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代开始,江南士族开始“中央化”的进程,逐渐离开本土,并且经过唐末五代的战乱,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安史之乱到五代之间,北方士人大量南迁。到唐末,南方经济明显盛于北方,而文化上,则呈现出相对平衡,南方稍具优势的形势。南迁士人对南方文化的变迁有重要影响。在唐末战乱的情势下,江南地方势力开始崛起。
科举制带来社会阶层一定程度上的流动,并且在唐代中期开始形成以科举为业的阶层,这个阶层也覆盖到江南地区。北宋发展科举制,并且在地方推广官学教育,致使社会知识群体继续膨胀。靖康之难后,北人再次大量南迁,这就增加了南方的士人群体。北方士人迁入南方后,经历了本土化的过程,加上科举制继续发展,从而增加了南宋士人群体的数量。这源于南宋地方公私教育的普及,以及印刷出版技术的发达。南宋士人的身份的自我认同比较一致,士人的形成方式开始趋同,并且该阶层还出现了基本的分层。
作为南宋社会的一个重要阶层,因士人自身社会地位的优势,富民对士人地位的追捧,以及地方官员对士人的礼遇和互动,士人进而在参与公益事业过程中通过与政府官员和富民等阶层发生互动,从而获得一定的“文化权力”。士人“文化权力”所控制的范围从家庭到宗族,再超越宗族到邻里,然后进入乡里的“公共领域”。而地方官员首先所面对的是这一“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内士人与官员发生互动。
士人参与的公益事业领域众多,如:经济救助活动,包括社仓、赈济、义役;公共工程修建,如桥梁修建、水利工程;文化设施如官学、祠庙修建等活动。士人都积极参与其中。参与的方式基本分两种,一种是资金参与,另一种是劝募舆论参与。
南宋大部分公益事业依然是地方官员为主导,士人仅是参与力量,并未达到控制地方事务的程度。由于士人社会地位的影响,富民一般也会紧随士人之后而参与公益事业。在佛教徒参与的公益事业中,士人也经常参与其中。
从长时段来看,唐代以降至明清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参与公益事业的地方势力,除了宗教势力外发生一些明显的变化。唐后期主要是庶民地主,南宋是士人和富民,明清是士绅和富民。北宋与元代各是过渡期。
南宋士人也奠定了近八百年政府之外知识群体(士人与士绅)参与地方公益事业的实施模式。但公益事业实施情况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很少有制度化的设计。所以从南宋到明清,随着地方财政所决定的政府行政能力的强弱,演绎出公益事业领域内古代版的“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交替。随着南宋“士人社会”的形成,士人也成为“士族”与“士绅”阶层之间的过渡阶段。
关键词:南宋;士人;文化权力;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