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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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人是多么虚骄无聊的风向标啊!我本来下定决心要遗世独立,远离一切社会交往,还庆幸自己福星高照,终于降落在一个近乎与世隔绝的地点,可是我这个意志薄弱的可怜虫,强撑着和那份无精打采、寂寞孤凄一直争斗,但到黄昏时分终于降下了战旗,等到迪恩太太把晚饭送了进来,我就装作了解有关我这所住宅的各种情况,要她乘我吃饭的时候坐下来,真心希望她会表现出是平常那种饶舌的人,能用她的闲聊给我提神,或是催我入睡。

“你在这儿住了相当长时间了,”我开始说,“你不是说住了十六年吗?”

“十八年啦,先生,小姐出嫁的时候,我是跟着来侍候她的。她过世以后,东家就把我留下来当管家了。”

“哦。”

接着是一阵停顿。恐怕她并不是一个饶舌妇,除非是扯到她自家的事情,可那些又难以引起我的兴趣。

然而,她把拳头一边一个放在膝盖上沉思了一会儿以后,红润的脸上笼罩了一层浮想联翩的云翳,她脱口而出——

“唉,从那以后,变化该有多大呀!”

“是呀,”我说道,“我想,你见识了好多变化吧?”

“我赶上了;还有些麻烦和乱子呢。”她说。

“哦,我要把话题转到我房东一家人身上去!”我心中暗想,“这是开场的好题目——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很愿意了解她的身世;看她究竟是本地人,还是,有更大可能,是个外乡人,所以那些乖张粗鄙的土著就不肯认亲。”

我心里有这种打算,就问迪恩太太,为什么希思克利夫先生要把画眉田庄租出去,而更喜欢住在地点和宅院都差得多的地方。

“难道他还不够阔气,没法好好维持这份产业?”我问她。

“阔着呢,先生!”她回答说,“他有多少钱,谁也说不清,而且每年都有增无减。是呀,是呀,他阔得足够住比这更好的房子。可是他很吝啬,手紧得很。哪怕他已经打算要搬到画眉田庄来了,一听说有个好房客,就忍不住要抓这个机会,再多弄它几百镑。真是奇怪,有的人不过是孤零零地待在世上,怎么还那样贪!”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

“是呀,他有过一个——可他已经死了。”

“那么说,那位少奶奶,希思克利夫太太,就是他的遗孀啦?”

“就是。”

“她是从哪儿来的?”

“唉,先生,她是我已故的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林顿是她的闺名。是我把她带大的,这个可怜人儿!我真希望希思克利夫先生会搬到这里来,那样我们就可以又待在一起啦。”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大吃一惊叫了起来。可是我稍一琢磨,自己就明白过来了,那不是我的那个鬼魂凯瑟琳。“那么,”我接着又问,“在我之前住在这儿的那个人姓林顿啰?”

“正是。”

“那么,那个恩肖,和希思克利夫住在一起的那个恩肖又是谁呢?他们是亲戚吗?”

“不,他是已故林顿太太的侄儿。”

“那么说,是那位少奶奶的表兄弟啦?”

“是;她丈夫也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她母亲那边的,另一个是她父亲那边的——希思克利夫娶了林顿先生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那所宅院的前门上面刻有‘恩肖’这几个字。他们是一个很老的家族吗?”

“非常老,先生,哈顿就是他们的最后一根独苗,就像凯茜小姐是我们的——我是说林顿家族的——最后一根独苗一样。你不是去过呼啸山庄了吗?请原谅我这样问你;可是我真的想听听,她怎么样啦?”

“希思克利夫太太吗?她看起来很好,而且非常标致;不过我觉得,她并不快乐。”

“哎呀,我一点儿也不奇怪!那位主人呢,你觉得他怎么样?”

“相当粗鲁的家伙,迪恩太太。他的性格不就是那样的吗?”

“粗得像锯齿,硬得像火石!你越少管他的事越好。”

“他必定是一生浮沉否泰经过几番折腾,所以才成了那么暴躁的人,你知道一些他的身世吗?”

