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组织会计核算工作之前,需要具备一定的假设条件,这些假设条件称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它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前提,是对会计核算工作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计量单位等做的合理假定。会计对象的确定、会计政策和方法的选择都要以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为依据。目前,会计理论界比较公认的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有四个: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3.1 会计主体
(1)会计主体假设的概念。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或者说是对会计对象、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所做的界定以及会计工作人员应采取的立场。
(2)会计主体假设的基本要求。
会计主体假设对会计工作提出了以下基本要求:
[1]区分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和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主体不是同一个概念,两者是有区别的。法律主体,一般来说,应该是会计主体,但并不是所有会计主体都得是法律主体。例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它们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将其作为会计主体。
[2]区别会计主体与主体所有者。
会计只限于对会计主体服务,即对会计主体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对会计主体所有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或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处理。这样,有利于区分会计主体的经济资源和主体所有者的经济资源,以便各自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3]遵循会计主体假设,处理会计主体之间的经济业务。
在错综复杂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主体之间通常有频繁的经济往来,而一项经济业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至于从哪个方面来考虑,就应遵循会计主体假设,即从会计人员为之服务的会计主体方面去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这些经济业务,而不是从该单位的投资者或所有者、其他单位或经济主体方面来处理这些经济业务。
1.3.2 持续经营
(1)持续经营假设的概念。
会计主体假设是对会计工作范围在空间上的一种界定,而持续经营假设则是对会计工作范围在时间上的一种界定。持续经营假设又称为继续经营假设或经营连续性假设。它是指会计主体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正常地继续它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面临清算和破产等。
会计主体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等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明确这个基本假设,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等。
(2)持续经营假设的基本要求。
持续经营假设下,对会计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会计主体经济资源的计量应建立在正常条件下。
会计主体经济资源的计量,在不同的会计环境中其计量方法有所不同。例如,资产的计价,在正常条件下,一般来说,按历史成本计价;在破产清算条件下,按重置价格或清算价格计价。
[2]会计处理工作应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制度等连续地进行。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单位或企业关、停、并、转属于正常现象,也就是单位或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所以,单位或企业需要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假设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可以判断单位或企业不能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与方法。在上述破产清算条件下,资产按照重置价格或清算价格计价。如果一个单位或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其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假设选择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与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单位或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1.3.3 会计分期
(1)会计分期假设的概念。
会计分期也叫会计期间,它是持续经营假设的延伸。会计分期是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时间人为划分的时间片断。会计主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应该连续不断地进行,但是,为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定期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就必须将连续不断的经营管理活动人为地划分为若干期间。这里说的定期,通常为1年,又称为会计年度。对于会计年度的起讫日期,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公历年制,我国也不例外,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是,也有一些国家为了遵循民族习惯,会与上述起讫时间不一致。例如,美国、伊朗、日本、泰国、新加坡、加拿大、孟加拉国、澳大利亚、埃及等。
(2)会计分期假设的基本要求。
会计分期假设对会计工作提出了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区别会计主体营业周期与会计期间。
单位或企业通常将1年作为划分会计期间的标准,也可以以半年度、季度或月度为标准划分会计期间,即会计中期。营业周期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生产资金从投入收回,完成一次周转间隔的时间期限。会计期间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或等于会计主体营业周期,这取决于会计主体的生产类型和生产规模。因此,会计主体财务报告揭示的不一定是会计主体在一个营业周期内的经营业绩。
[2]定期出具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除了在年度终了要及时出具财务会计报告外,还应该及时按月度、季度、半年度出具财务会计报告,即月报、季报、半年报。企业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企业结账日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会计报表和附注;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3]处理好各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与经营责任。
一般说来,会计期间的长短会对会计主体当期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会计期间愈短,反映会计主体经营成果的信息就愈不可靠。但是,会计期间也不可能太长,否则,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工作时,要按照公认的会计原则和政策法规,采用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处理好各会计期间的经营业绩和经营责任。
1.3.4 货币计量
(1)货币计量假设的概念。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以货币为会计要素的计量单位,计量、记录、报告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用货币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是会计核算的又一个基本假设条件。货币作为会计计量的统一尺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实现会计核算职能的根本条件之一。
(2)货币计量假设的基本要求。
货币计量假设对会计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
[1]币值稳定。
币值稳定,即假定用作计量单位的货币购买能力是稳定不变的。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货币的购买能力会随着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发生变化,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假设就无法产生可靠的、稳定的、具有可比性的会计计量、记录和报告等。币值稳定并不是否认货币坚挺或疲软的客观存在,但在一定期间内,其值大体上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由此而产生的财务信息失真度不会太大,能够为信息使用者所接受。
[2]确定记账本位币。
在一国发生经济业务,难免会涉及多国货币,因此在会计工作中,必须对入账的计量货币做出规定。例如,我国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和境外企业,也可设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予以反映。
总之,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能够用货币进行计量,则可以进行会计核算;否则,就不能进行会计核算。
上述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假设,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会计主体确立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确立了会计核算的时间长度,而货币计量则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