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审计制度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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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独立审计的发展历史

在实务上,独立审计的发展阶段可以简要划分为雏形阶段、正式形成阶段以及成熟阶段。按照不同的阶段,本部分对独立审计的发展演化过程以及其背后逻辑进行分析阐述,并在最后介绍当代世界范围内独立审计的发展现状。

一、独立审计起源于意大利威尼斯

独立审计的雏形起源于16世纪意大利的威尼斯。随着当时地中海地区商业的不断发展繁荣,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单独的个人再难以提供能够满足企业日益增长需求的资金。在这样的背景下,威尼斯出现了由多方合伙人共同出资的合伙制企业。在这类合伙制企业中,一部分合伙人出资的同时并负责经营企业,而另一部分合伙人则只是出资却不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由此产生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为了保证后一类合伙人的利益,威尼斯出现了一批专门负责编制、审阅和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专业人员。这些具有良好会计知识的专业人员所从事的审阅和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活动可以被看作现代独立审计的起源。

二、独立审计形成于英国

独立审计虽然最早发源于意大利,但是其正式形成则是在英国。1720年,英国的公司制企业南海公司(the South Sea Company)陷入编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丑闻并宣告破产。在此之前,南海公司通过一系列会计造假、虚假宣传等方式使得自身的股票价格扶摇直上,从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对其进行投资。当股价泡沫破灭时,投资者承受巨大损失并要求英国当局对南海公司的会计造假行为进行彻底调查。为此,英国议会聘请会计师查尔斯·斯耐尔(Charles Snell)对南海公司的会计账目进行审计。查尔斯在完成审计之后,于次年发表对南海公司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开篇明确写道:“会计师查尔斯·斯耐尔对南海公司会计账目进行检查后的意见”;接着指出南海公司存在会计造假的行为,但并没有对造假的原因进行分析。在此次事件中,查尔斯·斯耐尔被认为是历史上第一位受聘对公司制企业的会计信息进行审计的会计师,而他所编制的报告也同样被认为是历史上第一份审计报告。“南海事件”标志着独立审计的诞生。

在经历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英国的经济得到飞跃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商业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有能力筹措巨额资金的公司制企业也如雨后春笋般逐渐发展壮大,吸引了无数投资者。然而,层出不穷的会计造假事件以及经济危机中大量公司制企业的破产严重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并造成市场急剧动荡。这一严峻的事实让英国当局意识到,如果不对公司制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督,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灾难。为此,英国议会于1844年颁布《合作股份公司法》(The Joint Stock Companies Act)。该法案规定:董事会有编制企业会计信息的义务;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企业的会计信息必须由董事会外的第三方监事进行审计;从事审计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虽然负责审计的不是专业的注册会计师,但是《合作股份公司法》的出台却标志着独立审计制度在历史上第一次形成。

三、独立审计发展完善于美国

独立审计的发展壮大则是在美国。随着19世纪美国的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剧,个人独资企业向公司制企业转变,英国的审计人员受在美投资的英国投资者委托,开始频繁造访美国,为美国带去了先进的审计技术和经验。到19世纪末,体量巨大的铁路公司的出现以及企业合并浪潮的开始使得民间对独立审计的需求量迅速增长,进一步促进了独立审计的发展和完善。为了规范和提高执业质量,188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ICPA)的前身——美国公众会计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Public Accountants)在纽约州成立。随后,纽约州于1896年进一步颁布《管理公共会计师职业的法案》(An Act to Regulate the Profession of Public Accountants),首次提出对满足一定专业资格条件,负责审计企业会计信息的专业人员授予“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PA)的称号,并且根据此法案在同年度举行了第一次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考试。同一时期,独立审计的思想也发生了第一次革新:从详细审计过渡到资产负债表审计。具体而言,始于英国的独立审计着重于对企业发生的每笔交易、会计信息里每个账目进行逐一审查核实,因而此阶段的独立审计被称为详细审计。然而,随着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交易的不断复杂化,对每个账目进行详细审计需要花费注册会计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鉴于此,注册会计师开始逐步将独立审计与企业的内部控制相结合:首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然后在评估的基础上对少数重要会计账目进行集中、彻底的审计。由于这一时期的美国还没有建立一个全国性的资本市场,企业的融资大部分依赖于银行借款。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必然重点关注企业的偿债能力,所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重点也放在了合理保证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账目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上面。此阶段的独立审计被称为资产负债表审计。

