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协同创新网络主体与创新
一 协同创新网络主体
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从事实际协同创新活动的现实的人”是创新主体,包括企业和科研机构。科研机构成为创新主体,是由科技的基础性、公益性和综合性“三性”决定的。王缉慈(2004、2005)等认为,科技进步的主体包括科研机构,把大学作为创新的支持体系。从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来看,人才、设备等基础创新资源主要“聚集”在科研机构。
创新涉及研发主体、生产主体等市场主体的活动,他们之间协同将加快创新步伐(李兆友,2000)。分工提高效率,以主体相互的“供求关系”为桥梁和纽带,构造协同创新网络。拓展创新网络的深度与广度,要求各个创新主体能够围绕共同目标,紧密开展合作研发,形成一个有效的协同创新网络。在创新链的不同阶段,不同的主体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一)科研机构
研发伊始,作为国家创新体系主体,科研机构是科技进步的一个重要主体,主要功能是进行知识创新,培养科技人才,提供创新成果。一方面,科研机构是重要的创新源头和知识宝库,促进创新发展。其拥有大量的领军人才、学科领先的环境和宽松的学术氛围、海量的信息数据等突出优势,尤其适合基础研究——新发明创造的先导、新知识源泉,是支撑国家创新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和主力军之一,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要条件。欧美等创新型国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就是以科研机构为依托,开展基础研究。尤其是在科学转化为技术、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越来越短的背景下,科研机构在创新驱动与引领方面,积极作用与日俱增。另一方面,科研机构还承担着教育与培训职能,并有效地促进知识、信息和技术扩散,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持。总之,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科研机构的地位日益重要。
科研机构具有科研力量雄厚、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合理等优势,易于产生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是创新的重要源泉和重要基地;也是培养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摇篮。其通过将知识转化为资本,可以增加科研投入,其合作意愿对知识转移和知识创新具有决定性意义。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存在资源的互补性、利益的非竞争性,其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利益需求是将前沿知识和技术转化为新的“知识”,以转换为科研资源投入研究。科研机构的知识供给与企业的需求构成协同创新网络最基本的供求关系。
科研机构提供信息和实验设备,提供共享知识,开展实验和孵化新技术,将新思想演化为科学发明和技术,直至产生可进入市场的新技术、新产品。这会促进新的知识和科学原理的探索与发现,实现“知识创造—知识收入—知识投入”的良性循环。
按成果的公益性程度大小不同,科研机构分为营利性科研机构和公益性科研机构两类。公益性科研机构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和大设备等科研平台的生产及流通,基础研发的周期比应用研究长,提供科技公共产品及其服务、培养科技人才等。其研究集中于溢出效应大,以至于难以取得相应经济回报的领域,需要政府支持。同时,科研的主要特性是其探索过程的自由性而计划性不强;研究成果的前景不确定性强,经济效益难以立竿见影,因此,科技市场是失灵的。作为公共产品,需要政府补贴供给,以政府投入为主。创新还需要宽松的研究环境,包括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二)企业
企业处于创新的核心地位,是创新最重要、最直接的源泉和创新成果的需求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营利性是企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目标。因此,创新活动的内在驱动力是对利益(利润和竞争优势)的追逐和利益的实现。无论是经典的熊彼特创新论,还是当代前沿的异质性企业贸易论,都认为企业是创新的主体。目前,发达国家科技进步成果70%以上来自企业,企业是科技进步最有活力和生命力的组织。世界各国的科技史表明,企业不仅保持在应用性创新领域的绝对优势,甚至开始在一些基础型创新领域也崭露头角。世界产业史证明,核心技术一般来自企业,企业是创新、创新成果扩散和科技变迁的中心,企业以及以企业为中心的协同创新网络把科技的商业化利用和对创新的探索等行为紧密联系,利润追求成为创新的原动力,资金优势是企业创新行为活跃的重要条件。利润要求驱动创新投入,成为创新的推动力,而创新成果的市场实现将形成利润和超额利润,成为新的创新驱动力。企业通过多向互动的合作提高创新水平,鼓励骨干企业带头发展技术联盟,逐渐成为创新网络的主力军和主导力量。企业的资源和优势在于技术产品化与产品市场化,其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的需求是适用技术和人才。
