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5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赶回自己的家乡——马洛特。该村庄坐落在与沙斯顿毗邻的布雷克摩(或布莱克摩)山谷里。这位中年人拖着两条蹒跚的腿,步态倾斜,整个身子总是有些歪向左边。他偶尔把头轻巧地一点,仿佛是对什么事情表示赞同,其实,他并没有在特别思考任何事情。他胳膊上挎着一只盛鸡蛋的空篮子,帽子上沾着一层乱糟糟的绒头,摘帽子时用大拇指捏住的那个地方,已经磨损了一大块。不一会儿,他遇到了迎面而来的一个上了年纪的牧师,骑着灰色牝马,信口哼着小调。
“你好。”挎着篮子的人说。
“你好,约翰爵士。”牧师说道。
步行的男子又走了一两步,便停住脚,转过身子。
“呃,先生,俺真不明白,上回赶集的那天,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俺俩在这条路上相遇了,俺对你说了一声‘你好’,你也是像方才一样回答:‘你好,约翰爵士。’”
“不错,我是这么说过的。”牧师说道。
“在那以前还有过一回,大概快一个月了。”
“或许是的。”
“那么,你干吗三番五次地叫俺‘约翰爵士’呀?俺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做小生意的乡巴佬,名叫杰克·德贝菲尔啊。”
牧师拍马靠近了一两步。
“那只是我一时的兴致所在。”牧师说道,迟疑了一会儿,他又改口说,“那是根据我不久前发现的一件事。我是为编写新郡志而考查各个家谱时,偶尔发现了这件事。我是斯塔福特路的特林厄姆牧师,喜爱收藏古物。德贝菲尔,你真的不知道你是古老高贵的爵士世家德伯维尔的直系子孙吗?德伯维尔的始祖是佩根·德伯维尔爵士,根据《功臣谱》的记载,这位著名的武将是随同征服王威廉一世从诺曼底来到英格兰的。”
“以前俺可从来没听说过这桩事啊,先生!”
“这是真的。仰起你的下巴来,让我好好端详端详你的面部轮廓。不错,这正是德伯维尔的鼻子和下巴——不过瘪了一点。你的祖先就是协助诺曼底的埃斯特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根郡的十二个武将之一。你家族的分支在英格兰的这一带到处拥有庄园,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斯蒂芬王朝时代的《国库年报》里。在约翰王统治时代,其中有几个豪富还把受封领地捐赠给了僧兵团[1]。在爱德华二世时代,你的祖先布赖恩被召到威斯敏斯特,出席了那里的大议会。在克伦威尔时代,你们家族有所衰败,但不算严重,在查理二世统治时代,你们家由于忠于君主,被封为‘御橡爵士’。呃,你们家族中已有过好多代约翰爵士了,假如爵士封号也像从男爵那样,可以世袭相传,那么,你现在不就是约翰爵士了吗?实际上,在古时候,爵士封号就是父子相传的呀。”
“俺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简而言之,”牧师用鞭子果断地拍了拍自己的腿,做了结论,“在整个英格兰也几乎找不出另一个像你这样的高贵家族。”
“天哪,难道这是真的?”德贝菲尔说道,“可俺在这儿到处碰壁,年年都一样,人们不把俺放在眼里,好像俺只不过是教区里最不起眼的平头百姓……特林厄姆牧师,大伙儿知道俺这桩事有多长时间啦?”
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桩事已经完完全全地被人遗忘了,根本谈不上是否被人知晓。他自己的调查开始于去年春上的一天,他碰巧看到了刻在马车上的德贝菲尔这个姓氏,由于对德伯维尔家族的盛衰变迁极感兴趣,他就寻根究底地查考了德贝菲尔父亲和祖父的有关情况,直至彻底弄清了这个问题。
“开头,我并不想把这个毫无价值的事实讲给你听,免得打扰了你,”他说,“但是,我们的冲动有时候强于我们的判断力。我以为你或多或少知道一些情况呢。”
“是呀,的确是的,有过一两回,俺听说俺家在来布莱克摩山谷之前,日子要好过得多。可俺没去理会,只是以为俺家曾经有过两匹马,而不像现在这样,只有一匹。俺家里倒有一把古老的银匙,也有一个古老的印章,可是,老爷,银匙和印章又能说明什么呢?……哪里想到俺和这些高贵的德伯维尔一直是同宗共祖哇。据说俺老爷子有些秘密事,他不肯说出他是打哪儿来的……那么,俺冒昧地问一句,眼下俺家的人在哪块地方生烟火呢?俺是说,俺德伯维尔家的人眼下住在哪儿呢?”
“你们家的人哪儿也没有了。作为郡里的贵族人家,已经是绝嗣的了。”
“真是伤心哪。”
“是呀,那些编造家史的人,总是把衰败了的男系世家称作绝嗣家族。”
“那么,俺们家的人埋在哪儿呢?”
“埋在绿山下的王陴,一排又一排地躺在墓穴里,墓上有雕像,上面还有珀贝克大理石的篷罩。”
“那么,俺们家的宅邸和领地在哪儿呢?”