“那可是像咕咕鸟[1]似的呀,先生——我全都知道,只是不知道他生在哪儿,他娘老子是谁,他起初是怎样弄到钱的——哈顿像只小篱雀,毛还没长全就给赶出了窝——这整个教区也只有他这么一个倒霉的小伙子,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都是怎么受骗上当的!”

“那么,好,迪恩太太,你就行行好,给我讲讲这些邻居的事儿——我觉得,即使现在上床也睡不着,所以还是请你坐下来聊上个把钟头吧。”

“啊,那敢情好,先生!我就去拿点针线活来,然后你愿意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不过,你受了风寒,我看见你哆嗦来着,你得喝点稀粥驱驱寒。”

这位值得敬重的太太急忙跑了出去。我俯身向前凑近炉火,感到头发烧,浑身却发冷;再加上我的整个神经和大脑都给弄得很兴奋,几乎到了糊里糊涂的状况。这使我感到的倒不是难受,而是担心(现在都还是这样),今天和昨天发生的那些事情会造成一些严重的后果。

她马上就回来了,带来一盆热气腾腾的稀粥和一个针线篓。她先把粥放在壁炉的锅架上,又把椅子挪过来,看到我这么平易近人,显然感到高兴。

她没等我再请她讲那个故事,就开口讲了:在我到这里来住下以前,我差不多一直是住在呼啸山庄;因为是我母亲把欣德利·恩肖先生带大的,那是哈顿的爸爸。我渐渐地常常和那些孩子一起玩耍——也跑跑腿,帮着晒晒干草,老在农场附近转悠,等着人家给我派点什么活计。

有一年夏天,一个晴朗的早晨——我记得那是刚刚开镰收割的时候——恩肖先生,那位老主人,走下楼来,他穿戴整齐准备出门;他先吩咐完约瑟夫当天应该做些什么事,就转过身来朝着欣德利和凯茜还有我——因为我正和他们一起坐着喝粥糊糊——他对他儿子说:

“嘿,我的好汉,我今天到利物浦去……给你带点什么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不过要小一点的东西,因为我来回都步行,每一趟都是六十英里,可是一个长途呢!”

欣德利点了一把提琴,然后主人又问凯茜小姐,她当时还没满六岁,不过马厩里哪匹马她都能骑,所以她提出要一根马鞭。

他并没有把我忘了,尽管他有时候相当严厉,心眼却很好。他答应给我带回一袋苹果和梨,然后亲亲他两个孩子,道了别,就起身去了。

我们觉得那段时间好像很长——他出去了三天——小凯茜常常要问,他什么时候才会回家。第三天傍晚,恩肖太太估计他不会迟过晚饭时间到家,她把这顿饭一小时又一小时地往后推,可就是不见他回来的影子,最后孩子们跑到大门口去,盼得都又困又乏了——随后天色渐渐黑了,她想让孩子们上床睡觉,可是他们一个劲儿地请求,让他们再等等。直到十一点左右,门闩悄悄地打开了,主人走了进来。他一下子躺倒在椅子上,一面大笑一面哼哼,让他们大家都站远点儿,因为他差不多都快累死了——哪怕赠给他三个王国,他也不会再这样去长途跋涉了。

“在最后那一段路,简直吓得要死了!”他一边说,一边把卷起来抱在怀里的大衣抖搂开,“看这儿,太太,我这辈子也没有给什么东西弄得这样狼狈,可是你还当真得把这看作是上帝的馈赠,尽管黢黑黢黑像是从魔鬼那儿来的一样。”

我们都围在一起,我从凯茜小姐头顶上望过去,看见一个脏里巴几、衣服破烂、一头黑发的孩子,足有既能走路又会说话那么大了——其实,从面相上看比凯瑟琳还大些——可是把他放到地上站起来,他只是瞪着眼四下里打量,一遍又一遍叽里咕噜地说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我害怕极了,恩肖太太还准备把他扔到门外边去。她真的勃然大怒,问他怎么竟异想天开把个野孩子带进家门来,他们本来就有自己的小娃子需要抚养照料呀?他这样做究竟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疯了?