企业以更低的成本获取创新资源,由封闭式创新转向开放式创新,从外部引进人才,可以将闲置技术、资金投入其他创新主体之中。协同分为竞争性协同与合作性协同,后者一般发生在异质性的企业之间,如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或同类企业之间。通过合作进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规避研发风险,提高创新能力,以竞争优势获得在网络中的优势地位。
(三)政府
政府存在和政府行为的必要性不仅在于弥补市场失灵,而且在于弥补系统失灵。后者越来越重要,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由于创新的不确定性、公共产品性质和技术外溢效应,企业往往难以获得创新产生的全部收益,对基础研究的投资意愿较低,因而整个国家往往会出现创新投资不足的局面。这就使政府对创新的干预非常必要。政府是协同创新的引领者、创新制度等创新环境的营造者、基础研究的投资者。政府行政干预,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诱导企业投资合作,以资金支持为纽带,鼓励创新主体合作,尤其是能够共享的共性技术成果对主导产业及相关企业产生深刻影响,共性技术的决策与解决机制由企业与竞争者的合作来完成,实现创新主体的优势资源互补与行为协同;政府主导建立判断、执行、参谋和信息四个子系统的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的有机系统,对项目设计可行性、项目计划招标、项目实施和项目应用与共享给予合理的激励、协调和利益分配,对于辐射和带动创新网络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提供产业政策、基础设施、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如税收优惠、人才激励、发展中介机构、公共采购等系列措施,对创新资源和创新行为的流动进行鼓励、调节,以达到促进创新和发展经济的目标。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创新活动所必要的基础知识日益复杂,日益需要企业与科研机构之间、企业之间、科研机构之间进行合作,乃至建立一个以学习网络以促进知识流动。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科研机构的利益诉求和出发点不同,很难自发地形成这样的合作网络。因此,需要政府协调,发挥政府的统领作用,促进各个创新主体的有机联系,集成整合专业化知识,优化学习网络,提高创新主体在不确定情况下的学习能力。首先,科技成果作为公共品或准公共品,使市场机制配置创新资源的功能扭曲,政府干预势在必行。其次,政府立足于国家战略和长远利益,尤其是在国际竞争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提高创新水平进,而提升综合国力已成为各国政府的首要目标。最后,科技飞速发展,创新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创新的困难与日俱增,投入不断增长,成为当前政府干预创新以提高创新绩效的重要根据。政府在协同创新网络中主要担当组织调节者、研发扶持者和制度建设者的角色,政府通过规划与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和支持,促进协同创新网络发展。
制度创新是科技进步的前提条件,必须发挥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服务于科技进步。创新的水平和效果如何取决于制度环境。作为创新成果的需求者,政府要以创新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往往把大量的资金投入公立科研机构。作为创新的保护者和监管者,政府独有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功能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保护等创新环境,有助于其创新功能的充分发挥。
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角色虽然不是首要性的,但在一定条件下,作为市场失灵的强力补充和矫正,其可由配角转变为主角,即通过制定和实施科技政策,引导科技发展方向,促进科技和经济协同发展。
