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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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一八〇一年——我拜罢房东刚刚回来——这位离群索居的芳邻往后还够让我麻烦的呢。这一带地方的确是妙不可言!我看整个英格兰再也找不出这么远隔尘嚣的安身之处了。真是厌世者得其所哉的天堂——而希思克利夫先生和我又刚好凑成一对儿,可以共享这一派荒寂。好一个顶呱呱的伙伴!我骑马走上前去就望见他那一对黑眼睛,满腹狐疑地觑在眉毛底下;待我报出自家姓名,他更是决心设防,将那些插在背心里的手指头往里插得更深。在这样一种阵势之下,他很难设想,我对他是心怀何等的热忱。

“你是希思克利夫先生吗?”我问他。

点了一下头就算是回答。

“先生,我是洛克伍德先生,你的新房客。我刚一到达就不揣冒昧立刻前来拜访,是想表明,我一再恳求希望租下画眉田庄,没有给你造成不便。我昨天听说,你原先曾经有些担心——”

“画眉田庄归我所有,先生,”他不觉一愣,打断我的话头说,“要是我挡得住,我绝不允许什么人给我造成不便——进来!”

“进来”这两个字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表示的是“滚蛋!”的意思。甚至他倚着的那扇门,对这两个字也并未应声启动。我想正是此情此景让我决定接受他的邀请,因为我觉得,一个比我自己还要落落寡合得出奇的人,倒也很有点意思。

他看到我那匹马的前胸都快要蹭到栅栏了,才当真伸手打开链闩,然后阴沉着脸领我走上甬道。我们走进院子的时候,他大声呼叫:

“约瑟夫,把洛克伍德先生的马牵过去;再拿点酒来!”

“我想这大概就是咱们的全班家仆了吧,”这一声双料的命令使我作如是想,“怪不得石板缝里长了草;牛成了仅有的篱笆修剪工。”

约瑟夫年纪不小了,不对,是个老人,也许还很老,尽管精神矍铄,身体健壮。

“老天爷帮帮俺们吧!”他从我手里把马牵过去的时候,憋着一肚子火气压低嗓门自言自语,一边说还一边朝我脸上扫了一眼,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让我不得不慈悲为怀,设想他必定是需要神力来帮助消化他那顿饭食,所以他那脱口而出的虔心求告和我的不速而至并无瓜葛。

“呼啸山庄”是希思克利夫先生住宅的名字。“呼啸”是当地一个意味深长的形容词,用来描绘在狂风暴雨恣意肆虐的天气,它坐落的处所那种喧嚣噪乱的情景。其实这里想必是一年四季空气明净,清新爽朗。你只要看一看房子尽头那些疏疏落落、干枯低矮极力倒向一边的枞树,还有那朝一边伸着细枝,好像在向阳光求乞的荆棘,就会想见从山那边刮过来的北风的那股劲头了。幸亏建筑师有先见之明,把房子造得结结实实:狭窄的窗户都深深地砌在墙壁里面,房子的四角都有巨大突出的石块护卫着。

迈进门槛之前,我站住观赏了一下房子前脸上大肆装点的那些奇形怪状的雕饰,特别是正门周围的那些。在门楣上方那一大堆碎裂的鹫头飞狮和不知羞臊的小男孩[1]中间,我看出了“一五〇〇”这个年份和“哈顿·恩肖”这个姓名。我本想来一点儿评说,再向这位乌云满面的房东打听出点儿这个地方的简史,可是他站在门口的那副姿态,就像是要求我要么赶快进去,要么干脆一走了之,而我可不想尚未登堂入室一窥奥秘,就撩拨得他更加不耐。

