的阴影里,当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不断受到质疑和批评之时,一批美国学者起而回归和捍卫美国的传统,并将清教主义界定为这一传统的核心。清教研究的领军人物佩里·米勒(Perry Miller, 1905—1963)指出:清教主义作为一种人生哲学,被17世纪初的第一批殖民者带到了新英格兰,从此成为美国观念的起点,是美国人生活和思想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写道:“如果要列举这些传统,我们当然不能不提到杰斐逊民主中的理性自由主义,汉密尔顿保守主义和政府理论,南方的种族贵族理论,19世纪新英格兰的超验主义,以及通常所称的边疆个人主义。在所有这些因素当中,清教主义是最为明显、最为持久,也是最为丰富的。”[10]在强调清教主义在美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性的同时,米勒又把它追溯到英国的宗教改革,认为清教徒的宗教和政治主张实际上与他们在英国的对立面——国教徒基本一致,不同的是清教徒们在基本的新教主张之外,还有一个他们自己的改革计划。[11]虽然米勒对于清教主义思想的过分强调也招致其他美国学者的批评,他对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的描述也被一些后来学者认为“过于理智、静态和美国中心”[12],但米勒和他的同道学者对美国清教主义所做出的系统研究,的确为“美国传统文化”的倡导者们提供了更多的依据。

美国学者对清教主义传统莫衷一是的评价,也反映在中国的美国文化研究之中。有的学者强调早期的马萨诸塞湾殖民政府的神权性质,是清教徒“上帝政府”的实践,具有很强的政治封闭性,其实质是“清教徒垄断政治、宗教”;而另有学者则否定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所具有的神权特征,甚至不承认早期马萨诸塞湾殖民地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政教合一”。[13]通过对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政府双重特征的分析和该殖民地前后两阶段所呈现的政府和社会性质变化,可以看到殖民地人民由“选民”到“公民”的政治理念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