(四)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服务的实施者,在实施服务时,成为创新环境的组成部分,是市场机制的重要载体,为创新提供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法律服务等专业化服务。作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中介,中介机构的功能主要是推动技术扩散,促进成果转化,促进创新要素有序、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可见,在协同创新网络中,中介机构具有其他任何机构都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创新成果采用要拥有知识等其他配套资源和配套能力,要拥有实施创新的运营能力,如技术配套能力和相应的资金资源等。单个主体难以完全拥有这些资源和能力。创新条件多样化和集成创新资源的要求与单个创新主体力量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必须通过中介机构这个“桥梁”的服务,使创新成果、信息、人才等创新要素流动更加畅通,实现自身价值。
中介机构是加速信息传播和技术流通,提供咨询服务,推动创新成果市场化、产业化,在创新活动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组织。诸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和孵化服务体系、风险投资组织、行业协会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孵化器组织、各个科技园和创业园等服务机构。因此,完善的中介机构提供良好的服务,可以加速知识传播和技术流通,提高创新成果的成活率、成功率。中介机构兼具市场的灵活性与公共服务性,拥有信息交流咨询、沟通联结、知识整合、鉴定评估、孵化直至商业化五大功能,为各个创新主体提供沟通、连接、协调和成果转化的服务渠道,提升知识等资源在网络中的流动速度和广度,增强协同创新网络功能。由此,资源在网络中流动的动力越大,创新机遇越多,创新成果就越多。如通过技术与人才市场为企业进行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的整合,在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传播、扩散与信息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以及道德风险,实现资源互补,为创新主体提供便利。
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市场失灵,为科技中介机构提供了“用武之地”。提高创新效率的重要途径之一是专业化,引起协作协同,降低风险和交易费用。在信息沟通作用下,交易费用才能降低,促使创新活动顺利开展和创新成果顺利转化。同时,创新的主流模式已从传统的线性创新向互动创新转变。因为企业有时不能独立开展研发,要有机地融入包括中介在内的创新网络,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此提供了相当的便利。因此,中介机构必然成为协同创新网络的一个重要节点。
通过互联网,在虚拟空间创造新的、虚拟的产业群体,使创新网络成为现实。Passiante等(2002)[1]指出,网络化的世界经济正在创造一种新的经济前景,其突出表现为从国内网络创新驱动向国际创新网络驱动发展。协同创新网络命题的提出、分析、梳理,正是针对这一问题提出的。
此外,金融机构为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分担创新风险,为保持发展竞争优势,释放创新效能,要通过市场机制与政府手段开展创新合作,推动创新主体跨区域创新合作来增强创新能力,以形成创新网络。在功能上,企业注重技术创新,科研机构注重知识创新,政府注重制度创新和创新环境营造,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主要为创新主体提供服务及必要的资金支持。技术、人才、信息、政策、资金等创新要素频繁流动,使创新主体之间互动,各尽其能,最终形成共赢的局面。
(五)创新主体协同
上述五个创新主体彼此的特性决定了其职能不同,他们分别承担知识创新、产品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等多种职能,相互协调协同,构成协同创新网络的基本框架。他们互补互动,科研机构虽拥有创新成果,但因资金、场地不足而无法产业化,则可采取成果转让或参股方式与受让企业合作,实现成果产业化。这种成果一般是成熟、先进实用的,可实现双赢或多赢。通过联营、参股与入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空间,促进官产学研用等主体结合。目前,中国许多企业规模小、资源有限,无力研发重大项目。因此,要鼓励企业合并和购并,聚集、整合创新资源,促进创新能力提高。这往往孕育并促进着创新的重大发展和飞跃,是创新的重要基础条件和核心竞争力不竭的源泉。