一迈步我们就进了这一家的起居室,根本没有什么穿厅或过道:这里他们美其名曰“堂屋”。通常堂屋总包括厨房和客厅,不过在呼啸山庄,我看厨房整个给挤到别的地方去了;至少我听出来在尽里边有人咕咕哝哝地说话,还有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的响声;而且在大炉子那边,我看不出什么烤、煮或是烘的迹象,也看不见墙上挂着什么锃光瓦亮的铜煎锅和锡漏勺。屋子的一头,确实倒是映照出了堂堂皇皇的光和热,因为那儿有一口又宽又大的橡木橱,上面摆着一些巨大的白镴盘,中间还夹着银壶、银杯,一排高出一排地一直码到了屋顶。这里的屋顶从没装过顶棚,整个内里结构只要留神尽可一览无余,只有一处地方给放着燕麦饼、一串串牛腿、羊肉和火腿的支架挡住了。壁炉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粗制滥造的旧枪和一对马枪,壁架上一溜摆了三个涂得花里胡哨的茶叶桶作为装饰。地面是光滑的白石板。几把椅子都是高背的,结构简陋,漆成绿色。在背亮的那一边,还藏着一两把笨重的黑椅子。橱柜下面的拱洞里卧着一条猪肝色短毛的大母猎狗,四周围着一群汪汪乱叫的小狗崽儿,还有几条狗则在另外一些隐蔽处所蹿进蹿出。

这房子和家具如果是一个普通北方庄稼人的,倒也不算稀罕;这种人常常是生就一副倔强的面容,穿着过膝短裤,扎着绑腿,使两条腿显得又粗又壮。如果你在晚饭后挑好时间去,那么在这一带山区方圆五六英里到处都会看到这种人:坐在圈手椅里,面前的圆桌上放着一大杯冒泡的麦酒。但是希思克利夫先生与他的住所和生活方式却形成一种奇特的反差。从外貌看,他是个黑皮肤的吉卜赛人,从服装和举止看又是位绅士——也就是像许多乡绅一样的绅士:也许颇有点不修边幅,不过还不至于看着使人觉得不大得体,因为他的身材挺拔,相貌端正,而且还带点郁郁寡欢的神气,有人也许会觉得这是他因教养不足而显得自大——我对他则心生一丝同情,觉得并不是那么回事;我凭直觉知道,他矜持的根源出自讨厌矫揉造作地表露感情——讨厌将彼此的情意表露在外。他或爱或恨,同样都是深藏不露,而且他又把为别人所爱所恨,都视作对他的冒犯——不行,我这样离题太远了——我这是把自己的一套想法肆意扣在他的头上。希思克利夫先生遇到可能交上的朋友,会不伸出手来,这和我也会这样做的理由可能完全不同。就让我总想着我的脾气差不多得说是独一无二算了:我亲爱的母亲过去常说,我一辈子也不会有一个舒适温馨的家,而且刚好在今年夏天,我就证明了自己不配有这样的家。

那时候我在海边享受了一个月的好天气,和一个极其迷人的姑娘殷勤为伴,她尚未对我属意的那阵儿,在我眼里真是仙女一般。我言谈中间“从来没有吐露过我的爱情”[2],可是如果说眉目自能传情,那么最不开窍的傻瓜也能猜想到,我已经神魂颠倒了。她终于懂得了我的心思,而且回送秋水一泓——要多甜美就有多甜美的一泓秋水——可我是怎么办的呢?我羞愧难当地招认——就像一只蜗牛,冷冰冰地缩回来了,每一次秋波一瞬,都让我显得更冷,缩得更远;这一来,这位无辜的小可怜儿对自己的感觉也起了疑心,为自己闹的误会不胜惶惑,竟撺掇着她妈妈溜之乎也。

正是由于这样秉性乖张,我就得了一个故作无情的令名,只有自己心里明白,这有多么冤枉。

我在炉边一把椅子上坐下来,是正对着我的房东走过去的那一把,为不显得冷场,我想伸手去摸摸那条大母狗,她已经离开了她那窝小崽儿,像狼一样偷偷溜到我的腿后面,噘着嘴巴,露出白牙,流着口水,准备咬我一口。

我的抚摸引得她从嗓子里发出一长串咆哮。

“你最好还是别理这条狗,”希思克利夫先生应和着狗的咆哮,发出一声嗥叫,还把脚在地上一跺,镇住了那条跃跃欲试的狗,“她还不习惯,还没给宠坏——不是当宠物养的。”

然后他大步走向一个边门,又大叫一声:

“约瑟夫!”