1929年,纽约证券交易所遭受自建所以来的最大股灾,随后这场股灾演变成了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导致这场危机的原因之一就是企业肆意操纵会计信息,人为制造股价泡沫。为了挽救资本市场,重振投资者信心,美国政府于1933和1934年分别颁布《证券法》(Securities Act)和《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证券法》要求企业在公开发行有价证券时必须向联邦贸易委员会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而《证券交易法》则授权美国国会成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负责对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证券交易法》同时要求所有公开上市的企业必须在SEC注册,而且在每个年度向SEC提交经过审计的年度报告。这两份法案同时也对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如注册会计师未尽到应尽职责而导致出现会计信息虚假陈述的情况,其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注册会计师被证实是主动参与会计信息造假,其则将会承担刑事责任。至此,美国进入了强制审计时代(也称为法定审计时代)。

同样是在这场经济危机中,独立审计的思想发生了第二次革新。大量公司制企业破产、股价暴跌,不仅使得股东和债权人遭受严重损失,同时也导致了失业人口剧增。这种情况使人们意识到,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不仅限于经理人、股东和债权人,工人需要企业经理人创造利润用以发放工资,顾客同样也希望企业盈利从而获得安全保障。与此同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美国企业也越发依赖于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一时期企业的盈利能力逐渐取代偿债能力成为人们关注的新焦点,独立审计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审计,而是对所有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提供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保障。独立审计的思想从资产负债表审计开始转变为财务报表审计。

虽然相关法律规定注册会计师一旦出现未尽到应尽职责的情况就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缺乏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为的规范,如何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了应尽职责成了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1938年,美国的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宣告破产。随后经SEC的调查发现,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在破产之前频繁使用虚构存货、虚增利润以及伪造交易等手段编造会计信息,欺骗股东和债权人。然而,负责对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却表示这家公司所编制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且对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由于依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决策,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的债权人遭受了重大损失。在公司破产之后,债权人向法庭同时起诉麦克森·罗宾斯药材公司以及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要求得到赔偿。然而,因为无法证明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应尽职责,法庭最终只判决注册会计师退还已获得的审计费用。这个事件的爆发使得SEC意识到了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为标准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最终,SEC授权AICPA于1947颁布了历史上的第一个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暂行说明》(Tentative Statement of Auditing Standards),对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行为做出了规范。在《审计准则暂行说明》的基础上,AICPA于1956年进一步公布了《公认审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uditing Standards),并于1978年起逐步制定了一系列审计准则说明和解释。审计准则至今仍在完善,其建立和发展为指导注册会计师高质量执业,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尽到应尽职责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虽然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的最根本目的是提高他们的执业质量,然而随着20世纪60年代起民事诉讼条件的放宽,特别是1965年《民事侵权法总结》(A Review of Tort Law)的出台使得集体诉讼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越发普遍,美国的注册会计师开始暴露于过度的法律风险之下。由于法律规定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起诉那些违反准则的注册会计师从而获得相应赔偿,所以一旦自己的投资出现损失,许多投资者会选择联合起来集体起诉注册会计师以求弥补部分或者全部的损失。由于这类集体诉讼的佣金一般较为丰厚,多数律师也会主动承接这类诉讼案件。对于注册会计师而言,即使自己在执业的过程中完全遵照准则,他们也需要在诉讼中付出大量的金钱和时间去证明自己并无过错。更为严重的是,在采用普通合伙制组建会计师事务所时,一旦事务所中任何一个注册会计师被证明违反准则,所有同所的其他注册会计师都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制的禁令已经在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颁布后取消。。这种无限连带责任连已经退休的注册会计师也无法避免,有的时候甚至导致注册会计师倾家荡产。据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美国针对注册会计师发起的诉讼超过4000起,总诉讼标的额超过150亿美元。1990年,当时全美排名第七的Laventhol & Horwath会计师事务所因无力负担巨额的诉讼成本而宣告破产。这种过度的法律风险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过分保守。同时,为了规避风险,越来越少的人选择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注会行业”)过分保守,指注册会计师出于自我保护的目的,对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出具非标意见,或者对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意见。。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一方面AICPA加紧制定更加完善的审计准则和各种指引;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也在寻求一种更为合理的事务所组织形式以降低风险暴露。在注册会计师和政府的不断努力之下,1991年美国德州修改《德州统一合伙制法案》(Texas Uniform Partnership Act)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虽然美国自1997年开始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制,但是根据AICPA的职业道德准则,在这种有限责任公司制事务所中的所有注册会计师同样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这里,我们不过多阐述。。在有限责任合伙制下,那些违反准则的注册会计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在同一个事务所的其他注册会计师则只承担有限责任。此后,美国其他州也陆续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到1995年,当时的美国六大会计师事务所均完成了由普通合作制到有限责任合伙制的转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也逐步变成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主流组织形式。