企业为主导,是指创新的方向与目标是实现市场价值,创新需要的知识、资金等基本要素要从市场上获取,依据市场价值的判断特性,延伸到科研机构为主的知识创新体系中去,企业与知识创新体系进行互补互动,应对和克服创新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创新风险和交易成本增加。政府要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体制改革,强化对创新成果转化的激励,将符合条件的创新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和课题组成员,加强财税政策和政府采购等政策的协同,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政府要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研发、扩散和转化进行引导,通过财政投入建立风险基金对创新主体进行利益协调与风险补偿,通过设计合理的机制,实现创新主体优势互补、利益共享,促进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企业技术和产品的推广能力。
在协同创新实施中,各种主体的优势与需求是推动协同创新形成的重要因素。企业需要人才及大型设备等实验平台,可通过协同网络从科研机构中得到满足。通过整合创新资源,为创新提供需求导向,并促进创新成果产出。科研机构凭借其资源优势,致力于创新技术和知识成果服务企业,培养企业所需要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是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环节。但是,其缺乏资金、实践信息、市场信息和科技需求信息。因此,政府应通过计划、财税政策、科技与教育等工具和资源投入,发挥资源汇聚、引导、激励和保证作用,推进科研机构、企业与国际研发深度融合,解决当前存在的创新资源条块分割、封闭运行,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依托行业协会形成制度与规则,减少投机行为;运用教育、各种媒体及展览会、交流会等多样形式培养创新文化,促进隐性知识流动,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氛围。
企业和科研机构拥有的创新资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或相互依赖性,科研机构对于知识扩散的需求与协同创新知识源的需求,构成双方合作的供求关系。在各种合作中,协同创新最能体现要素的互补优势、规模优势。创新主体之间存在很强的资源互补、结构互补和功能互补互动的特性,蕴藏着巨大的结合与协作潜力(陈翔峰,2005)。这也是一种异质性组织之间的合作,即经济组织与科技组织的合作,是实施创新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郭斌,2007)。
总之,政府是制度的创新主体、科技组织者和服务者,是科技进步的重要保障;企业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实施主体;科研机构是创新成果的源头和人才孵化器;中介组织是创新资源和创新行为的桥梁及纽带。
二 创新的含义
熊彼特(1912)在其代表作《经济发展理论》中率先提出创新理论。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创新产品、采用新方法、开辟新市场、获得新原料或新的半成品、创新组织形式,将这些新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组合后,引入生产体系,获取超额利润。其他学者关于“创新”的定义概括如表2-1所示。
表2-1 其他学者关于“创新”的定义
续表
创新研究不断深入,创新过程和机制并非简单的线性过程,而是复杂的、非线性的、多要素的多元过程(陈劲、黄淑芳,2014),自主创新理论(陈劲,1994)和全面创新理论(许庆瑞等,2004)不断得到发展,正在成为新的研究重点和规范。
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创新。创新是与经济相关联的系列活动,通过相互依赖的专业化分工而形成的体系。近二十年来,基于信息化和全球化,从创新的必要性、有效性、获利性、协同性和国际性,创新成功与扩散等方面来诠释创新的概念有所进步,尤其是在系统化创新研究方面做出不懈的努力。比如,哈纳(Haner,2002)把创新从创造、新颖和非常规引向标准化及系统化;克罗森(Crossan,2010)用多维度的创新组织,对创新概念进行新的集成发展。
三 科技
科学技术是集成集合的概念,具有渗透性、超前性和分享性。简称科技,似乎两者已合二为一,其实两者的本质属性仍然区别很大。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三大领域的知识体系,技术是关于在社会实践和知识基础上所使用方法和工艺的总和。生产进步的可能性是科学提供的,而技术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
科技是一个独立的活动领域广泛的发展过程,是可持续发展经济目标的一切动态手段的总和。现代科技是劳动者在研发以及经济实践中,根据经济活动的目的所使用的智慧、技能的系统总和。泛指人类在研发和经济活动中认识、改造和适应自然,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积累的知识和技能的系统总和。科技进步的概念,可从以下三个视角进行理解和研究。