“你们什么也没有了。”
“哦?地产也没有了吗?”
“没有了,尽管如我所说,你们家族曾经兴旺发达,拥有无数的领地。在这个郡里,你们家的宅邸在王陴有一处,在谢顿、米尔庞德、拉尔斯丹特以及井桥都各有一处。”
“俺们家还能兴旺发达吗?”
“嗯——这个我说不准!”
“对于这桩事,俺最好该怎么办呢,先生?”德贝菲尔停了一会儿问道。
“呃,无能为力,无能为力喽,不过,‘盖世雄杰,何竟死亡!’[2]你也只好想着这句话,宽宽自己的心了。当地一些搞历史的和研究家谱的肯定对此有些兴趣,仅此而已。在本郡的一些村舍里,也有好几个别的家族,差不多和你家一样显赫。再见吧。”
“可是,你不回头与俺喝一盅提提神吗,特林厄姆牧师?‘醇沥酒店’开了桶的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虽说比‘罗利弗酒店’差一点。”
“不啦,今晚不行啦,谢谢你,德贝菲尔。你也已经喝得够多了。”说罢,牧师策马继续赶路,心里疑惑着,向这个人传播这点稀奇的学问,是不是不够谨慎?
牧师走远之后,德贝菲尔充满奇思幻想地走了几步,接着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了下来,把篮子放在身前。过了几分钟,远处出现了一个小伙子,也顺着德贝菲尔刚才走的同一个方向过来了。德贝菲尔见到他,便举起手来,年轻人加快脚步,走到跟前。
“小子,把俺的篮子拿去拎着!俺要你为俺跑趟腿。”
那个细如板条的年轻人皱了皱眉头。“约翰·德贝菲尔,你算老几,凭什么对俺发号施令,还叫俺‘小子’?俺俩谁还不认得谁呀!”
“凭什么?凭什么?这是秘密——这是秘密!现在,听从俺的吩咐,好好地去干俺叫你去干的事情……好吧,弗雷德,俺并不在乎把这个秘密讲给你听:俺是一个高贵家族的人呢,这是俺今儿下午刚刚发现的。”宣布这一消息之后,德贝菲尔从本来坐着的地方往后一仰,放纵地伸开身子,躺倒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
那小伙子伫立在德贝菲尔身前,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伯维尔爵士——这就是俺。”仰卧的德贝菲尔说道,“那是说,如果爵士跟从男爵一样的话——本来就是一样嘛。关于俺的来历嘛,都记载在册了。小子,你是否知道绿山下的王陴这个地方?”
“知道。俺上那儿赶过集。”
“嗯,在那个城市教堂的下面,躺着……”
“那不是城市,俺是说那个地方不是城市,至少俺去的时候还不是城市,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可怜巴巴的小地方。”
“别去管它是什么样子嘛,小子,那不是俺们要谈的问题。在王陴那儿的教堂下面,躺着俺家的许许多多的祖宗——数以百计呀,穿着铠甲,戴着珠宝,装在重好几吨的铅质大棺材里。在整个南威塞克斯,谁家的祖坟也比不上俺家的祖坟那么高贵,那么气派。”
“哦?”
“现在嘛,拎着这只篮子,赶到马洛特去,到了‘醇沥酒店’的时候,叫他们立即给俺派一辆马车,接俺回家。马车厢里,他们一定得摆点小瓶朗姆酒,记在俺的账上。办完这件事之后,你还得把篮子拎到俺家去,叫俺老婆先把要洗的衣服搁一搁,因为她不用干这种活儿了,叫她等俺回家,俺有要紧的事告诉她呢。”
当年轻人半信半疑地站着不动的时候,德贝菲尔把手伸进口袋,从他历来少得要命的先令中掏出了一个。
“这是你的辛苦费,小子。”
这枚先令改变了那小伙子的看法。
“是的,约翰爵士。谢谢您啦。还有别的事俺能为您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俺家里的人,说俺今天的晚餐嘛,嗯,能弄到羊杂碎,就吃炒杂碎,若是没有,就吃猪血香肠,若是也没有,猪小肠也行。”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拎起篮子,准备动身,这时,从村庄那头传来了铜管乐队的乐曲声。
“怎么回事?”德贝菲尔问道,“不是为俺的事吧?”
“那是妇女在开游行会,约翰爵士。怎么,你女儿不也是其中的成员吗?”
“哦,是的,说实在话,俺的脑袋瓜里想的都是大事情,把那件小事忘得精光了!好啦,你到马洛特去,给俺叫好马车,或许,俺还能乘着马车兜一圈,视察视察游行会呢。”
小伙子走了,夕阳之下,德贝菲尔躺在草坡上的雏菊丛中,静静地等候。过了好久好久,都没有一个人影打这儿路过,那微弱的铜管乐声成了这青山脚下唯一能够听见的人间的声音。
注释:
[1] 僧兵团本为慈善机关,由圣地医院发展而成。
[2] 语出《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