约瑟夫在地窖深处隐隐约约地咕噜了几声,可是并没有要上来的样子,所以主人就下去找他,留下我一个人和这条凶恶的母狗面面相觑,还有那两条凶险狰狞、浑身粗毛的牧羊犬,他们和母狗一起对我的一举一动都严加提防。

我静静地坐着,还不想马上同他们那些獠牙打什么交道——可是我想他们不会懂得沉默也是一种侮辱,便对这三个狗东西挤眉弄眼,做起了鬼脸。这一下可糟了,不知是哪一副面相惹恼了那位女士,竟然让她暴跳如雷,直向我的膝盖猛扑过来。我把她一下扔了回去,又急忙把那张桌子拉过来,挡在我们中间。这一来更激怒了这整个的一窝蜂,六七条大大小小、老老少少四条腿的恶魔,从藏身之处一下蹿了出来,扑向他们共同的目标。我感到他们专门攻击我的脚后跟和上衣下摆,于是我一方面使出了最大的劲,抡起拨火棍挡开那几条大狗,同时不得不高声叫喊,要这家子来人帮助重建和平。

希思克利夫先生和他那个仆人从通地窖的阶梯爬上来,那慢慢腾腾的样子令人恼火。我觉得他们就像平常一样,没有加快一分一秒,尽管壁炉这边狗群又咬又叫,闹得雷鸣电闪,风狂雨暴。

幸好一个人从厨房里赶出来先解了围。这是一个健壮的妇人,扎着长袍,光着胳臂,红光满面。她把煎锅当武器,抡着冲到我们中间,再加上大喊大叫,这场风暴就像变魔术似的一下子平息了,等到主人来到现场的时候,只剩下了她,胸脯仍然一起一伏地就像狂风过后的大海一般。

“真见鬼啦,怎么回事?”他瞪了我一眼问道。受到了这样的怠慢之后,又看到他这副神气,简直叫人难以忍受。

“真是见鬼啦!”我咕噜起来,“就是那群魔鬼附体的猪[3]也不会像你这些畜生这样凶神恶煞似的,先生。你兴许还会让一位生客跟一群老虎待在一块儿呢!”

“不管是谁,只要什么也不去碰,他们是不会找他麻烦的,”他一边说,一边把推开了的那张桌子推回原位,还把一瓶酒摆在我面前,“这些狗保持警惕是尽职尽责。喝杯酒吧?”

“不喝,谢谢你。”

“没挨咬吧,你?”

“我要是挨上了,早给那个咬人的畜生打上戳子了。”

希思克利夫绷着的脸放松了,咧开嘴一笑。

“得啦,得啦,”他说,“你是慌了神儿啦,洛克伍德先生。来吧,喝点酒。这宅子里客人太金贵了,所以我和我养的那几条狗——我愿意坦白地说——都不大懂怎样待客了。祝你健康,先生!”

我鞠了一躬,并且也向他祝酒。这时我也渐渐悟出,为了那一群狗没有规矩就坐着憋气,未免太傻;再说我也不愿意让这个家伙再看着我幸灾乐祸;因为他的情绪往那方面转了。

他大概是出于深谋远虑,觉得得罪一位好房客未免愚蠢,说话也就不再那么简短生硬,删掉代名词和助动词,并且引出他认为我会有兴趣的话题,谈起我目前幽居的那个地方的长处和短处。

我觉得,他在我们触及的这种话题上见解非常精明;而且在告辞回家以前,我已经给鼓动得主动提出明天再次拜访他了。

他显然不希望我再打扰。可我不管怎样还是要去。我觉得,同他一比我居然如此爱好交际,真是不可思议。


[1] 指裸体小天使。

[2] 引语仿自莎士比亚《第十二夜》中薇奥拉对自己热恋的公爵所说的话。

[3] 引自《新约·路加福音》第8章第32、33节,讲鬼附在一群猪身上,猪即闯下山崖冲到湖里淹死的故事。