第一,过程论。创新是在经济发展中引入新产品、新方法,实现要素和效率提高的非常规性行为,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传播、转化、应用等一系列前后继起、彼此关联的过程。也是构思与设想、创造及成果推广应用、生产销售和效益最大化的过程。创新是运营科技要素,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总和。
第二,外延论。其有三重理解。基本含义是:为改进产品质量、工艺而提出或引进的新方案和新样品的发明,并投入经济活动;扩展含义是:科技投入物按比例投入资源并有效配置;目的含义是:新发明、新技术应用于经济活动,使资源优化配置,带来长期稳定的利益。
第三,过程与外延兼有论。其包括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其成果的发明创造,后者是指其将发明成果应用到经济活动中所引起的生产要素效应放大、经济效益提高的过程。
综上所述,科技研究的共性是:都强调新产品创新,从创新与经济方面的联系来界定其性质,凸显概括性和周延性,尤其是着眼于未来,探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性质。
四 创新的基础理论
协同创新网络的经济学基础,包括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马歇尔和保罗·克鲁格曼(Krugman)的外部经济理论、韦伯和佩鲁(Perroux)的集群经济理论、波特和斯科特的新产业空间组织理论、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等等。
近年来,在经济演化论发展的背景下,以曼斯菲尔德、卡门、纳尔逊、温特、弗里曼、多西和罗森伯格等为代表的“新熊彼特”学派吸取熊彼特的思想,以演化经济学为指导,提出创新扩散、企业家创新和创新周期等模型,认为创新是一个复杂的淘汰筛选过程,每个环节都充满不确定性,政府干预、创新主体合作、协同弱化乃至消除这些不确定性,缩短创新时滞,促进成果转化。熊彼特的创新理论逐渐发展或融合到“新熊彼特”的创新论中去,形成创新的分支理论。一是探索创新动力,形成技术推动、需求推动、政府行为启动、企业家创新偏好驱动、经济危机推动、自然危机推动以及技术、社会、经济系统的自组织推动等理论。二是研究创新环境,即分析内部组织、内外部因素互动对创新的影响,形成创新网络理论。三是探讨创新扩散,如提出“创新扩散也是创新”。
目前,学术界从体系、主体、过程等不同方面对创新的内涵进行界定,但对其定义大致可分为狭义的创新和广义的创新。广义的创新是指创新主体充分利用研发系统、衔接系统和应用系统,通过协同创新和创新成果扩散,实现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的目标。综合起来说,创新具有以下三个特性。
第一,高风险性。由于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形成难以捉摸的多变市场,而信息不充分,更加剧了风险的突发性与随机性,加上经济发展的综合性、生产条件的差异性,决定了出成果难、出优质成果更难的情景。
第二,系统性。它是一个复杂的、由多个子系统构成的系统工程,是多个不同社会组织和网络组织在相互影响和互动中产生和发展的。这要求既要注重单项效应,更要注重多项科技的协同效应。
第三,公共产品性。大部分科技产品一般具有公共产品的三大特性:①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采用某种技术并不能限制他人采用,致使“搭便车”,意味着创新的市场供给不足,投资量难以达到最优状态。受市场制约的科技表现为需求庞大而供给不足的矛盾。②社会效益性。创新的社会效益远远高于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促进资源持续高效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创新型国家。③基础性。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科技支撑起全国和世界经济与社会的长期发展。基础研究,既为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又为其他学科发展提供必要的知识支撑。
在企业范围之内,将创新视为从技术到组织制度变化的全过程。从要素的组合角度来看,狭义创新着重考虑研发、生产和营销等阶段的要素优化组合,广义创新还包括后续的一系列要素的组合过程,直至推动整个经济发展。同样,本书提出广义创新观,即视创新为核心要素,是技术与市场和若干支撑要素在战略、文化、制度、管理等方面资源互动的协同过程。协同创新,既考虑过程,也考虑要素组合结构。人们日益倾向于把创新看作由多种要素互补互动构成的复杂系统。有必要基于系统的视角研究创新,提出协同创新网络的概念,遵循协同创新规律,通过优化创新要素结构,提高创新绩效,放大协同效应。
基于更广泛的视角,创新涉及研发、技术管理、组织、制造、营销、用户参与及管理和商业活动,以及政府支持创新的政策等制度和文化。但是,限于篇幅,本书不讨论文化对于创新的影响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