老爷想把这件事情解释一下;可是他真是已经累得半死,在太太一片责骂声中,我只听出来这样一个故事:他是在利物浦街头看到这个孩子的。他饿得半死,无家可归,就像个哑巴一样。他把他捡起来,打听他是谁家的。可是,他说,没有一个人知道是谁家的,他手头的钱和时间又都很紧,所以他想最好还是当即把他带回家来,免得到处瞎跑白费钱;因为他已经决定,既然拾到了这个孩子,就不能把他扔下不管。

好啦,这件事的结果是我那位太太咕咕噜噜发了一阵牢骚,就不作声了,恩肖先生让我给孩子洗了个澡,穿上干净的衣服,然后让他和孩子们一起去睡觉。

欣德利和凯茜两个只是在旁边看着、听着,直到恢复了平静,才去搜父亲的口袋儿,找他事先许下要给他们的礼物。哥哥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大孩子了,可是等他从大衣口袋儿里掏出那把已经压成碎片的提琴,就放声大哭起来;凯茜呢,她知道父亲因为照看那个不相干的孩子,把她的马鞭弄丢了,就朝那个小笨蛋做鬼脸,啐唾沫,用这个办法来发脾气,结果是白费力气,让她父亲狠狠地打了一下,教训她要放规矩一点儿。

他们俩根本不让他和他们睡在一起,甚至不让他睡在他们的屋子里。我也不大懂事,所以就把他撂在楼梯口平台上,巴不得第二天早晨他就走了。不知是凑巧还是听到了恩肖先生的声音,这孩子爬到了他卧室的门口,他走出来的时候看到了他,于是追问起他怎么会到的那儿。我只好认错,我因为胆小怕事、不讲人道也得到了惩罚,给从这所宅子里打发出去了。

希思克利夫起初就是这样给引到这个家里来的。因为我觉得那并不是要把我一辈子都撵出去,过了几天我又回去了,发现他们给他施了洗礼,取名叫“希思克利夫”,这本来是他们那个很小就死了的儿子的名字,从那以后他就叫这个名字,也姓这个姓。

凯茜小姐这会儿和他可亲热啦;可是欣德利讨厌他,说实话,我也一样。我们折磨他,欺负他,一点儿也不觉得丢人,因为我那时候还不怎么懂事,不知道这样做不公道,而太太看见他受欺侮,也从来不帮他说句话。

表面看来,他好像是个郁郁寡欢、坚忍克己的孩子,大概对别人的虐待满不在乎。面对欣德利的拳头,他会不眨一下眼,不流一滴泪。我拧他掐他,也只能让他睁大眼睛倒抽一口气,好像那是他自己失手伤了自己,不该责怪别人。

老恩肖把他叫作没有父亲的可怜孩子,他发现自己的儿子找他的麻烦他又总是逆来顺受,就火冒三丈,他令人莫名其妙地喜欢希思克利夫,这孩子说什么他都相信(说起这个嘛,这孩子一向难得开口,一开口通常总是真话),他宠他,远远超过凯茜,她太顽皮,太任性,不招人疼。

就这样打从一开头,这孩子就在家里引起恶感,以后过了还不到两年,恩肖太太就过世了,少爷从此就学会了把自己的父亲当作是压迫者,而不是朋友,把希思克利夫当作篡夺了他父亲的感情和自己的特权的人,每次想到这些损害,他就更加对他恨之入骨。

