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公共法律服务的真正市场在农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广大农村群众而言,农村法律问题复杂多样,但法律服务市场匮乏,法律服务人才紧缺,法律服务产品单一,法律服务能力不足。正是这种供需不平衡,导致农村的法治问题层出不穷,也制约着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笔者认为,青年法律人才到农村提供法律服务,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上策。
首先,公共法律服务的真正市场弱项在农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不沉下心来抓落实,再好的目标,再好的蓝图,也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当前,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一大瓶颈是基层“最后一公里”问题。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评价标准体系的构建,如果没有真正落实到农村基层,仍是空中楼阁。尽管目前对广大农村群众来说,由于许多人对法律服务的不了解,法治观念的淡薄,对上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服务产品的知晓率、首选率、使用率和满意率并不高,但如果青年法律人到农村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妥善解决农村基层群众不懂法、不信法、不用法的问题。他们通过每天的点滴努力和日常交往中的贴心服务,不但可以为群众提供“法治地图”导航,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还可以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意识。
其次,公共法律服务的真正市场关键在农村。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应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要保障这个目标的实现,重点在于如何提高城乡间、区域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程度。笔者建议,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集中实施一批法律服务扶贫项目,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不留缺口,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提高区域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化、均等化水平。加大对各省域内公共法律服务薄弱地区扶持力度,通过合并执业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托管代管、培育规模法律服务机构等措施,逐步缩小服务差距。
最后,公共法律服务的真正市场未来在广阔农村。针对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多样性、群体性等特点,努力做活做好做强农村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采取“巡诊、问诊、坐诊、会诊”等服务方式,实现精准服务、精细服务。探索以党建引领的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党建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业务的双融合;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快捷、便捷基层服务圈,从而方便基层群众,使老百姓不出乡村社区即可获得综合性法律服务;聘请律师与所有乡村社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和结对子活动,点对点实行法律援助;整合土地纠纷、安置拆迁、环境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专业性委员会,提供更加丰富和更加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百姓造福。现代社会,利用科技手段构建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不仅是公共法律服务形式上的巨大变化,社会治理方式上的重大转轨,更是惠及民生的一项善举。要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不断缩小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差距。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刊载于《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