注册会计师除了面对法律风险之外,同时也受到行业监管机制的监督。在奉行市场经济主义的美国,虽然SEC拥有对上市企业注册会计师的最终调查和处罚权,但为了保持注会行业的独立性,SEC将这种监管权委托给了AICPA。因此早期美国对注会行业的监管一直依赖于行业自律。1977年,AICPA在SEC的授权下成立公众监督委员会(Public Oversight Broad, POB),此举标志着美国注会行业的行业自律机制正式确立。POB制定了多种注会行业的监督机制,比如现如今广为人知的会计师事务所同业复查制度。在此后的几十年里,行业自律在保证美国注册会计师高质量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业自律的时代,美国的注册会计师逐渐接纳并吸收了泰罗科学管理理论。在向客户提供审计服务的同时,注册会计师也逐步开始提供诸如会计信息系统设计、内部审计、税收筹划、财务、生产、销售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的展开为注册会计师带来了丰硕的回报。在一些全球性的大事务所(比如安达信事务所)中,管理咨询服务的收入一度占事务所总收入的40%以上。但是向客户同时提供管理咨询和审计服务却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注册会计师为被审计客户提供会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这样便陷入了“自己审计自己”的怪圈。

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的受损终于造成21世纪初美国的几大会计丑闻。其中,最为著名的就是“安然事件”。安然(Enron)公司成立于1985年,在2002年宣告破产。在破产之前,安然公司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能源、商品和服务公司之一。2001年,安然公司在SEC调查的压力之下,主动承认自身通过关联交易以及构建复杂的会计系统等方式,自1997年以来共虚构利润5.86亿美元,同时未将巨额负债入账。安然公司的破产造成投资者巨额损失,而安然造假的丑闻也重挫了投资者信心并引发了全球股市下跌。作为“安然事件”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负责安然公司审计的安达信事务所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即开始为安然公司提供多种管理咨询服务,包括负责安然以及其多家分公司的会计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为了追求高额收入,安达信事务所对安然公司会计的造假行为视而不见,最终也被迫以破产收场。一系列的会计丑闻最终使得SEC在2002年颁布《塞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进一步规范会计信息披露要求。《塞班斯法案》严厉禁止注册会计师从事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大部分咨询管理服务,如编制报表、设计会计信息系统以及内部审计服务等,同时也导致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根据《塞班斯法案》, SEC于同年度成立下属独立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全权负责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至此,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从行业自律时代跨进独立监管时代。PCAOB制定了多种政策以保证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比如对事务所进行抽检,要求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以及要求注册会计师披露个人信息等。