我有一度是同情少爷的,可是后来孩子们得了麻疹,我得侍候他们,立刻担起了一个成年女人的责任,我就改变了看法。希思克利夫病得很重,在最危险的时候,他得让我时时在床边守着。我猜想,他一定感觉到我为他是尽心尽力的,可是他哪里有那个精气神儿想到,我并不是心甘情愿去做的。不过我还是愿意说,凡是护士照看过的孩子,数他最安静。他和另外两个孩子那么不一样,这使我不再那么偏心眼儿。凯茜和她哥哥真把我折腾死了,却像只小羊羔似的从不抱怨,不过,他难得给人添什么麻烦可不是出于柔顺,而是倔强。

他挺过来了,医生说这多亏了我,并且赞扬我照看得好。我因听到医生的夸奖而自鸣得意,同时,正是由于他的缘故我才受到称赞,所以对他这个人,我心肠也就软下来了。这一来,欣德利连我这个最后的盟友也没有了;可我还是没法偏向希思克利夫,而且我常常纳闷,我那位主人究竟在这个整天愁眉不展的孩子身上看出了什么,才对他那样大加赞赏。在我的记忆里,他从来没有用一点点感激的表示来报答对他的娇宠。他倒不是对他的恩人傲慢无礼;他只是冷淡无情,虽然他完全知道,他已经整个抓住了主人的心,也懂得只要他一开口,全家上下都得对他的心意俯首听命。

说一个例子吧,我记得恩肖先生有一次从教区的集市上买回了两匹小马驹,给两个小小子一人一匹。希思克利夫挑了最漂亮的一匹,可是它不久就摔瘸了,他发现了以后就对欣德利说:

“你得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那一匹了,你要是不换,我就告诉你爸爸,你这个礼拜已经狠狠打了我三次,让他看看我的胳臂,都一直青到肩膀上了。”

欣德利吐出了舌头,扇了他几个耳光。

“你最好还是立刻就换,”他一边坚持说,一边躲到门廊下边儿(他们都在马厩里),“你非换不可,要是我告你打了我这几下,那么你就得照样挨,还得加利息。”

“滚,狗东西!”欣德利大声喊叫,还拿起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铁秤砣来吓唬他。

“扔呀,”他回答说,站在那儿纹丝儿没动,“那样我就要告你夸下海口,说等他一死你就要把我赶出门去,我还要看看,他是不是会当场把你赶出去。”

欣德利把秤砣扔过去,砸在他胸口上,把他打倒了,可是他马上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脸色煞白,要不是我出来拦住,他就真会照那样去找老爷,只消让他受的伤替他告状,表明是谁干出来的事,马上就可以彻底报仇雪恨了。

“那就把我的马驹牵走吧,你这野种!”小恩肖说,“但愿他摔断你的脖子,骑着他下地狱去吧,你这个闯进我家来的叫花子!把我爸爸所有的一切都骗走——到那以后才能让他看清你是什么东西,你这恶魔崽子——把他牵走吧,我盼望他把你的脑浆子都踢出来!”

希思克利夫早已走过去把牲口解下来,要把它转到自己那个隔栏里——他正跟在马后面走过去,欣德利一下子把他打倒在马蹄子之间,就这样结束了他那套长篇大论,然后一溜烟飞快跑开了,也没顾得停下来看一看他自己的愿望是否实现了。

这孩子若无其事地打叠起精神来,继续干他打算好的事,换过马鞍和其余所有的东西,然后才坐到一堆干草上,他挨的这狠命的一下让他头昏眼花,等慢慢地缓过来以后,就进屋子里去了。眼见这个孩子这样沉着冷静,不动声色,真是出乎我意料。

我没费劲就让他听了我的劝说,把他身上的硬伤说成是马踢的。故事怎么编,他满不在乎,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说真的,像这样的一些乱子,他很少告状。我甚至实实在在地以为他不是那种记仇的人——我可是彻头彻尾给骗住了,这你听下去就明白了。


[1] 咕咕鸟即杜鹃,传说不孵卵,把卵下在其他鸟的窠里,由它鸟代孵代育。此处暗示希思克利夫为一弃儿,由恩肖家代养,同时又暗示他强取豪夺这家财产的整个历史。有似《诗经》所云:“唯鹊有巢,唯鸠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