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全面开花,征地信息公开成效明显
(一)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全公开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公开要求,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和自然资源内网办公系统,按月滚动更新主动公开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含农用地转用)的审批信息,将批准征收的批复文件(含转发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批复的文件)、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征收的土地地类面积等向社会公众和被征地群众进行主动公开。
(二)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
2010年至今,国务院和省政府共批准全省建设用地302.82万亩,其中需征收土地279.46万亩,涉及232.34万人。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严格依法履行征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建设用地审批和严格执行批后实施“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强化政府征地信息全程、多方式、多渠道公开,以及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整治活动等工作,化解征地矛盾纠纷,征地中没有发生大的集体信访或群体性事件,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2013年12月,在自然资源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贵州作为全国6个先进典型省份之一做经验交流发言。
(三)政府征地信息全程全面公开
2015年5月,原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厅门户网站开通“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及各市、县子栏目,建立和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动公开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政府征地信息公开规定和要求,确保及时主动全面公开相关征地信息。根据《标准指引》要求,从2018年8月1日起,贵州省各县(市、区)新受理的土地征收申请及其审查报批、组织实施等有关征地信息,分为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4个一级公开事项,在一级公开事项下细分拟征收土地告知、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等10个二级公开事项,全程全面公开,实现了征地信息公开全覆盖,保证被征地农民能够高效便捷获取征地信息。截至2020年3月底,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开的征地信息共6276条。同时,各市、县同步通过国土资源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征地信息”专栏公开征地信息。
(四)被征地群众维权意识增强
根据省级主管部门办理的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统计,2010年至2013年办理44件;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办理176件;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办理251件,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办理231件,呈上升趋势。由此看出,随着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加大,被征地群众法律和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群众利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