21世纪初一系列会计丑闻的发生一方面是由于负责外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因为提供大量咨询服务而导致独立性受损,但更重要的方面则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效以及治理结构的不完善。以“安然事件”为例,安然公司从事会计造假的一个重要且根本的原因在于安然公司对于风险的识别存在着严重不足,而且缺乏风险应对的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对能源价格解禁开始,能源价格一路飙升。利用这一机会,安然公司通过投资能源类企业以及买卖能源期货和期权等手段获得了大量收益。然而,1997年金融危机后,能源的价格遭受重挫并长期在低位徘徊。由于对风险的识别不足,安然公司并未在事前察觉到能源价格的大幅度下落。而且,缺乏相对应的风险防范手段使得安然公司遭受巨大损失,最终走上了会计造假之路。除此之外,安然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也形同虚设。尽管破产前安然公司聘请了包括德州大学校长、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前院长以及英国能源部前部长在内的许多学界和政界精英担任独立董事,但是却没有一位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的造假行为。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降低未来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概率,《塞班斯法案》也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其中,《塞班斯法案》的第302条款要求企业的管理层在每个季度就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发表内控有效性的声明。《塞班斯法案》的第404条款进一步要求企业提交给SEC的年度报告也必须包括内控有效性的说明。同时,按照第404条款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每个会计年度需要对上市企业进行独立的内控有效性审计,并针对企业管理层做出的内控有效性说明出具适当的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内控审计的质量,PCAOB于2004年发布第二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协同进行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An Audit of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Performed in Conjunction With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对注册会计师内控审计进行指导和规范。为了进一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2007年,PCAOB发布第五号审计准则——《与财务报表审计相整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An Audit of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That Is Integrated with An Audit of Financial Statements)以取代第二号审计准则。第五号审计准则提出整合审计的要求,即企业需聘用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内控有效性进行审计。这一系列法规和准则的颁布标志着独立审计思想的又一次革新,从此独立审计的范围自企业财务报表扩展到了内部控制。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独立审计的发展

到19世纪中期,在当时世界上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公司制已经变成了企业主流的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的普及和发展带动了其对于独立审计的需求。在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这段时间里,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以及巴西等国家纷纷效仿英国建立独立审计制度,要求企业设置监事以对财务信息进行审计。这些监事经企业董事会选举,通常是由具有丰富会计知识的专业人士担当。二战过后,随着审计发展的中心由英国转移至美国,通过聘请专业且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便逐渐成为各个国家独立审计制度的主流。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加深,跨国企业开始出现并发展壮大,跨国贸易越发普遍,各国的资本市场也逐渐对外开放。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的差异无疑极大地增加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同时也不利于国际资本的流动和有效配置。为了提高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的可比性和协调性,同时也为了提升会计的专业性,在1972年召开的世界会计师大会上,与会各国代表提出建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IAS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01年改名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road, IASB)。 以及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 IFAC)的建议。IFAC于1977年在德国慕尼黑成立,其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uditing and Assurance Standards Board, IAASB)负责制定国际审计准则(International Auditing Standards)并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接受程度。自成立伊始,IAASB一共制定和发布了34条审计准则,其内容涵盖审计计划,审计证据以及内部控制等各个方面。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97年加入IFAC,并同时也成为IASC成员。目前,IFAC拥有来自114个国家的156个会员团体,代表着全球范围内240多万名会计师。

五、小结

在本章,我们首先对独立审计的定义以及其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相区别的特征进行了阐述: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信息以及其他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过程。与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相比,独立审计有如下几个特点:①独立审计的主体,也就是执行独立审计的人员是注册会计师;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独立审计时所依照的行为规范则是《审计准则》; ③发出独立审计委托的第三方通常是企业所有者;④独立审计的对象通常为企业的会计信息,而判断企业会计信息是否合理编制的依据是《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⑤在执行完所有的审计程序之后,注册会计师通过发表审计意见的方式表达对企业所编制的会计信息与《公认会计准则》之间相符程度的评价结果。

接下来,结合委托代理理论,我们对独立审计产生的原因进行了理论分析。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有者通常依赖于经营者所编制的会计信息以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并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为了避免经营者肆意操纵会计信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公允性,独立审计应运而生。

按照这个理论逻辑,我们进一步分析独立审计在世界上的发展历史。在16世纪的威尼斯,当时高度发达的商业经济催生出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特殊合伙制企业。而为了帮助那些不直接从事企业日常经营的所有者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一批专门为企业编制会计报表,审查会计师信息的专业人员开始出现,从而形成了当代独立审计的雏形。在18世纪英国的“南海事件”中,查尔斯·斯耐尔出具了历史上第一份审计报告,标志独立审计的诞生。在其之后,随着美国逐渐成为世界经济中心,独立审计也在美国发展壮大。由于各个时代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不同类型会计信息的需求程度不同,独立审计的思想也经历了“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整合审计”的演变过程。

在本章最后,我们简要介绍了独立审计在世界其他国家中的发展。虽然各个国家独立审计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模式有所差异,但演变至今大致与美国模型接近。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为消除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和审计准则的差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于1997年成立,并在成立后颁布了《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